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一旦牵扯到自己的偶像的时候,又希望一切都是假的。
张祈恩自感对阿SA做出了承诺,那自己就要努力做到。梦瑶和嘉颖那边,自己会妥善处理的。而且即使有这种“传闻”,想来阿SA和自己也会失口否认的,如果要暴光,也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唉,又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在了自己身上,真是笔糊涂帐,风流债啊!还好祈恩是那种“咱宁受千夫所指和爱人的痛恨,也要负责到底的人”,没办法,谁叫他是男人呢,男人如果说话不算话那他就不算是男人。(这里没有攻击女同胞的意思,没办法,谁叫现在还是男权社会呢),而且他也不会是那种一直遮着掩着,最后被人捅出来的时候,仅仅向大众媒体说我犯了一个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就算了的人。
什么是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误?是人都会骂,留情不留种,做了就要承担责任。张祈恩现在知道阿SA心里已经认定他了,虽然现在的身分的关系,让她暂时无法向大众说出口,但她望着自己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还好在一起工作的时间不多,要不然这一切藏不了多久,现在得找机会向梦瑶和嘉颖她们说,结果都不用去想了,瞒着和欺骗,更是不忠。
而且他也不愿意阿SA独自承受寂寞和压力,不过当务之急是怎么出去。他回来的时候保安人员是知道的。想必阿SA回来的时候也知道吧。只希望他们不要朝不好的地方想。
第八十章 弗林斯的请求(一)
安抚好阿SA后,为了侦察目前到底是什么状况,我信步在大厦里逛了逛。物管和保全人员看见我后都友善地打着招呼,并没有谁出现异样的神色。走到大厦外,情形还不错,没有狗仔队蹲点守候,也没见有人在围观,这样即使阿SA离开,也不虞被人发现了。
回到屋里后,阿SA已经化好了妆。我深情地吻了她一下,然后说明了外面的状况。阿SA深情款款地看了我一眼,向我做了个鬼脸,然后小手微摆,便转身走出了房门。
从家里的窗户里可以看见阿SA走出大厦后,安静地坐上了一辆出租车渐渐远去,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悬着的一颗心才渐渐放下。
静站在窗户前,我双手环抱在胸前,默默地思考着。真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梦瑶和嘉颖,她们都是好女孩,我不想伤害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但今天却出了这种事情,想不伤害到她们都很困难。可是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糟糕的是,即使是阿SA作了详细的说明,对这一切自己仍然是毫无印象。只是觉得模模糊糊中自己好像曾经做了个紫色的绯梦。
想到紫色,我心里一紧,该不会是我的身体出了什么毛病吧。醒来后似乎曾经闻到过淡淡的清香,曾经一度目眩神迷,初时还以为是阿SA身上的体香,现在看来这其中另有蹊跷。
于是赶紧到床上盘膝坐好,默默地调息起来。我打开心眼,观察身体发生的一切状况。现在情况终于明了了,当“九凤朝龙心法”运行的时候,身体散发出一种肉眼看不见的、紫色的雾体。这种雾体凝而不散,开始在屋内蔓延,其间蕴涵着淡淡地香味。自己一闻都觉得有些冲动的感觉,何况是阿SA这样没有任何异能的小女孩呢?虽然身上的亢阳之火经过阿SA的中和,已经好了很多,但威力仍然不可小视。
我收了功后,坐在床上一阵苦笑。还真是不好解释啊,这种雾体普通的肉眼居然无法观察到,只是闻得到一阵淡淡地清香,如果向别人诉说,恐怕会被认为神经不正常吧?不过既然已经知道事情的真相了,想来向梦瑶和嘉颖解释起来要容易得多吧。大不了那个时候施展一些,嘿嘿,正好大被同眠。
男人还真是奇怪的动物,在拥有美丽的东西的同时,往往希望可以再得到更好的或者更多同样美丽的东西在自己身边,我自认定力过人,居然也无法免俗。现在内心深处仍然处于极度矛盾的状况之中,既高兴于又拥有了这样一个美丽女孩的身体和芳心,但又担心这样下去,自己只会变成一无是处的花花公子。
梦遥我爱她,嘉颖我也同样爱她。而现在的阿SA除了对她感觉不错外,现在她已经是我的人了,我也一定会用心爱她地,我不是没有最爱的女人,而事实上她们都是我的最爱。也许我拥有“博爱”的精神吧,这个称号既是高尚的,同样也可以是低俗的。
坐在床上思忖良久,想到了种种应付的良方,又都觉得对梦瑶和嘉颖不够尊重。虽然心里有九成九的把握梦瑶会原谅自己,但就害怕那唯一的失败会降临到自己身上。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不对,做这事并不是我主动的啊,都怪自己的身体不好,越想越头疼,于是干脆决定放弃再胡思乱想,车到山前必有路,等时机到了再想办法详细解释吧。
正当我整理好自己的心绪,决定该做些什么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的时候,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看着显示的电话号码,怎么又是陌生号码啊?想想狗仔队的可怕和FANS的疯狂,本想不接的,但好奇心还是最终战胜了理智,于是接起了电话。
“喂,请问你是张吗?”对方用的是英语,原来是街上碰到的飙舞小子们啊。
“是我啊,请问有什么事情吗?”希望他们是邀请我去飙舞。如果是那样就好了,至少可以发泄一下心中不安的情绪。
“哈哈,你好,张。我们知道你是谁了,我们都看过《无间道》的电影了,你表演得很出色。”说到这里,话锋一变,“我们有个小小的请求,希望你能帮帮我们行吗?”对方的语气很诚恳,而我则是一个不善于拒绝别人请求的人。男人做事就是要爽快,能够帮助别人是我很乐意做的事情,因此我毫不迟疑地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不过我还是提出了几个条件,首先我出来的时间不能太长,而且不会让他们到我家里来,然后帮忙的地点最好不是公众场所。(我倒不怕他们绑票,他们四个对我来说,无意于小菜一碟)如果他们的要求是签名和照的话我也不会去。
在对方一再向上帝祷告和发誓后,我们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见时间还早,我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卧室,然后将印有阿SA初夜血痕的床单叠好放入我的衣柜底部,这才取出干净的床单重新铺上了床。
简单地看了看屋里,没什么其他的破绽了,这才安心地躺在床上休息了下。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这才走出房门。
没想到他们几个早就在楼下停着车等着我了,他们还真是急性子啊。
简单地点头致意以后,我跟着他们上了车。车子启动起来,向约定的地点开去。
老外似乎都很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执行开车时司机不得与人闲聊的规定,所以实际能聊天的只有空闲着的四个人。但现在大家都很拘束,放不开,所以车里暂时还是一片沉默。
这时的我才奇怪起来,为什么自己会这么轻易地便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呢?如果他们真的想绑我票的话,那我岂不是自动送上门的傻瓜。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凭借我的实力,天下大可去得,别看这四个人牛高马大的,对付他们我想不用动用我的左手,单手就可以把他们给搞定。
正闷得无聊时,坐在我右手旁的那个黑人终于忍受不了无声的寂寞开始说起话来。
“张,你好。我叫邓肯,以前我介绍过自己的。现在我介绍一下其他人:前面开车的是汤姆,我们俩是美国人;坐在汤姆旁边的是托马森,他是丹麦人;坐在你左边的是弗林斯,他可是德国人。”看来黑人真的是快嘴啊。也许是因为他们都喜欢饶舌的原因吧,所以给人的感觉是都像大嘴巴,一说上话便怎么也停不下来,而且还听不太清楚的样子。
我只是简单的回应了几句,完全不知道该找些什么话题说才好,一时间,车里的气氛很沉闷。还好有那个快嘴邓肯在,要不然的话这趟车程不把我闷死才怪。
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我不由得佩服他们找的地方还真是隐蔽啊,相信大家看过ANDY的《烈火战车》吧,他们选择的地点就是飙车的那个地方。如果不知情的人看到了还以为要发生什么大事件呢。
第八十章 弗林斯的请求(二)
把车停靠在路边,我们纷纷走下了车。
“你们不怕被交警发现你们非法停车吗?”看着车辆醒目的位置,我诧异地问道。
“就说我们在换轮胎啊。”汤姆终于说了句话,这小子鬼点子真多,不愧为美国人啊。
“那好吧。你们找我出来是什么事啊?我能帮你们做些什么,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虽然我此行的目的就是消磨时间疏解胸中的郁闷之情,但我也不能白白浪费啊。至少我得知道我是在干什么吧。
“是这样的,弗林斯想找你帮忙,但他又不好意思开口说出来。”说话的是托马森。
看着他刻意装出来的笑脸,我不禁摇头笑了起来。
这么半天了我还没有仔细观察过他们四个人,看气氛开始融洽起来,我开始认真打量起他们来。
首先是那个快嘴邓肯,他不是纯种的黑人,应该是混血儿。他的发型很花哨,一头靓丽的麻花辫。黑人的头发都是这样的,如果不是光头的话那就是这种极富人种特色的麻花辫。邓肯是四人当中最高的,估计有一百九十公分的样子,黑色的肌肤色让他的牙齿显得格外纯白,好像闪闪发光似的,他应该是这四人组里的开心果。
然后是那个开车的“汤姆”大叔,一副酷酷的帅哥样,眼眶很深,这是白人的特征之一。看样子就知道他是那种做起事来认真,开起玩笑没有分寸的典型的美国佬。
然后是个子和快嘴邓肯不相上下的德国人弗林斯,他脸上的表情很坚毅,沉默寡言像一个“铁人”一样。看情形,这个人有着德国人刻板的天性,给人感觉什么事都装在心里不肯说出来的样子。他和邓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不过这样一静一动互补,才显得分外有趣。
最后是托马森,身体强壮和弗林斯不相上下,典型的北欧人。轮廓分明没有丹麦童话里那白马王子的感觉,如果当警察的话,应该对犯罪分子有很好的威慑力。
正当我还在分析他们四人的时候,快嘴邓肯像机关枪一样“劈里啪啦”地开始说起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们几个是通过“环游世界”网站互相结识的,彼此情投意合,便组成了一个旅游团队。刚好我们四个都对神秘、美丽而古老的中国充满了兴趣。为了进一步了解中国,我们决定自费来中国旅游一次,首先我们便选择了中西方文化结合得最好的城市——香港,来到这里一看,我们就被这里的风土人情给迷住了,因此临时找了个住所,滞留了一段时间。”没想到香港的地位在这群老外心目中如此之高,我不禁异常高兴。没办法啊,从来都是中国人说外国是怎么怎么地好,如今听到外国人在你面前夸奖自己的城市,是谁听到都有种飘飘然的感觉的。
“但是没想到这次的漫游我们遇到了一个特殊的情况,在一次不经意的闲游中,‘梅塞得斯’(他们为弗林斯取的外号)被一位美丽的女孩所迷住了,他陷入了爱河无法自拔。他想追求这个女孩,但却无从下手。”看来邓肯不去当脱口秀的主持人,还真是一种浪费。
弗林斯则一脸尴尬地看着我们,做了个耸肩的动作。我暗暗笑了起来,这个弗林斯啊,外国人都应该是比较开朗开放的,怎么他是个例外呢?可能这和德国人那种刻板严肃的作风有关吧。
“那你们找我干什么呢?”我不解地问道。喜欢和追求一个女孩是弗林斯自己的问题,为什么会惊动我呢?如果当事人自己不去把握、去争取的话,简单地靠朋友帮助,那只能起到一时的作用,久了就会失去效用的。成功的关键还是要靠自己,要靠自己的真心和诚意去打动对方,让对方接受自己。
“是这样的,我们经过周密的调查,发现那个女孩是你的FANS,所以我们想请你……”邓肯的快嘴被我打断了,“这样是不行的,如果弗林斯真的喜欢那个女孩的话,他应该凭借自己的力量去努力争取。即使我帮助你感动了那个女孩,可是你并没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动她,结果也是一样糟。而且你是个外国人,更加深了追求的难度。虽然香港在思想上比较开放,可是骨子里仍然是保守的中国人。保守并不是不好,只是你们俩的情况并不现实,即使她同意了,她的家人会同意吗?”我并不是想打击弗林斯的信心,不过任何事都不能只靠一时意气冲动行事。
“我会的,我会用我的行动来证明我有多么爱她,谢谢你张。是你提醒了我。”虽然德国人很刻板,但还是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