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且,我也不想十三为了这件事而伤心,因为不论我们怎么算怎么想,最终偶那个都不会有一个好结局。我呆在这里,并不是想给他感情上的困扰,只是想帮他度过这段人生中最困难的时候。
十三在我耳边道,“就这样吧,我们就这样呆在这里。反正皇阿玛已经不会再用我这个儿子,就这样在这里过又有什么不好,至少你不会离开我。”
“十三……”好,什么都好,可不好的是老天爷不会按我们的想法做,你终究是要离开的,你是怡亲王,既然如此,我们只能做到尽早放手。
“小鱼,你唱首歌给我听好吗?”十三的话那么温柔,让我不忍心拒绝。
“唱什么?”
“就唱你那天唱过的山无棱天地合也不会分离的歌。”
我立刻就毛了,这个我是给他唱过,就是还珠格格的主题曲嘛,不过他不会以为这是我在表白撒。喵~着下可惹祸了,我说他怎么对我穷追不舍一点管我的意思都没有,闹了半天他以为我早就芳心暗许了嘛!
十三又拍了拍怀里的我,“唱吧,让我再听一遍,除了歌里,你似乎永远也不会对我做这样的承诺。”
十三的话听的我心酸,讨厌,这样的情景下让我实在没法拒绝。“十三,这只是歌而已……”
“就算真的只是歌,我也想听。”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
当河水不再流
当时间停住日夜不分
当天地万物化为虚有
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手
不能和你分手
你的温柔是我今生最大的守候
当太阳不再上升的时候
当地球不再转动
当春夏秋冬不再变化
当花草树木全部凋残
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散
不能和你分散
你的笑容是我今生最大的眷恋”
十三似乎听得挺高兴,压根不记得这只是一首歌而已,并不是我的承诺。我没有权利做这样的承诺,因为天地日月对我来说根本就不存在自然的变换,我们和人类,终究是不同的。
十三松开我,拿出笛子,和上我的调子,声音传得很远,好讽刺,在养蜂夹道这种地方,还有心情对酒当歌。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还珠格格刚流行的那会,我看的把毛都看掉了,所以这也是我记得最熟地一首歌,而且我也很喜欢这段歌词,一种游戏人间的感觉,嘻嘻,适合我这样好好吃懒做的猫啦。
十三也很喜欢这一段,不过他是因为被身份地位捆绑,事实不如意,才希望能够潇洒一点,闯荡江湖。其实都说是三十侠王,潇洒不羁,但我看来他却是最不潇洒的一个,他心中装的东西太多,最后被责任和感情活活累死。
“老四,这女的是谁?”一身便服打扮的康熙站在养蜂夹道的铁门外,听着院子里的歌声,半晌无语。
“大概是底下人送来给事三弟做伴的,皇阿玛……”四阿哥刚要说什么,康熙一抬手,把他的话堵了回去。十三说到底也是他的儿子,就算反了再大的错,哪个爹忍心让自己的孩子受苦,他,也是不得已啊。
“策马奔腾,对酒当歌?”康熙像是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一样,喃喃自语,那也是他年轻时的愿望呢,可惜最悔生在帝王家。但他比十三更冷静,知道怎么去面对无法改变的事实。
他知道,对于皇家的所有人,事情只能分该不该做,而永远不会是想不想做。
十三,阿玛知道你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只是现在的局势,一子错满盘皆输,阿妈是在赌不起,所以只能牺牲你。可你如今……
康熙转身离开,不只是在问四阿哥还是问自己,“难道我真的错了?”
那天晚上,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运用轻功,我抱着十三,飞上了屋顶。嘻嘻,其实我这点武功在十三面前根本就是班门弄斧,不过想来他们皇阿哥学的都是上战场杀敌的玩意,对这种歪门邪道大概不太在行撒。
对于任何一个人类来说,这种御风而行的事都是十分让人兴奋的,十三也不例外。当我们在房顶上坐稳之后,他用奇怪的眼神打量我,“没看出来,你的轻功竟然这样好,我还从来没看见过一个人不用借力就可以费这么远这么高。”
你的确没有见过一个人是这样的,因为我根本就不是人嘛~
“你的轻功究竟是什么人教的?再说我也从没听说那家还教小姐武功的,不都是琴棋书画?”十三是好奇宝宝,好学不怠,毁人不倦啊。
“说了我的师傅是世外高人,有什么可奇怪的。”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不老实,不老实就是欠收拾。所以,恩,我还是不解释的好。
十三的语气有点幽幽的,“你本是可真不小,看来我是越发的留不住你了。”
“嘿嘿,”我傻笑以掩饰自己的罪行,“干啥说的你好像深闺怨妇似的,只要你在这里一天,我绝不会离开你的。”我能承诺的只有这么多,其实我能做到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十三却转过来紧紧的抓住我的肩膀,“那好,我留在这里,你便陪我留在这里。”
我苦笑,怎么可能,这只是你一时激动的想法,你,绝不会为了一个相识几个月的女子,放弃自己一生的前途,只是话这么说太伤人罢了。“十三,我给你念以前我听过的一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自由更重要(嘿嘿,奸笑中,其实是吃喝玩乐吧),我想对你来说也是一样的。更何况留不留在这里,并不是你我说了算的嘛。”
“可是你家破人亡,无依无靠,就算你轻功再好,难道还能靠当飞贼吃饭?”十三的眼里还有希望,只是我要非常狠心的把这希望的小火苗掐死在摇篮里啦。
我假装没注意到他的眼神,自顾自的沉浸在自己的美梦里,“我啊,我是一条……一个有事业追求的人,离开这里之后,我要开一家歌舞楼,是卖艺不卖身的那种哦(欲盖弥彰……),我要把自己会的歌(现代歌曲)全都交给姑娘们,要我们楼和我们的歌名震京师!哇嘎嘎!”
十三似乎一点也没有被我的大笑感染,还是一副爹不亲娘不要的表情,“你从哪弄钱?”
“嘿嘿,(当然是变出来),山人自有妙计(其实是山猫吧……)。”
“原来你早就计划好离开我之后做什么了。”十三又变成了那一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那副孤单有自嘲的表情,好像这几个月我什么都没改变,而他,似乎根本就不该记得我这个人。
这就是心痛的感觉吗,可我根本就没有一颗人的心啊,难道是我堕落啦?看见这样的十三,我早就把吃喝睡抛在脑后,我只想让他快乐一点。“不,计划明天只是生活中的一小部分,重要的是怎么过好今天。”哎,我说的话怎么开始像我去的那所学校的班主任?
十三抬头看着天空兀自笑了起来,“哈哈哈,说的好啊,既然如此,我只能抓紧这些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看着你在我身边,也算对得起我自己。”听他那个声音,我都不知道他想哭还是想笑。
不过,让我没一分每一秒都带在你身边……?
能不能放我两个小时假啊?看看时辰,子时就要到了啊!我可不想让他看见我变成小灰的搞笑场景撒!
我小心翼翼的问,“那个明天再说,天也晚了,还是睡觉去吧,睡得太少长不了高个儿的。”我十分诚恳。
十三好像也十分诚恳的说,“没问题,你跟我睡一起!”
啥?!我急忙举起手(上学养成的坏习惯),“我有问题,我一个黄花大姑娘,怎么能跟你睡一起,你知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啊!”
十三看着我暧昧的笑,“你的身子早就被我看过了,你早就是我的女人了,出去了我留不住你,难道在这里还不能随心所欲吗?”
我吓了一跳,啥呀,就看两眼怎么就是你的女人啦。虽然我从这个时代一路走来,但和这个时代的人的思想还是有代沟啊。不过和他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我知道他是一个十分固执的人,说服他的可能性实在是很小,还不如曲线救国。
于是我立刻换上一副笑脸,“那既然这样,咱们还不如在房顶上看星星,你等我,我去拿酒,咱们今晚,不醉不归。”
我迅速的跑下去,到后院变了两坛红星二锅头出来,十三看来兴致很高,我们一人一杯,一直喝到十点多。
当然,十三喝的是不折不扣的红星二锅头,我嘛,自然是水了。(其实我本来想变鱼汤的,后来怕颜色不对。)
“十三,为了咱俩在这相依为命好几个月,干杯!”
“十三,为了咱俩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干杯!”
“十三,为了这养蜂夹道的日子越过越舒心,干杯!”
“十三,为了预祝我将来的歌舞楼红红火火,干杯!”
“十三,为了扎布那死小子每天来给咱么送饭,干杯!“
可是,娘啊,十三的酒量好的实在不像人类,被我这么灌也只是稍微有点醉,眼睛还是贼亮贼亮的盯着我。
没办法,什么理由我都搬出来了。
“胤祥,为了你皇阿玛还有几个月过生日,干杯!”
“胤祥,为了花花草草长得茂盛,干杯!”
“祥祥,你知道这就叫什么名吗?干了这杯我就告诉你。”嘿嘿,完全是狼外婆引诱小红帽的语气嘛。
“祥祥,你想知道我这件衣服里面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服吗?干了这杯我就脱给你看!”已经变成□□了,我都黔驴技穷了,这个死娃子还能把眼睛睁开!(人家本来都已经醉了,睁开眼不就为看你里面那件衣服?)
娘,他要是再不醉死,死的那个人就是我了。十三,对不起了,是你比我使必杀的。看见以下画面的同志们不要误会。
“十三。”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他醉眼朦胧的转过头来看我。
我一咬牙一狠心(只怪自己学艺不精,不会隔空施法),把自己的红唇凑上前去,十三立刻如饿狼一般吻住我,弄得我脸红心跳乱七八糟。幸好偶的定力还是很强的,记得自己要做什么,趁他不备向他口中吹了一口气,他立刻昏了过去,倒在我的怀里。
其实我好怀念刚才那个吻的,只是再吻下去,他就会发现他吻得一嘴猫毛了!果然,我刚把他送回屋安顿好,我就缩成了一只猫,喵呜~哎,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啊!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偶如约来更新啦,大家伙也如约来看吧,看过留言的才是好孩子,不留言的小心偶拍他~~
、欺骗与离别
一点钟的时候,我没变成人,因为我不知道怎么用人的面目去面对他,我本来就不是什么英雄好汉,逃避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况且这样的情况下,冷静一下,也许对我们两个都有好处。
晒了一晚上月亮,十三就被我灌得呼呼大睡,太阳晒屁股了还没醒。我溜到他的窗口在外面头看他的睡觉的脸,嘻嘻,好可爱,睡梦中那些什么怨恨身份地位统统没有,可惜就算再可爱,也不是我的。
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啊~我念着诗词(其实就是猫叫),刚打算大摇大摆的走开,却见十三幽幽的醒了过来,在床头坐着愣了一会,似乎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
只见他坐了一会,却突然伸手附上了自己的嘴唇,轻轻摩擦。我当场被雷劈倒在原地,他记得我昨晚做过什么?!他明明喝醉了,怎么可能连这样的事都记得!
可是看他那甜蜜蜜的表情,似乎丝毫没有怀疑的意思啊。完了完了,这回可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啦!!喵呜~
“十三弟!”一个中气十足的叫喊声瞬间把我和十三都从各自的沉思中叫醒。那个人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趴在窗边的我(废话,你现在是一只猫,人家为什么要注意你),高高瘦瘦的身影风风火火的就冲了进去,看起来蛮激动的。
十三被吓了一跳,待看见这个人,激动地一个高从床上蹦起来,大叫着“四哥”就冲了过去,两个人结结实实的来了个熊抱,像是劫后重生似的。
喵,十三叫他四哥,那他就是清穿里万年不变的冰山男主角,四爷,胤禛,雍亲王,雍正?被无数清穿女们yy了无数遍的可怜男人?哎嘛,我今天总算又见着一位历史名人啦。只是,为啥这个人看起来好像有些眼熟?我好像很久很久以前见过这个人啊。
正出神的时候,他们两个已经在桌边做好,非常不幸十三身边没了我这个端茶递水的丫头,他只得自己去给他的亲亲四哥倒茶。他四哥倒是好奇地问,“你那个丫头呢?”
“大概睡着呢。哎,四哥,你怎么知道我这里有个丫头?”
“我今天来就是为了说这事的。你知不知道,昨晚皇阿玛带我来了这里,听见你和那丫头在一起唱歌。”
“皇阿玛来过?”
“是啊,”老四叹了口气,拍了拍十三的肩膀,“你们昨晚那首歌唱的是真好,我看皇阿玛是心软了,所以才让我来看你,我看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