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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回答我的问题啊?姓名,年龄,籍贯,所犯罪行?怎么?不说话?”
“你以为什么话都不说就能含混对付过去?哼,要是这样,你就想错了!社会是宽大的,法律是公平的。正义是不朽的。这可是事实!”
“嗯,你还不说?好吧,我就明白告诉你判决的依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知道不?喂,别给我装,爷我可不吃这一套!别以为你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之列,爷我就不敢动你!法律面前众生平等!知道不?”
见蜥蜴闭起眼睛。屋内女子气得摞起了袖子,露出缠绕一圈白纱的伤口。用力跺脚踩在原地,又绕着桌子开始叙述它的罪状。
“我可不是你爱吃的毒虫鼠蚁。喂,要不是你的主人及时发现,我可就丢了小命。虽然,虽然……这条命……本来就不是我的,可是,可是此次来这里我还有自己的使命,怎么可以什么都还没做就被你统统搅乱?你说,你的行为是不是需要惩罚?”
说着,她往手里那匕首的刀尖上吹了吹,一阵阴森的凉风迫使趴在桌上的蜥蜴睁开眼睛。年小蝶手握匕首一步步朝桌上的蜥蜴走去。屋外那护卫正试图推门的动作突然停下,对女人接下来的举动感到好奇。
咯噔一声,匕首割断的不是蜥蜴的头颅,而是它身上的粗绳。手捏匕首立即退后三步的年小蝶跳到了床上,朝蜥蜴叫道,“喂,我放开你啦!过失伤人的判决是无罪释放嘛。你可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不要辜负我的期望哦,明不明白?还有哦,‘小骗子’的名字太难听,骗人不是你的本性嘛,嗯……”她环抱胳膊,低头略微沉思,冲着正以一双机灵的眼睛盯着她的变色动物说话,“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用在自然万物,都一样合适。这样,你从今而后,就叫‘本善’好了。嘻嘻,好像和尚的法名,是不?嗯,等会儿,我的同伴回来,也一定会喜欢你的。喂,不过咱们说好了,你乱咬人的坏习惯可不能再犯了。我这回来,可是有很要紧的事。绝对不能耽搁的!‘本善’,你听明白了吗?”她絮絮叨叨说着,见“本善”乖乖趴在桌上不动,胆子也就变得大了起来,从床上跳下,走到桌边,颤着手指想抚摸它的脊背,弯着腰,凑着脑袋仔细观察了下它并不算暴躁的反应,又从它圆鼓的肚皮判断出它吃饱不会伤人的事实,才在它鱼鳞般的皮肤上落下手指,很快触碰了下,又立即收回,缩着手放在嘴边,看着蜥蜴,脸孔上放光的表情淡去。
“被人绑着的感觉很不舒服吧。唉,这点,我也深有体会。不过,我的绳子你看不见,也割不断……”
屋子里的她捧着脑袋,斜靠在桌边,对着蜥蜴发起呆,似乎想起了什么。而桌上被重新命名的“本善”也似乎通人性似的,十分乖觉地贴在她手腕边,一动不动。
好半天,年小蝶才叹出胸中的一口闷气。“哥哥,你现在在哪儿,又在想些什么呢?”说着,手指抚摸在“本善”的额头,轻轻刮着,而这条蜥蜴也十分享受这份宠溺,干脆爬到女人手臂上,由她按摩。
小蝶一呆,朝它莞尔,“你是想安慰我吗?你可真是好心!”手指继续轻刮蜥蜴的小脑袋,另一手托住下巴,眼角露出悲伤,“哥哥……要是……他不是我哥哥,该有多好……”
她的睫毛扑朔在一起,淡淡的水雾蒙上最漂亮的风景,闭上眼,蜥蜴的额头感受到一滴冰凉,冷血的小动物抬起头,忽地钻入她怀里。小蝶又是哭又是笑,“哎哟,‘本善’,我没事,我还好啦,你别靠我太近,喂,别太近!”
矗立在门外的护卫此时再也看不下去,砰地一声撞开门,朝女人走了过去。
早已过了华灯初上时分的敦煌这座古城淹没在一片依旧泛黄的沙尘当中。漫天的沙砾随风飞舞,扭摆身体坠。落在古城的任何一个角落。落到光秃秃的枝头,飘进峥嵘陡峭的悬崖缝隙,钻过悬崖边孤零零的一家旧客栈的窗棱,跳跃着腾空的步伐沉浸在喝酒男人的酒杯里。风更大,沙更狂。酒也喝得更快了。
严格来说,方不染已经记不清喝的是第三十四杯还是四十三杯了,他五指张开,在空气中抓扑第九次,才抓到了桌上又被十四斟满的酒杯,摇晃着胳膊把杯子往嘴边送,却是由于手晃得太厉害,而把整杯酒洒到了自己的长袍上。为了避忌,在敦煌这片回族人的领地,他没穿官服。
十四盯着他大腿上的酒渍,噙着冷笑回头瞄了眼窗外,“哟,天,这么快就变了?!”说完,嘴角带笑又瞟坐在他对面的男人。两眼朦胧的额驸兄弟。哼,看你能撑到什么时候?拎起酒壶,允祯拇指食指相扣微翘,给自己的空杯斟满。但轮到另一个杯子时,捏住酒壶把手的两根手指头却改变了原先的姿势,拇指憋进手掌,只剩食指拨弄在把手上。这种斟酒的细节不是极细心之人,绝对不会引起任何的怀疑。十四对此很有信心。这也是他为什么越喝越清醒,而另一个人越喝越糊涂的原因。他理所当然认为自己胜券在握。已然轻声哼起小曲。不时打量着门的方向。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该来的就要来了。
果然,不一会儿,带着厚毡子的门帘被掀开。前厅走来一个面容黝黑的回族士兵。是乌汗。他来得很急,还没站定身体,就够着脖子往前厅里打量,当锁定住十四这边方向时,他才缓和下紧张的情绪。小跑着他走到两个男人面前。戒备地打量了眼喝得摇摇晃晃的方不染,朝十四行过礼,就凑到他耳边细语。说完,垂手侧立,退却到一边,像是在等候什么,并不着急离去。
方不染眼角余光以极快的速度瞥了来人一眼,忽然闷哼着趴倒在自己的臂弯里,埋着头,像是完全喝醉。
十四拉了他两下胳膊,又用手指弹了弹他的脸皮,不见反应,这才舒了口气。瞅瞅客栈里的掌柜,抬抬手,喝斥他下去。掌柜原本佝偻的背脊立刻变得笔直,身体的站姿宛若松树般挺立,态度恭敬地朝十四颔首,然后,又恢复了原先点头哈腰惯性后的姿态,很快退了下去。
乌汗瞅着掌柜消失的背影,说,“侍卫长这几年可是苍老许多……”
十四眼光一紧,扫视伏在桌上开始打鼾的方不染,不再看乌汗,低头捏着酒杯凑到唇边,又放下,看着掌柜消失的背影,缓缓开口,“希望这不是你们大汗今晚要谈的主题。”
乌汗一怔,赶紧赔笑,“当然,当然,十四王爷快请吧。咱们大汗可是等候多时。”
十四不说话,只是不停打量乌汗,把他从头看到脚。“乌汗,你从什么时候从军的?”
“十四爷怎么想起问这个?”乌汗黝黑的脸上闪过不自然,“我的情况爷是知道的,我三年前就跟着咱们的大汗啦。那时,中年的大汗刚成亲不久。他的妻子卓玛已怀有身孕。已经生下三个女儿的她在得知肚子里是个男婴时高兴得飞奔进大汗的怀里。认为是阿拉保佑,山神祝福才让他们在中年有了这个意外的惊喜。如今,岁月过去,大汗两鬓长出白发,而原本腹中的小生命要是还活着的话,也长成活蹦乱跳的孩童了。我呢,也不再是原先流浪饥饿的难民,能为大汗在军前效力啦。”
十四略一沉吟,“听说你们大汗一直没有儿子,三年前那流产掉的曾是他唯一的男丁。”
“怎么不是?说起这个就让天上的白云皱眉,脚下的黄沙生气。”乌汗越说越大声,“那天的事我还清楚的记得,也是在夜里。我们驻扎在营地的军队突然遭到了你们清朝新来的那位年大将军的突袭……”
听到这里,打鼾的方不染的后背忽然变得僵硬,以极小的幅度颤抖了一下,但没引起话头正浓说话者两人的注意。
乌汗的声音继续,伴随着外边逐渐加强力度的狂风的咆哮,混合在一处,响彻在一株幽幽发暗的油灯下,气氛忽然显得凄凉。
“那是我们回族军队遭受过的最沉重的一次袭击。那夜,我们被包围。到处是哭叫,到处是血腥。原本还在沉睡的许多士兵甚至没来得及反应,就在睡梦中被割下了首级。即使站岗守夜的许多人,也守卫不了自己的性命。事后,我们都认为,那是一次长久预谋的夜袭。你们那位杀人不眨眼的年羹尧大将军由此战得了个‘年夜叉’的美名。
“甚至于寄居在我们军队附近的回族妇女,也会拿出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夜叉的名字,来吓唬不听话的孩子。她们会说,‘再闹,就叫年夜叉把你捉了去。’至于那夜,准确地来说,以不再是一场战役……十四爷,真的,现在即使我闭上眼睛,也能感觉到那个夜晚的腥风血雨。天,地,以及中间的空气都仿佛变成了血的颜色。我们的一个个兄弟倒下,你们一个个士兵取下他们的头颅。
因为,按照年夜叉的规矩,是要按取下首级的多少来论功行赏的。就这样,战后,一具具无头尸首横卧在草地上,我们甚至无法分辨出他们原本的身份。伟大的阿拉真主可以见证,这根本不是打仗,而是屠杀!然而,更不幸的事情发生,刚刚怀孕的卓玛倒在了血泊中。很快,大汗最深爱的女人带着遗憾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啊!那可是比全军几乎覆没更大的打击!大汗一夜间苍老下去。由此,我们进入了战略全面防御的阶段。这些痛苦的记忆好像一颗钉死在墙壁里的钉子,时刻挤压着我们,让我们不能呼吸。十四爷,这些情况,您不是早就知道了么?”
“是,你说的我都知道。我此刻提起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你再次陷入痛苦的回忆,乌汗,看着我,再看看醉倒在我身旁的男人,此刻,我要郑重地告诉你,让你们拔除那颗钉子的时间到了!就在眼前!”说着,手指方不染。
十四坏坏地眯起眼睛,从座位上站起,抬起下巴,以胜利者的姿态俯视桌边的醉鬼。看着乌汗,作起解释。
“此人,就是朝廷派来安抚西北大军的钦差。他给屠杀你们族人的夜叉送来的不仅仅是雍正眷顾的旨意,还有充足的粮食补给。要是小岳子探听到的信息没错的话,那些粮晌一天之后,将会沿着敦煌古城的外围山路秘密运送到和田那边的驻地。如果说年夜叉是杀害你们族人兄弟的刽子手,是毁掉你们大汗宝贵儿子的元凶的话,那么,眼前这个男人,这个在雍正面前最受宠信的汉狗就是彻彻底底的帮凶!是一丘之貉!是在背地里往你们族人身后捅刀子的阴谋家!蒙着脸干坏事的魔鬼!”
乌汗黝黑的面庞越来越红,呼吸也随着十四的挑拨变得急促。看着方不染的目光逐渐凶狠。由开始的怀疑转化到现在的仇视与愤怒,眼里释放出想要把他撕成碎片的含义。
“还等什么,我的乌汗兄弟,让我们在去赴大汗的酒宴前送给他一份最大的薄礼吧!你还犹豫什么呢?我亲爱的回族兄弟?拔出你腰间的长剑,只要往这里斩下,你们曾经所有蒙受过的屈辱都将成为过去!你们逝去的兄弟将会感激你!你们身处天国的卓玛王妃将会向你跪下行礼!当然,你们现在的可汗更会发放给你丰硕的奖励!我敢打保票,他会厚赏你。乌汗,只要你拔出你的长剑,对……对……就是这样,好……好……好极了,小伙子,来,走到我这边来,砍下你手中的剑,你就赢得了阿拉真主所赋予的一切!荣誉,骄傲,数不清的金钱在向你招手,在向你示意!”
乌汗脑门冒出汗珠,也曾经杀过不少清军士兵的他,忽然感到口干舌燥,头脑一阵眩晕。直觉与本能的告诫没有赛过外在甜蜜的诱惑与教唆。他一步步朝陷阱靠近。
此时,允祯就像一个即将偷到蜜糖的窃贼,忍不住嘴角边荡开笑意。很快,他一石三鸟的计策就要实现。只要乌汗杀了方不染,回族人这边再想休战,避免与朝廷正面冲突,也是不可能了,事端一旦挑起,无可避免。而他,将会是双方火拼后最大的受益者。弱势的回族军队被清军吃掉是迟早的事,但这不是他所在意的。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在乎的是和田这块藏宝地。
据探子回报,和田那儿出产的不仅仅是珍奇的美玉,而是储备丰厚的金矿。金子,数不清的金子。那儿就是一座金山!一座宝藏!当然,他会感兴趣不是为了钱财本身,作为先朝皇子身份,他还没落魄到为了钱而精于算计的地步。财富对他而言只是工具,用来招兵买马的工具。
《三国志》里刘备与曹操早年迥然不同的命运已对此做出了最好的证明。身世落没的刘皇叔离开物质基础的支撑,只能在两个把兄弟的陪伴下颠沛流离,寄人篱下辗转各处接受别人的接济;而家道殷实的曹操的起点就不一样。首先,他付得起赌场的筹码。变卖家宅产业充作起兵的物资,接着联系起周围的亲戚,很快,他嫡系的一支兵马就组建成功。
虽然人数不多,但却为他今后吞并天下做了最坚实的奠基。玄德无财无势,仅依靠着所谓名义上挂在嘴边的“仁义道德”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