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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国记-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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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书房中,大理寺卿早已等候多时。事发后,慕容麟命人将刺客的尸首送到大理寺,希望大理寺能够从尸身上,发现些蛛丝马迹,以致最终找出真凶。

大理寺不负所望,还真发现线索了。因为是国主亲自交办,大理寺卿不敢怠慢,前脚查到线索,后脚就进宫,向慕容麟汇报来了。

“陛下请看。”大理寺卿向慕容麟呈上了一张画着图案的纸。

慕容麟伸手接过,一眼之后,他猛地皱起了眉头,“这是什么?”

大理寺卿一躬身,“启奏陛下,这是在凶徒发间发现的刺青图样。”

刺客的尸首送到大理寺后,大理寺卿指名万毒眼来验尸。万毒眼,乃是大理寺中最有经验的仵作,复姓万俟。别的仵作瞧不出毛病的尸首,送到他这儿,指定能给你找出些蛛丝马迹来。时间长了,他得了个绰号,叫“万俟毒眼”,简称“万毒眼”。

接到任务后,万毒眼瞪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开始了检验。验来验去,还真让他发现了线索——他在刺客的头顶心处,发现了一块刺青。

刺青不大,图案十分奇特,又象字又象花,却又非字非花。日常里,这刺青根本就发现不了:一来有头发作掩护;二来平白无故的,谁能二话不说就把人家的巾绩取下来,抱着人家的脑袋左扒拉右找,又不是老猴给小猴找虱子。

除此之外,刺客还带了人皮面具,再就没什么了。

汇报完验尸情况,大理寺卿控背躬身地等着慕容麟的示下。然而,慕容麟一言不发,单是面无表情地盯着大理寺卿交给他的纸。最后,慕容麟没有作出任何指示,只是凝重着神情,让大理寺卿退下。大理寺卿有些摸不着头脑,然而也不敢多问,莫名其妙地,他退了出来。

杨欢昏昏沉沉地睡了一觉,醒来时,正赶上慕容麟从御书房回来。强撑着身体起来,杨欢帮慕容麟换衣服,把常服换成便装。

因他二人乾元宫、庆春宫的两边住,是以,庆春宫中也备了一些慕容麟的衣服,就象乾元宫中也有杨欢的衣服一样。

慕容麟不让杨欢动手,怕她累着,“豆寇给我换就行了,你躺着吧,朕换了衣服,就来陪你。”

杨欢摇了摇头,伸手去脱慕容麟的罩袍,“去哪儿了?”

慕容麟微一沉吟,“御书房。大理寺卿来说刺客的事。”他命大理寺查验刺客尸首的事,杨欢也知道。

一听他去见了大理寺卿,杨欢的手停了下来,“有发现吗?”她哭哑的声音里,透出浓浓的希望。

慕容麟不动声色道,“目前还没有。”

他说出“没有”的同时,杨欢已经给他除下了罩袍。一张纸,从他罩袍宽大的袖子里,掉了出来,左飘西飘地落在地上。因为惦记着杨欢,打发走了大理寺卿,他匆匆地往回赶,顺手把大理寺卿给他的纸,塞进了袖中。

慕容麟想要把纸捡起来,塞回袖中,不想杨欢快了一步。一弯腰,杨欢把纸从地上捡了起来,及至看清纸上的图案,她怔了一下。

“这是什么?”她提着纸,把有图案的一面朝向慕容麟。

慕容麟作出漫不经心地样子,扫了一眼,“没什么?”

杨欢笑了一下,“陛下不会告诉臣妾,这是陈弘给陛下淘换的绣花样子吧?”女子绣花须得有绣花样子,要么是买,要么是借,要么是自己画。笨一点的去买去借,心灵手巧的自己画。杨欢的花样子,全都是她自己画的。

慕容麟眨了下眼,“这是大理寺在刺客头上发现的刺青图样,朕觉得没什么价值,所以就没跟你说。”

燕人有刺青的风俗,无论男女老幼,很多人的身上都有刺青。乾安城中,大大小小,分布着不少刺青店。慕容麟的左臂上,也有块刺青:一条扬爪飞腾的龙,燕室的徽记,每个宗室男子的臂上都有,女子的,是一只凤。

凝着慕容麟的眼睛望了片刻,杨欢又是一笑,一笑过后,她把纸塞进慕容麟的手里,“拿回去吧,收好了。”说完,她抱着慕容麟的罩袍,转身向房中的衣柜走去。慕容麟望着她的背影,无声地作了个深呼吸。

自此,二人都不再提刺客之事,很快,杨欢服侍慕容麟换好了衣服。慕容麟拉着杨欢的手,来到东窗下的檀香榻前,一转身,他先坐了下去,随即轻轻一扯,把杨欢扯进怀中。

歪靠在慕容麟的怀中,杨欢凝直着目光,不知在想什么。不松不紧地揽着她,慕容麟也是差不多的表情,似乎也有心事。

第二天下了早朝,慕容麟既没去御书房,也没去庆春宫,而是直接去了咏恩宫,萧贵嫔的居所。

他到咏恩宫的时候,小皇子慕容恒正在萧贵嫔的指导下,嫩声嫩气地背着文章,“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

小皇子摇头晃脑地背着,表情认真。见慕容麟来了,他开心地叫了一声,迈开两条小腿,磕磕绊绊地向慕容麟跑去。

慕容麟弯下腰张开双臂,等小皇子到了近前,一把将他搂住,抱了起来,随后,又把他举到空中转了两圈。小皇子高兴地连笑带叫。

萧贵嫔在一旁看着,微微而笑。

慕容麟的嫔妃,除了陈贵嫔,其余全是名符其实的大美人。在这些美人之中,最美的,是他的发妻杨欢;第二美的,就属这位萧贵嫔。萧贵嫔不但人长得美,而且极富才华,琴棋书画,可谓样样精通。

举着小皇子转了几圈,慕容麟把孩子放了下来,抱在怀里,坐在了一张杂彩琉璃榻上,“恒儿,最近都跟你母妃学什么了?”

燕国的皇子公主,满四岁,方能请师傅教导。小皇子早慧,是以,在正式拜师前,萧贵嫔自己教他。她教小皇子《论语》、《孟子》、《大学》、《礼记》等帝王必习之书,每天都教。教完原文,再细细讲解,然后督促小皇子把它们背下来。

这些文章,以后师傅都会教,不过,她要先教给儿子,届时,儿子再学,自会比从未学过要轻松许多。她的孩子,一定要比别的孩子强,一定要是最优秀,最让慕容麟点头称许的那个。

“《孟子》,”小皇子仰头望着慕容麟,“恒儿最近在跟母妃学习《孟子》。”他口齿清晰地答道。

“哦,《孟子》,”慕容麟微笑着抚了抚孩子溜光水滑的头发,“可曾记下一二精警之句?”

“记下了。”小皇子软着嗓子答。

慕容麟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背给父皇听听。”

“好。”小皇子眨巴着和慕容麟颇为相像的丹凤眼,乖乖点头,然后,他从慕容麟怀里跳下地去,规规矩矩地往慕容麟面前一站,抑扬顿挫地背了起来。

“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慕容麟默默地听着,发现小皇子背的,全都是在讲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君王。他扭头看了一眼萧贵嫔,萧贵嫔坐在旁边的一张小胡床上,正专注地望着小皇子,嘴角微翘,眼中闪着骄傲欣慰的光。他不着痕迹地收回目光。

待小皇子的背诵告一段落,慕容麟问他,“恒儿,日后若是让你作了国主,你当如何治国?”

小皇子看了一眼萧贵嫔,萧贵嫔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于是,他挺起小小的胸脯,稚声稚气地大声回答,“恒儿会行仁政,会关心百姓疾苦,”他的脑中,萧贵嫔慢条斯理地说着,萧贵嫔说一句,他跟着学一句,“嗯,还要以德服人。”

在他这个年龄,并不能特别领会“仁政”、“百姓疾苦”和“以德服人”的确切含义。不过,因为平时萧贵嫔不时对他讲起这些字眼,听得次数多了,自然而然地,他也就记住了。

慕容麟满意地点了点头,“不错。”说完,他一指小皇子手中的物什,“这是什么?”从打他进咏恩宫,小皇子的手里,便一直攥着这么个玩意。

小皇子扑进慕容麟的怀里,举着手里的玩意,献宝似地给慕容麟看,“这是母妃给恒儿叠的小耗子。”

慕容麟从小皇子手中接过小耗子,看了看,“恒儿会折吗?”

“会!”小皇子大声地说,表情很是骄傲。

“是吗?”慕容麟捏着小耗子的头尾,轻轻一抻,怪模怪样的小耗子,转眼变成条鸭蛋青色的汗巾。汗巾的一角,绣着一团图案,似字非字,似花非花。

若无其事地扫了一眼那团图案,慕容麟笑着问小皇子,“那,恒儿教父皇折好不好?”

“好!”小皇子很高兴,从慕容麟手中接过汗巾,一转身,坐在了慕容麟的身边,把汗巾放在他的小膝盖上,一板一眼地折了起来,边折,边认真地给慕容麟作讲解。

慕容麟笑微微地听着。

萧贵嫔看看小皇子,又看看慕容麟,脸上笑,心里也在笑。

咏恩宫中一片其乐融融之时,杨欢正在庆春宫里掉泪。桃子已经入了棺,而且,马上就要封棺了。封棺前,杨欢把先前给桃子做的那些个小衣裳,小裙子,全都放进棺中,一件摞一件地盖在桃子身上。她相信桃子一定会喜欢。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事家。

扒着棺材的板壁,杨欢居高临下地望着棺中的桃子。多可爱的一个孩子,长大了,还会是个漂亮的新嫁娘,贤惠的妻子,慈爱的母亲……可惜,这一切,都在一刀之中,化为泡影。

无声地流了阵眼泪,又哀哀地叫了几声“桃子”,末了,杨欢一抹眼泪,最后又看了一眼桃子,从地上站了起来,向后倒退一步,命人封棺。

两名内侍,抬着棺材板走上前来,先是把棺材板扣在棺木之上,紧接着又抡起锤子,一阵“叮叮当当”。

整个过程中,杨欢面无表情地看着,看得一眼不眨。边看,她边在心里对侄女说:“桃子,放心走吧。姑姑发誓,一定会为你讨回公道!一定要让害你的人,血债血偿!姑姑发誓!”




ˇ第五回 新宝ˇ 最新更新:20131221 18:53:36


料理好桃子的后事,杨欢重新拿起了绣绷。表面看,她和以往并无不同,不过,细看,还是能看出差异来。以前她绣花,飞针走线,穿插挑抹,一只手在绣面上下忙个不停。现在,动不了几下,就停下来了,倦倦地把绣绷往膝上一放,两只眼,怔愣愣地盯着绣面,也不知在想什么。

慕容麟怕她魔怔了,一遍又一遍地劝她,安慰她。杨欢也不吱声,无声无息地往他怀里一靠,任他说,任他讲,象是在听,又象没听。每当慕容麟的劝解告一段落,她就从慕容麟的怀里坐起来,幽幽地望着他,幽幽地问,桃子的案件可有进展?

每次,慕容麟的回答,也都是一样:尚无进展。

听了这样的回答,她也并不生气,又往慕容麟怀里一靠,继续发呆。慕容麟跟她说话,她充耳不闻,一概不应。

有一天,她忽然跟慕容麟说,想养一只猫。

慕容麟想,她大概是太寂寞了。自己每天要处理很多朝政,不能时刻陪着她。宫人内侍是粗人,跟她也聊不到一块儿去。除了宫人内侍,她在宫里几乎没有朋友,卫淑仪虽然与她友善,却也不能天天,时时陪在她身边。

猫,就不同。

慕容麟想起了当年的胖宝。当年的胖宝,跟杨欢可谓形影不离,杨欢走到哪儿,胖宝象个影子似的,跟到哪儿,时刻陪在杨欢身边。他觉着,如果杨欢能再养只猫,让猫分分她的心,兴许,能让她早点走出失去桃子的痛苦。

所以,对于杨欢养猫的提议,他想也不想地答应了。

几天后,一只大猫来到了杨欢身边。一般人养猫是从小养起,胖宝当初到东宫时,就是只刚下生没多久的猫崽子。这回,杨欢反其道行之,一上手,就让人弄了只大猫回来。

该猫诚然不负“大猫”名头,膘肥体壮,一身肥肉。乍一看,跟个六七个月大的婴孩相仿。猫头浑圆,猫眼明亮,一身黄白黑相间的三花毛,尾巴又粗又长的蓬蓬着。总而言之,是只威风又漂亮的猫。

自从得了此猫,杨欢的心情似乎好了很多,她不再追问案件的进展情况。原先,她总是大门不出,二门不入地窝在庆春宫里,自从得了该猫,她抱着猫,成天去御花园溜达。

杨欢管大猫叫胖宝,和原来东宫的胖宝一个名。她很喜欢这只新的胖宝,不光她喜欢,但凡见到过胖宝的,没有不喜欢。

首先,胖宝长得很可爱。肉嘟嘟毛茸茸,摸上去又宣又软,热乎乎的。其次,胖宝的脾气很好。哪怕是初次见面的生人,它也是来者不拒,任摸任抱,绝对不闹脾气,抓挠咬叫。如果你把它摸高兴了,它还会“喵喵”地叫两声,跟你发个嗲,或者打两声小呼噜,博你一笑。

杨欢天天带着胖宝去逛御花园。她去,萧贵嫔也去。每天午后,萧贵嫔都要带小皇子去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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