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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君+番外-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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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六话 生活

  因着投奔飞凤女皇冷炎却遭到婉拒,苍蓝一行不得不寻找一个更隐蔽、更安全的住处,来暂时避过源源不绝的追杀。
  她们看上去势单力薄,寡不敌众。但敌在明,她们却在暗,若是掩藏得好,世界之广,湮灭在茫茫人海中,躲藏三个月的时间并不会太难。
  就这样他们一行十二人离开飞凤辗转来到柳国,一路上被追踪的次数越来越少,他们知道,这个决定算是做对了。刘太君算准了他们可能会投奔闵惜恩,会投奔姻亲飞凤,却不曾料想他们胆大到敢去还在战争的敌国。
  相对来说,他的人想大规模去柳国搜人,可就比她们装成百姓混入隐居,要难得多了。
  于是他得到的线报便是,他的手下在飞凤把人跟丢了。雷霆大怒之余,他这个深居简出的男人也有些无可奈何。三个月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她休想再踏进闵国。只要她还敢回来,就好像鱼上了砧板,到底要怎么宰割,可就不是由她说了算了。
  苍蓝携着易容过的十君一路走走看看,以一种步伐急促,心情却恬淡的姿态迈入了柳国的边境。他们一路来到柳国的都城云天城,终于见识到了所谓“最美丽与繁华的城市”,它浪漫旖旎的风情。
  柳国的都城离开海边并不远。这城市非常的大,走在街上,拂面而来的风总让人觉得有一种清新湿润的温暖感觉。这里不仅有四季如春的美景,更有丰富的多国文化交融并织,小食街、特产街、甚至是花街,繁华的商业街道毗邻而居,一条挨着一条。饶是住在本地的百姓都依然对这样丰富的生活感到享受,就更别提外来的游客会有多么欣喜与新奇了。
  苍蓝的几个侍君同样被这美好繁华的地方吸引了。苍蓝左顾右盼,也忍不住啧啧道:“柳国的云天城,素来闻名已久,今日终于有机会得以一见。果然是繁盛堪比我国清云,然,却是另一番风情。”
  王雅竹走在她的身边,听到这番唏嘘他接话道:“是呵,清云是个历史悠久的城市,恬淡且清宁,商业繁茂却也不失应有的庄严。而云天城,却向是对五湖四海的游人都敞开大门,提供游玩和吃喝的地方。它年轻、活力,少了文化的厚重,自然也就少了作为都城的沉稳。不过,想必柳国的女皇是很喜欢这地方,哪怕它的地势临近海边,哪怕它来往游客那么频繁、那么复杂,也定要将它定作都城。”
  “别说是她,”苍蓝说“她”的时候带着几分冷哼,“就是让我在这里住上一段日子,也许也会愿意长居下来,将它定作都城。”
  他们走走看看,街道上摊贩遍布,游人如织,闹哄哄的空气让人的心里都有几分喜庆的意味。冷幕月忍不住买了几样东西,然后仰着小脸道:“不是说要隐居起来么?要不,咱们就先在这住下来吧!”
  其他几人虽然笑而不语,却也是目光灼灼,看得出端的是同样的心思。苍蓝心中对云天也是别样的喜爱,便点头道:“这里确实适合居住,且人来人往比较复杂,不容易被人查到底细。惜寒,我们这就去物色一栋房子吧。”
  楚惜寒与苍蓝一起在一个闹中取静的地方买下一座宅院,当天他们就搬了进去。府邸虽然和皇宫没得比,不够华丽也没有高档的家具饰物,日常需要的东西却也是应有尽有,房间也很充足。十君和叶初蝶每人有一间房,下人们住一间,这是出逃以来他们住得最宽敞最舒服的一次了。带着些莫名的满足,十君在自家的后花园里围桌而坐,好像回到了在御花园的旧时光。
  苍蓝远远地望着他们,楚惜寒在她身后轻轻道:“皇上,那件事应该已经办得差不多,臣是时候回去打点一下了。”
  苍蓝点头:“那封信,你带在身上了么?”
  楚惜寒轻轻拍了拍自己胸前:“皇上放心。待微臣到了闵国,就会按照皇上在信里的指示让她们行事。时间不多,必须要抓紧布置才行。”
  “辛苦你了惜寒,万事小心。”
  “遵旨。”
  楚惜寒揖了揖,便到门外去取马离开了。苍蓝依然站在屋檐下,遥望着后花园那些男子们,仿佛只是在神游一般安静。
  她识得楚惜寒这个左膀右臂,何其幸运。在最关键的时候,她对自己不离不弃,那种侠骨丹心,却是亲人之间也很少能有的。她的计划全在那封信里,只要惜寒一路平安将事情办妥,她这些年来收下的那些人,想必便不会让她失望。
  惜寒,你一定要平安回来。一定。她在心里默默期许。
  ***
  楚惜寒离开苍蓝他们四天以后,其他人还是易着容,像寻常百姓那般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府邸的门前已经挂上匾额,是一个大大的“明府”。
  附近的几户邻里都知道,这明府的女主人有不少夫郎,却个个姿色一般。想必她是个好色的,却没有钱娶到条件更好的男子,便是娶了这一大堆,也挑不出一个好的,真真是叫人看了为之惋惜。
  这一日,秋尽正打算像往常一般去市场买菜,掏盘缠时却发现,他们逃出来时所带的银两,居然已经花销得差不多了。他立刻将这件事告诉冬无,冬无也急了,两人团团转不知如何是好。
  莫说主子们都是富贵的人上之人,平日里大手大脚的惯了不觉得。饶是他们这些做下人的,作为皇上身边的近侍,在宫里做事谁不给他们三分薄面?哪怕是出宫办事,又何曾为银子的事情担心过?这一路上没个算计的,总觉得银子这东西皇上要多少有多少,直到钱袋子见了底,两人才面面相觑傻了眼。
  不得已,还得将这事儿禀告主子。纸是包不住火的,难道真等到揭不开锅了才让皇上和十君们饿着?秋尽冬无两人抓了阄,最后苦命的冬无便将这件事一五一十地通禀了苍蓝。
  苍蓝并没有像他们想象得那般震怒,责怪他们没个打算的,反而是和他们一样有些惊奇。这也难怪,皇上有计算钱银的习惯的才是怪事!
  事情很快被十君和叶初蝶知道了。大家将身上的银子拿出来一合计,按着他们现在的开销,顶多还能够支持个近十天。楚惜寒从闵国回来的时候一定能带回支援,只不过那究竟是几天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十君里头,个个都是娇生惯养长大的,不然就是长呆宫里早就忘了民间疾苦的,现在说到这一层,个个都有些愧疚起来。金山银山,坐吃总要山空,现在山真的空了,他们是不是应该负责将它填补回来?
  苍蓝安抚道:“你们不用为了钱银的事情担心。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身上随便拿一件东西去当,也能值个大数字呢。我这就出去看看,你们乖乖呆在家里别乱跑。幻儿,绯儿,小飞蝶,保护他们的事情就交给你们了!”
  几人应了,苍蓝走了出去关上大门。冷幕月这才松散下身体叹了一口气:“早知道,刚才我在街上看中的这个珊瑚坠子就不买了!这东西要在我家里根本不值几个钱,可这笔银子若是省下来,够咱们开销个几天了!”
  宁昭颜附和道:“我们这一路上,说是逃难,却也是将有名的吃了,珍贵的看了,又是雇马车,又买了这宅子……本来匆匆忙忙间带出来的银两就不多,我们又不知节俭……”
  柳容拍了拍他的肩膀,宁昭颜只觉得鼻尖顿时微微拂过一缕香气:“别说是你们这些养尊处优的公子们,我以前生活清苦,可过了这几年,也被养得太过安逸了。你们说,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做点儿什么来挽回?”
  “当然是要了!”说这话的不是别人,却是一直袖着双手,倚墙而立的叶初蝶。“你们真真是些不知道民间疾苦的,穷人吃不起饭的感觉怕是你们从来没受过吧?”
  他想起自己的曾经,不禁有些激动,“哪怕是一次也好,你们有没有试过,用自己的双手挣钱?”
  珮璃走到他的身边,淡淡说道:“叶少侠少安毋躁。所谓什么背景出什么样的人,他们几个都是生养在富贵家庭,又是明玉的心头肉,要在从前,都是恨不得把天下最好的东西都送到面前的,谁会舍得让他们吃苦?我们以后,稍加节俭,精打细算,便也可以安稳度日了。”
  叶初蝶知道珮璃被明玉视作夫君,甚至那些男子看样子也是认可了,却不知怎的他却并没有名分,是不愿意么?他的身上总带着一种世外高人那淡淡的超脱,让他忍不住生出些敬意来:
  “珮璃公子说得也有道理,适才是叶某想到了过去,一时激动有些失态,还望各位不要放在心上。”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叶初蝶的一番说辞,并没有像他希望的那般在所有人心里烟消云散。比如王雅竹,他本就是个有野心的,明明才华堪比女子,却生了个男儿身。此时此刻,他默默在想:他真的只会张嘴等吃饭,伸手等人照顾,无法凭自己的能力为家里赚得银两吗?
  大家嘴上都说无妨,但一时间气氛却沉默了下来。恐怕同时也在作想的,还不止王雅竹一个人。
  与此同时,苍蓝携着一些随身的珠宝走到当铺门前,准备典当了一两样换点银子来生活。可她转念一想:自己身上值钱的东西,大多来自闵国皇室,若是拿了出去,岂不是等于给刘太君报了信?可不典当,他们又要拿什么来支撑过这些天呢?
  犯愁之时,她忍不住将那些随身小物又从荷包里倒出来看。倏地,一个小小的元宝坠子吸引了她的注意。
  这是……她依稀记得,那一日上元灯会,是闵湛翔的生日。她携了弟弟和楚惜寒、何眉欢一行在清云看夜景时,无疑中邂逅了一个少年。这个坠子,就是少年给她的纪念品……他说他叫……玲珑?
  这样说来,这元宝坠子便不是她皇室的东西了。她在心中默默念叨了一句对不起玲珑,便将坠子递给了掌柜:
  “掌柜的,帮我看看这东西能换多少钱!”
  “好咧!”小二说着从柜台里面接过坠子,看了半天,却是迟迟不给回答。须臾,她对苍蓝道:“客倌稍待,小的资历尚浅,还需请教我们掌柜的才行。”
  苍蓝有些惴惴,却又不想放弃,于是便小心翼翼地等待着。又过了片刻,掌柜的才拿着放大镜走出来:“这位客倌,请问您是从何得到的这个耳坠子?”
  “是……我一个朋友赠予我的,有什么问题么?”
  “没问题,没问题。”掌柜的边说,边将坠子交还给苍蓝,“只是这绿玉元宝耳坠,本是我国宫里的东西。本店只是小本经营……这么贵重的东西,恐怕我们是收不了呵!”

  第九十七话 谋生

  苍蓝拿财物去典当,却在无意中获悉,那名叫玲珑的少年当日所赠给她的坠子,竟是柳国皇宫里的东西。那玲珑究竟是什么来头?疑惑中,她也不敢再做逗留,生怕那掌柜的叫了官府的人来抓她,收起坠子就离开了当铺。
  身上的东西明明每一样都很值钱,却偏偏一件都不能典当。没有钱银,家里又有这么多张嘴等着开饭。无功而返的苍蓝装作若无其事地和大家一起用了晚膳,打算第二天出去找份活计,能赚多少是多少,好歹也能贴补一下。
  第二天天蒙蒙亮时,她就像往日一般晨起锻炼了。身上的伤口是一日日好转起来,手臂已经基本可以运用自如。用过早膳,她交代秋尽自己去办点事,让谁也不要跟随,只消请几个会武的看护好十君即可。
  于是当十君起身时,早已不见了苍蓝的身影。不过他们也没有闲得发慌,而是一个个神神秘秘地在忙自己的事情。这其中的因由,可能是被差去跑腿的秋尽冬无最是清楚了。
  王雅竹在房间里闭关了一上午,终于作了书法一副画一副。写的是行书带草的诗一首,画的是傲雪寒梅三两枝,竞相怒放。他文笔清朗有力,绘画清新雅致,自成一派,两幅作品一拿出来想必就会受到学子们的交口称赞。
  “秋尽,你帮我把这两样东西拿去那些书画斋让老板估估价,选最高的那家卖了吧。”王雅竹将两个画卷装好,亲手系上红绳,交到秋尽手中。
  秋尽小心翼翼地捧着竹君的墨宝,这就到集市上最大的如意斋去了。竹君真是巧用心思,他擅长琴棋书画,就在这方面下功夫赚钱。这两幅作品,虽不能说是谁所作,也都是极其风雅的,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而柳容也是早早的就出了门。因为他不会武,所以莲幻随同他一起离开。夏绯砂身子有些沉重,早起在后花园活动了一会,正是春季,孕夫又易困,下午他便又回房午睡了。
  宁昭颜知道王雅竹差秋尽卖画的事,心里也想出一份力。他的绣工确实出类拔萃,可是绣一件好的作品不是半天一天就能完成的。眼看着柳容也出了门,他有些黯然地在门口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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