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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杀手穿越成赔钱货:香水王妃-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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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多米将药鼎拿出来,这个药鼎是个好药鼎,达到七阶,在市面上基本买不到。

储物袋里,还放了不少火晶,和一些瓶瓶罐罐。

之前唐多米怀疑那老头是不是个高品阶的炼药师,不过……

唐多米手指从黑玉鼎中刮出一些残余的药渍,在鼻间嗅了嗅,一股的焦味。

从她敏感的嗅觉中,可以嗅出这些药渍是炼制三阶的丹药,连三阶的丹药也可以炼得糊渣,炼药水平能有多高?

而且——

唐多米打开那些瓶瓶罐罐,将里头的东西全倒地下,一把火化为灰烬。

这些药,都是一二阶的丹药,而且品质差得她连看多眼都觉得于心不忍。明明可以用普通药材炼制的丹药,却非要全部用上百年的好药,还炼得这般斑驳混杂,简直是浪费得令人发指。

实在是太暴殄天物了。

可惜了这些材质优等的玉瓶。

唐多米将药都倒完后,将瓶罐都留下,并一盒药粉交给阿里:“你把这些瓶罐都洗干净,再用这些药粉泡制。”

休息了三天三夜后,唐多米将精神与灵力都恢复到巅峰时峰。

拿着手中珍珠般的天颜美容丹,唐多米一口将它咽下。

十指飞快地打着灵诀,调动灵力到四肢百骸之中。

第1卷 第662节:脱胎换肤(8)

轰的一声,本源之火冲天而起,将唐多米全身燃烧在火焰里。阿里在那边看到,吓得跑了过来,但见唐多米在火焰里如常地灵诀翻飞,这才没有惊喊出来。

他坐在墙边,担心受惊地看着奶奶被火烧得看不到人样,心头害怕,想起之前奶奶叮嘱过他,又不敢上前惊扰。

唐多米身上的皮肤本已干瘪了,在火焰的烧烤下,皮肤被烧得滋滋作响。

生生地忍受烈火将皮肤焚烧,那灼烧的痛苦即便唐多米受过那么的伤痛,也险些忍受不住痛呼出声。

皮肤在火焰焚烧下,化成黑炭掉在地下,又被烧成灰烬。

唐多米整个人被火焰包裹,在本源之火中皮肉化为灰烬,又在火焰中新生,进行第二次进化。

这一次的进化,比第一次还要疼痛难当。

当年第一次换的是那身皮肉,骨头筋脉没有大动,可这一次,是全身上下全然化新。

幸好之前骨骼和筋脉慢慢地进化完整,要不然一次蜕化,更难以承受。

饶是如此,当旧肤去尽,用灵力从骨骼筋脉中一点点地抽取能量出来,与新肌肉融合时,那种痛苦仿佛是抽筋拔骨般,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

这种抽筋拔骨般的疼痛并不是一时的,而是足足忍受了七七四十九天。哪怕她忍受力稍微差一点,也会被逼得发疯。

这七七四十九天中,唐多米化成了一团火焰,在烈火中重生。

当火焰渐渐收小,在天颜美容丹和火咒下,唐多米终于拥有她新的肌肤。

将最后一点火焰收入体内后,唐多米身上再也看不到半点老人家的模样,皮肤白嫩得如刚脱壳的水煮蛋,连长长的秀发在进化过后,也变得柔软细滑,黑亮如丝绸般。

唐多米从旁边的储物袋中拿出一面镜子,当看到镜子里的容颜,她吃了一惊,镜子里的人十分陌生,陌生得她根本认不出来。

看到这张绝美且陌生的脸,唐多米有些迷茫,来到陌生的大陆,变成陌生的容貌,这一切令她产生惘然若失的惆怅。

连自己都认不出自己了,如果哪天回到桃源大陆,他们还会认得出她吗?

兴许,在她掉下魔鳄巨嘴的时候,他们都以为她死了。

第1卷 第663节:清风的番外:纵有千种风情(5)

清风一怔,“什么时候走?”

“明天。”楚天衍发现清风脸色不太妙,而且实力比上次见面猛然提高许多。“不要再练下去了,你没有金丹,强行升级,会自爆的。”

“那又如何?”清风淡淡说,既然灵气师最后的归宿是自爆,早爆和晚爆又有什么区别?

楚天衍暗叹,从储物戒指中取出一份灵诀,交给清风,“用这个法子可以修成金丹,前提是,你能找到修炼光明系的光之本源……”

光之本源?楚天衍苦笑,别说桃源大陆没有半点本源,黑暗之本源或许可以在黑暗森林寻到,可光之本源,恐怕其他大陆也难以寻到。

清风已到自爆的边缘,他将灵诀给他,算是朋友一场,求个心安吧。

“明天不用来送了。”楚天衍如来时,悄悄地离去了。

清风翻开手中的灵诀,唇边扬起无奈的笑意,本源?桃源大陆的灵气师都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了。

原本想将灵诀扔了,想着这是楚天衍的心意,便收在戒指中。

或许感受到清风时日无多,小短手这些日子一直待清风身边,金闪闪的眼珠子透着几份紧张与害怕。

小短手打了一个呵欠,爬到清风膝上,两只短短的小手抱着圆圆的脑袋,困困地睡了。

清风低头看着在他膝上缩卷成一团的小短手,冰冷的眸子闪过一丝暖意。

这些日子小短手越来越嗜睡,食量也越来越大,一天能吃十几个六阶以上的魔核。

“小家伙,你要进阶了。希望这次进阶后,你可以变得强大一些。”如果小短手变得强大了,她一定会高兴的……

清风眸内蒙上一片黯然,前儿墨家又来书信,询问她何时回家。

自她失踪后,他一直没告诉墨家关于她失踪的消息,即便所有人都劝说他,他始终坚信,她还活着的。

摸着小短手软软的毛发,清风低声问:“小家伙,你告诉,你的主人在哪?如果她还在这世上,为什么不回来找我们,哪怕捎个信儿也好。如果她再不回来,我又死了,你这么胆小怕事,将来谁来照顾你?谁去给你找来食物?”



谢谢雪舞丹青的诗,诗写得很好,很喜欢,谢谢。同时,也谢谢大家的留言和鼓励,谢谢大家。

第1卷 第664节:清风的番外:纵有千种风情(6)

最遗憾的是,2开头11位数的这个吧主号书吧不能登陆,不能给很多很好的留言加精或者置顶。



小短手在梦里打了一呵欠,毛绒绒的脑袋在清风膝上蹭了蹭,香香地睡着。

随着小短手的进化,需要的魔核品阶越来越高。清风想起上次小家伙进化弄得惊天动地的情形,只怕一般的魔核根本满足不了小家伙的能量。

魔兽要是进化到一半失去能量的来源,要么会降阶,要么会变成废物。

想着自己时日无多了,或许一年,或许半年,一旦控制不住奔腾的灵力,就会将自己炸成碎片。

是时候去找幽冥王国的人算帐了!

楚天衍走后的第二天,清风来到王庚信的书房,仿佛交代后事般,将所有事情都交代下了。“如果超过一年我没回来,舅舅便把昊王府解散了吧,府里值钱的东西都留给雨蕊做嫁妆,希望舅舅给她找个好人家。”

王庚信望着这个仅仅一年,就完全变成另一个人的外甥,心头很不是滋味。“你不打算回来了吗?你知道的,不管你去了哪里,雨蕊都会去找你……”

“不必多说了。”清风自嘲道:“兴许一年后,你们连我的尸体也找不到了。”

王庚信默然,事情变成今天这样子,是他的错。

但是,事情要是重演,兴许他还会选择同样的结果。身为一个父亲,为了唯一的女儿,他可以去做任何事。

可是,看到所有人都如此痛苦,身为一个父亲,尤其看到雨蕊那般痛苦,他心里仿佛插了几把刀,痛不欲生。

东方才露出半片鱼白,沉睡的鸟儿还未起来,清风已离开昊王府。

在一片小树林里,他从灵兽袋中放出麒麟,跨上麒麟。

“清风哥哥!”雨蕊骑在白鹫上,从昊王府急忙忙地过来,“清风哥哥,你要去哪?我要跟你一起去!”

清风蹙起浓浓的剑眉,脸上的疤痕在皱眉中,显得更加的狰狞可怕,如果相熟的人看到清风此时的相貌,谁也想象不出来面前长相骇人的男子,是当年那个丰神俊朗、炎州闺中女子梦中情人的皇长孙。

雨蕊骑着白鹫停在清风面前。这一年来,她削瘦了一大圈,脸色更是苍白不见一丝血色,另有一种娇弱的楚楚可怜。“清风哥哥,带蕊儿走!”

第1卷 第665节:清风的番外:纵有千种风情(7)

清风苦笑说:“蕊儿,我都丑成这样了,你何必还跟着我,炎州的王孙公子才你的最终归属。”

雨蕊倔强地望着清风,眼中的依恋与爱慕并没有因为清风丑恶的相貌而有半点减少,“清风哥哥,蕊儿爱的从来不是肤浅的相貌,不管清风哥哥变成什么模样,蕊儿的心从不曾改变过!”

“傻丫头。”清风无奈地摇头,“不要跟着我,也不要来找我,帮我照顾舅舅。”

他在麒麟巨大的脑袋上一拍,麒麟长嘶一声,四蹄奋奔,眨眼间便成了一个小小的黑点,再眨眼,眼前便失了踪影。

雨蕊望着清风消失的方向,眼内的倔强没有半分减少,她冲清风消失的方向嘶声喊道:“清风哥哥,你要去天涯,蕊儿便跟你到天涯,你要去海角,蕊儿便追你到海角!”

赶着白鹫,雨蕊执着地向着清风消失地方向追去。

越往北,天空越来越寒冷,出了遁光帝国,再越过两个小国,清风来到与幽冥帝国属下王国交界的梧寒森林。

梧寒森林甚大,占地甚大,除了神秘的黑暗森林,桃源大陆就数这片森林最大了,面积相当两个幽冥帝国,连绵地连着十几个王国,一有片,还连着幽冥王国。

森林内的魔兽种类繁多,森林深处更不乏高品阶的魔兽。

小短手嗜睡的时间越来越长,清风储备的魔核剩下不多,他准备前往没有人去过的森林深处。

魔核在刚打下的能量最强,用新打的魔核给小短手做食物,对小短手的进阶大有益处。

手持霸王弓,光之箭势如破空,惊天而出。

一箭杀了六阶魔兽,长剑将魔核从魔兽的脑袋取出,魔核新鲜得还泛着暖和的温度。

小短手三两下将魔核吃下,捂着肚子,砸砸嘴,有些不太满意。

“小家伙,饭量越来越大了,胃口也越来越刁了。”

只有在面前小短手时,清风唇边才会挂着温暖的笑意,仿佛还是从前的他。

只是那温暖的笑意中,总会不经意间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小家伙,变强大吧,饭量这么大,以后谁养得起你。”

小短手爬到清风的肩膀,寻个舒服的位置,闭上眼睛,又睡下了。

第1卷 第666节:清风的番外:纵有千种风情(8)

清风摸着它圆滚滚,像猫头的脑袋,轻声说:“小家伙,你进阶后,能力也会增加,到时能不能找到她在哪里?”

小短手已睡着,听不到他的话语。

清风望着远方,有些失神,低声说着话,似是与小短手说着,又似在喃喃自语。

“你与她订下生死契约,心神相连,等你进阶了,一定可以找到她的。这次进阶不成,就下一次,我相信,终有一天,你能感应到她的方向。我也相信,她一定在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一直等着我们。”

寒冬的森林被打破了平静,清风带着小短手,背着霸王弓,一路向北杀去。不止惊扰了北方的森林,在北边的王国中,人们经常看到一个长相丑陋的男人带着一个可爱又萌的小魔宠。

那小魔宠圆溜溜的脑袋像只慵懒的小胖猫,总是胆小地趴在男人的肩膀,那胆小的小眼神透着一种可爱的羞涩。

不少女灵气师想上去摸摸那可爱的魔宠,但在男人冰冷如霜的目光下,和狰狞丑恶的相貌下畏而止步。

男人所过之处,总是吓得胆小的人逃避不及,小孩总是被男人丑陋的相貌吓得骇然大哭。

唯有那只可爱的小魔宠丝毫不怕男人,还十分眷恋地趴在男人身上,两只短短的小手抓着男人的衣袖,一直陪伴着他,从不离开。

一个孤独的男人,一个可爱的魔宠,在北边的大陆人们渐渐传说起那个奇异的组合。

金沙王国的边界。

过了这片梧寒森林,便是幽冥王国了。

边界的小镇,来来往往的,大多是两国贸易的商人,还有一些前往森林探险的佣兵团,以及执行任务的两国士兵。

宽阔的大道,一队灰色的士兵策马向大道奔来,来势汹汹,大道上的行人纷纷闪让。

幽冥王国以黑色为尊,尊贵者着黑衣,而士兵便是身着灰色的衣服。

在行人纷纷避闪中,唯有一名长相丑陋的男人视如无睹地在路中心慢慢前行。

士兵马鞭指着那男人,喝道:“不知道大爷是幽冥王国的士兵吗?竟敢不躲!”

“找的就是幽冥王国的人!”男人冷如寒冰的声音响起,随即,白光一闪,一队十人的士兵头颅全部飞上天空,洒下一片猩红的血液。

第1卷 第667节:脱胎换肤(9)

“奶奶……”阿里目瞪口呆地看着唐多米,不明白奶奶怎么变年轻了,变得陌生和不认识了。

要不是他一直守在一旁,他定会以为哪里跑出来的姐姐假扮了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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