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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月-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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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魔器或是克制恶魔的教廷圣器,但是,剑这种东西,不就是武器么?不就是杀器么?不就是拿来砍人杀人刺人的么?

至于剑术什么的,不过也就是为了更加方便利落的杀人而已不是么?

剑意?那是神马玩意!

焚业完全不能理解啊!

把一个恶魔培养成能够领悟剑意的恶魔,不就等于是培养剑修么?把恶魔培养成剑修,还是那种生活在没有修士,没有剑者世界的恶魔培养成剑修。

李清和,你确定你不是在开玩笑?这太坑爹了!你还不如教他武功呢。

螣邪郎觉得很可笑,而九祸则抱着看戏的心态,至于袭灭天来则完全是为了打发时间跟着李清和一起闹腾。

至于焚业,他的意见完全被无视,实际上,九祸等人实力在他之上,他也的确没有说话的地方。

焚业根本不懂得如何用剑,尼玛,谁看过会剑术的恶魔了?魔王陛下除外,魔王路西法本来就是魔武双修,那些堕天使习惯用剑,但是尼玛,泥看到堕天使领悟剑意了么?

焚业是没见过,所以他很悲催,完全不能理解,剑这种东西到底有什么可以学的,剑意?那是什么玩意!

焚业不能理解,他发现,换了个地方,换了个种族,换了个主子,然后,他什么都不懂了。

其实吧,被万剑穿心个几千上万次,再怎么愚钝的人也该知道什么是剑了。

但是焚业不是人,他是个连剑怎么拿都不懂的恶魔,要知道,西方流行的是双手大剑,拿剑的方法是一手握剑柄,一手扶着剑身,跟咱们罗祖修士拿剑的方式完全不一样啊。

所以就算是在绞杀剑阵里被上万道剑意蹂躏了几千万次的焚业,根本无法理解修士的剑有什么不同。

恶魔有心,但是心在欲念,心在算计,心在蛊惑,心不在正途,心不专注,心不忠贞。

而剑者,心要无欲,心要坦然,心要澄澈,心要忠诚。

分也是个有心的恶魔,却不是心正的剑者,所以李清和教他的第一课便是如何拿剑,大概李清和也没有想到,这第一课居然会教上这么久,足足一年。

卷三:诸神篇章 第四十章

自从焚业来了,李清和生活明显多了些乐趣,比起教几个小家伙,教导这只恶魔更能引起李清和的乐趣。

而焚业很苦逼,尼玛,为什么非得学剑啊!

不学?哦,前方的袭灭天来在等着呢,‘善法封业’法阵也在等着呢,于是焚业就算不明白也必须装着在学啊!

尤其是,为什么他还必须从认字开始学啊?

李慈华这时候总算派上用场了,他教焚业识字,李清和一边监督,效果那叫一个好。

其实李慈华很纳闷啊,这个怎么看也不像是人的生物,居然会说话……

李清和对他说,这只叫做焚业的东西,嗯,是他的宠物。

于是,焚业苦逼的从地狱侯爵变成了李清和养的宠物,这地位差距太大,不过现在的焚业还不知道,等到他知道的时候,李慈华的认知他是改不过来了。

去你的宠物……

在这里,焚业必须严重的抗议一下,他抗议的内容就是——去你的筷子!

让一个习惯了大口吃肉喝酒,偶尔用刀叉装装优雅的恶魔用筷子,这简直就跟让习惯了用筷子的人拿两根巨大的树枝吃饭没啥区别。

在弄断了第十双筷子之后,焚业彻底放弃了吃饭这种行为,算了,他是恶魔,几百年不吃东西死不了。

但是焚业想放弃不代表李清和就会放过他。

李清和是谁?是个在千夜琳琅被各种礼仪规矩束缚了几万年的古修士,虽然某些时候看的很开,但是某些时候他也很坚持。

比如吃饭就应该用筷子!

恶魔就想不用么?没门!

李清和就喜欢看焚业纠结,这是他目前打发时间的唯一乐趣,两个小的他不能整治的太狠,但是对于一个魔族他需要手软么?答案是不需要!

“父亲,汝教教伊吧。”李清和轻唾了一口茶说道。

李慈华对于教人还是很有兴趣的,尤其是李清和的吩咐,他做起来手脚更快了。

焚业备受刺激,尤其是当李慈华很是好心的问道:“要不我喂你吧?”

尼玛,焚业悲愤了!

事实告诉我们,悲愤的力量很强大,在李慈华的刺激下,焚业终于学会拿了。

而在调教焚业的同时,李清和也从螣邪郎的口中得知了西方大陆的现状,原来正直信仰形成的时代,难免矛盾众多。

嗯,李清和摸了摸下巴,最终还是看着焚业什么也没说。

……

修罗界,阿修罗王宫。

因为优昙华的特性,所以阿修罗王不惜珍宝把血池欲海的中心部分建造成了一座水上宫殿,无比奢华灿烂,让优昙华居住。

而优昙华诞生的那朵昙花也被圈了进去,制成了他的寝宫。

优昙华不同与阿修罗族其他的男子,也不同于他的王兄,他面目精致绝美,有着比帝释天的悦意王妃更迷人的外表。

让无数阿修罗无不为之着迷,阿修罗王因此对于这个儿子更加喜爱。

至于五王子阿兰若,不知何故,这孩子生的倒也极为俊美,小小的模样已经有了精致的五官,不难想象长大之后的模样。

优昙华不喜欢外出,每日都在昙华殿内呆着,看着阿修罗女曼妙舞姿,婉转一如妙音天女的歌声,日子惬意却也空虚。

优昙华不喜欢与人接触,哪怕是阿修罗王和阿修罗王妃。

大部分的时间里,他都是在看阿修罗王搜集来的各种卷轴,记录着众神的故事。

有的时候他也会写一些歌曲,教给阿修罗女传唱,但是更多的时候却画着一张张莫名的图像,混沌不清,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是什么。

三百岁这一年,长大成人的阿兰若跟着阿修罗王参加梵天的宴会,他的俊美惊艳了众神,这一年,帝释天也终于有了一个儿子。

悦意王妃生下了帝释天的第一个儿子——多罗那天王。

这个孩子一出生便金光灿然,整个仞利天遍布金雨,云雾净散,于是帝释天为他取名多罗那,意为‘空净’。

多罗那是个聪明的孩子,但是他的面目却与阿兰若惊人的相似,不同的是,他的眸子金色,头发银白色。

多罗那属性光明,见到他的无不欢喜,若不是悦意王妃出身阿修罗一族,帝释天实在很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他儿子。

帝释天容貌本就柔美,虽是男子,但是那张脸绝对的女性化,而多罗那虽然样貌精致一如阿兰若,却并不阴柔。

多罗那长得也很快,成年不过用了十年的时间。

见识过多罗那和阿兰若的神,都说两位王子应该是兄弟,偏生这两神的父神互相看对方不顺眼。

而优昙华也在听闻此事之后,第一次有了表情。

阿兰若性格很阴沉,不怎么喜欢说话,面上有时候带着温文的笑容,但是下一秒很可能就换上阴鸷的眼神。

他喜好杀戮,却不喜欢折磨,他擅长战斗,却不喜欢争端,可以说跟优昙华一样,算是阿修罗一族的异类。

唯一能够让他安静下来的只有优昙华,但是优昙华并不喜欢亲近他,纵使阿兰若常常去看望他。

“王兄。”阿兰若黑发披散,腰上佩带着华丽璎珞和美丽锦缎,赤着足,走进了优昙华的寝殿。

阿修罗一族或者说这里的神族,哪怕是女子,穿着也很少,大部分都是上身不着片缕脖子上挂着无数宝珠做成的璎珞丝绦点缀,下身围着轻纱丝帛之类的腰衣也用珠宝点缀,看着那叫一个珠光宝气,闪闪发光。

优昙华不喜欢太过华丽的装扮,通常只穿着腰衣,挂一两串璎珞点缀,朴素的可以。

就像现在。

“吾说过,一身血气,不要靠近吾。”优昙华侧过脸,拨弄着面前的珠宝,口气冷淡。

阿兰若闻言眼色微沉,一边的阿修罗女很识趣的过来领着阿兰若去一边沐浴。

优昙华觉得很无趣,他没什么事情做,整日除了看阿修罗女的歌舞,就是把玩珠宝,至于那些记载神灵事情的卷轴都看过无数遍了,实在是无趣的很,但是他又没有出门的打算。

卷三:诸神篇章 第四十一章

权利,不过是创造者的施舍,荣誉,不过是主宰者的恩赐,财富,不过是掌控者的饵料。

一切,都是一场画地为牢的游戏。

李清秐轻笑,眼神讽刺。

宙斯啊,尽情的沉沦吧,当你拥有的越多,你也会失去更多。

至于宙斯的布置,他没兴趣参与,哈迪斯与雅典娜之间的事情,只要不危害冥界,不伤及哈迪斯和六铢衣本身,他也不会干涉。

行走于世,路过凡尘,李清秐心神宁静,这世界变的太快太快,快的让他来不及讶异,人类的脆弱,让他连一个怜悯的眼神也来不及给与。

身处异界,更多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就是一缕幽魂,茫然的在黄泉幽冥之地,寻找着自己的归途。

拨弄琴弦,李清秐思念着久远的以前。

他看见一对母子,意气风发的精灵族女王,带着儿子逃亡,原来不知不觉间,他来到一处异世,这是何处?

回神过来,才知道这里是北欧神界。

原来不知不觉中过界了,李清和身在黑暗中,端坐乌云中,奏着无音琴,看着这对母子逃亡。

为何关注?李清秐不明白,或许这是罕有的动容吧,他没有尝到过母爱,就连父爱也得知甚少,如今这么多年,比起父亲,他更加想念兄长。

“吾儿、吾儿……”精灵女王抱着自己儿子哀声呼唤,可惜孩子早就没有了生息,并无回应。

声声哀泣,刺耳惊心,李清和犹豫着要不要出手,便见那女王已经做出了决定。

那是逆转生命的魔法阵,李清和赞叹,不愧是备受大自然垂爱的精灵族,这样的魔力也能驱动。

可惜,女王本身受伤极重,失血过多,魔法阵还来不及完成,人就休克了。

李清秐手一挥,两道神力打入两个精灵体内,他现出身形,在一边抚琴等待。

最先醒来的,是女王之子——加纳迪亚王子,他面容俊美精致,颇为中型,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的模样,却有一头黑红双色夹杂的长发,眉目狭长,瓜子脸,尖尖的下巴和尖耳,一醒过来就看到抱着自己昏死过去的女王,连忙起身唤着自己母亲,倒是把李清秐给无视了。

“汝既然醒来,不如一边静候,伊失血过多,吾虽保全生机,但要苏醒,尚需一段时间。”李清秐看着加纳迪亚在哪猛摇女王,不由得冷汗直流出声提醒,不然的话,他真的很担心,会被这货给摇死。

加纳迪亚闻言一愣,随即惊愕转身一脸警戒,却看着黑暗死气中一人一身黑衣端坐,奏着安魂曲调,面容俊美无寿,带着神秘气息。

“你是谁?”看见不是追兵,加纳迪亚先是松了一口气,随即问道。

“吾名爱瑞斯,来自冥界。”李清秐答道:“放心,汝母亲没事,汝该想想日后该如何做,那些精灵已经下来,现今正在吾的暗雾中寻找出路,吾在,伊们到不了。”

“多谢阁下援手,可我并没有听过你的名字,你不是赫尔女王的下属。”加纳迪亚疑惑,北欧神系这边的冥国之主乃是女王赫尔,可惜这位女王一如塔尔塔洛斯,是冥国化身,一缕灵魂不灭而已,并无实体。

“吾非阿斯嘉特和华纳海姆神族,吾是希腊那边的。”李清秐答道。

“原来如此,你为何救我们?”加纳迪亚问道。

“不为什么……”李清秐话音未必,边听一声狼啸:“嗯?吾在这。”

语音落,加纳迪亚只觉得眼前一片白茫闪过,定晴一看,便见一神白跑翻卷,衣带随风,银发如雪,眉眼狭长,眼带冷意,浑身萧杀辰华。

是狼烟雪。

狼烟雪不大喜欢跟李清秐分开,尤其是后者在不告知他下落的情况下分开,不免有些不虞:“怎么也不跟吾说声。”

只这一眼,加纳迪亚便闭了嘴,也知道自己和母后被救的缘由,无他,不过是他与狼烟雪有着相似的眉眼,狭长而忧郁,妩媚却又冷冽的眉目。

尤其是他的母后,那双眼几乎与狼烟雪一模一样。

不同的面目,相同的眉目,希腊神么?

“阿斯忒尔,吾只是出来散散步,不知不觉过界罢了。”李清秐没有注意到他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加纳迪亚瞬间的颤栗,只有一瞬,或许加纳迪亚也不自知,更别提背对他的狼烟雪了。

“这是汝救下的,嗯,外面那群就是追伊们来的?”狼烟雪问道。

李清秐轻笑:“是啊,不过,似乎已经一个都没有剩下呢。”

狼烟雪甩了甩左手,一群蚂蚁,他来时已经杀光了。

加纳迪亚背心泛起一阵冷汗,他知道阿斯忒尔这个名字,毕竟是干掉了北欧神系瞩目的美神与爱神,而现在来看,这位星辰神的手段比传言的更凶残,追着他们的是精灵族最精英的翼灵,擅长剑术和魔法咒语,速度极快,就算是华纳海姆神族对上也很头疼,更别提这次追来的人数不少,至少上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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