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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呜!”头狼忽然仰天长啸,这次头狼没再待着不动,第一个领头窜了出去,目标直指白马,狼群纷纷长啸应和,紧紧跟着头狼的脚步,对野马群发起强攻。
这次有更多的野狼被野马一头撞飞,上一次的进攻已经让一半的野狼受伤,身体的灵活性大打折扣,不过野狼竟是凶性大发,丝毫不顾及同类的伤亡,疯狂的对野马发起攻击,死命的撕咬着野马。
看着激烈的战况,方云大为不解,刚刚野狼一击不中立即退走,现在却是丝毫不顾及伤亡,大有跟野马群同归于尽的意思,这完全不符合狼群的习性啊。
狼群捕猎食物时,经常是把群居动物给驱赶奔跑着,集中力量围捕落单的猎物,狼捕食鹿时,就采取多路追击的方法,当鹿在奔跑中遇到障碍物不得不转弯的时候,位于两侧的狼正好包抄上来,即使鹿的奔跑速度比狼快,也难逃狼群的追捕。
狼群战术,猛虎怕群狼。嗜血成性的狼群令自然界里所有的庞然大物不寒而栗。在它们的轮番围攻下,即使百兽之王也难以幸免于难。
从没听说过狼群和别的大型动物群强攻的事情,不但是狼群今天的反应让反应大跌眼镜。就是野马群的反应也让反应大为不解。
马群的威力在于奔跑,狂奔的野马群,简直就是所向披靡,无论什么猛兽挡在眼前,都是一把撞飞,直接踩成肉泥,就是老虎狮子遇到了也得落荒而逃,此时竟然会放弃自己的长处,围成一圈和狼群硬拼,实在是让方云费解得很。
不过仔细观察了会。方云就不觉得奇怪了。被围住圈子里的小马,超过一半都受了伤,几匹母马也受伤了,最严重的后腿被撕咬了一大块肉。连骨头都露出来了。
别的野马虽然可以通过奔跑甩开狼群。但是这些受伤的马肯定完蛋了。如果放弃这些受伤的小马和母马,它们将全部丧生狼吻之下。
离这里的东方五十里处,显然是野马群和狼群上一个交战地点。草地上躺着三大俩小五匹血淋淋的马尸,边上同样躺着几只血肉模糊的狼尸,更主要的一具狼尸边上的三只死去的小狼崽,这才是狼群发狂的原因。
狼成群生活,雌雄性分为不同等级,占统治地位的雄狼和雌狼随心所欲进行繁殖,处于低下地位的个体则不能自由选择。而且狼通常倾向单一配偶。成偶的狼只要配偶还在,绝大多数会终生相伴。
很显然,死去的母狼和小狼崽正是头狼的老婆孩子,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死在野马群的践踏下。
难怪头狼会这么疯狂,不惜一切的指挥狼群强攻野马群,换成方云会更疯狂,打不过也要操着刀和仇家拼命,实在不行就绑着炸。药和仇家同归于尽,而野马群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老婆孩子,这还真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这时头狼和白马也分出了胜负,头狼高大狡诈,动作非常灵活,但也许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竟然强攻神骏的白马,几次猛扑都被白马灵活的躲过,虽然也闪过白马的冲撞和踢踏,最后一个失误,被白马一个后蹄踢给踢中浪头。
虽然都是狼是铜头铁尾豆腐腰,但是白马后蹄踢力量何其强大,头狼被一脚踢飞五六米远,好不容易挣扎着爬起来,却像喝醉了酒一样摇摇晃晃,站都站不稳,最后还是摇晃着脑袋扑通一声,不甘的倒在地上。
白马兴奋的嘶鸣一声,急速的窜到头狼面前,两只前蹄高高扬起,对准头狼脑袋就准备踏下,这一下下去,头狼绝对死得不能再死了,只要头狼死了,剩下的狼群就会惊慌逃离,野马群的危险也就解开了。
一道身影突然出现在白马和头狼中间,手一抬,白马高高扬起的前蹄竟是踏不下去了,看着轻轻抓住自己前蹄的身影,白马身上的毛发差点竖起,直觉告诉它,眼前这个身影非常可怕,可怕到自己根本产生不了反抗的心思。
知道了野马和狼群的恩怨,方云自然不会坐视双方出什么问题,不管谁对谁错,总归都是为了自己的后代,单凭这点,方云也不会让双方再受到伤害。
只要没死,方云就能让受伤的野狼和野马重新活蹦乱跳,方云这次可是下了大力气,回春丹每个受伤的全部喂下一颗,元力不要钱一般输入它们体内,十分钟后,如果不是草地上的一滩滩血迹,根本看不出这里曾经发生你死我活的厮杀。
自从方云出现后,不管凶残狡猾的狼群,还是桀骜不驯的野马,统统呆在原地不敢动弹,两眼恐惧的看着方云,虽然感觉方云身上有股让它们忍不住亲近的气息,还是对方云的畏惧占了上风。
大自然优胜劣汰下来的动物,对危险有着非常强烈的直觉,而方云在它们眼里,无疑是一个非常非常危险的存在。
直到方云帮狼群和野马治疗好了伤势,野马和狼群眼里的恐惧才消退,换上了感激的眼神,却是还不敢向方云表示亲昵。
几匹小马却是没了这个顾忌,屁颠屁颠的围着方云打转,不时打个轻快的响鼻,小脑袋伸进方云怀里拱着,亲昵得不行,从方云身上,小马们感到非常舒服的气息,让它们忍不住想要亲近。
陪着小马亲昵了一会,方云看向默默的站在一边的头狼,轻轻的叹了口气,今天的事情说不上谁对谁错,天知道野马群是怎么会接近狼窝的,还一举踩死母狼和狼崽子,不过这只头狼,也算是一只有情有义的公狼了。
指指东边的方向,方云也不管头狼能不能听懂他的话,开口说道:“这事就这么算了吧,双方都有损失。以后你带着你的狼群往东方去,不许再回来寻仇。”
“嗷呜!”头狼默默的盯着方云看了一会,仰头长啸一声,声音里充满不甘和无奈,顿时引起狼群一阵狼嚎声,啸声停下,头狼悲愤的看了一眼野马群,纵身往东方飞奔而去,不一会消失在夜色当中,狼群连忙紧紧跟上头狼的脚步,不一会就跑得干干净净。
野马群里的天马一共四匹,方云选了那匹白色天马,和一匹火红色的天马,还有一匹小白马,看样子是一家三口,危险解除了,凑在不时轻轻碰碰脑袋,一副亲昵的样子。
拍了拍白马,让它带着老婆孩子站到自己身后去,换成别的人类,白马早就一蹄子伺候上了,对于方云却不敢丝毫的反抗,反而欢喜得很,颠颠跑到方云身后,呼噜噜的欢快打着响鼻。
人类选择骏马乘骑,骏马何尝又不是想给自己挑选一个厉害的主人,越是神骏的宝马,就越难驯服,就是这个道理,只有你的实力得到它的认可,它才会认你为主,方云毫无疑问的非常强大的主人。
一指西方,方云对野马群剩下的两匹天马中,那匹黑马说道:“以后你就是马群的头马了,带着你的族人往西方去,也不要再回来了,免得以后碰上那群野狼。”
马群咴咴的嘶鸣着,在黑马的带领下,不舍的看了眼上任头马,似乎跟白马夫妻告别,迈动步子向西方奔跑,最后汇成一道洪流,轰隆隆的驶向远方。
野马群里还有两匹天马,虽然比起白马和火红马差了些,但是也足够保护野马群不受猛兽欺负了,只要不是今天这样被伤马和小马拖累,再加上狼群的合围,草原上还真没什么猛兽可以留下它们。
方云却是不知道,自己输入狼群和野马体内的元力,给这片草原的牧民带去多大的震撼,东方一群牛犊子大的狼王称王称霸,威猛霸道,西边一群野马竟然全部都是千里马,尤其是带头的两匹天马,更是让看见的牧民磕头崇拜,一致称为神马。
方云这才静下心来仔细打量两匹天马,古人有一种观点叫“在天莫如龙,在地莫如马”,将马与龙摆在同一地位,区别只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而至今流行的“是马三分龙”的民谚,也是受到了“龙马”观念的影响。
白马通体上下,一色雪白,没有半根杂色,头稍小而长,骨骼轮廓分明,眼睛大、圆润饱满有光泽,体型流畅 ,充满了力量美。从头到尾巴俩米多长,蹄至脊背高达一米五多,跟三国演义中,赵云的爱骑夜照玉狮子颇有几分相似。
火红马比白马体型稍微娇小些,一色火红,同样没有半根杂色,远远看着,就想一团跳动的火焰,小白马完全继承了父亲的优良血统,长大后同样是一匹神骏宝马。
“哈哈哈”方云笑得无比爽快,虽然不懂相马,拿着拉克申教的一点相马知识往上一套,所有宝马应该具有的优点,三匹马全部具备了,再不懂也知道自己这次捡到宝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三章天马回营地
“嘀嗒嘀嗒”清脆的马蹄声打破了营地的宁静,这时天还没亮,营地里的就算最勤劳的人都还没起床,整个营地安静无比,突兀而来的马蹄声显得格外响亮。
原本安静的营地慢慢开始喧哗起来,一些上了些年纪,睡眠比较浅的人开始穿衣起床,走出营地看看动静。
贪睡的人被马蹄声惊醒后,嘀咕两句翻个身继续睡觉,可是营地外的喧哗声越来越大,迷迷糊糊中,不时听到有人惊呼一句“好马”之类的,就是用毯子蒙住头,仍旧阻挡不了喧哗声传进耳里,这觉是没法再睡了,只好苦笑着穿衣起床。
“好马!”一出帐篷,就看到营地中间两匹神骏异常的高头大马,嘴里忍不住大声惊叹一句,总算是明白了先前喧哗声的由来。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起床,就算是再贪睡的人,在这种喧哗热闹的环境下,也没法继续睡觉了,不一会整个营地的人全部起床,围着两匹骏马啧啧有声,惊叹不已。
一匹骏马全身雪白,另一皮全身火红,后面跟着一匹雪白的小马,全身没有半点杂色,皮毛光滑如同丝绸一样,体型高大神骏,偶尔嘶鸣一声,声音响彻四野。
就算再不懂马的人,也知道这三匹马神骏不凡,跟他们这些天天天接触的蒙古马一比,绝对好上一大截,单单外形就完败蒙古马了。
方云乐呵呵的回答着众人的问题,只是说这三匹马。是自己晚上驯服的野马,至于在哪里驯服的,方云却是一字不提。
甘肃边境距离呼伦贝尔大草原直线距离两千多公里,一夜之间,三匹天马要横跨这么远的距离到达这里,虽然有方云时不时输入些元力,也花了好几个小时,到天快亮时才到达营地。
尤其是小白马,更是让方云满意,竟然一点也没落后。虽然得到的元力是父母的好几倍。但也足够显示小白马的不凡了,就像小家伙和成人跑步比赛,就算小家伙得到帮助再多,自身的条件也要非常非常的优秀才行。
看到大家满脸惊叹。眼睛里掩饰不住的火热。方云不禁有些嘚瑟。得到好东西就是要拿出来显摆,在别人羡慕的眼神中,满足下自己心中的小虚荣。
如果偷偷摸摸的掩藏着。就如同锦衣夜行,心里反而没那么痛快了,除非是来路不正,或是容易引起别人的窥探,没能力护住手里的好东西。
再说这么神骏的宝马,想掩藏也掩藏不住,以后回到家里,村子里游客那么多,早晚要和大家见面,还不如大大方方的让大家观看,至于别人怎么猜想天马的来路,就让他们去猜想好了。
“方大哥,你从哪里驯服的宝马,真是太神骏了。”上官晴忆两眼放光的盯着那匹雪白的天马,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转过头期盼的看着方云问道。
上官晴忆是被吵醒的人当中最恼火的一个,一贯奉行的就是女孩子睡眠不够,容易衰老的观点,天天理直气壮地睡懒觉,被吵得实在没法睡觉了,气冲冲的跑出帐篷,准备找打搅自己睡眠的魂淡算账,刚出帐篷就看到神骏的天马,顿时眼珠子都移不开了。
“不行,这天马性子太烈,除了我谁都不认,你没看大家都不敢靠近吗,一蹄子下来,你得上医院趟上十天半个月的,勉强让你骑上去,你也驯服不了,搞不好摔下来摔破脸蛋,到时脸上留下疤痕就不好看了。”
方云如何不知道上官晴忆的意图,名气太大也不是件好事,一出去就被强势围观,签名合照折腾老半天,这丫头天天憋在营地里,除了拍摄时一步都不离开,早就憋坏了,这时想着骑着天马出去溜上一圈。
上官晴忆闻言后退一步,忍不住摸摸自己娇嫩的脸蛋,对于女人来说,美貌比生命还重要,但凡对自己脸蛋有损伤的事情,就算概率再小,也是不敢去碰的。
何况上官晴忆家族财势不小,从小也跟着自己家人接触过不少纯血宝马,对于宝马的脾气,多少也听说过一些,方云说的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嘿嘿,这么神骏的宝马,就是看看也挺过瘾的,不一定非得骑着溜达溜达。”上官晴忆干笑两声,转过头继续看着天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