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端木正更加坚定远离这伙人的打算,道:“本官带了些谢礼,虽然不如玉姑娘口中那么贵重,但也是本官一份心意。本官府里还有一些公事,就此告辞,不打扰各位演戏的雅致了。”
说着都不等金蓝送客,这位就挥挥袖子,自己走了。步子急得感觉再晚走一步,就赶不上投胎的队伍了。
后面传来元魍嘶哑而又不着调的男低音曲声:“杀~身~成~仁~”
端木正腿一软,要不是诸葛文才扶住他,这位直接就能摔了。他再一次感慨迅速离开那个院子的决定是多么正确。
。
诸葛文才送完端木正,回到金蓝一行的客院,十分肯定得指责:“你们刚刚是故意的!”故意表现出脱线的模样,故意不跟朝廷大员打交道。
金蓝帮元魍把发重新束好:“我们本来就是普通人,也不想靠着那些大人物发迹。况且当日他受伤的真相,你又不是不知道。这种人,翻脸比翻书快。我们还是远离他一些好,免得遭祸。”最主要的是,掩盖掉元魍的面貌。小心这些人,总是没错的。
诸葛文才想想似乎是这个道理,也便没再说什么。
倒是金蓝还有话要说:“我们住在诸葛府里也不是长久之计。你有空帮我们瞧瞧,哪里有房契要转让的。唔,小四,你说我们找哪个方位的房子好?”
元魍道:“还是在城里吧。你以后置办东西也方便,万一有个头疼发热,也能及时找大夫。而且,有诸葛家照应,也好。”
金蓝笑:“那成。咱们就找城里的房子。”转头看诸葛文才,“麻烦三公子了。”
这人突然的正经反而让诸葛文才有几分不适应,而且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瞧着金蓝的眸子里,居然有一闪而逝的忧伤。
。
诸葛文才办事效率很高,不出三天就找到一栋小楼,如他们的愿,离铜雀街不近,旁边没有达官贵族居所,虽然地方僻静,但周遭却是店铺、医馆俱全。
本来这小楼做的是书肆买卖,据说生意不好,老板才准备把这栋小楼全都卖掉,再到城中央去开店。
金蓝跟元魍去看过,觉得这里正是他们想要的住所,一进去,满室书香,也很令人舒服。
金蓝索性决定接着做书肆生意,既然是住城里,不是住乡下,那肯定得有个营生。一楼继续开店,二楼当卧房。
元魍觉得这主意不错,也同意。
当他们准备跟老板商量买房事宜时,诸葛文才便将这房屋的地契跟房契送到了他们手中。
虽然诸葛文才对这群人的神经构造很是怀疑,但是对他们能力的欣赏,以及感谢之情,还是不言而喻的。
金蓝跟元魍也不客气,反正这点钱,对诸葛家来说,也是九牛一毛。而对他们就不同了,一路上花销不说,还被玉多多坑去不少,剩下来的钱,还得给金蓝买补药。
虽然元魍确信自己带的金子足够,但还是觉得应该给金蓝留下更多的钱,以防万一。
元魍带着刘全把小楼重新装修了一番,所有设计布置,全都亲自动手。
一个月后,金蓝便从诸葛府搬了出去,来到了两世里头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
。
197结发之情
玉多多看着头顶上的新招牌,感觉头晕目眩,问刘全:“上头那是什么字?”
刘全很高兴,转脸看向金蓝:“姑娘,终于有人比我更没知识没文化了。”回头教导玉多多,“跟我来念,第一个字读‘恋’,第二个字读‘金’,第三个字读‘楼’。”
玉多多去撞柱子:“这三个字我都认识。可是为什么组合在一起,我觉得那么玄幻呢?这真的是一间书肆的名字吗?这个名字真的不会受到民众的投诉吗?”这个世界已经被闷骚男霸占了吧?!这其实是“炼金”,不是“恋金”吧?!
刘全一本正经得朝她建议:“你以后也可以让你家相公给你买一座楼,名字就改成‘恋玉楼’。”
玉多多浑身鸡皮疙瘩一抖,自己不撞柱子了,拉着刘全去撞:叫你们主仆几个恶心我!
金蓝对着那楼名但笑不语,眼神愈发温柔。
元魍牵着她进房参观。
玉多多刚走进去瞧了一眼,就奔出来吐了。四面墙上都挂满了元魍跟金蓝相依相偎的画像不说,那床头边的一副元魍单人像是怎么回事?用来半夜驱鬼吗?
这两个日后都要朝朝暮暮了,还需要看画像做什么?
玉多多再一次表示恋爱中人的思维实在不能理解。
金蓝抚过床栏、木桌、椅子,再摸过镜台、脂粉、紫砂壶。
刘全悄悄告诉过她,这房间里的所有家具都是元魍亲自打造的,这屋里所有物什都是元魍亲手选购的。
这个小楼,是元魍送给她的第一个家。
元魍再牵金蓝去院子里。
一张竹制吊篮摇椅在轻风中微摆。
金蓝走过去,坐上:“你还记得这茬啊?”当日在宁古城时,她还开玩笑就凭她、小四跟刘全三个,是做不了这摇椅生意的呢。
元魍轻轻推了把吊篮,道:“你说的话,我都记得。”从来都不会忘记,不敢忘记。
摇椅前后荡悠。
金蓝被微风拂得放佛心都要飘扬起来:“小四,你生日快到了吧?”
元魍想了想,道:“八月十四,还有一个多月。”去年这个时候,金蓝正被血无衣囚禁中,而他正在心急如焚得练功以致走火入魔,认识金蓝以来第一次生日没有吃到金蓝煮的面。
金蓝微微敛眸:“这次我给你准备了份礼物。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元魍从身后围住金蓝的脖子,把头放到金蓝肩上,轻声道:“你准备什么,我都喜欢。”
微风吹来,拂起两人的发丝,缠绕在一起,分不出彼此。
。
住所也定了,小日子算是正式开始了。
元魍每天都紧紧跟着金蓝进进出出,最远不超过金蓝三步,仿佛影子一样,看到金蓝,后面必是元魍。
玉多多对此情形表示十分费解,问刘全:“你有没有觉得你家主子最近愈发粘着金蓝了?”金蓝如厕,他在外头守着;金蓝洗澡,他在房里候着;金蓝睡觉,他在旁边看着。这紧迫式盯人法,也忒吓人了。元魍别是得了什么病吧?
刘全向来一根筋,想了想,道:“其实也只是比平常多黏糊了一点点而已。”
玉多多指着金蓝衣橱再问:“那他给金蓝买那么多衣服干吗?”夏衣冬装,样式繁多,款式齐全,任君挑选。玉多多觉得金蓝往后好多年的衣服都被买全了,一天穿一套,都不用愁没衣服穿了。
刘全思考片刻,道:“难道是成衣店正在减价大酬宾?”
玉多多一栽歪,无力挥手:“就不该跟你这二楞子讨论!”回头询问血无衣,“血老大,你有什么意见?”
血无衣意见确实很大:“金蓝从来没给我过过生日!”
玉多多彻底倒地!
主题党张冲望天:果然,又跑题了十万八千里!怎么就没人问他意见呢?他虽然提供不了确切答案,但也绝对不会偏出主题那么远啊!
。
八月十四这天,金蓝把书肆铺子关了,跟元魍去城外郊游——后面跟了一大串尾巴。
元魍对此十分不满,回头瞧血无衣:“你怎么还赖着不走?”这位,在他跟金蓝的家里直接当了白食客了,而且,似乎有种乐此不疲、从此扎根的感觉。
血无衣笑得毫无压力:“因为看到你们两人世界,我很不爽。”
刘全不解,于是插嘴:“那您不是更应该赶紧离开,眼不见为净吗?”
血无衣笑得愈发灿烂:“因为破坏他们的二人世界,我更加高兴。”
刘全缩回玉多多身边,牙齿打颤:妖怪不管到什么时候,都不会变成天使。
元魍郁闷,于是闷头用葫芦给金蓝装水喝。
血无衣抬脚,直接从背后踹了上去。
“扑通”一声,元魍不及防备,倒进了河里,溅起一阵水花。
这位在水中划拉几下,走回浅滩,怒目看向血无衣:“你想打架?我奉陪!”
血无衣神情遗憾:“原来真的会游泳了。”
后面的人在吐血:您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就是为了确认别人是否会水?
金蓝无声无息得站到血无衣背后:“你也下去吧!”
一把把这位也给推下了水。
玉多多跑过来,一脸紧张:“你怎么把妖怪给推下去了?你我还活得过明天么?”
金蓝轻笑:“要让妖怪息怒,只有一个方法。”
玉多多急问:“什么办法?”
金蓝伸手,把她推到河里:“那就是跟妖怪遭到同样的待遇。”
为了自己生命安全着想,刘全抱着始皇小老虎悲痛得自己跳下了河。
赵小才小盆友,也就是现如今的诸葛惊才比较谨慎,把外衣脱了才跳下水。
张冲想了想,也走到河里去。
顿时,水里人满为患——重现当日江中游泳的盛况。
在水里打架,别有一番乐趣。
元魍跟血无衣打得只见影子、不见招式。
张冲独臂大战刘全、玉多多跟诸葛惊才。
金蓝笑道:“你们都很精神嘛!”舀起一勺水,朝这群人头上浇去。
于是,打架变成了泼水战。
金蓝被玉多多跟刘全一起拉了下去。
金蓝为人数平衡着想,决定跟张冲同志一个战线。
看到金蓝,元魍自然没兴趣跟血无衣纠缠,赶紧划过来当她的护花使者。
刘全向来跟元魍两个是同一阵线的,于是跟玉多多划清界限。
诸葛惊才早就游到他师父旁边。
玉多多惊悚:最后居然变成了她跟妖怪一伙?!
不等她思考完毕,就有水花泼得她一头一脸。
这位也不管对方是谁了,闭着眼使劲兜水往四周泼去。
新一轮混战,开始。
最直接的后果是,一群鱼被震到了岸边上,午餐解决了。
只听惊叫声、惨嚎声、欢笑声,穿透过青山绿水,在空中飘荡。
晶莹的水花记录下了这里发生的一切……
。
水戏过后,张冲跟刘全准备午饭,血无衣处理自己的湿衣裳去了,玉多多带着小盆友跟小老虎放风玩去了。
金蓝疲累得坐到草野上,叹息:“他们终于肯放过我们了。”
元魍跪到她身侧的草地上:“你要不要去把湿衣服烘干一下?”
金蓝看着顶上日头:“今天这太阳正好,一会儿大约就能干了。我没那么脆弱,这样都能伤风感冒。再说这礼物再不给你,我怕又要被他们搅和,没机会了。”
元魍瞧她:“什么礼物?”他跟金蓝一块儿出来,带出来的东西,他都有过目,没有什么礼物在其中呀。
金蓝取出匕首,没等元魍惊呼,就直接割下自己一缕头发,再割元魍的,然后将两搓头发编成小辫。
心灵手巧,五指穿梭间,编发已经结成。
金蓝把编发递给元魍,郑重道:“你我之情,如这结发,相扶相持,永不离散。下载本书请登录
198199 前周篇(V53)
更新时间:20121128 8:15:50 本章字数:9470
198永不离散
蓝天悠悠,碧草青青。。请记住本站
金蓝的声音清晰得传到元魍心底,仿佛这世间宇宙,只剩下了这个温润而又坚定的声音。
永不离散!
元魍握住金蓝的手,在结发上印上一吻,发誓:“生生世世,永不离散。”
金蓝笑容绽放,轻声唱了起来:“君欲守土复开疆,血犹热,志四方,我为君擦拭缨枪,为君披戎装;君道莫笑醉沙场,看九州,烽烟扬,我唱战歌送君往,高唱——”
这首歌,她曾经代明月在元真跟前演唱过。那时候,她不过是以歌取巧,猜度人心。
现在,她只为元魍一个人歌唱,她要把这首歌送给他,带着她十二分的祝福与期盼。
“我,高歌送君行,掌中弓虽冷,鲜血犹是滚烫。”
“且,为君倾此杯,愿君此行归来踏凯旋。”
元魍看着她的面,如痴如醉,心里却已然知道她了然了他的打算。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他更加了解金蓝;就像没有谁,比金蓝更懂他的心思。
他们两人从他十岁起,就没分离过,至今七年。
他想永远待在她的身边,他希望她永远无忧无虑。
为了这个“永远”,他有自己必须要去做的事。
本来计划把金蓝送到临州,他就离开;后来因为诸葛家的事,给耽搁了下来;他又想帮金蓝布置好一切再走;可是,每一天,每一刻,只要他一看到金蓝,他就不想走了。
他知道,他比自己想象中的,更加恋慕着这个人。
他也曾经试着想过如金蓝所说,找一处深山老林,从此隐居。可是经过白族一事,他就完全没了动摇。隐逸如白族,都免不了尘俗的叨扰。
即使他跟金蓝找到了这样的地方,也未必能过得了他们想要的安稳生活。
要想得到真正的稳定,要想完全不受人威胁,那么,他就必须成为人上之人,让这个世界都臣服在他的脚下!
他没有雄心、亦没有壮志,这对他来说,不过是一件非做不可、并且必须做到的事情。
若说欲望,他的所有欲望,也不过来自金蓝。
所以,为此,他,要离开她!
。
夜半时分。
少年面色与暗夜融为一体,只那深邃而又闪着光芒的眸子显示了这是一个活人。
他定定望着床上好眠的少女,眸中是数不尽的情深与依恋。
他伸出手掌,想再去抚摸一下少女玉莹的面庞。
手却停在少女睫毛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