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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你想得美!是送你的灵体回人界,你要想办法让小英雄认祖归宗,听懂没?”汪维雄的父亲又吼。
汪维雄闻言正打算说什么,一道疾风与白光便扑面袭来,接着他就像是被卷进极强的龙卷风里,连喊救命都来不及——
是说,反正他早死了,也没命可救。唉。
初到幽冥地带,又被祖先们打回人界,他真的觉得自己好冤,莫名其妙多个孙子,还莫名其妙得负起让孙子认祖归宗的重责大任,真不是个惨字了得,根本就是惨、惨惨、惨惨惨……无穷大的惨吶!
发现后头还跟了个功力粗浅、连人界都没去过的小女巫,他的心情就更恶劣了。
看来这回他是凶多吉少,一个不好,他就极有可能在幽冥地带永生永世流浪,无法超生——啊……他不要啊——
第2章(1)
汪闵渝不相信天长地久,也许打从出生,什么永恒、一生一世这类的词汇就注定与他绝缘,被剔除在他的生命字典之外。
身为知名精神科医生,且同时拥有心理医生执照的汪闵渝出身医生世家,他的父亲汪维雄是台湾的心脏科权威,母亲ArielMilani也是波士顿塔芙茨医学中心顶尖心脏科医生。
同为心脏科权威的两人,在一次国际学术交流会议上彼此看对眼,会后两人相偕在五星级饭店的柔软大床上轰轰烈烈爱了几天几夜,九个多月后,汪闵渝便降临人世。
要说他父亲是个花花公子的话,他的母亲其实也不遑多让,两人其实都不愿受婚姻束缚,但因为他突然来人间报到,所以他们才结了婚,也努力过几年,正确说是两年,短暂的婚姻在各自寻找到新欢后和平落幕。
国小之前,汪闵渝跟母亲住在波士顿,国小六个学年则跟父亲住台湾,而国小毕业后到大学之前,他又回到波士顿,大学他回台湾与父亲同住,毕业后,他再回到波士顿,继续他的医学路。
学医对他来说,彷佛是注定好的命运,他父亲是心脏科权威,母亲也是心脏科权威,他从小耳濡目染,也立志要当个济世救人的医生。
说实话,他的父母非常爱他,尽管他们选择忠于自己的情感,尽管从小到大他总在波士顿与台北之间来来去去,看着父母各自换着不同伴侣,但父母给他的爱从没少过。
基因这种东西谁也无法选择,早在胚胎成形时就排好序列,好的、坏的,人都得照单全收。
而汪闵渝常想,花心,应该也算是他从父母那继承而来的另类基因。
他不相信爱能天长地久,不相信他能一辈子爱一个女人。
不过……
嗯……
有个影子,在他的心里住了七年多。
今天他心情特别好,下午没有门诊,他回台湾将近半年,决定回A大母校转转。
半个月前,他碰上昔日热音社的好伙伴麦哲律,大麦约他今晚吃饭,还约了小麦。
他想,他的好心情,是因为晚上就能见到七年多没联络的小麦。
走进阔别七年多的校园,也缓慢悠闲地逛着,经过活动中心、综合体育馆、总图书馆,晃着晃着来到醉月湖,站在湖旁,想起他跟小麦第一次在湖边交谈,那天,阳光很耀眼——
“嘿!麦璃纭,等一下。”他远远看见她经过醉月湖,马上叫住她。麦璃纭是企管系超人气新生,一头飘逸黑亮的长发,在微风里轻轻飞扬,说有多漂亮就有多漂亮。
她停下脚步,转身,看见他跑向她,脸上似乎有些惊讶。
“……有什么事吗?”她迟疑了会儿才问。
高大的他觉得眼前这位被各系男同学封为冰山美女的麦璃纭似乎被冤枉了,他感受不到她的冰冷,相反的,还好似在她的澄净双眸里看见一丝羞怯热情。
“嗯……”沉吟了半晌,他靠近她耳朵,低声说:“老实讲,我是为了未来一个星期的晚餐和宵夜才叫住妳的。”
麦璃纭讶异地眨了眨眼睛没说话,过了一会才吶吶地问:“你希望……我送晚餐和宵夜给你吗?”
他楞了好几秒,然后哈哈笑。这位冰山美女真逗!
“老天爷,当然不是。”笑过瘾的他终于说。刻意地左右张望后,又朝她靠近,压低声音。“事实上,我跟同学们打赌,如果要到妳的手机号码,还能约妳出去的话,他们就要包办我一整个星期的晚餐外加宵夜。”
麦璃纭犹豫了会儿,“你会把我的号码给你同学吗?”
“我说不会,妳相信我吗?”
“……只要是你说的话,我就相信。”她似乎没多加思考就说。
听见这话,他眼底更是充满兴味。她真是同学、学弟们口中的冰山美人吗?完全不像啊。
“妳叫麦璃纭没错吧?企管系一年级新生?”
“是。”她简短答。
“妳一点都不冰。”
只见起先她好像没反应过来,想了好阵子才想通他说的“不冰”是什么意思,蓦地红了脸,然后小声却莫名坚定的回答。
“那是因为……跟我要手机号码的人是你。”
这话让他又是一阵呆楞,他认真审视她半晌,突然发现她有六分像他热音社的好伙伴,不禁笑问:“妳跟麦哲律有亲戚关系吗?”
“大麦是我哥。”
“妳是小麦”他很惊讶,大四后他几乎不去社团了,而大一到大三他跟大麦几乎天天在社团碰面,大麦最常挂在嘴边的,就是他的妹妹小麦。
“你跟我哥很熟?”
“是啊,我跟他同社团,他最常讲的就是妳。不过升上大四后,我很少去社团,没什么机会碰到他。大麦最近在忙什么?”
“前阵子忙考IELTS、GMAT,准备申请英国留学。”
“他一定没问题,帮我向大麦问好。”
“你……希望我哥知道你跟我要手机号码?”
第三度,他因为她的话呆住。
“嗯……也许不让大麦知道比较好。”
“我想也是。”她点头。
“我们散散步,好吗?”他问。
“好,不过可能没办法太久,我先给你手机号码吧。”她从背包翻出笔,拉过他的手,直接在他掌心上写了一串号码,然后红着脸抬头问:“你会打电话给我吗?”
“妳希望我打?”
她迟疑几秒,有些不好意思,但很快又漾出羞涩却慧黠的笑。“如果你打给我,我就有你的手机号码,万一你把我的手机号码给别的无聊份子,我就三更半夜打电话叫你起床上厕所,没有比这个更好的报复方式了。”
他又呆傻一阵才爆笑出声,终于相信大麦说过的,他的妹妹是世界上最棒的。
“好,男子汉敢作敢当,为了让你安心,我现在打给你。”他立刻拿出手机,照着掌心的数字一个一个按,没多久,她的背包传出手机铃声。
她拿出手机,按下通话键,同时仰头望向他说:“我们可以散步了。”
“OK。”他对着手机笑,低头看矮他足足一个头的小麦,然后结束通话,将手机塞回口袋。“其实我是想确定,你给我的号码不是假的。”
麦璃纭笑了笑,与他并肩绕着醉月湖散步。
“是真的。你有空,会打电话给我吗?希望能接到你的电话。”
他也笑了笑,隔了一会儿才冒出一句。“你是大麦的妹妹。”
“我不可能为你跟大麦断绝兄妹关系。”
她的话又引出他的大笑。这个冰山美女不只逗,还很幽默。
“你和大麦感情似乎很好。”
“不算差。如果有人欺负我,大麦一定会帮我出头,但如果有人欺负他,我只会先落跑,想也知道我打不过他的敌人。不过幸好,大麦人缘一向好,我从来不必落跑。”
“你说谎真有趣。奇怪,你到底怎么拿到冰山美人这个绰号的?”他实在很怀疑,A大企管是不是有两个麦璃纭,而且长得一模一样,但个性南辕北辙。
“其实,我有双重人格。”她故意假装神秘地说。
他哈哈两声。“你和大麦感情这么好,为什么你叫他大麦、他叫你小麦?听起来会让人误会你们感情很差。”
“这要怪我们的老妈,从小到大,她总是对我们说,我跟大麦是她跟老麦结出的爱情果实,老麦生的果实,当然是小麦,但有两个小麦,不能都喊一样的,只好照年龄分,所以我哥是大麦,我晚他一年生,我当小麦。”
“我以为你小大麦三岁?”他有点惊讶。
“我国小有阵子不想读书,休学两年。”她轻声说。
“你爸妈很开明。”
“没办法,我是他们的掌上明珠。”她说得理所当然。
他轻声笑,很直觉地脱口而出。“要不是你是大麦的妹妹、要不是你大四学年结束后就要回美国,我也想把你握在掌心上,当我的珍珠。”他花花公子的称号绝对如假包换,说起赞美的话,保证惹人动心且不着痕迹。
“我愿意当你的珍珠,暂时的。反正你花名远播,谁都知道汪闵渝的女朋友没有撑过三个月的记录。”她耸耸肩,一脸无所谓。
“我花名远播?说的真好!这样你还想当我的珍珠?勇气可嘉。”
“我觉得不错啊,进大学必修的爱情学分,能找个高手互相切磋,才能谈场快乐恋爱,外加长智慧。至于大麦那边,我保证守口如瓶,怎么样?很讲义气吧。”
“爱情讲的可不是义气。”虽然这么说,可看着她明明连耳朵都红了还硬是撑着说出这么大胆的话,他就越来越对她心动。她真的很有趣,除此外,他对她有种连自己也形容不来的感觉。
“请教大师,爱情讲的是什么?”
“爱情讲的是感觉。”
“那……我对你……很有感觉。”
风徐徐地吹来,小麦的长发在风里飘动他笑着,有些无奈,迟疑了许久、许久,终于俯首,几乎是贴在她耳蜗边的肌肤低沉着声说:“完蛋了。怎么办?我对你也很有感觉。”他向来是个忠于自己的人。
只见她笑得好灿烂,低头看眼腕表。“不怎么办。找时间打电话约我出来,我得去赶下堂课了。”然后踮起脚尖,学他靠近他耳边低声说话。“记得打电话给我喔。”说完,又给他一朵甜蜜微笑,才转身往下堂课的教室方向奔跑。
汪闵渝站在醉月湖畔,呆望粼粼湖光,往事像在他眼前真实回放,他几乎又看见当年小麦朝他甜蜜地笑,她的声音像她的长发,在微风里飘扬。
那天晚上,他就拨了电话。
几不可闻的叹口气,只因他也想起,在醉月湖畔他跟小麦第一次交谈,可是他们分手,也同样在醉月湖……
七年多来,在他心里模模糊糊的影子,忽然被粼粼湖光照清楚了。
小麦啊……他突然明白,他又多期待今晚与她相见。
“I’m the king Arthur!”从保丽龙做成的假巨石中拔出闪闪发光的塑料宝剑,一身牛仔劲装的六岁大男孩挥舞着宝剑,快乐呼喊。
天色暗沉,但麦家的花园里灯火明亮,男孩从傍晚到这刻,已经不知演了多少回拔出石中剑的阿瑟王。
他快乐地叫喊,塑料宝剑闪着忽红忽蓝的光,他拔出宝剑,骑上舅舅纯手工打造的小木马,摆出国王的模样。
“I’m the king Arthur!YA——”
第2章(2)
“阿瑟王、阿瑟王,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啊?”
偌大的花园原本只有小男孩一人,忽然冒出的声音让木马上的小男孩左顾右盼,最后终于在不远才玫瑰花丛里找到声音源头。
“我叫麦澔谦,妈妈都叫我小英雄喔,我四岁的时候在捷运上看到小偷,马上大喊有小偷,妈妈说我像英雄一样勇敢,我喜欢大家叫我小英雄,我长大后要当国王。”麦澔谦眨着褐色的眼瞳,深刻的五官轮廓很像是混血儿。
汪维雄穿出玫瑰花丛,没多久,身后忽然咚一声,像有重物跌落。
“哎唷!”一个十五岁模样的矮胖女孩哀号着拨开花丛,看见小英雄立刻大叫。“就是你、就是你!”跟着汪维雄果然没错,来人界就直接抵达麦家了!
“仙女姐姐,你好。你头上的光圈好漂亮喔,为什么是粉红色的?”小英雄童言童语地问,完全不懂害怕。
“咦?”女孩摸摸头,有点困惑,“你看得到我的光圈?”
“看得见啊。”小英雄指了指刚刚飘出玫瑰花丛的汪维雄,“姐姐,你看得到老伯伯吗?”
“欸?你也看得到你爷爷?”
“我爷爷?妈妈说我没有爷爷啊,我也没有爸爸,可是我有外公、外婆,还有舅舅喔,他们全都很爱我。”
汪维雄听完马上老泪纵横。哇!呜呜……死不瞑目、死不瞑目!难怪老祖宗们要把他扔回人界,他可怜的孙子,居然说他没有爸爸、没有爷爷!老天爷啊!他死不瞑目啊!
“老伯伯,你为什么哭?”小英雄好困惑。
可是汪维雄哭得太伤心,一时没办法回答孙子。
“你看得到我们,不害怕吗?”跟在他后头掉进人界的小女巫真,盯着小英雄周遭那圈金色光晕。赤子之心就是在小英雄身上吧?
“害怕?为什么要害怕?我看得见花精、地精,还有很小的小矮人喔,我是小英雄不害怕。”
“你看得见花精?地精?”真楞了楞。要看得到花精、地精、小矮人,必须是纯净无暇的灵魂,或者拥有坚定不移的信仰才有可能,连她都看不到的精灵们,小英雄居然看得见?在月光花园里,只有四大守护女巫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