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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王军,这人是监狱的常客了,在他第二次因故意伤人罪被处理服刑期满释放不足一年,他再次拦路抢劫,因为被抢的受害者有反抗行为,将其当场刺死,抢到了受害者随身仅500元现金并一条金项链,在试图销赃的时候被警方逮个正着。这件案子没任何疑点,王军也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文沫没有浪费时间,见一面,谈了二十分钟后,确认量刑准确,写完报告,马上停蹄地赶往下一地点。
崔志佳坐的火车晚点了,等他到达e市时,文沫已经见完了王军,拿到了去下一站r市的车票。他这回可学乖了,也不再买车票,直接用文沫的车票买了张站台票,混进站后上车补票。
e市到r市坐火车需要4个小时,文沫前天晚上大哭一场,第二天一早又爬起来上班,昨天坐了半宿夜车,睡没四个小时又会见犯人,这回上车便再也忍不住困意,跟崔志佳打了招呼,靠在座椅上睡着了。
ps:
关于死刑核准需要心理评估的说法,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不胜荣幸~
我是冤枉的!
崔志佳有心想跟文沫聊聊天联络联络感情,以期尽早消除他留给文沫工于心计的不良印象,但看到她满脸倦容很是心疼,只得站在旁边充当一路的护花使者,免得有人来来去去碰到她打扰她休息。
文沫从上车睡到下车,四个小时的补眠聊胜于无。相比较文沫的精神抖擞,崔志佳下车时显得有些步履蹒跚,没办法,谁让文沫刚睡着是还算老实,后来干脆头都靠到崔志佳身上去了,怕吵醒她,害得他连换换腿动一下都不敢,四个小时站下来,腿早就麻了,现在每走一步,脚都跟有只小针轻刺一般微疼带麻的,真是难受啊。崔志佳呲牙咧嘴地走出出站口,坐上车的那一瞬有种再也不想站起来的感觉。
r市第一看守所。文沫和崔志佳坐等犯人李广忠的到来。在出发之前,文沫一个下午的时间已经看完了她手里的六份卷宗,对这位连环强奸杀人犯印象最是深刻。
李广忠今年37岁,是来r市打工的农民工,因工地住宿条件限制,李广忠又是节俭惯了的,舍不得花钱租房子,因此他单身一人在本市,妻子孩子都在农村老家没跟着来,前年年底,本市共发生四起强奸杀人案,而李广忠是在第四起案件现场被警方当场抓获的,因此虽然李广忠被抓后一直叫着自己冤枉,当地检察院还是在大量物证的基础上提起了公诉,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李广忠上诉也被驳回维持原判。
文沫的疑惑就在这里。咱们国家过去审案重口供轻证据,一般不拿到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不算结案,但最近几年因为法律的不断健全,口供虽然仍很重要,却不再是必需要素了,很多案件因为物证链完整,即使没有人犯口供依然判决其有罪。这个案子乍一看没什么毛病。当地警方的办案过程可圈可点。但是文沫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她,事件没那么简单。
所谓连环杀人案,嫌疑人在犯案时总会存在相似的共性。而李广忠案从连环奸杀的角度来看,疑点便不是一般的多了,只是当地警方没有侦办连环杀人案的经验,分析案情时难免会有纰漏,再加上李广忠是在案发现场直接被抓的。可谓人赃并获,任是谁也不会相信他是无辜的。所以,案件便成了铁证如山,李广忠承不承认就不重要了。
本案疑点有三。第一、四名被害者都是年轻漂亮的都市白领,可彼此之间却没有证据表明她们认识,那么凶手是怎么选择出他的受害者的呢?据卷宗所写,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未能发现李广忠与四位被害者之间有任何联系。
第二、尸检结果表现,李广忠被抓时第四死者已经出现了轻微的尸僵现象,说明死者至少已经死亡一个小时了,那么,一个小时这么长的时候。如果李广忠是单纯的抛尸被抓还说得过去,可事实是,李广忠被巡逻警察抓到时正在猥亵死者。
第三、前三具尸体凶手都是先奸后杀的,死者体内只留下了润滑剂的痕迹,没有发现精液。说明凶手在强奸死者是是戴了避孕套的,这个凶手很谨慎,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而第四名死者体内发现的精液dna与李广忠吻合是不是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释呢?比如:李广忠独身一人进城务工,做为一名中年已婚男士,性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使得他有些心理压抑,出于其它某种巧合的原因,偶然遇到了已经被凶手抛尸的第四死者,一时鬼迷心窍,没选择报警,反而奸尸了。
所以文沫一定要好好与李广忠聊一聊,看他到底是性压抑的错误选择,还是真的罪有应得。很快,李广忠被带到提审室。37岁的他脸上就有了很深的皱纹,说他是四十五朝上绝对没人不相信,面容瘦削,带着些病态的苍白,双眼布满了血丝,双手双脚都带着沉重的镣铐。文沫等他在自己对面坐下,按下录音笔的录音键,才开始正式的评估:“李广忠。我叫文沫,这位是崔志佳,我们是犯罪心理学研究室的心理专家,应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来对你进行死刑核准的心理测评。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李广忠撩起眼角望了他们一眼,点点头。
“好的,下面我们正式开始。你不要紧张,我们就是随便聊聊。”李广忠没有说话。
文沫很有耐心,李广忠不说话,她也就一边继续仔细看卷宗,一边时不时跟崔志佳讨论讨论案情,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李广忠听见,一边等着他自己开口。
时不时飘过来几句话到李广忠耳里,渐渐的,他就有些坐不住了。
“警察同志,人不是我杀的!你们不能冤枉好人!”李广忠神色激动,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直跟在他身后当背景板的两名狱警用力将他按了回去:“坐下!吵什么吵!”
李广忠梗着脖子,死命反抗不想坐下去,一双眼睛瞪得圆圆直勾勾盯着文沫:“我真的没杀人!你们一定要相信我。”
文沫放下卷宗:“李广忠,你坐下好好说,我听着呢。”
李广忠顺从地坐了回去,焦急地开始解释:“我承认,我李大头不是什么好人,也有些不要脸的毛病,但人真不是我杀的啊。你们这些警察想破案,抓不到真正的杀人犯,就想拿我的命顶上,咱没权没势的,只能哑巴吃黄连了”正大吐苦水呢,站在他身后的一名狱警大力咳嗽了一声,李广忠像是想起什么来似的面上一僵,眼神中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丝害怕,但是强烈的求生欲战胜了恐惧,李广忠突然伸出手想抓住文沫,却被眼疾手快的崔志佳一巴掌拍回去。
李广忠被身后的狱警压在桌子上不能动弹,却还是扯着嗓子大喊道:“他们打我,不给我饭吃,逼我招供。”
这话一喊出来,文沫和崔志佳都表情凝重,而刚才大声咳嗽的狱警脸上就有些不好看。如果李广忠所言属实,这个案子问题可真大了。
不管李广忠是真凶还是无辜者,也不管他到底说的是实话还是在撒谎,在没有调查清楚前,文沫都只能当他说的是真的,所以他们两人兵分两路,崔志佳去找看守所的领导妥善安置李广忠,文沫直奔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寻找当时负责侦办此案的刑警。
因为两人身上有最高院配发的证件,所以无论是看守所还是刑侦支队配合度都挺高,文沫很顺利地找到了侦办此案的刑侦一支队支队长熊春宁以及他的两个得力手下周鸣和谢宏。
熊春宁是参加工作多年的老刑警了,一双眼睛锐利而有神,当得知文沫的来意后,他很不理地问道:“1012系列强奸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李广忠是我亲手从现场逮住的。我们抓住他的时候这孙子的那个还在人女死者身体里插着,怎么看他怎么都是凶手,这还有什么可调查的?”
文沫直接翻看卷宗,将上面的疑点一一指给熊春宁看,末了加了一句:“单凭卷宗里的证据,只能说明李广忠猥亵了第四死者的尸体,却没有任何证据将他跟前三名死者联系起来。总得来说,证据不足。”
熊春宁皱着眉头盯着卷宗,不知道在想什么,半响没出声,倒是一直在旁边听着的谢宏忍不住了:“四起奸杀案死者都是被人强奸之后徒手掐死抛尸的,尸体身上都有一个同样的在死后不久被人纹上去的梅花刺青,抛尸地点离李广忠工作的工地都很近,最后他被我们在抛尸现场抓到,而且在四起案件发生时都没有不在场证据,这些难道还不能断定一个人是不是真凶吗?”
“你也说了,四个死者都是被人抛尸的,那么案发第一现场在哪?你们看尸检报告,报告上说死者虽然一丝不挂,但是身上很干净,只有身下接触地面的地方有些土,其他地方连根多余的头发丝都没有发现,这说明凶手杀死死者的第一现场很清洁,要不然死者身上不可能一点痕迹也没留下,死者体内没有发现麻醉药物,任何人在被人掐死这种生死关头都不可能毫不反抗。李广忠在建筑工地上班,住的是大通铺,本人只是个卖苦力的力工,连给自己洗澡都要计算下花销,这样一个人哪有时间精力和金钱找到一个干净无人场所杀死死者呢?这起连环奸杀案凶手恐怕另人其人啊。”
三名警察仔细想了想文沫说的话,不得不承认很有道理。当时r市发生多起恶性奸杀案,引起了市民的恐慌,市局下了限期破案令后没多久,他们就当场抓住了李广忠,之后,奸杀案再也没有发生过,任李广忠满身长嘴辩解都没人相信他。你说不是你杀的,为什么死者体内发现的精液与你dna高度一致?为什么从你被抓后再也没有类似案件发生?理所当然的,李广忠被做为四起案件的被告推上了法庭。
而且,案件公开审判爆光后,不光警察不相信他,连他从外地赶来的老婆和孩子都不相信他,因为那李广忠在老家是有前科的!
前科劣迹
r市其实只是南北方分界处的一座中型城市,几乎没有任何特色,而李广忠老家虽然是农村的,但离他家不过一百多公里就有t市这座发达城市,二百多公里外更有国家首都b市,李广忠哪个也没选,他不远千里可以说是抛家舍业来r市打工其实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见了李广忠的妻子高彩玲之后,文沫才知道为什么熊队长他们面对重重疑点还是会认定他就是强奸杀人犯。
30岁上才娶回个媳妇,对于22周岁恨不得儿子都会喊人了的农村娃来说实在是太晚了。一般到25岁不结婚的都可以说是大龄剩男了,在农村男的找不到媳妇的理由无外有二:穷得叮当响或者人品实在垃圾。
很不幸的李广忠就属于后一种。其实要说他真有多坏,也未必,估计是从小没接受过正确的性教育,李广忠从小就对女人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好奇,15岁那年更是因为偷看30多岁的女邻居洗澡被那位彪悍阿姨拎着耳朵扔到村中心的打谷场上连踢带打好一顿收拾,做了村民半年多茶余饭后的谈资,跟过街老鼠没两样。
人都说好奇心害死猫,有时候越是自己不知道的越是想知道,李广忠只不过是其中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罢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广忠对女性的渴望与痴迷也与日俱增,他沉浸在色情小说与劣质黄片中无法自拔。村里所有人都看不起他,甚至亲人对他都像对待一只恶心的苍蝇一样,他也没有朋友。周围人的歧视和内心的压抑终于让他开始破罐子破摔,从在学校的女厕所外偷窥到在街上对着女人掏出生殖器官把玩,最终到深夜尾随独身一人晚归的女子,想干什么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李广忠就一步一步滑向犯罪的边缘。就在他徘徊在边缘还没掉下去的时候,有人适时给将他拉了回来。
当然,这个“有人”也算歪打正着了。那是李广忠二十五岁的时候。二十五岁的年纪。该懂的都懂了,而做为一个从心理到生理都很正常的男人。二十五岁了还没尝过女人的滋味,李广忠饥渴难耐了。所以当他终于鼓起勇气向自己明恋暗恋许久的同村村花丽丽表白后,换来了无情的拒绝外加当着一众村人的冷嘲热讽后,李广忠心碎了,与此时同,他内心深处一条名为理智的弦彻底断了,他想要得到这个他觊觎许久的女人。他想要毁了他!
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李广忠压根没考虑过自己想做的事是不是犯法的,他只想发泄心中的郁闷,和内心的渴望。顺便教训教训目中无人的丽丽。夜黑风高干坏事,李广忠早就提前侦察好了,丽丽大专毕业后在镇里一家中学教书,每逢一、四要给学生上晚自习,九点多会自己骑着电动车回家。丽丽没有男朋友,所以不会有护花使者来回接送,从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