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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青衫男子很不自在,他别过脸,缓缓地坐起来。
萧羽凡听见咳嗽声,才回过神。他又恢复一脸冷漠的模样,这是他对待陌生人的习惯性态度。
“多谢恩公。”青衫男子跪在地上,行了个谢礼。
“不用谢。”萧羽凡抬起他的手,示意让他站起来。突然,他感觉到这个人身体有些异样,里面像是有东西在动。
青衫男子才刚站起来,觉得头很晕,而且身子软绵绵的,便又跪了下去。还吐出一口浓稠的黑色的血。
银虫蛊毒?这种毒即使是施毒的人也不会解。而且,我只听师傅提过,还未亲眼见过,这下,我终于有机会研究这种毒了。
发现这件事,让萧羽凡的心情顿时愉快许多。他一路抱着青衫男子,用轻功悄悄地飞回自己的庭院,安置在自己平时炼药的房里。随后,又跑出去买了一些女人的衣饰回来。
“恩公,你这是在干什么?”青衫男子醒来,发现萧羽凡正坐在自己的身上,帮自己宽衣解带。
“你醒来了,正好,自己脱衣服。”萧羽凡说罢,便去拿女人的衣饰。
青衫男子觉得很难为情,硬是不肯脱。萧羽凡则扔给他一套衣服,然后转过身说:“你的样子那么美,我怕你勾引我的妻主,所以你给我男扮女装。换好衣服之后,我会在你脸上涂些草药,这对你身体无害,但样子就会丑一点。”
“既然恩公有所顾虑,即墨云便不再推辞。”随即,他迅速地脱去身上的衣物,换了一身浅蓝色的女装。
“以后别叫我恩公,叫我萧羽凡即可。还有,不许向外人透露你的男人。”萧羽凡仔细地打量着换了女装的即墨云,眼里满是欣赏。不过不是欣赏即墨云的美丽,而是欣赏自己的聪明才智。要是让这个男人以男人的身份入住府中,万一淳子芯把持不住,那怎么办?
“那我以后叫你羽凡兄。”说罢,即墨云即作了一个揖。
“随你怎么叫。”萧羽凡还真没怎么跟男人打交道,他一天到晚泡在药房里,突然被人这么称呼,多少有些不习惯。而且眼前这个叫即墨云的男人让人觉得很亲切,很想跟他做一辈子的兄弟。“{你身上中了蛊毒,我留你在府中是想解你身上的毒,既然你现在的身份是女人,那你就要有个女人的名字,那就叫云墨吧!”
即墨云温婉一笑,便任由萧羽凡在自己脸上涂上了绿色的草汁。
、第十三章
在书房里看书的淳子芯听见细碎的脚步声,嘴角便向上翘起一个弧度。
雪晨又送汤来了。
花雪晨端着鸡汤,挪着碎步,缓缓地靠近淳子芯。他盛了一碗递给淳子芯,见淳子芯接过汤后,便绕到她的身后,轻轻地揉起肩来。
“有此贤惠的夫人,真是我百年修来的福气。”淳子芯拉起花雪晨的手,细闻了一下,闻到了淡淡的茉莉花香。
花雪晨低下头,靠在淳子芯的肩膀上,跟她咬起耳朵来。“相公,要不你去看看羽凡吧!”
淳子芯迟疑了一会儿,放下手中的汤,一把拉过花雪晨,让他坐在自己的大腿上,双手环上他的小蛮腰,然后把唇凑到离花雪晨眼睛一厘米之处。“我去了,你舍得吗?”
“讨厌。”花雪晨羞滴滴地再淳子芯的唇瓣上留下一处红印,然后逃开她的怀抱,躲在门后面。“舍不得呀!但羽凡也需要你,你这么久不去看他,他会很难过的。”说罢,花雪晨便跑开了。
想想,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见到羽凡了,夫妻哪有隔夜仇呢?从娶他进门开始,一直冷落了他,我这个妻主也太失职了。
想到这,淳子芯快步迈出门槛,往萧羽凡的药房那边跑。
这个药痴,应该躲在这。
沿途,繁花似锦,淳子芯便顺手采了几朵粉红色的玫瑰花,想哄萧羽凡开心。
而药房那边,萧羽凡正替即墨云试药。当他在涂即墨云的脸时,淳子芯正好推开了门。
女人?一个穿蓝色衣服的女人?
接吻?他们在接吻?
“萧羽凡,你在干什么?”淳子芯不分青红皂白,把手上的玫瑰扔了,然后上前用力地拉开萧羽凡。
接着,一些黑乎乎,很粘稠的液体倒在了淳子芯的头上,让人看不清楚她的脸。
“这是什么?”淳子芯用袖子擦眼睛,但那东西太粘稠,根本就擦不掉。她,什么也看不见。
“别动,别动。”萧羽凡立即按住淳子芯的手,不让她继续擦下去,然后把她抱到床榻上,差人去拿盆热水。“现在好好闭着眼睛,别试着睁眼,也不要说话。”
在旁的即墨云则安静地在等着,心里多少有些愧疚。他觉得,羽凡兄的妻主定是认为他们在偷情。
水一来。萧羽凡便跑过去从下人手里接过来,坐在床边,轻轻地用手绢擦去淳子芯脸上的药物。
半个时辰之后,一张干净的脸呈现在即墨云眼前。他看到这张日思夜想的脸,视线顿时朦胧了。
淳兄弟……
即墨云强忍着泪水,甚至抬起头,试图把眼泪倒灌回去。
我是女尊国的人,而你是男尊国的人,我们根本就不可能在一起……当日淳子芯拒绝他的场面又再次浮现在脑海中。
淳兄弟,我真的很爱你。无论我们是不是同一国度的人,无论你爱多少个男人,有多少个夫人,我也爱你。
今天,我一定要跟你说清楚,我也想成为你的男人,无论有没有名分,无论你爱不爱我。
即墨云情绪激动起来,他快步走到淳子芯身边。他,要说,他要说出来。
他正要开口时,却发现自己连嘴也张不开,嘴边的肌肉硬硬的。
药,我脸上的药!
淳子芯睁开了眼睛,看见一个高个子的女人站在她面前,脸上涂满了药。这时,她才明白原来萧羽凡是清白的。
“羽凡,我错怪你了。”说着,淳子芯抱住萧羽凡,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
淳子芯的一个吻,融化了萧羽凡的心,他微微一笑,然后说道:“之前确实是我不对,伤害了左木然。”
“傻瓜,你那是爱我的表现。羽凡,我爱你。”淳子芯几乎忘记了眼前还有一个人,便跟萧羽凡说起真情告白。
萧羽凡深深地把头埋进淳子芯的怀里,这一句话,他等了好久好久。淳子芯,真的不是因为责任而娶他,是真的爱他。
见到恩爱的两个人,即墨云眼神黯淡了下来,一个人默默地走出药房。
、第十四章
淳兄弟,可能不想见到我吧……
即墨云顶着一张黑脸,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行人见了他,都迅速避开。
“这个人,是不是得了什么麻风病的?”
即墨云经过一个面摊,清楚地听见有个吃面的顾客小声地与老板交谈。
“那有可能,我们还是躲远点好,我这把老骨头还想吃多几年饭。”
听到这里,即墨云回头看了那些人一眼,眼神里充满了无奈。他,也不想这样的,他是被人害成这样。
那些人见即墨云看了过来,急忙低下头做自己的事。
即墨云便买了一把斗笠,戴着它回到萧羽凡救起他的那个地方。
是,他怎么也想不到,竟然是他的亲弟弟谋害他。只因剑客山庄的庄主之位,竟然联合起白家谋害他。
即墨霜这几年在外学了许多旁门左道,回到剑客山庄后,天天半夜起床,和白家的人躲在后山那练习这些不正之术。时间长了,即墨云便发现了这种异样。
那天,邀请阿霜尝尝自己做的菜,在喝酒时,不小心碰到阿霜那双冰冷的手,于是,从那天起,便开始留心观察阿霜。被伤害的那一晚,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回忆到这,即墨云下意识地捂住自己的胸口,那里好痛好痛,像是被刀割一般。
那一个晚上,是起风的夜。自己躲在远处,静静地观察阿霜他们的动静。只见阿霜等人双掌合十,头发蓬松,随风飘荡。不过一会儿,便有几千只小小地银色的如手指般大小的虫子慢慢从他们几个人的身上爬出来。
见到这种情形,自己自然是吓了一跳,一时没稳住脚,踩到了枯树枝。他们听到声音,便往我这边跑。
即墨云躺在草地上,定了定神,又继续回忆着,那晚,是他永生难忘的噩梦。而且,他耳际还回响着他弟弟那清脆的声音。
“原本想在练成蛊毒蟾功后用蛊虫控制你,看来现在要改变计划,只好提前送你去地狱见阎罗王了。”
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是亲兄弟,同父同母,血浓于水。
“哥哥,我本不想杀你。但庄主之位应该是我的,你又不会武功,凭什么坐上这个位子。去死吧!”
啊……
即墨云从草地上猛地坐起,显然惊魂稳定。他只记得自己是被自己的弟弟亲身推下山崖,跌入急流中。当时,还有一只银色的虫子也跟着掉落下来。
噗!又一口浓稠的黑血从嘴里射出。
看来,我是命不久矣。银色蛊虫,是无人能解的。算算,我只剩下三个月的命了,短短的三个月……淳兄弟……
我都是一个将死之人了,还在妄想些什么。淳兄弟已经有家室了,我再跟她重逢,到时只是会给她徒增悲伤。
想到这,即墨云便回到王府里,经过药房时,那门还紧紧地闭着。他知道,淳兄弟还呆在药房里陪着恩公。所以,他绕到萧羽凡的书房,提起笔墨,写了一封信,然后塞进药房的门缝里,到厨房打了些热水洗去脸上的药物,便去换回自己的男装。
他,要做回原来的即墨云,静静地度过自己最后的三个月人生。
迈出王府大门的那一刻,他回头看了一眼,然后默默地离开。
最后的人生,应该去做点好事。即墨云把钱分成两份,一份自己用着,一份则打算接济那些穷人。
他离王府越来越远,也穿过热闹的街市,来到个还算僻静的地方。
呵……我太傻了。舞千城是最繁华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乞丐之类的?
突然,一排醒目的字闪入即墨云的眼里——卖身葬父。
他便走了过去,打算询问下情况。
那卖身葬父的男子见到即墨云的美色,眼里闪过一丝让人捕捉不到的奸邪。即墨云一过来,他便带着哭腔拉住即墨云的裙摆说:“公子,你行行好。小人名叫付尤,跟爹爹是细水城的人,几个月前来这里打拼,想不到,生意亏了,我们连吃饭的钱也没有,爹爹也因此一病不起。如今,我没盘缠回去好好安葬他老人家,实在不孝。”
即墨云也没多想,觉得他说得很合理,便把钱递给了他,然后转身想要离去。
这时,那人见状,直接抱住即墨云的大腿。“公子,你帮了付尤,付尤愿意为奴为婢,一辈子伺候你。”
一辈子……我的一辈子只有三个月而已。
“不用了,你拿这些钱好好地安葬你的父亲吧。”
付尤见他语气坚定,依旧抱住即墨云的大腿。“谢谢公子,那公子,能否在帮小人一个忙?”
“你说。”
“我想把爹爹埋葬之后,当着爹爹的坟墓,向公子磕个响头,让爹爹泉下有知,是公子救了付尤,好让爹爹安心。”
即墨云见此人非常孝顺,便答应跟他去细水城。
离开这里,也好。起码淳兄弟,不会再见到我。
、第十五章
“公子,往这边走。”付尤躬了躬身子,让即墨云走在前头,而自己则在后面跟着。“再往前面走五十米左右拐右,然后再走十来米就到小人暂时居住的陋室。”
即墨云点了点头,便按着付尤指的路走。刚拐弯,眼前的景色便黑了下来,不出一秒钟,意识也失去了。
“快点把他抬进去。关在另一个密室里。”付尤环顾了四周,小声地跟两个小厮嘀咕。然后自己走在后面把风。
那两个小厮把即墨云抬进密室,用铁链绑住手脚。
“哟!这次尤尤可是钓到了好货色。这男人要是成为我们百花楼的一员,这门槛还不被那些女官踏烂?呵呵……”一个头顶戴朵鲜红牡丹的风骚女人走了进来,抬起即墨云的下巴,仔细瞧瞧,满意地不断点头,而且眼睛都快笑得眯成一条缝了。接着,她后退几步,向后招了下手。“来人,把他泼醒。”
其中一个小厮拿起木盆,朝即墨云脸上泼去。
脖子上方有点疼……我这是怎么了?这是在哪里?
即墨云缓缓地睁开眼睛,只见一个女人拿着鞭子站在他面前。而且,他发现,自己被绑住了。“你们是谁?想干什么?”
糟糕,被付尤骗了。原来这是个圈套。
虽然付尤不在场,但他还是觉得他们是一伙的。
“好俊的公子哥啊!我是谁?你居然不知道我是谁?那百花楼你应该知道吧?我就是百花楼的老板仇牡丹。”
即墨云学富五车,博学多才,见识广阔,哪里会不知道百花楼。百花楼,舞千城最大的妓院。许多女尊国的女人都会慕名而来。
“你最好乖乖地加入我们百花楼,否则,休怪我对你不客气。”说罢,那女人扬了扬手上的鞭子。
即墨云眼里尽是不屑,他瞥了一眼那条鞭子,便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仇牡丹上前一步,捏住即墨云的下巴,说:“想不到,你还挺刚烈的。但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这细皮嫩肉的,可是会吃不消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