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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心中一颤,奥斯曼大人的啸声中表达著他的不满,洛克是听得出来的,由于魔法剑使用的都是火系攻击魔法,在山林里实在不适用,因此在战前,奥斯曼已经下令,不准使用魔法,除了怕引起山火之外,奥斯曼也非常想知道,自己训练的骑士,真正的战斗力到底有多强。可惜这真的令人相当的失望,连洛克对自己也相当的不满。
武技、战阵,早已经被手下这些人忘得一干二净了,手中的魔法窄剑居然被大多数人当作大刀来使用,凭著它的锋利,砍断对方的武器,再将对手劈翻在地,至于对手的攻击,他们完全是视而不见,任由铠甲被动防御。
霹雳军的等级平均有中级骑士以上的水准,可是现在看起来,自己手下带的根本就是一群农民,或者说是一群街头的无赖也不为过。
“战阵……”洛克大吼一声。
四周的霹雳军战士正杀得兴起,被洛克的大吼震得心神一颤,看了一眼队长,马上想起平时的训练,不由的羞红了脸,这哪里还是霹雳军啊!
随著洛克的一声大吼,另外三名大地骑士和其他的高级骑士也反应过来了,这哪里还是平日训练时的样子,马上开始约束四周的下属,排成了战阵。
哈里斯随著那声大吼,全身也颤动起来,是大地武士?天啊!奥斯曼的手下里面,居然还有大地武士?
随之而响起的数十声吼叫,显然除了第一声之外,还有三名大地武士、几十位高级骑士,这已经不比自己带来的高等级骑士的数量少了。可是刚才看他们的战斗,实在不像拥有这样高的战斗力。
虽然很无奈,可是哈里斯实在看不起奥斯曼的这支军队,根本就是一群有些力气的无赖,没有任何队形可言,武技更是不值一提,完全凭著坚甲利剑。只要给自己足够的时间、事前的准备,消灭这样一支队伍,对于哈里斯而言,根本不成问题,甚至只需要对方一半的人手,在平原上也可以轻易的消灭这支队伍。
可是,刚刚这数十声长啸,让哈里斯马上明白了,这并不是一群乌合之众,而是没有上过战场的新兵,因此才会出现这样乱七八糟的事情。
只要上过几次战场,这支军队,绝对不是自己手下可以相比的。当然,如果将对方的装备给自己,哈里斯想著,自己也可以组建成一支百战雄师出来。
“马上撤退。”哈里斯一挥手叫道。
罗吉身为高级骑士,自然看得清楚,本来他同哈里斯一样,很是看不起眼前的队伍,却被对方压著打,很是不甘心,可是此时听来,对方居然有四名大地武士,这还了得?
再看时,对面的队伍瞬间起了变化,原本一盘散沙,各自为战的情况已经不再有了,靠的最近的骑士马上组成了最小的战阵,接著再向自己人靠拢,组成更大的战阵,如同滚雪球一般。
不过百息之间,居然已经组成了十几个百人队,红光的闪动越来越少,最后几乎不见,罗吉明白,对方已经很少会被攻击了,那些红光代表著绝对的防御。
哈里斯作为一名指挥官,还是相当优秀的,藉著霹雳军组战阵的瞬间,将自己的人收拢成一团,向著最近的一支霹雳军百人队冲杀过去。
即使对方拥有绝对的防御力量,可是几千人同时冲击一个百人队,也不是霹雳军能够承受得起的。
红光再次闪起,四周的霹雳军马上合围上来,居然反应神速,与刚才一盘散沙比起来判若两支部队一般,显然是久经训练的精锐,除了没上过战场这个缺点之外,几乎是无懈可击。
而对面的这支百人队,也同样发挥出哈里斯无法想像的战斗力,挥动的窄剑已经不是乱劈乱砍,以他的眼光看来,对方最差的也有中级骑士的力量,实在无法想像,刚才居然会像街头无赖般的胡打一气。
冲在最前面的骑士,除了二十几名天使之外,居然无一冲出,全部被刺翻在地,而对方的百人队队形不乱,只是向后退了几步,快速的变幻成一个鹤翼阵。
鹤翼阵是在战场上用于防御的最好阵形,同时与友军的衔接也最为容易,几分钟之后,另外两支百人队已经加入,令防御圈更加坚固。
哈里斯感觉自己的嘴里开始发苦,自己太轻敌了,如果早知道这样,一开始就全力突围,那时候的霹雳军,还是一团散沙,根本无力阻止自己逃亡,可此时再想逃,就必须付出成倍的代价。
“杀!”哈里斯一咬牙,指向前方,四周有更多的霹雳军百人队围了上来,现在已经不能再有丝毫的犹豫了。
奥斯曼,好厉害的奥斯曼啊!不仅本身拥有万人之敌,连训练出来的手下,居然也如此厉害,更为可怕的是那些武器装备。
以他的眼光,自然看得出来,霹雳军所使用的是魔法剑,只是令他不明白的是,对方为何不使用魔法?另外,在哈里斯的知识之中,魔法剑都是硬而脆的,并不适合在战场上冲锋陷阵。
可是现在看来,对方使用的窄剑,却有著切金断玉般的锋利,除非是重武器,否则根本不能挡得住对方一击。
天使的战斗果然不凡,以死亡六人的代价,硬是从眼前的百人队面前挤出一条通道来,余下的天使拚命的保持通道畅通,哈里斯带著手下向外冲了出去。
第六章
奥斯曼阴沉著脸,看著洛克和另外三名大地骑士。这一仗,奥斯曼并没有放在眼里,天使团又如何?可是这样的结果,却是他无法接受的。
虽然没有一人死亡,却有十几人吓傻了,几十人扭伤了脚踝,更多人脸色苍白,吐得一塌糊涂。现在奥斯曼终于明白什么叫老兵,什么是新兵了,这绝对不是通过训练可以改变的,必须接受真正的战斗才能改变。
平时虽然由闪电豹或者自己出手,可是他们都知道,最多被打一顿,绝对不会有生命之忧,心里已经有足够的安全感,而且更不会有今天这样血肉横飞的场面。
整个战斗,从奥斯曼杀第一个人开始,直到最后结束,共历时三个半小时,杀死三千八百多人,其中包括三十二名天使,而己方则无一人死亡。
这样的战果,如果放在其他的新兵营,绝对可以称之为辉煌的胜利,可是放在霹雳军中,却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几乎每个骑士身上的铠甲,都用过两三次以上的防御,有几个最惨的,居然一次不剩,至少被切了几十剑,最后还是他们的领队发现不对劲,让他们撤到后面,才没有出现人员死亡。
奥斯曼承认,这次哈里斯调来的骑士,平均水准不弱,但比起霹雳军来,也不见得强多少,甚至高等级的骑士数量,还不如霹雳军多。
可是包括洛克在内,如果不是身上的铠甲,人人都死过几回了,这样的结果别说是奥斯曼,连洛克也感觉不可思议,怎么会这样?
“你们全死光了,全都死了……”奥斯曼大声吼道。
洛克低著头,全身颤抖,奥斯曼说的没错,他们的确已经全部死光了。
“你们平时是怎么训练的?难道就是这样打仗的吗?战阵呢?武技呢?你们的速度、力量优势呢?”奥斯曼咆哮如雷。
“对不起……”
“死人是不会说对不起的。”奥斯曼依然不解气,这就是自己一手训练出来的霹雳军?实在是太令人失望了。
虽然已经失去了真正的神器,可是奥斯曼还是想要亲手训练出一支可媲美雷霆武士的部队来,五千名雷霆武士一样战斗力的骑士,再加上战阵训练,绝对可以以一当百。
虽然他们的个人力量,还远远不能同雷霆武士相比,更不曾拥有雷霆武士那样的传承经验,可是也不能差到这个程度。
今天战场上,双方的比例基本上是一比一,而且还是有备而战,居然只杀掉对方不足一半的人,其他的全部逃掉了。
当然,对于哈里斯,奥斯曼不想赶尽杀绝,冲著米歇尔和云霓,奥斯曼绝对会放他一条生路,可是并不是像现在这样任他逃走啊!
“奥斯曼,你最好来看看。”米歇尔走进房间,轻声说道。
“什么事?”奥斯曼平静一下问道,如果没有米歇尔,奥斯曼虽然有足够的信心逃出哈里斯的埋伏,却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轻松,更不会让霹雳军有一个非常好的练兵机会。
“跟我来吧!”米歇尔的脸,居然比奥斯曼还要阴沉,看得出来,她的心情相当的不好。
奥斯曼有些不解,虽然今天的战斗,不算胜利,可是对手是她的哥哥,逃掉也许是个不错的结果。
随著米歇尔一直走出很远,在一处低谷处,十几名霹雳军士兵站在一个大坑边上,看样子是新挖出来的坑。
奥斯曼不明所以,走到坑边,向里面看去,脸色瞬间变得苍白无比,在他身边站著同样苍白的米歇尔。
坑里面躺著一个人,一身的魔法袍,魔法袍上印著一团火焰,心口处有一个很窄的洞口,血早已经流干了。
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死人的脸并不好看,甚至有些变形,可是奥斯曼还是一眼认出了里面的人。
皮亚路的魔法师本就不多,除了米歇尔和威廉之外,只有一名魔法师,那就是哈里斯的妻子,奥斯曼的朋友──云霓魔法师。
“什么时候发现的?”奥斯曼脸色越来越青,脑门上青筋暴露,双手握拳,发出一阵阵令人牙酸的声音来。
“刚才发现的。”米歇尔说道。
“谁干的?”虽然心里已经有所准备,可是奥斯曼还是不想听到那个答案,他们可是夫妻啊!哈里斯那个混蛋,就真的能下得了手?要知道,云霓的身体里面,还怀著他的孩子。
“哈里斯。”米歇尔低下头轻声说道。
“混蛋,命令部队集合。”奥斯曼对著坑边的几个霹雳军战士大吼道,几名士兵马上向营地跑去。
“没用的,奥斯曼,他已经逃掉了,逃出了皮亚路,我们的战士从没有经受过马上训练。”米歇尔冷静的说道,虽然她心里也同样难受,可是她同云霓并没有什么关系,主要是因为凶手居然是自己的哥哥。
即使不愿意承认,哈里斯的确与自己拥有血亲,他居然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妻子,怀有身孕的妻子,就连牲畜也不会作出这种事情来。
“为什么?他为什么要下手?!”奥斯曼仰天吼道,不用问也知道,一定是云霓发现了什么,她想告诉自己。
奥斯曼想起五天前,在雪线之上云霓所说的那些话,显然,云霓早已经知道了哈里斯的意图,因此劝自己离开。
“报告!”安迪.普鲁斯走到奥斯曼身边行礼说道,他是一名大地武士,负责一支千人队。
“说。”奥斯曼看著坑内的云霓轻声说道。
“有西方郡的使者,并且带来了凌格将军、布郎大公、迈克尔大公的书信。”安迪回答道,他并不知道奥斯曼的来历,但听说有两位大公爵的来信,自然马上找奥斯曼回报。
“哦?米歇尔,好好安葬她,我去看看。”奥斯曼对米歇尔说道。
米歇尔肯定的点点头,她知道,对于朋友,奥斯曼是非常在意的。
看完手中的三封书信,奥斯曼沉默良久,这些信来的晚了一些,不过没什么关系,反正哈里斯已经被自己击败了,如果知道他杀了云霓,奥斯曼绝对不会放他走掉的,虽然霹雳军当时混乱不堪,可是奥斯曼还是有把握,凭自己的力量抓住他。
那些天使的力量倒是不弱,一对一的情况下,霹雳军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可那又如何呢?他们可没有皮亚路这里丰富的资源,扭吉特一家也不会向他们提供的,更重要的是自己拥有神珠中的智慧。
去西方郡吗?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自己的亲人朋友似乎都已经到了那里,特别是义父和教父两位大公爵。
他们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再过些年,不知道是否还能看到他们。另外黑豹兄弟也被凌格带到了那里,已经有两年多没看到它了,不知道它过得如何?
皮亚路这里,除了丰富的铁母和钻母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值得自己留恋的。神殿在别人的眼中,既神秘又值得敬畏,可是对于奥斯曼来说,根本没有任何的意义。
奥斯曼只对神殿里的文字记载,以及那些神器有些兴趣。能带走的,奥斯曼已经让人运下山来,最多的就是红蓝两色的能源块,除了这些东西之外,值得留恋的,也只有军营里的那件神器了。
不过与雷霆会馆里的神器相比,似乎还差了许多,即使再训练一年,也最多是多出来大地骑士罢了,远远达不到奥斯曼的期望。
“奥斯曼,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他们怎么知道你在皮亚路的?”米歇尔处理完云霓的尸体,走进房间问道。
“你看看这些信,我正拿不定主意呢!”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