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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旧事之山河寂廖-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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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略带诧异地低下头来,在耳边问我:“你想活么?”
我拼命地点头。这是我第一次那么近地看着她,碧绿的睛睛,雪白的皮肤,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有塞壬般不可思议的美丽
她笑了,从头上取下一根银得发亮的发针。“凯撒,真的是任由我处置么?”
他宠溺地看着她,点点头,那时我想,他一定是以为她要用她那著名的毒药,毫无痛苦地送我离开人世了。
“那么……”她的面上展开清清浅浅的一朵微笑,伏向他的膝头,右手只是闪电般的一送,一阵轻微地刺痛掠过我的眼际,左边的视野,就陷入了永恒的黑暗。火辣辣的感觉顿时贯穿了我,但是,我仍在坚持着跪得笔直。
“丹青,你几时变得这么心慈手软了?”大公的声音很是诧异,他是从来不动手两次处置同一个人的,如果女伯爵此次只刺瞎了我一只眼,那么,就表示她饶过了我的性命。
“我经常不在布伦瑞克骑士团,怎么说,这个骑士团也是以我的氏名命名。”她冷冷的声音响起:“我需要一个忠心的人,去帮我看守一切。再说……”她的声音一瞬间变得低不可闻:“我只是希望有一天我失败了,你会对我仁慈一点而已。”
他笑了,挥手让我走出了宫殿。从那天起,我便是她的骑士团副长官。一直到两年前,我被任命为教廷驻葡萄牙的使节,升任主教之职为止。那一天,她穿着绿色斗篷,在满天飞舞的白雪中,跟随着凯撒到郊外送我,却一直没有说一个字。再后来,我与大公爵的联系日少,又被派到了印度,却万万没有想到,在这里又遇到了她。
“我已经不再跟随凯撒了。”她的叹息打断了我的回忆,她直起身来:“他把我当作礼物送给了费拉拉候爵。”
我的心一紧,想起了大公爵那个和女伯爵长得很像的妹妹,露克莱齐亚女大公,他似乎总有这个习惯,把他最钟爱的女子,包装成最致命的礼物,一一送给自己的敌人。
“现在我与他已经再无关系,他放了我自由。”她苦笑了一下,给我看那枚刻着魔女头像的指环:“所以我决定跟着候爵回他的故乡中国去,到了那里,打猎放鹰也好,捕渔耕田也好,总之是和罗马一刀两断了。”
我有些酸楚地看着她,这么美丽绝伦而又聪颖冷静的女子,本应当嫁给欧洲最高贵的王公,身穿最华贵的白鼬长袍,坐在黄金与白银制成的宝座上,手执钻石权杖,掌管上万人生死的。现在,去要随着那一群什么元人,去向那无人涉足的陌生国度……别过头,在强烈的光线中,我独眼中晶莹闪烁的东西,一下子化为空气。
“那么你爱候爵吗?”我突兀地问:“其实你不必要和他们一起去那个什么中国的。葡萄牙的军船也许很快就到了,你留在这里,我们可以一起搭船回欧洲去;又或者,你可以嫁给这位大君,反正他似乎很喜欢你……”
她摇着头,脸上浮现出淡淡的微笑:“你想错了,我现在很爱候爵……而且,那一种血脉的牵连,你是体会不到的。我是他们这一族的公主,曾几何时,我也以为自己可以像你想的那样,毫无牵挂的离开他们。但现在我明白了,这不可能,我已经变了,因为我的血脉中,流的是成吉思汗后代的血液。”
她深深地注视着我:“就连你也变了,我记得在罗马时,你是一个少言寡语的武士,可现在,怎么变得这样的游戏人间呢?“
离开欧洲以来,我已经听不懂太复杂的语言,所以,我现在只有微笑着耸耸肩:“游戏人间?那是因为生活所迫啊……不说这个,如果女伯爵你喜欢那位狮子一样的候爵,嫁给他也正好是男才女貌。不过就苦了我们的大君,可怜他今年已经二十有四,一般这个年纪的印度人都已经儿女满膝,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他感兴趣的黄金女郎,却……”
“他可以继续暗恋我啊。”女伯爵眯起了眼,绚丽的日光之下,包裹着她的孔雀绿纱丽反射出斑驳鳞鳞的光环,映得她就像一只美丽的金钱豹一般:“爱情中间,总得有些竞争才好。最近一段时间,他已经不为凯撒吃醋了,我得找点好玩的东西让他感觉一点刺激才好。”
接下来的几天,大君邀请女伯爵去猎虎,她去了,带回来两张色彩斑斓的虎皮,大君说要再加上一对雪白的象牙送给她,作为孟巴人敬献给她的宅子里最好的装饰;修葺一新的孟巴城,又请她去巡视,她也去了,骑在高高的大象上,与大君并肩而行,接受民众的欢呼,就像是他的王妃一样。十六位彩衣缤纷的少女为她开路,沿途撒下无数的花瓣——看到这一切,我不禁问费拉拉候爵:“您不生气吗?据我所知,你好象一开始很吃醋的啊。”
他正在帮亚历山大查找一大堆的居民名册,那里当地官员送上来的,听说亚历山大想在里面找到自己从未谋面的父亲。听到我的话,他仰起头来,一抹笑意在眼角闪现:“谁说我会那么没品味,和那个黑鬼印度王吃醋?丹青爱玩,就让她玩几天好了,最近在海上也闷坏她了——等到了中国嫁了我,只怕元人里的大小事务让她忙都忙不过来,还有心思跟我玩这种幼稚游戏?”
我打着哈哈和他一起笑起来,第一次,我发现这头费拉拉之狮不像原来所想的那样鲁直。虽然外表粗豪,他的心思是缜密而锐利的,只是在遇到女伯爵时,才会像一个少年一样不知所措……女伯爵,我无声地笑了,这一次,你可真是遇到对手了。
果然,几天之后,看到候爵全无反应,女伯爵也就没兴趣了,她再不答应大君的热情邀请,而是每天守在帐幕里,拿着从印度王宫文书处找到的中国地图,和元人们一起商量到了中国,应当在何处定居。大君寂郁之际,就又把我叫到他的身边去,又请了那个叫亚历山大的埃及男孩,三人坐在王帐之中,无聊地喝着闷酒。
“我好像爱上她了,罗兰,你说怎么办?”他问我。
我没有回答,只是拨响了琴弦,轻声唱道:“
在绿荫葱笼的深处,
有一位娴静的精灵女王。
爱上她的王子伯爵,
统统都要放弃生命的希望……”
“停住停住。”大君笑着打断了:“丹青小姐没有这样可怕吧?”
我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那是因为您还没有看到她可怕的那一面。”
他面色一正:“这也没什么不好啊,我需要的,不是一个养在深宫的美丽妃子,她有救人慈悲的心肠,又有杀伐生死的决断力,正好是一个与帝王相配的绝佳女人啊。”
当他说到“有杀伐生死的决断力”时,他故意向我的左眼斜了一眼,我敢保证,他绝对是故意的。不过,亚历山大的回答,却巧妙地帮我报了仇。
“大君陛下,我觉得你要考虑的,不是丹青小姐有多么好的问题。”他一脸真诚的笑:“而是你有几条命的问题。刚开始的时候,我是觉得首领配不上她。不过现在我发现了,幸亏上帝创造了这么一头伟大的狮子,不然让丹青小姐这么又漂亮又毒辣的女子为祸人间——请原谅我这么说——那才是大问题吗?”
“为祸人间?“大君听得悠然神往:“她居然有这么大的能力吗?我真是更喜欢她了。”
听着这意料之外的回答,我和亚历山大几乎同时晕倒在地。
“和你们开玩笑的。”大君的话又再次把我们叫起:“我知道你们的意思,她是属于风和海的女子,我这样小小的丛林山国,是留不住她的。不过……”他转眼看着我:“关于她说的,贵国不久就要侵略我们国家一事,是不是真的呢?”
一丝歉疚掠过我的心里,但转瞬也就烟消云散,只要不是凯撒的意大利,其他国家的生与亡,对我而言,根本一点意义也无。但是,现在我的,仍要装出最诚挚的姿态。于是我跪在他的面前,以无比真诚的语气说:“大君,对不起。这一年以来,我愧对你的信任,一直把海图与民情传送给葡萄牙。不过,你放心,我送去的地图大多只是和中国相关,葡萄牙人的目标,这几年还不是印度,只是中国而已。”
这一番话,虚虚实实,既脱了我了干系,又不会显得过于油滑,大君很容易听得进去。
“仅仅是中国?是吗?算了,从那位叫达伽马的人一踏上印度的古里的土地,我就看出他不怀好心。“大君陛下听了我的话后,虽然仍旧是狐疑地看着我,但倒底算满意地点点了头。一掀长袍,他长身站起来,细长的眼角闪着星芒一样的光亮:“这一年我也一直监视着你,咱们俩互相防备,半斤八两。这段时间我跟你学习葡萄牙语,也就是这个原因,这一年,我已经派了五十多条商船到撒拉逊去,替我买来火枪和大炮。到时候我到要看看,是我们印度人利害,还是什么葡萄牙人利害。”
“大君!“亚历山大站了起来,尚带稚气的脸上,带着无比的坚决:“我父亲是印度人,我会欧洲各国语言,也会撒拉逊语,我愿意留下来,帮你打那帮葡萄牙人!”
蜜色皮肤的王者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是吗?好!希望一年之后,我的军队中,就要多一位英勇的少年将军了。只是,你不跟你的丹青小姐一起继续航行了吗?”
少年兴奋的脸上掠过一丝黯然:“我是还想跟他们走……可是,我的任务只是把他们带到印度,以后的航路我不认识,再说,我的父亲也没有找到……”
“好了,我知道了。”大君轻轻地打断了他的话:“你现在有了万贯家财,找到父亲不会是难事,以后你就留在孟巴做我的侍从,免得到了其他国家,那些难缠的贝督因人还会一直找你的麻烦……要不这样吧,过几天,你陪我一起,送元人们出海。”

元人船队出海的那一天,孟巴已是万人空巷,大君动用了最尊贵的仪仗来送别元人,号角长鸣,群象舞蹈,不仅奇珍异宝的礼物不计其数,连凯撒以前的宠物,女伯爵的爱鹰海迪斯,都有一座碧玉镶金的鹰架。不过最值得称道的礼物,还是那十五名王国最精健的水手给女伯爵,对于即将远航的元人而言,这是最有力的助手,因为他们个个都是从小在中国印度航线上来来回回的勇士,对于马六甲奇诡的暗礁,就有如自己手心的掌纹一般清晰。
临行前,女伯爵把她那座有着虎皮与象牙装饰的豪华大宅送给了亚历山大,这嫉妒得我快眼红了,但,当我抗议她的不公时,她只是瞟了我一眼,说了一声:“有意见吗?”我就乖乖地缩回去了。还是我们的埃及小兄弟够义气,他悄悄地对我说,等女伯爵一走,宅子就可以分一半给我住。于是,我的心里,快乐就得好像看到了一百个正穿着透明纱丽起舞的印度少女一样,那么漂亮的房子,呵呵……
所以,我今天一脸喜气洋洋地去送别女伯爵和她的准夫君候爵大人,我看到她和大君拥抱,互致吻礼。听到大君说他这辈子最爱的女人就是她,当然,故意让声音不大不小地让候爵听到。候爵居然又非常大度地忍受下来了。他们两个男人居然也行了亲吻礼,说了一些什么三百年前本是一家的客套话——这倒是没错,莫卧儿王朝的创始人本来就是蒙古将领的后代。
而我呢,在这种重要的场合,怎能缺少我的歌声和琴声呢?于是我挑动我的七弦琴,高声唱起了离别曲。
“当天使要吻别露西法的金发,
当晨曦要告别迷勒迦的爱意。
啊,我的美人啊。
你叫我如何舍得你的离去……”
啊!靳光,你要干什么!“
不是我给古老的恋歌新加了新的段落,而是那位以蛮勇著名,被女伯爵大人私下称之为胸(肌)大无脑的四翼将之一的靳光,竟然突然把我抗上了肩头,踏上了跳板,向船上走去!
“你干什么?!“我奋力挣扎,他到底在做什么,不会是脑袋坏了吧?
“如果我是你,就会乖乖地不动,这根树枝,可是丹青小姐给我的。“威胁的话语传来,那一颗几乎比我的头发粗不了多少的小树针,正堪堪抵住我修长的脖子。我想挣扎,可是识实务者为俊杰,女伯爵给的东西,上面带的毒不知能毒死多少只我这样的小小蚂蚁……于是,我便像石雕一样被绑架上了船,又象麻袋一样,被狠狠地丢在甲板上。
“大君大人,你不能丢下我不管啊!!“我立刻弹身而起,用我最悦耳动听的声音向岸上高呼。
“罗兰诗人!”我该死地发现他的葡萄牙文现在说得是那么的恶毒流利:“我也很舍不得你啊,可是,你教我要当一个骑士,一个骑士就要把他最好的东西送给他爱上的贵妇人。您就是我珍惜的东西!!所以……”他转过头,一付不胜悲伤的样子。
“陛下!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帮你照顾你的罗兰的!”唱歌一样回答的,当然是我们比白雪公主后母还恶毒的女伯爵大人。我真怀疑,她和大君为什么不改行当吟游诗人算了,那份唱作俱佳的样子,比歌剧院里的女伶还要逼真!
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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