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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我军的大部分战士已经反应过来,他们马上呼喊着组成强大的集团,向前进攻,阻挠元军的北上,可能战士想,要是北元军贯通了营寨的话,我们就全完了。
我的身边很快就聚集了一大股战士,他们保护着我,簇拥着我,用箭,用弩,用长枪远攻近戳地对付着敌人。
营寨被打破了,元军的骑兵大队从南向北杀进我军丛中,大部分向北打过,留一部分继续进攻我军。
我估计,留下来进攻我们的元军骑兵能有一千多人。
我军将士依据帐篷和杂物粮食器械等的障碍顽强拼搏着,敌人骑兵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损失,而同时,我军的损失急剧的减少。
突然,我军战士一片欣喜若狂的呐喊,原来是素来台带领的骑兵已经团结起来组成规模的对抗了。
在有限的范围内,特别是在大部分的栅栏还保存完好的情况下,营内的种种障碍阻止了元军轻锐骑兵的能力发挥。而我军的重装骑兵则勇敢地向前波动,和敌人搅到了一起,人和马都包裹在厚厚盔甲里的重装骑兵具有对敌人的巨大优势。
元军也有重骑兵,但不多估计能有三四百人的样子。
步兵战士直言能够喘息就有了用武之地,他们在重骑兵战士的顽强阻截下,充分发挥了弓箭的力量,瞄准敌人,把一拨拨箭雨倾泻在敌人的身上。尤其是强弩,、它的打击力之强不是一般人所能想象的,一般情况下,只要一弩中的,就能射杀一个轻骑兵或者使他丧失战斗里,轻骑兵的威力在于突击而不在于纠缠!
弓箭兵一边射击一边大声地叫好,随着他们得心应手的攻击士气也越来越高,整个步兵群都开始了进攻。
没有多久,敌人的骑兵就被射得日益凋零,我军的重骑兵在素来台的率领下更是勇不可挡。
元军死伤过半,狼狈地向着营南逃窜。
我军追赶不及,只能把拦截下的二百敌人射杀。
在最危险的时候,靠着重骑兵我军才扳回局势。
一边派人在南边修复壕沟和栅栏,一边集合大军向北调动。
看部队的规模,我悲哀地发现,它只有昨天的一半了!
牺牲四千人?大败亏输!
我的心在滴血!
素来台浑身是血地站到了我跟前。重骑兵战士也一个个生龙活虎地列队。
他们还有六百人。
好!只要我的骑兵还在我们就还有赚回来的希望。
我站在营寨的北端张望,只见元军的骑兵正在中军大营里左冲右突地瞎闯瞎闹着。一堆堆火燃烧起来,我们的中军大营成为火海!
简单吩咐几句,我就打马站到了重骑兵的行列,逊菊也来了,通讯兵来了,几乎所有的骑兵都来,连一些从来都没有训练过的战士都抓住刚刚俘获的元军战马飞身跳了上去,摇摇欲坠地走到了队伍里。
步兵战士分成两部,一部坚守南营的局部有障碍物的地方以备后路,一部以满地的箭弩为武器跟随骑兵行动。于是,两千将士义无反顾地向着已经进入中军大营的敌人杀了过去!
我心里其实很高兴,因为,元军的真正目标定在了中军大营,正应了我的估计和准备,从南营冲锋的元军大部兵力没有特别进攻我军,而是直接杀进了中军大营,这样,就给了我们仓促应战的微妙机会!要是他们把主力用来对付我们呢?会不会在短时间诶彻底消灭我们?很很可能呀!真是老天保佑!
好,现在,李恒也该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了。他把处心积虑的几乎赢定的战役又白白扔还给了我们!
从敌人的阵势来看,他们该有三千人!三千轻骑兵啊,是什么概念!几乎把我们的中军严严实实地占领完了!
“杀!今天,我们不能杀光最后一个敌人决不收兵!”我的声音嘶哑了。
战士们一个个瞪着血红的眼睛催促着战马向敌接战。
元兵分出一股向我军迎击。两军眨眼之间就撞在一起,大砍大杀,马上,战场上就都是疯狂的人群,再也分不清你我。
我军一直向着里面冲杀,直到被敌人完全包围。
什么也不管了,天才知道什么是战略战术!只要能打败敌人的都是好战术!我们几乎失去了一切的理智,只有一个信念在强烈地支撑着,那就是,胜利!胜利! 和一个敌人打了照面,他唰地就是一枪,可是,没有等他长枪使老,我身边的战士就同时递出两把刀,把他劈成两半!
“杀!”
“杀!”敌我双方都在吼叫着。
战场成了一锅沸腾的粥。
我本能地挥舞着弯刀,把眼前闪烁的敌人的长枪架开,把他们的短刀格开,再瞅准机会给他们一下子,短短的一段时间,我就被砍中五次,刺中三刺,多亏了坚硬的盔甲,我居然没有受伤!但是和我接战的敌人倒了大霉,先后四个敌人被我撞下战马。
在外围的我军步兵依托一些拉粮食和草料的车子为掩护开始向敌人发射箭弩,搞得敌人非常被动。
和重骑兵混战不是轻骑兵的优势,而是大劣势,可是,在狭小的营寨里,营周围栅栏和壕沟大多还在的情况下,他们的应战四别无选择的!
我听到身后传来了一片片惨叫声,那是我们的步兵弓弩手的杰作!
从中军营的东面又传来一阵混乱,我发现,又有一股元军骑兵从那里几乎毫不费力地就突破杀进来了!
好!来得好,今天就让我们在这里见个分晓吧!
等呢股元兵到了我们…跟前的时候,我才发现,那居中的居然打着血腥的李字大旗!
哈哈,是李恒!李恒亲自出马了。
李恒果然是非常之人,他的进攻计划居然能这样的周密和完善!先以步兵西面袭击骚扰混淆视听,然后撤退造成假象,等我军疲乏和麻痹大意以后再以速度惊人的轻骑兵猛烈进攻直捣中军大营的心脏,真是老奸巨猾,滴水不漏!
眨眼之间,那李恒就带队到了我们的跟前,他狰狞地开怀地大笑着,用纯粹的汉语叫着我的名字:“赵善良?大宋的神勇将军!哈哈。今天,老夫来报仇雪恨来了!老夫今天不摘了你的项上人头决不罢休!” 我也哈哈大笑,迎接着他的到来:“李恒,你这条蒙古人的癞皮狗!本将军今天一定要打断你的狗腿子!”
李恒挥舞着一把宽刃大刀,霸气十足地向着我杀来。
饮马江南 七章 险胜
(起2C点2C中2C文2C网更新时间:2006…11…27 8:50:00 本章字数:4534)
战后我才感到后怕,这是多么悬殊的较量,一个是久经沙场的宿将,一个是才入世一年多的本能退化了许多的现代人,无论在体质还是技能上,两者几乎都不能相提并论,可是,我竟然义无反顾地挥舞手中长枪冲了过去!
前面阻挡的两军将士迅速地被分开,两军的主将在迅速接近着,一场主将对绝即将发生!
两名战士试图阻止我,被我的枪一横把他们拦截到一边儿,还有一个战士呼喊着我:“神勇将军,你千万不要上,小心啊。”我也没有听。
万军丛中,我却突然神奇地听到了逊菊的声音:“善良!”
后来她向我解释,凭着我的工夫和人家李恒一对一地决斗那简直是找死!她当时是要阻止我,叫我回来。
可是,我当时的理解正好相反,我觉得,那是爱人对我的鼓励,还代表所有大宋妹妹的鼓励,而且,我更深地想到,如果天下的女人都能象她这样来鼓励自己的丈夫为国效劳英勇杀敌而不是整天在家里头无聊地作秀式的无病呻吟什么边塞诗词怨天尤人的闺阁情思的话,大汉这么多的人,即使不要去征服世界,也不至于后来闹到被人家小小的部落,被县级和省级性质的国家所欺侮。
我非常激动地回头喊了句:“是!”
士为知己者死!老婆都下命令了,我新进的妻管严将军岂能不焕发神勇?
“善良!你真……”
她的后半截儿话被我耳边的风声淹没了,战马在我的刺激下,疯了似的腾空而起!
我挥舞着长枪,狠狠地又敏捷地一点,对我迎面而来想要建立大功勋的一个庞然大物蓦地僵住了神色,在他扬起的喉咙处,一汪鲜血入注,恰似一道袖珍的彩虹!
“好!”这是自我鼓励,我每杀掉一个敌人都会这样大喊一声,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反正知道这样很解气,也很神气!
又一个敌人和我纠缠时,见我疯狂地舞动长枪,根本就分不清虚实,慌忙也是理智地向边上一偏,和我错开了战马,接着,我俩异口同声地喊着:“杀!”
都是回头一枪,这算不上神秘,但是能在战场上很自然地使出来并不容易,稍一手慢便让对手逃出了危险。
我们都刺中了目标,他刺在我的背上,我刺在他的肋下。
背上象蚊子咬了一下地一紧,我猛然意识到自己受了伤,但是,同时又有另外一种感觉从枪尖上传导到我的手上,那是泥鳅一样圆滑蟒蛇一样刁钻水蛭一样贪婪凶悍的钻探的味道,又好象小棍子扎在松软的海滩泥土里。
战马再次腾空,我恰好回头看个仔细,那小子双手捂住左肋栽下了马,战马悲哀地怨恨地嘶鸣。
毕竟是两层铠甲穿在身上,背上的一刺绝对伤不到哪里,和我对战的小子真是傻帽!
拿轻骑兵和重骑兵硬拼?李恒的指挥真是难以恭维,我当时也百思不得其解,更是增加了战斗的信心,知识后来我才知道,元军的骑兵主力向来靠的就是轻骑兵,那开国的成吉思汗更是号称世界的轻骑兵之王!李恒以为轻骑突如其来的打击一定会使我军猝不及防,他们对我们的包围只是扫尾工作了!
看来,只要带了急躁的情绪,就是良将也会发昏,下出臭棋。
我稳定了战马,把枪一摆,冲着李恒就直冲过去。
战马的脚步坚实无比,稳健无比,批在它身上的甲裙发出肆意的欢乐的哗啦声。
两枚箭射在甲上,无奈地弹开。
“杀!”又一个元军骑兵被我打得脸上开了花。这时候,我已经完全打疯了,也一点儿都不怀疑自己是一个军事天才。
真的,我是一个天才,大家都这样说,开始他们说的是我的机枪,说我的治理军队的能力,后来说的是我的战斗技术,我的单兵格斗能力!
也许我是北方人的缘故,体格比较高大,这是非常好的练习武术的基础,我还反应敏捷,意识清晰,这更是战斗中迫切需要的,唯一的缺点耐力不足很快也因为和士兵们的一起训练而弥补了,现在的我已经不是那个稳良恭谦的学生兵,而是一个凶悍的,散发着强大威力的雄霸天下气魄的壮士!
我的臂力可以开中型的硬弓,虽然还不是最棒可已经是军中的皎皎者了。
我的自信随着身体强壮和战斗技能的提高而不断地增长,再加上江湖经验——实战的磨练,我的武力与日俱增,出类拔萃,一般的战士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
所以,我才能带着八百壮士长驱一千五百里迂回攻击了紫金,所以,我才敢带着五百铁甲骑军夜闯汤瓶山的元军大营并击而破之。
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辱感让我在平时都努力地学习和刻苦地锻炼,就是战场上的空隙也不会闲着,渐渐地,战斗已经成为我的一项爱好。注意,这是爱好!尽管我不喜欢野蛮地杀戮,但是,看着强敌的失败实在是一件令人发指地兴奋的事情,我还明白,只有把杀敌看成是一门科学和一种独特的艺术才能练就超常的本领,克服一切缺点和软弱无能。当然,杀人的目的是为了和平,为了民族,为了信仰。所以,杀人是一件非常高尚的事情!
在战马上,当我突然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几乎被自己吓了一跳:杀人是一种美德?一种艺术?自己会不会已经变成杀人狂了?
不管怎样说,就连逊菊都很佩服我的,这小妞整天被惯的大贵族,一般什么的真能入她的法眼么?
所以,当我冲向李恒的时候,并不完全是一时的冲动,而是一种跃跃欲试,一种期待被证明的渴望,一种遇见了对手的喜悦。
“杀!”我大喝一声。
李恒已经到了我的对面。
“杀!”他冷冷地笑着,挥舞着大刀向我罩来,我这才意识到,他确实是一个难以想象的敌人!
我的枪是一般的马枪,重量不过十斤,而他的大刀则浑然一体地全是乌黑的精铁,那么粗的杆儿,那么宽的刃,刀身就有两尺长一尺宽!
对不起,我的眼睛很好,一点儿也没有毛病,这在现代社会几乎是个奇迹了,也许这是我天赋的一部分?反正我看东西和思考因此而比别人快多了,就在李恒挥起大刀的刹那间,我一眼就看清了他的刀背,奶奶,足有两寸厚,这是什么破刀?干脆说是大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