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我点点头。
“母亲的出身并不好,只是楚家属下的一个采桑女。
有一年,父亲去桑地里巡视,偶然间见到了正在采桑的她,一见倾心,当下便发誓此生违她不娶。
族中长辈惊慌起来,就将母亲逐了出去。
父亲得知消息,离家出走,欲寻回母亲。
终于寻到了母亲,母亲却不愿跟他回来。
父亲爱母亲,母亲却不爱他,而且母亲恨他,恨他为了自己一己私欲,害地她远走他乡。
一日父亲追逐母亲至长江边,母亲作势要跳水自尽以此赶父亲走。
父亲无奈,只好离去。
母亲放松下来,却不料一脚踏空,坠下山崖,幸好危难之中,她抓住了一根藤蔓,然而却不够力气沿着爬上来。
幸好父亲行到半路,又寻了回去,才将她救起。
经此一事,母亲原谅了父亲,跟了他回来。
为恐长辈再次赶走母亲,父亲将母亲秘密安置在了山下那间小院,也就是你现在住的那间。
母亲也就是在那里生下了我。
五年过去,父亲仍然拒婚,长辈们终于彻底放弃,选择由他去了。
这时,父亲才将我们母子二人接回。”
说到这里,楚沿年停了下来。
我不禁感慨,他父亲这样的痴情人也真算难得了……心中又有疑惑,爱情还可以是这个样子的么?可以是这般美好的么?
“只是,母亲始终还是因为那些日子的颠沛流离的生活染下病根,诸多疗养未果,辞世而去。
年少的时候不懂事,不清楚世事无常,只知有生,不知有死。
人陪在自己身边的时候,从不知道可能突然之间的某一天,她就会离你而去,从此再也寻不到。
父亲告诉我,正因为如此,我们须要记得,因为随着时间流逝,我们会渐渐遗忘,遗忘许多弥足珍贵的东西。
这也是为什么这个院子,始终保留母亲离开时候的样子。
来到这里,就会觉得时间并不曾过去,她也从来一直就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
楚沿年又淡淡说道。有细小的花瓣落到他长长的睫毛上,在他的眼里留下斑驳的阴影,明暗相间,使人恍惚。
“我的母亲也过世了。”我忽然也有一种倾吐的欲望。
稍加修改,将我现代的身世诉说了出来。
父亲遇见母亲,有了我。一日,父亲离开。母亲带我去寻找,却发现那人其实已有妻室。母亲愤而带我离开。待我长大,母亲自尽了。
楚沿年静静听完,沉默良久才说话,“这世上,负心薄幸的男子确有许多,然而有情郎君也是有的,你母亲不曾遇见,不代表你也不会遇见。
你母亲一颗痴心错托,想来定然是懊悔不已,才会轻生。
然而她始终是等你长大成人,才走上了那黄泉路。
到底她还是珍你重你的,否则,她一早就已经去了。”
是么?她的那一颗心里不是只装了那个男人,也装着我么?
或许吧,我不知道。
记忆里只有她满眼的落寞,满面的哀伤,满身的凄凉……
她从来都不笑,却常常躲起来哭。
懂事起她就没有抱过我,只有过马路的时候才会拉起我的手,可是她的手却比冰还要凉。
她甚至很少看我,一双眼睛总是落到其他地方,从来不愿落到我的面上。是因为我长着一双与那个男人一致的眼睛么?
眼睛?是了,是的。
就像我也时常害怕看到团团的眼睛一般,因为过于相像的东西太过容易勾起相应的记忆,那是不愿记起,不愿记得的回忆……
来到这古代,我第一次翻查我现代的记忆,原来它们从不曾离去,只是被封尘在某一个角落,再打开,还能找到,只是那扬起的灰尘,会迷了人的眼。
这也是我第一次理解起妈妈来,理解起她的许多举动,理解起她的个人世界,理解起她的徘徊和挣扎,理解起她的屈服和放手。
人脑真是奇怪,想要记得的却容易忘记,需要做许多事去保留,不想记得的却难以忘记,做再多事也赶不走。
不过,我不是妈妈,她走过的路,我不可能再走,也不可能会走。
既然想忘反而忘不掉,那么就不忘吧,也许你记着记着,有一天它自然就不见了。
在我沉思的这期间,楚沿年一直静静地注视着我,等我终于想明白,抬头看向他,他双眸里的黯淡已然逝去,闪烁出碎钻般的光芒,里面倒映着我的笑脸,轻松,愉快。
“走吧,该开席了。”他温柔地说道。
“嗯。”我站起身来。
“等等。”他摘下一朵栀子花,别在我的发髻上。
“很好看。”他轻声赞叹。
“谢谢!”我微躬身子。
“这下好了,走吧。”他牵起了团团的另一只手,带着我们,迈步前行。
酒筵上,我看到楚老爷,是与楚沿年完全相反的粗硬线条,威严睿智,镇静刚毅。
这样的人会有那样的柔情么?
只是,他看向楚沿年的时候眼底滑过的那如水一般的忧伤告诉我,有的。
灯火通明之中,我仿佛看到了另一张仿若刀削过的面孔,熟悉的眉,熟悉的眼,熟悉的鼻,熟悉的唇……
那面孔不断变换,时而是森森寒意,时而是脉脉温情,时而是滔天的怒火,时而又成了刻骨的伤痛……
原来,说不忘,就真的记得了么?
还是,其实,根本,就从不曾忘过?
暗暗苦笑。你真的不曾后悔?
宴毕,吴子青将我和楚沿年悄悄拉到书房密谈。
“楚兄,我也不想瞒你,琴儿的来历非同小可,外面有许多人在暗中寻她。本不愿告诉你,也是怕牵连到你,毕竟这担的罪名可是诛九族的大罪。如今,我只问你一句,是否愿意一同保守这个秘密?”吴子青无比认真地说道。
诛九族?这么严重?我可从来不知道我偷逃会有这么严重!我当即忐忑起来,不安地看看吴,又看看楚。天哪,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我把他们牵扯进了这么一桩大事里头。
楚沿年沉思片刻,说道,“与琴儿相交这么些日子,我相信她的为人。若是她真惹了什么祸事,想来应当也是迫于无奈的,我愿意帮忙。”语气之中满是肯定。
“既然如此,那我也就告予你知罢。琴儿原是雍王府的一个格格,并非什么钱夫人。钱弘也并非寻常公子,他是雍王府的四阿哥元寿。”吴子青放低声音,一字一顿地说道。
楚沿年大惊,转过脸来看我,满面的不可置信。
我尴尬地揪着帕子,说不出话来。
“如今,你已获知事件真情,就当如先前允下的与我一同保守这个秘密,帮忙隐藏他们母子二人的行踪,同时保护他们母子二人的安全。你可能够做到?”吴子青厉声问道。
楚沿年身形微微颤抖,神情有些呆滞,似乎还没从震惊中缓过来。
“你能不能做到?”吴子青抓着他的肩,猛烈摇晃。
楚沿年终于清醒过来,忙不迭地点头,“能,我能,我一定做到!”
我很是感动,他们二人竟愿意为我冒这样大的风险,得此二人做友,上天实在对我不薄。
这个世界上,没有爱情,还有亲情,友情可以收获,做人实在不必过于执着。
只是,妈妈,为什么你从不曾懂得其中道理呢?
得到楚沿年的承诺,吴子青满意而去。
此后,楚沿年来我那小院的次数愈发地多起来,隔三差五地就过来一趟,看是否有什么需要的,顺便也检查一下团团的功课。
我又不好意思叫他不要来地这么勤,只好把酿的花蜜和美酒多送了几坛子过去,等桃子结了,又多送了几筐过去。
秋去春来,时间如梭,又过了一年。
落跑
那日午后,我还在午睡,门外突然间闹哄起来,把我搅醒。
不久大花走了进来,说有村民在河边捡到一个重伤的人,奄奄一息,于是赶紧送过来医治。
我只好万般无奈地起身,跟去瞧瞧。
看到病床上的那人,我差点失声惊呼。
那竟是十三爷?
他怎么会在这里?还伤成这样?
来不及想太多,指挥大花小花将村民送走,我仔细查看起他的伤势来。
他的确伤地很重,显然在落水前曾经与人争斗,身上许多刺伤,在流水冲刷过后已不怎么流血,只是隐隐渗出血丝。
然而最严重不是这些,而是他的双腿仿佛被毒粉洒中,肌肤已然开始溃烂,惨不忍睹。这样的伤我处理不来,只好叫小花往楚府跑一趟,将楚沿年请来。
同时,我与大花合作将他先简单清理了一下,换了身衣裳。幸好时常有病人来,这里也有备了些男子衣衫,只是都是粗布麻衣,不过倒也干净。
楚沿年来的很快,我紧紧抓着他的手说道,“你一定要救他!”
他轻轻拍拍我的胳膊,有力地点点头。
见到十三爷的楚沿年也是白了脸,然而他很快镇定下来,细心地处理起伤口来了。
我在一旁只能做下手,递递东西什么的。
一刻钟,两刻钟。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
天黑了,点上油灯继续干。
三个多时辰过去了,终于将十三爷腿上的腐肉清理干净,上了药膏,裹上纱布。
出了房门,楚沿年拉我到一旁,小声问道,“那人你认识?是什么身份?”
听他问及,我才醒悟过来,我现下是在逃之人,遇见十三爷无疑是对我目前身份极大的威胁,于是惴惴地回答道,“那人是当今的十三阿哥。”
“十三阿哥?”楚沿年面上一凛。
我轻轻点头。
楚沿年双眉紧锁,陷入思索。
许久,他才开口,“这苏州,只怕是你再藏不下去了。何兄现在在天津港与洋人洽谈买卖,或者,我送你去那吧。只是,那里离京城又有些过近,恐不太安全。”
天津?也好啊,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不是么?我当即同意,“好,我去天津。”
楚沿年哀伤地看着我,幽黑瞳仁暗如沉沉暮霭。
看着他这样的表情,我也不禁难过起来,艰难地挤出一丝微笑,“不用担心,这又不是我第一次落跑。”
然而他眼底的哀伤更重了。
一阵寒风袭来,纷纷扬扬落下许多黄叶,铺满了一地。
心下暗叹,又是秋天。
第二日清晨,楚沿年就备好了一辆马车,还挑选了两个身强力壮的护院为我们驾车。
和大花、小花、丑丑告别,说我们出外游医去了,也许要三五年才会回来。
他们都很不舍,马车已经行出很远,他们仍然站在院门前望着。
楚沿年则是一路送我们直至上了官道。
分别之际,他凝视着我,眼神复杂看不清楚,“其实,你也可以不走的。”
我静静想了一会。是的,我可以不走,他可以把十三爷带走,编造一个故事哄骗他,就说他被村民救起,直接送去了他家医铺。想来十三爷也并不会怀疑。只是,我依旧担心,担心万一他若是为了道谢要寻那些村民,只怕谎言就包不住了。当然,那些村民也可以被买通,陪着一起说谎。可是,我却不想楚沿年为此担起更多的罪责,他实在已为我做了许多了……
于是,我笑着对他说,“还是走了比较安全点。”
楚沿年听到我的回答,面上浮上一抹极淡的笑,模糊而飘渺。
“谢谢你,我们走了。”我对他说。
“嗯。”他低声应道。
车轮徐徐滚动,我探出头,向他招手,“我们还会再见的……”
他只身站立在秋风土尘之中,雪白长袍翻动,显得愈发纯净,却又格外伤感,一如他此刻的笑容。
这一路比之上一次辛苦许多。
所谓官道,其实就是土路。又是秋天,黄沙漫天,饶是坐在马车里,我犹觉得浑身沾满了那细小的黄土。
道路不平坦,马车又行地极为颠簸。我天天晕车,于是日日怀念当年高无庸给我那瓶子晕车丸。
我们白天行走,夜晚投栈,再加上车速快了我越发难受,所以走地极慢。耗了两个月,才过了黄河。
不过一路倒是领会了不少沿途各地的风土人情,给这苦闷的落跑生涯增添了许多乐趣。团团也很开心,每到一处,都玩地不亦乐乎。
只是,我时常想起十三爷的伤,不知道现在怎样了呢?记得楚沿年和我说,腐毒浸水,毒性更剧,已然入骨,无法根治,一不小心那一双腿恐怕还会废掉,现在只能尽力而为。希望他能好起来。
有时也会想,十三爷有没有被瞒过去呢?我的事,有没有暴露呢?有没有引起他的疑心呢?楚沿年会不会被牵连呢?
也头疼自己的处境,以后我都要带着团团这样四处流窜么?这对小孩子成长没有好处的……
越想越头疼,只好选择先放一放,等安顿以后再想。
寻常的天气,寻常的日子,却又是不寻常的,因为这之后要发生的事。
陡然,马车哗啦一声剧烈地震动一下,停了下来。
紧接着是一声大喝,“呔!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我正昏昏欲睡,被这突然之间的变化惊醒。这个,好像是打劫的专用语哦?我们遇上打劫了?!
我慌忙撩起窗帘,往外瞧去。
只见十几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人站在道上,将马车围了起来。说话的是站在马车前的一个手握柴刀的大汉。
这些人应该并不是那些穷凶极恶的山贼,想来应该是黄泛区歉收苦于度日的灾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