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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添香阁吧?”锦秀暗暗观察凌肖的脸色,他并不喜欢自己去那种地方。
果然,凌肖的脸黑了黑,不过倒是意外地没有反对。
锦秀啧啧称奇,这古董什么时候转性了?
凌肖毕竟是第一次来添香阁这种地方,浑身的不自在,表现在,他的脸绷得紧紧的,冷得不行。
锦秀叫来一个相熟的小子道:“你们老板呢?”
那小子显然也是跟锦秀熟了的,熟门熟路地把他们领上三楼。他边走边偷偷地瞧着锦秀身边的相貌凶恶的家伙。
“我说秀秀,你怎么这个久没来看人家?”刚进门红袖就发难了,雌雄莫辩的声音激得凌肖起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锦秀也没有身为客人的自觉,熟络地招呼凌肖坐下,顺手倒了杯茶放到他面前。说道:“前些天受了点伤,不方便来。”
她这么一说红袖也看到了她缠着纱布的手臂,皱眉道:“怎么回事?”
“村子被山贼劫了,我幸免于难。”锦秀简单地解释道。
红袖点了点头,目光转到了与她同行的凌肖身上,“这位是?”
锦秀给两人作介绍,“这是我的夫君,凌肖。”然后转头对凌肖说道:“这位就是添香阁的老板,红袖。”
凌肖点头,示意我知道了。他并没有说什么,一来,他不擅言辞;二来,任谁见了红袖这奇葩也很难说出什么吧。那比锦秀这个正宗女人穿得还粉嫩的家伙,用花枝招展这个词形容一点都不为过。偏偏,他是个男人!
红袖却不怀好意地挑起了眉,他拿美人扇遮住嘴角,靠近锦秀低声道:“这就是你家那口子?怪不得你不把他带出来呢,这凶神恶煞的样子可不得吓坏多少人!”
锦秀顺手给他一拐子,翻白眼道:“少来。”
红袖不怕死地继续,“啧,不然改天你送我一副他的画像吧,拿来当门神挺不错的。”
知道对方是故意调侃逗她玩,锦秀也懒得理他,只是说道:“昌宁呢?她今天不来?”
红袖也是知晓分寸的人,逗两句就够啦,没看秀秀家那口子那脸都快黑成锅底了嘛!他说道:“她估摸着也差不多快到了,这几天迷上养鸟了,好不容易教会了几句话,说要送来给我瞧瞧,让我眼红一把。”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倒也十分自在。锦秀发现红袖的眼光时不时地瞄凌肖一两下,便道:“看上我家夫君了?别妄想啦,名草有主了!”
他们之间这般笑闹习惯了也不觉有什么,看在凌肖眼里却是另一番景象。他从来不知道锦秀还有这么随性的一面,至少她没跟自己这样说过话。
红袖撇嘴,“我像是那种人嘛?”
“当然不像,我们红袖大美人可是要找绝世美男的,秀秀你就别捣乱啦!”一个声音插进来,昌宁就这么从敞开的窗户钻了进来。
“……”锦秀看着她费力地钻出来跳到地上,额际垂下黑线。
“哎哟我的姑奶奶,你就不能换个方式进来?您老要是在我这摔着了,我可担不起这责任啊。”红袖摇头叹气。
昌宁倒是大爷一般地拍拍衣服往椅子上一坐,“怕什么?我不会武功那群跟着我的家伙会嘛!要骂也是骂他们!”她目光一转看到了一旁的凌肖,朝锦秀眨了眨眼:“这就是你家那位?”
“嗯!”锦秀微抬下巴,一脸的嘚瑟样儿。
“眼光不错。”昌宁挑起大拇指,凑到锦秀我耳边偷偷道:“够男人!”
正说着昌宁忽然看到了锦秀胳膊上缠的纱布,惊讶道:“你这是工伤?写字写多了累的?”
锦秀摆着手把她撵一边去,“边儿凉快去!”说着从凌肖的包袱里把一摞书稿拿出来,研究了一下把其中一摞递给昌宁。
“这些没问题,你让人给排版印刷就好了。我手里留下的这些要返稿,这段时间我没什么时间,你找人帮我把东西送回去吧。”
昌宁结果书稿朝桌子上一放,“好说。”
“不过秀秀,”昌宁歪着头道:“你真的不考虑搬到城里来住?这样跑来跑去的很不方便啊。”
由于凌肖在这,锦秀也不好当着他的面拿出一贯的论调说“木有钱~”她道:“咱一家之主在这呢,你问我干嘛?”
闻言,昌宁白她一眼,装什么温柔贤惠?!
随便瞎扯了好半天,转眼到了午饭时间。锦秀凑过去跟凌肖咬耳朵:“咱在这蹭一顿呗,反正那两土豪有的是钱!”因为锦秀一直在跟那两只瞎扯,以至于跟凌肖说话的时候也没收起那皮皮的调调。
凌肖不动声色地看她一眼,说道:“你的药……”
从到这里开始凌肖就没有说过话,这时终于说了一句,昌宁调侃道:“原来不是哑巴啊!”
锦秀不客气地把药朝红袖那一扔,“帮个忙啦!”
红袖恶狠狠地朝她比了个中指说道:“你们就是俩土匪!”天天压榨他这善良的小老板!善良的红袖小老板都被带坏了,连中指也能比得这么专业了。
“谢谢夸奖~”昌宁厚着脸皮应道。
“……”面对这样的家伙,红袖还能说什么?
红袖吩咐下人准备了一大桌子的菜,三个人席上边吃边聊,准备的差不多了,书肆不日便能开张。重点是,锦秀这掌柜的离这远。
凌肖一直没有说话,锦秀察觉到他的情绪不是很好。虽然他并不是多话的人,但这样沉默明显不对劲。
锦秀虽然平时不靠谱了些,但在察言观色还是很在行的。人家心情怎么样她一眼就能看出来。现在,明明是她把凌肖拉来的,整张桌子凌肖就只认识她一个,她不能不顾及这一点。
她戳戳凌肖的手臂,等他带着询问的眼神望向她便说道:“我想吃螃蟹。”并且摇了摇手,示意手伤了,不能剥。在她受伤的这些天里,她已经把左手训练得能够自由使用筷子了,可剥壳这种单手无法完成的操作还是要凌肖来完成。
凌肖点点头开始帮她剥螃蟹。
对面的红袖跟昌宁两个捂着脸,一副牙酸的表情。这是赤果果的秀恩爱啊~
锦秀倒是没想那么多,她只是想找点事给凌肖做,不然让他一个人在那默默的吃饭多难过不是?
见他光顾着剥螃蟹自己没吃多少,锦秀拿着筷子对准盘子里的鱼丸使劲一戳,一个丸子就这么串到了筷子上,她把丸子送到凌肖嘴边。没办法,这么个圆滚滚的东西,夹着太有难度了!
“……”凌肖脸上一红,朝后面避了避,他并不习惯如此亲昵,尤其是还有外人在的时候。
锦秀显然是了解他的,也不强求,顺手就连筷子也一起递给了他。她说道:“这两个都是我的朋友,在他们面前没什么好拘束的。”
忽然,她又想了起来。“额,忘了没给你作介绍。”
“这个是昌宁公主,不过你叫她昌宁就好。”
昌宁在一边敲筷子,“大胆刁民!”
锦秀瞧都懒得瞧一眼,挥挥手,“一边儿凉快去!”
凌肖倒是没想到这活泼爱闹腾的家伙会是当今圣上最最疼爱的昌宁公主,怎么看……都不像吧?
不过既然是锦秀的朋友,他自然不会迂腐地行礼,只是淡淡地点头示意。
有这两人在,他也就放心了。凌肖想道。
毕竟一个两个都不是普通人。除去昌宁不说,就是这红袖,一身的功夫绝不亚于他!而且隐藏极深,若不是他无意中察觉到他过于轻快的步伐,怕是看不出他有功夫的。
练武之人步伐比一般人要轻,可是武功到了一定水平的时候,却可以控制自己的步伐像正常人一样,这就是所谓的返璞归真。他凌肖自认为还没到这种境界。
吃完饭下面的人就把锦秀的药给端来了。出乎意料的是,这次她竟然什么也没说,撇了撇嘴就把药灌下去了。
回去的路上凌肖忽然说道:“我们搬家吧。”
“哈?”锦秀惊了一跳,怎么忽然这样说?心念电转,她想明白了。一定是之前昌宁说的被他记在了心上。凌肖这人一向这样,虽然话不多,但总是顺着她的。
“不要理昌宁啦,我们现在住得挺好的!”
凌肖却摇头,“不是因为她。”
“那是为什么?”锦秀想不通。正巧这时他们正路过城门,那里围了一圈人。也不知城门上贴了什么,大大的一张白纸。
锦秀一时兴趣就拉着凌肖挤了过去,“写的什么我看看!征兵……哎,哎哎,别急啊,我看看嘛!”
凌肖却不等她看完就直接把人拉走了。“有什么好看的。”
锦秀好奇地说道:“不对啊,大冬天的招什么兵嘛!”
“这只是告示,明年二月份才会正式入伍。”旁边有看热闹的人好心回答道。
凌肖拉着她远离人群直接走掉了,锦秀也没办法,只能快步跟着走,她可不想被拖着。
“房子本来就是柳家的,而且现在那里也不太安全,还是搬出来的好。”凌肖忽然说道。
锦秀一愣,才想起来他是在回答自己之前的话。一提起搬家的事她立马把之前看的征兵的事忘了,也没注意到凌肖在转移话题。
“可是……买房子很贵的吧?”锦秀小心翼翼地问道,她最怕跟凌肖提钱了,就怕伤到人家那脆弱的小自尊。
凌肖抿嘴,“我们现在买得起。”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童话跨年
买得起?锦秀想说,我们什么时候这么有钱了?转念一想问道:“买房子要多少钱?”
“一千两左右。”
锦秀在心里算着这里的物价,好贵!一千两……她现在手里的存款也不过才二百两!二百两与一千两的差别,好像……不小。
凌肖看锦秀那一脸苦恼的样子,微微挑起嘴角,“别担心。”
怎么可能不担心?!锦秀很想这么说。但凌肖并没说什么只是拉着她回家了。
到家之后凌肖把锦秀拉进卧室,然后自己在墙角的地方不知捣鼓着什么。锦秀好奇地睁大眼睛坐在床沿上等。
“找到了。”凌肖捧着一个布包裹走过来坐到锦秀边上,缓缓揭开一层层的布露出一个木盒子来。
是什么?锦秀没问,看凌肖那郑重的样子她也不由得严肃起来。这个不起眼的木盒里会是什么?金银珠宝?藏宝图?
出乎意料的是,盒子里只有一张破旧泛黄的纸。锦秀疑惑地看凌肖,而后者示意她拿起来看看。
“这是……”拜这些天看的书所赐,锦秀的文字基本上都通了,所以她很容易就认出了“房屋地契”四个字。
凌肖点头,“这是以前凌家的地契,那里荒废了很久不能住人,把这地契买了的话可以另卖一所宅子。”
锦秀心情沉重起来,她并不知道这地契在凌肖眼里意味着什么,但却十分清楚它的重要性。“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凌肖道:“你是我的妻子,我有责任照顾你。”字字坚定,句句真心。
锦秀沉默了半晌,直到眼底的潮气褪去声音正常了才开口说道:“凌肖,以后我锦秀会让它重回你的手中。”同样字字千金。
凌肖看着她眼中的认真忽然笑了,“嗯,我信你。”
这个时候已经将近年关了,凌肖坚持在年前搬家,所以锦秀的生活忙碌了起来。
因为老旧的关系加上急着出手,凌肖的地契并没有卖很高的价钱,不过两千两也够用了。凌肖在城西找了个临街的房子,因为锦秀要开书肆,临街的房子比较方便,住宅商业二合一。
选在城西也是因为红袖的添香阁就在城西,而且,凌肖并不想跟柳家有什么瓜葛,自然是不去城南的。
前厅用来做生意,后面一道门通向后院,而卧室起居室厨房之类的全部在后院里。院子并不大,却也不显拥挤,用来住人刚刚好。
定下来前凌肖带锦秀来看过,锦秀对这里相当满意!因为,院子的采光非常好,而且地方也大,足够她种些花草养些猫狗了。在她看来,房屋最重要的就是采光。在这个没有电的时代,房间阴森森的总让她不舒服。
见锦秀喜欢,凌肖立马付了钱。原本这个院子就是有主人的,原主人因为在外做生意而在外地生根落地,这里的房子用不着也就卖给他们了。
好在房子并不需要装修,只要把原来家里的东西雇牛车搬来就好。
锦秀收拾着东西,把所有用的东西打包扔上牛车,农具以后是用不着了,直接送给左邻右舍的。
听说他们要搬走,村子里的人都很惊讶。毕竟他们在这住了半年之久,突然间搬走确实挺舍不得的。
打扫新家绝对是体力活!锦秀准备了好几块抹布认真擦洗,偶尔揉揉酸痛的腰,对新家的热爱让她忽略了疲惫。不过她还是靠谱的,像搬东西这类的体力活坚决不碰!那些安胎药无时不刻不在提醒她,带球之身,诸事不宜。
锦秀觉得凌肖最近有些不对劲,对她非常非常的好。锦秀不承认自己是抖M有欠受虐倾向,实在是凌肖太让她摸不着头脑了!
房子所需物品全部都是他置办的,可以说是面面俱到。这次锦秀终于有了个像样的梳妆镜,不过最让她满意的还是卧室里那张大床。
复古的雕花木床上幔帐层层叠叠地垂下来,华丽而朦胧。锦秀早就垂涎这种床了!帐门一关上,安全感倍增!
拜凌肖这败家爷们儿所赐,等他们的家终于整修完毕啥也不缺时,原本除去买房所剩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