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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武士-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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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他们知道,在菲格帝国里,冒充贵族,甚至私自提高自己的爵位,那绝对是死罪,没有任何一个贵族有这样的胆量挑战菲格大帝的尊严。
  “我加入……”壮汉向奥斯曼躬身一礼说道,能够加入到军队之中,对他们这样的难民来说,绝对是个天大的诱惑。
  第八章
  即使在外面,即使是第二次蛮族战争之后,帝国需要大量的士兵,他们能够加入到军队里的机会也同样不多。
  首先是大批的贵族,这些贵族之中,低下的小贵族最多,他们非常愿意将自己的子弟送入军团里,即使是从最低的十长作起,也会有机会升到高位上去,毕竟在军队里升官,远要比在帝国里当一名文职人员要容易得多。而且这些贵族通常没有自己的封地,更没有继承权,而加入军队,只要有足够的军功,再加上是贵族出身,想要出头的确容易了许多。
  其次是西方郡和北方郡的青壮年,他们受到蛮族的破坏最深,菲格大帝下令,从这两个郡中,招收三十万新兵,而另外三个郡,则只有十万新兵的名额。即使西方郡和北方郡的名额要多出三倍来,可是要求从军的青壮年人数也有上百万人,除了那些小贵族之外,只有身体条件非常好的,才有机会加入到各军团中。
  在菲格帝国,四方军团只能算是地方武装,算不上是正规军,奥斯曼刚才的话中,已经明确的表示了,在这里参军,是加入帝国正规军团,待遇还要高过四方军团,这样的机会实在是难得。
  几乎所有的人都想要加入到奥斯曼的部队之中,不过奥斯曼暂时还养不起更多的部队,同时武器装备短时间内也无法供应更多的人。
  护教骑士团的装备,给了奥斯曼很大的启迪,人数虽然不多,可是精良的装备、良好的训练,绝对可以作到以一当五,如果面对的是像四方军团那样的地方部队,就算是以一当十,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只要好好的训练这五千人,再加上精良的装备,足可以挡得上半个四方军团的战斗力。能有这样的一支部队,奥斯曼已经非常满足了,毕竟他和米歇尔是空手到这里来的,根本没有能力养活一支五千人的部队。
  三万人中,有八成是青壮年,总人数有两万四五千人,想要从中挑出五千人来,只有五分之一的机率能够被挑中。
  因此,奥斯曼可以放心大胆的去挑选他心目中合格的士兵,对于如何挑选士兵、如何训练,奥斯曼绝对不是生手。虽然他在军队中的时间不长,而且手下都是经过训练的军人,可是只要与军队有关的事情,奥斯曼都有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除此之外,这方面的知识,奥斯曼还从书本兵法之中,看到过许多,并且印象深刻。所以,用了不长的时间,奥斯曼就准备出几道题目。
  对于这些平民,不能按士兵的要求,更不能按武士的要求。只要本身的身体素质好,力量和反应能力强,再加上一点点头脑,就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士兵。至于其他的能力,可以慢慢培养,一名优秀的战士,绝对不可能是天生的。
  这些难民似乎来自于平原,身体素质都还算不错,可是通常没有一技之长,这令奥斯曼有些恼火。
  一般来说,牧民更适合当骑兵、猎人更适合作弓箭手等等,而来自于平原的农民,就只适合作为步兵了,即使是作为步兵,他们的条件也不如山区或者是来自于矿场的工人。
  不过令奥斯曼满意的是,这些人的头脑都还算不错,后面的人,很快就学会如何取巧了,这绝对是件好事。
  挑选的工作只花了三天时间,每个人都是奥斯曼亲自把关的,虽然还不能令他完全满意,但已经相当不错了。
  第一个出头说话的壮汉名叫洛克.金,同其他人一样,来自于南方郡东部的平原地区,虽然身体素质不是最好的,但头脑比较灵活,而且比较有决断力,因此马上成为了奥斯曼的助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是奥斯曼最为忙碌的,虽然人员已经配齐了,可是这些人之中,没有人经过军事训练,一切只能靠奥斯曼一个人主持。
  小山谷中的训练场,每个月有半个月的时间,可以由奥斯曼来支配,其他时间归华伦的护教骑士团使用。
  米歇尔负责与华伦沟通,为部队准备足够的给养,至于武器装备方面,奥斯曼目前还没有想好应该使用哪些装备。
  因此目前只能使用木制武器,主要以练习队列、口令,以及负重跑为主。奥斯曼准备等部队稍有模样之后,再花时间在装备上,至少也不能比护教骑士团差。
  至于马匹,短时间内更是不用考虑,不但很难弄到,而且在没训练好之前,也不可能让他们学习马术。
  华伦倒是非常配合,无论奥斯曼需要什么,全部尽心尽力的支持,不过每当这些新兵和护教骑士团交接训练场的时候,都会被嘲笑一番。
  对此奥斯曼一点也不介意,反正这些人全是新丁,连最基本的训练都没有通过,被那些老兵嘲笑,是很自然的事情。
  护教骑士团不仅成立的时间长,经过严格的训练,而且在长期的同冒险者作战之中,也累积了足够多的实战经历,绝不是这些新丁菜鸟可以相比的。
  想将这些新丁变成战士,的确是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对于如何训练新兵,奥斯曼早已经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了正确的方法,可是学会方法,同实际应用,完全是两回事。
  足足花了三个月的时间,这些新兵才有了起色,无论是队列还是最简单的军体操、破阵刀、列阵枪,以及军中最常见的一些兵器的使用方法。
  至于对弓、弩、床弩、抛石车则一窍不通,更不用说阵法、扎营、陷阱、拒马和攻城的器械的使用方法了。
  另一方面,皮亚路是个小地方,军中所用的器械,这里并不全,连护教骑士团,也没有那些装备,更不用说奥斯曼成立的新军了。
  不过奥斯曼倒是给这支新军起了一个相当神气的名字──霹雳纵队。米歇尔则常常讥笑奥斯曼,这些刚刚完成队列训练,连最简单的阵法都排不出来的新丁,居然敢叫这样的名字。
  其实奥斯曼并不在意这支部队叫什么名字,只是当时心血来潮,随便取的罢了,既没有任何的纪念意义,更不是所谓的期望。
  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奥斯曼依然没有想好,到底想将这支部队训练成一支什么样的队伍。不过奥斯曼只带过重骑兵部队,因此奥斯曼从心底里希望,带出一支骑兵纵队来。
  事实上,奥斯曼本人的骑术很一般,主要是他身体发出的气味,即使离开山林几年的时间了,依然有一股股的野兽气息。马是一种非常敏感的动物,不仅靠眼睛、耳朵,同样靠气味也能辨别其他的生物,在它们的眼里,奥斯曼就是一只地地道道的豹子,即使勉强驮著他走,也是四脚无力,心中害怕,更不用提让奥斯曼练习骑术了。
  以奥斯曼本身的条件来说,训练一支近战步兵更为合适一些,他本身拥有著超过雷霆武士的力量、速度和技巧。
  这些新兵在定魂引的作用下,体质在不断的改变著,学习武技来要容易得多,虽然无法达到雷霆武士那样的境界,但比起普通士兵来,可是强的太多,只要假以时日,就算达到高级骑士的水准,也不在话下。
  每次训练的时候,奥斯曼都会提前到石塔上面,将上面的外接能源系统阻断,再将一块蓝色的晶体放到定魂引中,这样的效果远要强于使用钻母,而且时间也长得太多了。
  三个月的时间里,这些新丁有一个半月的时间在这里训练,奥斯曼连一块蓝色的晶体也没用完,看它的样子,即使再过三个月,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可惜连扭吉特也不知道,定魂引到底少了什么部件,如果可能,奥斯曼还真的想自己创造出一批雷霆武士来。
  可是回头一想,即使定魂引真的有那样的能力,他也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创造雷霆武士。一名真正的雷霆武士,至少要经过五代的未来武士,才能形成,奥斯曼最多只能看到最初的未来武士。
  就算这些未来武士的个体战斗力,远强于眼前的这些新丁,可是以未来武士的骄傲,只怕是不可能成为自己手下的士兵的。
  其实,这一点上,奥斯曼想错了。因为雷霆会馆的地位不同,那些成为未来武士的人,在接受传承以前,已经知道自己的身分,自然不会降低身分,到部队中作一名普通的士兵,这里却没人知道的。
  五个千夫长已经选了出来,洛克成为了纵队长,在定魂引的作用下,他的体质飞快的改变著,同三个月前相比,基本上已经看不出是同一个人了。
  部队有了雏形,奥斯曼也放心了不少,除了每半个月到训练场里训练时,奥斯曼需要亲自来一趟,换上蓝色晶体之外,奥斯曼将全部的时间,花在了武器装备上面。
  扭吉特设计的铁母精甲很不错,是按照大自在神留下的记载中设计的,连奥斯曼也挑不出毛病来,只是里面添加的东西却完全不同。
  奥斯曼根据自己的记忆,将钻母换成了半块蓝色晶体,其效果完全两样,不仅防御的能力大大的提高了,连向外爆裂的次数也大大增加了很多。
  奥斯曼经过了几次的试验,已经知道,添加了蓝色晶体的铠甲,在自己使用战斧的情况下,接连砍坏了十几柄战斧,而且劈砍了五千余次,铠甲上的爆裂才消失。
  即使没有向外的爆裂防护,奥斯曼全力一击之下,也只能将这种铠甲劈砍得变形,却不能完全劈断。
  这样的防御强度,令奥斯曼非常满意,穿著这样的铠甲,即使自己使用黑刀,也没办法攻破对方的防御,除非使用光剑,只有光剑的超高热度,才会无视这样的防御,一剑刺穿铠甲。
  至于普通的弓箭,连铠甲本身的防御也无法攻破。同扭吉特设计出的铠甲完全不同,奥斯曼记忆中的铠甲,只有在铠甲本身无法防护的情况下,爆裂才会产生。
  因此,这样的铠甲,即使经过几次大规模的战斗,也不会失去它的防御效果。不过铁母本身的防御性,倒是相差不多,想要完全保护铠甲里的人,是不可能作到的。
  不用说奥斯曼拥有雷霆武士一样的力量和速度,就是重装骑兵手中的骑枪,再加上战马的冲击力,铁母精甲本身的防御力,也是无法成功的保护里面的士兵。
  从外表上,已经很容易区分出奥斯曼制造出的铠甲。扭吉特手下的骑士,铠甲呈暗红色,与他们手中的魔法窄剑颜色差不多,而奥斯曼的铠甲则是淡蓝色的,表面上似乎有著一层蓝光闪动。
  成功的制造出铠甲来,奥斯曼反倒有些担心了,如果士兵要造起反来,连他也很难对付,除非使用光剑,想用黑刀消灭对手,实在是太难了些。
  而且制造这样一件铠甲,著实不易,不但需要大量的铁母,还需要两千多块蓝色的晶体。好在给扭吉特送给养的士兵,回来的时候,又带回了大批的晶体,才满足了奥斯曼的需求。
  可是五千件铠甲,没有一年半的时间,是不可能制造完成的,霹雳军想要全部换装,也只能等到明年年底才行。
  好在皮亚路这里很平静,即使外面有战争,也不会烧到这里来,而且奥斯曼五年后才能离开这里,因此有足够的时间。
  在武器方面,奥斯曼却没有更好的办法,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光剑的制作方法来,只好继续的使用扭吉特发明出来的魔法窄剑,虽然那还不够好,但比起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军队,已经好得太多了,即使雷霆武士手中的雷霆刀,也无法削断。
  至于投枪,奥斯曼不准备使用,这东西太过沉重,虽然只有六根,却大大影响了战士的灵活程度,而扭吉特制造出来的重弩,也不能令奥斯曼满意。
  他将自己的手弩拿出来,让工匠仿制,虽然没有地行龙筋作弩弦,但已经可以令奥斯曼满意了,作为中层打击力量,已经够用了。
  至于重弩,奥斯曼完全舍去,霹雳军只是一个标准的纵队配置,奥斯曼绝对不会用五千人与数万大军正面对决的,即使霹雳纵队有这样的能力。
  安排工匠加紧生产,奥斯曼将全部的时间投入到霹雳纵队的训练之中,由他亲自教学,由单兵格斗,到战阵变化,以及行军扎营,甚至连军事指挥也不放过。
  定魂引果然是件不错的宝贝,半年时间里,霹雳纵队里最弱的士兵,也达到了下级骑士的水准。其中一些佼佼者,如洛克之流,已经达到了高级骑士的能力,再有一年的时间,绝对可以达到大地骑士的水准。
  而且像洛克这样的人,在霹雳纵队中,已经出现了十几个,其中至少有半数有能力成为大地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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