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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某天晚上深夜电话,Pauline却给我出了个主意“你可以试试从Elsa身上下手”我问“理由?”“我是女人,可能是直觉吧,我觉得从同样是女人的Elsa那里能找到办法”
第二天,我飞到上海和陈原碰了头,商量了一阵,然后给Elsa打电话“晚上一起吃饭!”
晚饭在浦东吃的,陈原故意挑了个包间里能看到不远处南福公司所在写字楼的馆子。7点开始吃,我没怎么说话,一直是陈原在说,谈了很多现在北角的内部关系。到了8点,Elsa还是没有明确表态……她和上海办的另一个女孩子Susan不同,Susan仅仅是一个像汪倩一样的office花瓶,心理level比较低,纯粹是靠长相外表在混事。Elsa除了年龄比Susan要大之外(只比我小一点点),道行更要高不少的,她也是上海办负责的人。我其实一直有点奇怪Christy为什么不重用她:这个女孩子虽然比不上Sandy那么爬飞行诺,但她的一些“自身优势”很适合在大陆这种环境下做事。老子甚至都设想过,如果时机成熟(仅仅是假设)我可以要求Christy同意让她跟着我。因为我和陈原很多时候的确需要一个女性副手,而Pauline还太年轻没有受过挫折,让她单独做事风险很大。
陈原说了半天,东绕西绕,始终说不到点子上。也有可能是他娃心头没底……我想了想,直接对Elsa说“今天晚上我和陈律师请你吃饭,就是想让你表个态!”
她有点明知故问“表什么态?”
陈原也干脆挑明了“希望你能站在我们一边”用手指指不远处的写字楼“不要和那边(南福公司)混在一起”
Elsa笑笑“两位老大,你们不是不知道在北角只能站在维姐一边吧?”
我也笑“我是她的大陆代理人,你站在我这边是一个意思!”
她没说话。
陈原起身去卫生间,半分钟后给我发了条短信过来,两个字“老丁”
果然不出所料,和我想的完全一样!
我起身,也去上卫生间。
在卫生间里陈原问我“那怎么给她说?”
我想了想“还是由你来说比较方便……我先回酒店去,让她来房间找我”
“嗯!”
我和陈原都猜到了Elsa不被Christy重用的原因:她娃曾经站错过队,占到了老丁那边!而且Christy绝对怀疑过她和老丁上过床!……Elsa并不知道我和Christy的关系,她一直以为我仅仅是老丁的继任者这么简单,都是“大陆代理人”,但是她前一次企图攀上老丁,结果玩栽了,所以这次她不敢贸然答应我们!我只能给她点明白我和老丁不一样,老丁只是个打工的,而我和Christy不是一般关系,她站在我这边绝对没错……当然这个话不能由我去说,只能让陈原这个旁人去点。
晚上11点,Elsa到我房间来了。我关上门,看着她“想好没有?”她很暧昧的笑了笑,没说话,转身进了卫生间。
我坐下看CCTV5。过了会儿Elsa出来,坐到离我不远的床沿上“我答应了”
我转头看了看她“你干什么?”她只穿了胸罩和内裤!
Elsa把一只腿伸过来,放到我肚皮上,开始媚笑“互相交换嘛,我懂规矩的”
我愣了好一下,赶忙翘起二郎腿,使劲夹住兄弟(没反应是不可能的),看着她不说话。
她继续媚笑“陈律师回家去了,没人知道我在这里……”
“把衣服穿上,我不感兴趣!”
Elsa突然扔了个东西到我胸口“吃了就有兴趣了”
老子仔细一看,我日,一个Viagra?
半分钟后,我把Viagra扔到垃圾桶里,起身推开她“以前给你说过,就算你脱光了站在我面前老子也不会有反应!”
她看了看我裤子,笑笑。
我只好马上换到沙发另一边坐下,补一句“当然我生理正常”
Elsa穿好衣服后和我聊了一夜,直到东方发白……我一直记得这天的日期:2005年5月27日。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因为我后来非常庆幸把Elsa变成自己人的这个决定:如果没有这个决定,说不定我现在已经在美国了!而且也不会有这篇文字!
是和Elsa的这次一夜长谈,让我知道了很多以前不了解的东西,让当时我内心的信念开始出现裂缝……
具体不讲太多了,在后面的文字中还会有交待。这里只简单说说让我比较惊讶的一些内容:
1。Elsa并不是歪大学毕业的,她毕业于复旦,而且还是双学士!她的第一份工作是在18M华北区,小秘,工作1年后就把一个18M的中国区副老大(美国人)整下了课!原因是性骚扰。她竟然一直把状告到了美国总部,还给FBI寄了一份这个美国佬的短手材料,整到最后连美国驻华使馆都派了个参赞和她正式谈话(需要签名笔录的那种)……这对一个20出头的小女孩来说,相当牛逼!
2。离开18M后她回了上海,在被Sandy(她有一个复旦的澳门同学认识Sandy)介绍进北角之前,3年时间换了5个老板!都是作总秘,这5个老板几乎每个都想打她的主意,当然也有真心喜欢她的。但她娃通通来者不拒,有上过床的,有没上过床的,不过重要的是每个娃都留下了大笔银子才把事情了结。
3。不是她想和老丁上床,是老丁想上她!(我日老丁也玩这个?)但是没上到,不过割了20万的肉。
4。邓蒙和她没关系,只和Susan有关系,另外那个被弄到深圳办去的女孩子仅仅只是替罪羊。邓蒙的确给了他们每人10万封口,但是Susan和那个女孩子每人只拿到5万,剩下20万都被都她一个人吃了。
Elsa最后说“我第一次见你就感觉你有点特别,刚才不过是试下你而已,看你是不是真能顶住,嘿嘿……我知道你现在的状态,女色根本动不了你”
我笑笑“这方面我比较洁身自好”
“不是!”
“嗯?”
“你和其他男人没什么不同,不近女色不是因为不好色,而是因为你心太狠”
“做这一行的心不能不狠”
“因为你心里只有维姐,她是你的精神偶像!男人在有精神偶像的情况下很难受外界诱惑,所以你比普通男人要心狠的多!”
我默然了很久,点点头,没说话。
Elsa说的没错,Christy当时在我心目中确实已经成了精神偶像。在《青春如歌》里面就说过,我和她之间没有任何的男女之情。但不可否认的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她对我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异性爱人!
Christy的性格非常复杂,女人应该有的虚荣、温存、暖意、浪漫、欣赏帅哥、爱慕时尚、喜欢小孩、心细如发等等这些“大路货”在她身上很难看到。她可以一年四季都穿名贵深色套装而不觉厌烦,变来变去就那么几个颜色;可以住在南湾(浅水湾旁边)的别墅区而不用高档房车代步、只长期包租一个司机开架黑色的林肯Navigator接送上班(更日怪的是这车是她从美国打包带来的左舵车,老子都不知道那个香港司机长期在港岛的2车道小路上开这种美国坦克会不会疯掉);还有很多根本不像一个女人的生活习惯,比如所有香水化妆品等瓶瓶罐罐都是Sandy帮买的,她自己从来不会去逛街采购看时装表演(至少我没见过);在广州和香港的时候我和她一起外出、吃饭、坐车,她给出去的钱全是整票,从来不要找头,理由是“零钱比较脏”,整到后来都是我抢着给钱,实在“不忍心”看到10几块钱的东西她甩张100的然后掉头就走……
Sandy跟了Christy7、8年,从来没见有男人和她在一起过。还问我“老板在大陆有波伊夫轮德?”老子笑笑“我还想问你她在香港有没有呢!”最后我们得出的一致结论就是Christy在美国有男人,但鬼知道是不是真的……另外还有件让我比较惊讶的事情,是和Sandy很熟悉了以后她告诉我的:2年多前Sandy交了个男朋友,这娃家里是做首饰/时装一类生意的,小伙子身材很好,20出头的时候当过一段时间的业余模特,后来有次Sandy生日,这娃为了表达诚意亲自跑到北角来送花,那时候北角的office还在美银中心,地方不大,结果被Christy看到了。后果可想而知:Sandy忍痛和那个小伙子分了手。仅仅因为那小伙子属于“时尚人士”,穿的太超了,而这是Christy最见不得的,她的原话“时尚业是这个世界上最下贱的行当!”……Sandy给我聊的时候,眼睛里都稍微有点湿,我说不出什么,也只能轻声安慰她。
第5部分
成功“策反”Elsa后我回了趟成都,过了2周又去了广州。在双流机场无聊瓜坐的时候,陈原来了个电话“有个不太好的消息,老潘貌似出事了”
我一愣“什么事?”
“具体不太清楚,刚才中午我和几个上海政法口的同学吃饭,听他们乱聊说是长江集团有个老大被叫去北京谈话了……”
“你肯定是老潘?”
“不是他还能是谁?长江集团的老大几乎都在北京,在上海的就他一个!”
我想了想“电话里不方便,你马上去广州,我们碰头再说”
“好!”
到了广州后我没出机场,一直等陈原,晚上8点过的时候见了面。我把想法给他说了。他娃笑笑“我也是这个想法”,我点头“看来我们心一样黑!”“不,你丫更黑一点”“我操!”
就算老潘真出事了也不用担心,扯出罗卜带出泥,那一定是很多泥,根本不会沾上我们。退一万步讲就算不小心真沾上我们,也不用慌,北角永远都是安全的,我们会立即牺牲邓蒙和南福公司!
不是我们心黑,是他娃已经没有价值。
第二天见了Katherine和Pauline,他们已经把花城公司的办公室都弄起来了,在体育场旁边,而且已经有了好几个人。我们在会议室里简单聊了一下,Katherine问陈原“你就是陈律师?”陈原很礼貌的回答“是,以后还请多关照”。老子有点不高兴,脸色稍稍有点变。Katherine这种口气明显就是不太尊重人……当然我知道她和在台湾上过大学的Sandy不一样,她是地道香港人,大学和工作都没有离开过香港,所以或多或少肯定带的有那种“中环白领港女”冷酷到死的味道……但这是在大陆,这他妈是老子的码头!不尊重陈原就是给老子脸色看,日他妈!
晚上我作东,让Pauline挑了家好馆子,我们请花城公司的所有人大吃了一顿(当然我们的身份是“一家股东的人”,不会明确说出北角)。席间Katherine一直不太配合,下面的小弟给她敬酒,人都站起来了,她娃竟然直接来句“我不会喝酒!”,日……老子只好在桌子底下踢Pauline一脚,Pauline赶忙站起来圆场“我替Katherine喝,她确实不能喝酒!”
吃完了散场,我小声给Katherine说“和我单独谈谈”。然后在附近找了家咖啡馆,坐下乱扯。
她说得很直白“为什么一定要吃饭?做事就是做事,下班以后是各自的时间……这种吃吃喝喝和工作有什么关系?他们又不是没有领薪水,有什么必要通过这种方式联络感情?真的在办公室需要感情吗?每天都喝醉难道第二天还有力气做事?”
我尽量口气比较缓和“这是在大陆,和香港不一样的”
“我以前被Citibank派驻过广州”
“这个我知道……但花旗是外资大行,大公司,和这种小规模公司不一样的,这种公司需要和职员处好关系”
“那非要通过喝白酒吗?”
我忍住笑“这些是礼节,在大陆做事需要遵守这些规矩的。不会喝白酒也没有关系呀,你可以先就说出来。这边的饭局和香港不一样,里面蕴藏了很多面子的,你给人家面子,人家也会给你面子……”
回酒店后我对陈原摇摇头,苦笑“不敢想象她会找个什么样的人来做花城老板”
陈原想了想“走一步算一步吧,至少现在我们有了Elsa,心头不虚了”
我点头“嗯……实在不行,老子会想尽一切办法让Elsa上位的!”
一周以后我们见到了那个预备人选,徐博。他不是广东人,本来也没有在广州,是在深圳。这娃以前是深圳一家基金公司的销售部经理,在这之前在一家香港银行的广州分行做大客户经理。背景勉强还算合适,但我和陈原都对他的年龄不满意:太年轻了!不仅比邓蒙小不少,而且比陈原都要小,只和我同龄(陈原比我大2岁)。这个实在难以让人放心!倒不是说年轻就做事不牢靠,关键是要去面对的人都是40、50岁的老混混,都是“成功人士”,不是有钱就是有势力,人家凭什么和你说话?比如像老潘这种厅局级干部,怎么可能和你一个30岁左右的“小毛孩”平起平坐的谈“投资”?就算你是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