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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虽轻,话语虽然也很普通,但媚儿还是立即板着脸转过头来,“少废话,快走!”
夏仲和微怔了下,看着张蜻蜓欲语还休的眼睛忽地一下如醍醐灌顶般酌醒悟过来,就当着媚儿的面,大大方方的道,“还好。大小姐实在是个很好的人,能为她办事,实在是我的福气。”
媚儿这才冷哼一声,不作声了。而张蜻蜓心头却是一凛,又看了夏仲和一眼,握紧了提着食盒的手,随着媚儿走了。
这是张蜻蜓第一头走进宇文都兰的房间,出乎她的意料之外,此处并没有宇文朴的豪奢,虽说比一般的房间好上许多,但以她的地位来说,算是相当简朴了。
既然是女子的房间,多少总带着几分脂粉香的。却很淡,清幽雅致,有种冷艳的感觉,和她那个人很象。
除此之外,房间里只摆着琴棋书画,唯一不同的是,还有弓箭与刀剑。
“小姐,现在就把饭摆下么?今儿做的是火锅,菜准备得比较多。”媚儿小心翼翼的过去问了一声,才算是把默默出神的宇文都兰给唤醒。
“嗯,摆下吧。”宇文都兰淡淡应了,接过媚儿交给她的药,微蹙的蛾眉皱得更紧了,根本没有太多留意到跟在后面的张蜻蜓。
张蜻蜓偷偷打量着她的神色,心想此女似乎不太想对大哥下手吧,可是为什么又要如此狠心呢,大哥现在人又在哪儿,到底能不能来得及跟他见上一面,把话带到呢?
正在着急,就听门外有人低声回禀,“大小姐,人送来了。”
潘云龙身上罩了件黑色的披风,给人推搡了进来。媚儿立即机将门掩上,将潘云龙引到内室。
时隔大半年了,再次见到他,张蜻蜓差点都没认出来。整个人瘦得不象样,就算是最近给夏仲和调养好了些,但比起从前在家丰神玉朗的样子,简直是天差地别了。
张蜻蜓心里一酸,眼泪立即就掉了下来,急忙抬袖掩住,狠掐自己一把,现在可真不是哭哭啼啼的时候。
“你们都下去吧。”宇文都兰转过脸来,又是一副冷若冰霜的模样。
张蜻蜓灵机一动,假意失手打翻了一只调味碟,忙不迭的道,“小的该死,这就再配一份出来。”
潘云龙眼见今日之事有些不同寻常,心里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却不料冷不丁在这里听到一个最不应该听到的熟悉声音,不由得一下子人就愣住了。
“你怎么这么笨手笨脚的?”媚儿又急又气,偏当着主子的面,也不好发作,只能压低了声音,还得过来替她收拾烂摊子。
潘云龙强压着心头的激动之情,心思快速转了几转后,朗声笑道,“不必费心了,大丈夫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便是为国捐躯,亦是理所当然,何必还惺惺作态,要弄这么一顿断头饭!”
“话可不是这么说!”张蜻蜓好不容易找着一个机会,大胆进言,潘云龙方才的话里已萌死志,这可万万要不得。
“小的虽然不懂什么大道理,却也知道,好死不如赖活着。这位大哥就算是不顾惜您自己的性命,总也要替家中的妻小想一想。”
潘云龙听她提起妻子和还没曾见面的孩子,万丈豪情也化作绕指柔,却是道,“我若为国捐躯,家中妻小自有弟妹照顾,无须我再费心。这是我对弟妹的交待,她必不会负我所托!”
张蜻蜓的眼泪又要掉下来了,使劲忍着,见宇文都兰没有打断,就快速说了下去,“弟妹再好,也取代不了丈夫的地位。小的家中有位大嫂,大哥在外经商。每次大哥在家,她都是笑脸迎人,报喜不报忧。可等大哥走了,她才暗暗掉眼泪。万一要是听见什么风吹草动,总是担心不已,就怕大哥在外头出事。她时常说,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只有活着,这日子过得才有盼头。就算是夫妻不和,成日里吵吵闹闹,也总比一个人孤零零,连个能惦记能吵架的人都没有要来得幸福!”
潘云龙听得心中酸楚不已,几乎咬碎了满口钢牙,才没有外露出来。
宇文都兰听他二人这么着急的你说一句,我说一句,感觉有些不对劲了,警惕的左右打量,“你们认识?”
张蜻蜓立即摇头,潘云龙故意冷哼一声,“这就是之前你提到过的那个不知廉耻的女人吧?果然是不可救药,还一味贪生怕死。有这样的人,简直是南康的耻辱!”
张蜻蜓抢着说了最后一句,“小的有没有药救,无须这位大哥费心。只是大哥若是脑袋落地,恐怕就是神仙再也救不回来了!大小姐这么神仙般的人物,给你准备了饭菜,这一大桌子东西,不知要耗费多少人的辛苦,你还不领情,真是活该被饿死!”
“住口,出去!”宇文都兰终于动怒了,张蜻蜓再不多言,立即跟着媚儿退下。该说的,她已经都说了。剩下的,就全在大哥一念之间了。
潘云龙不是很明白弟妹为什么跑到这儿来了,但他却是实实在在的明白她的意思了。
先把命保住,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就算是回家之后,卢月荷会为今日之事而怨他怪他,总比让她们母子对着一具冰冷的尸体强。
而现在,眼前的宇文都兰,就是决定他未来命运的重要筹码。该怎么选择,潘云龙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夏仲和觉得自己真是个卑鄙小人!
虽然他刚刚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提醒张蜻蜓,可是她能有办法阻止这一切吗?她也只不过是一个弱女子,哪有那么大的能耐影响一切?
给宇文都兰的药是他亲手配的,他非常清楚吃了会有什么后果。若是潘云龙真的吃了,他简直不敢想象,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太医院是给王公亲贵治病的地方,但同时,也是杀人不见血的地方。自古医毒同源,每一位太医在学习医术的同时,或多或少也都知道几手害人的功夫。
他配的药,还有个好听的名儿,叫醉生梦死。这种药若是长期给人服用,会让人精神萎靡,日渐消瘦,身虚体弱却找不出病因。但若是一次性给人大剂量的服用,那就会元气涣散,立即成为废人。
潘云龙那么骄傲,铮铮铁骨的一条汉子,他若是生生给废了,只怕也活不下去了吧?
可是夏仲和能拒绝吗?宇文都兰告诉他,“你可以不帮我,但我首先就会把小庆送给我哥哥消火,然后赏赐给族人们轮流玩弄。但你若帮了我,我便把她给你,让你们好好做一对夫妻,一辈子安安稳稳过日子!”
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夏仲和真的是被逼得没办法,所以才给她配了药。难道让他眼睁睁的看着张蜻蜓被人凌辱么?但他的良心深处,又在不断遣责自己。你就是有私心,想霸占人家妻子,才做出这样猪狗不如的事情!
今晚,潘云龙是否能躲过此劫么?夏仲和两手紧攥成拳,浑身止不住的发抖。他不敢想象,若是张蜻蜓没法提醒潘云龙,或者潘云龙即便知道了,也被灌下那药,那该怎么样?
南康国的功臣,居然废在自己手上,这让夏仲和情何以堪?
或者自己,真该一死以谢天下了。对!夏仲和忽地鼓起莫大的勇气,从袖中拿起平常治病救人的银针。他知道,人身上有几处大穴,只要刺中,就必死无疑。那就死吧,总比一辈子受尽良心的折磨强。
等到日后事情败露,张蜻蜓知道了真相,肯定也会恨他一辈子的吧?
夏仲和脸上露出一抹苦笑,拿着银针,对准自己穴道,眼见就要扎下去了。忽地,就听极轻极轻的怦地一声。
夏仲和吓得心都快跳出来了,本能的转过头去。
在宇文都兰以为他会拂袖而去时,潘云龙却坐了下来,即便是手上戴着镣铐,也不失优雅的开始用餐。
这个男人,永远象一个谜。让她猜不透他心里真正所想的东西,却也诱使着她不断的追寻。
也许,这就是自己沦陷的原因?一时间,宇文都兰自己也有些分不清。
“不坐下来陪我喝一杯?怎么说,也可能是最后一餐了,不是么?”潘云龙唇边带了抹笑,犹如初春的风,温润浅淡,带着青草的芳香,让人着迷。
宇文都兰只觉连神智也有些恍惚了,半晌回过神来,立即觉得耳根子有些发烧,强自收敛了心神坐下,“这不会是你的最后一餐,你应该,还有机会回到南康去。”
“是么?我若回到南康了,难道你也要跟去?你既要嫁我,自然是得随我走的。一个女孩儿,哪怕你再本事,也总不能在娘家赖一辈子。”潘云龙吃得优雅,却也吃得很快,他必须抓紧时间补充体力。但却并不让人感觉到急迫,仍是慢条斯理的,还不停抽空说话,来分散宇文都兰的注意力。
“我……你肯娶我了?”宇文都兰忽地反应过来,目露怀疑。
潘云龙略顿了一顿,望着她的眼睛沉吟片刻,忽地又笑了,“我知道了,你不会嫁我了。还是打算找个门当户对的傀儡丈夫,在这西戎继续做你的幕后军师,对吧?”
宇文都兰一哽,却是给人道破心事,无话可说。
第262章 芙蓉帐暖
潘云龙看向宇文都兰的目光,充满了怜惜,“真是可惜,可惜你这么个聪明的姑娘,竟还是上了你哥哥的当了。若我猜得不错,你们兄妹之间应该达成什么协议了吧?他分你些许好处,你嫁给他指定的人。只是——你哥哥那个人,是足以信赖的么?”
看他的表情明显带着几分轻视,宇文都兰心中微恼,“我有法子保护自己,他想反悔,可没那么容易!”
“是么?不过你似乎忘了最重要的一点。”
潘云龙见她打起十分精神来听,忽地卖了个关子,斟满了酒杯,递到她的面前,“喝了,我就告诉你。”
烛光下,他在笑,笑得一双星眸如醉人的海,让宇文都兰的脸又红了。想拒绝,却怎么也提不起半分力气,而那杯酒就在他的手上,送到自己的唇边,带着他身上的味道,轻轻的吐出一个字,“请。”
窗外,雨声愈大,屋内火盆烧得愈旺,暖意愈浓,烘得酒香四溢,暗香浮动。
宇文都兰觉得自己简直就跟中了邪似的,怎么就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挪不开眼呢?
甚至,如自己平素最瞧不起的那种想讨男人欢心的女子一般,柔顺的依在他的脚边,任他抚着长发,轻言细语。
“傻丫头,这个世上,毕竟还是男人说的算的。你就算是再有本事,那又如何?这么多年也只能隐居幕后,而你的哥哥才是名正言顺的族长。他虽是答应了分你若许好处,但若是反悔,难道你还能真刀真枪的跟他打起来?”
宇文都兰立即抬起眼,微撅起小嘴娇嗔着,“那我也不怕!”
“你是不怕,可当真若是打起来,又有多少人会真心站在你这一边?都是一族里的人,难道让人真的为了你们兄妹自相残杀么?那时候,别人就会想,你是女孩儿,嫁了人,心就向着那个男人了。他们跟的不是你,其实是你的男人。若你的男人是个异族人,那时,他们的心还会向着你吗?”
宇文都兰给他说动了心事,怔怔的看着他,“那你说,该怎么办?”
潘云龙轻轻挑起她的下巴,本是略显轻佻的动作,但在他的手下,却是显得无比的优雅与从容,如同拈起一朵花,没有半分不妥。
“其实你,不是早就知道该怎么办了么?”
是的,宇文都兰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办的。
能够让族人信服,永远效忠于自己,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招赘,永远都不离开嵬项族。这样,才能真正的永远在族中掌握住自己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的权力。一旦嫁出去了,丈夫若是太强,必然会压自己一头;丈夫若是不强,自己便是累死,也永远都出不了头。而在西戎这样一个动荡纷争的虎狼之地,她无论如何都会过得无比辛苦。
而潘云龙适时来了,他聪明睿智,勇敢机警,又知情达理,儒雅风流,几乎是宇文都兰梦想中最完美的丈夫。
只是他太好了,好得连自己的亲哥哥都妒忌了。若是潘云龙当真留下,恐怕这个嵬项族,未来就是他和宇文都兰的天下了。所以,即便是宇文朴最早提出的建议,但却也是他率先反悔的。而要把宇文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