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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紫花开-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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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芳将宗卷看了又看,她们是淑卿在世上仅有的亲人,她实在不能置之不理;但她在舜洁基金会中只管财务,没有受过探访调查的训练,怎么进行援助呢?

除非……除非是以朋友的身分。

盈芳一旦下定决心,动作就很快,她把桌子收干净,背起皮包,打算出发去她多年未留再涉足的旧居。

这时电话响起,盈芳一拿起话筒,文佩沮丧的声音就从那一头传来……

“家志取消了今天晚上的约会了。”

“什么?”盈芳惊讶地说:“怎么会呢?我可是辛苦安排了很久,他不会这样对我吧?!”

“他五分钟前才通知我,说临时有急事。”文佩似乎很难过。“我想他根本不喜欢我,所以才找借口推辞。”

“胡说!你条件那么好,他不喜欢你,脑筋才有问题!”盈芳会想愈气说:“我非找他问个清楚不可,你放心,我会叫家志给你一个交代的。”

挂上电话,盈芳拨了几次家志的号码,都不通。太过分了,他一定是故意的,那她就直捣他的工地,当面兴师问罪。

才要出办公室,敏敏迎面而来,见她一脸怒气,问:“什么事那么急匆匆的?”

“还不是刘家志!”盈芳见了姊姊就抱怨说:“我好不容易帮他介绍一个样样都完美的女朋友,他居然约会几次就开始拿乔,我正要去教训他呢!”

“这种事是要靠缘分,一切顺其自然,你这红娘也别太心急了。”敏敏笑着说。

“我才不管什么盐分、糖分的!”盈芳说:“文佩是他千载难逢的机会。她爸爸是大企业的董事长,而她长得温柔漂亮不说,最重要的是,她喜欢家志,欣赏家志,完全不在乎他的过去。如果他能娶文佩,不就可以脱离北门帮和程子风的控制了吗?”

“家志不是个爱钱的人,他也没想过飞黄腾达,否则就不会拒绝我的资助了,不是吗?”敏敏说。

“是呀!他一天到晚讲‘骨气’和‘义气’,说不定哪天他就会被这两股气活活给勒死。”盈芳讽刺地说。

“我了解你的意思。”敏敏说:“但家志的脾气根倔,你愈逼他,他就愈唱反调,尤其婚姻的事,更要慢慢来了。”

“还能慢吗?”盈芳说:“你真能眼睁睁地看家志成为北门帮的第四个女婿吗?那个程玉屏说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骚成那样又离过婚,碰到男人就大抛媚眼,家志娶了她,一生不就毁了吗?”

“家志应该不会那么胡涂吧?!”敏敏迟疑地说。

“怎么不会?为了报恩,他那人什么荒谬事都做得出来。”盈芳肯定地说。

“你真的觉得文佩适合他吗?”敏敏又问。

“当然适合!我可不是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哟!”盈芳振振有辞地说:“文佩出身良好,温柔、善良、多情、芙丽,完全是你的翻版,而你又是家志心目中的第一偶像,照理说,他应该很容易爱上文佩才对。”

“胡说八道,我哪又是他的第一偶像了?”敏敏抗议地说:“小心你姊夫听到,又要不高兴了。”

“谁怕他啦?!”盈芳哼一声说:“反正呀!我非救家志脱离险境不可。”

“瞧你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敏敏笑着说:“记得以前你多恨他,现在却那么关心他,真是差太多了。”

“谁教地想当我的哥哥,一心一意要照顾我?”盈芳眼珠一转说:“这就叫做‘礼尚住来’,一报还一报。”

“盈芳,你可别太顽皮了。”敏敏忍不住说。

“放心,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盈芳说:“我得走了,不然我的男主角就要跑掉了。”

敏敏看着妹妹离去的身影,兀自呆了一会儿。

盈芳和五年前她初见时,在外貌上已有很大的改变,仿佛多一层自信,就多一分美丽,像一朵盛开的玫瑰,洋溢着耀眼的青春光彩。

只是有时太愤世嫉俗了,对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来说,像要把秋天的肃杀之气带到春天里来。

她知道盈芳曾有极不快乐的童年,贫穷、受虐、飘泊,她几次想谈细节,盈芳却顾左右而言他,不愿意透露一点讯息。

心结是最难解的,有时甚至无解,把一个顺直的人生,平白弄出许多绉褶弯曲来。

“为什么要谈呢?”家志曾私下说:“有些结痂曾流血刺痛过,何必再重揭伤口呢?”

“如果还有一些瘀肿和脓疮在里面,何不帮她清干净呢?”敏敏说。

“人体都有自愈能力,当它能消融时,硬要去触碰,只会更糟糕而已。”家志淡淡地说。

当时敏敏有个感觉,他也在说他自己。也是从那时起,她相信家志对盈芳会有好处,在某些方面,他们两个极为相似的人,彼此能在旁人不甚了解他们时,更快了解对方。

只是了解并不等于救赎。

唯有爱情才能治愈最深的创伤,抚平最顽缠的心结。

可惜的是,盈芳和家志都是否定和排斥爱情的人。

真不知这一场“作媒记”,会闹出什么结果来呢?!

※※※

计程车壅塞在下班的车阵中,喇叭声此起彼落,像在玩接龙比赛,吵得人心浮气躁。

“司机先生,能不能再快一些?”盈芳在后座问。

“如果我能钻地洞或飞天的话。”司机幽她一默说。

唉!都是家志害的,他到底有什么事呢?最好是与总统晚宴之类天大的事,否则她绝不饶他!

其实帮家志做媒,是敏敏和盈芳早就有的计画,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还活得像流浪汉,行吗?

而文佩是她们目前找到最好的对象。

文佩在三个月前的某个慈善晚宴上,看到西装笔挺的家志,立刻一见钟情,很含蓄婉转地来打听他。

盈芳常时很率直地把他当流氓及坐过牢的背景,丝毫不保留地告诉她,而且还重重地叹一口气说:“所以在他英俊性格的外表下,是充满黑暗危险的阴影。”

“哇!他好有传奇色彩呀!”文佩一脸崇拜,“他真像电影里的英雄人物,带点亦正亦邪的味道,我没想到现实中有这样的人,我非认识他不可!”

盈芳差点吐血,但她转念一想,文佩家的财势不输给程子风,文佩又比程玉屏好不知几倍,如果能让家志因此走向正途,不也是功德一件吗?

因此不顾敏敏认为文佩太过单纯的质疑,她硬做起了媒婆这个角色。

她开始玩三人行的游戏,第一次吃饭,家志就察觉了她的意图,所以一张脸不说话、不微笑,沉重得教人食不下咽。没想到文佩爱透了他那严肃寡言的酷样,整个人被迷得神魂颠倒。

嘿!家志绝没料到他的白脸和黑脸,同样都具有招蜂引蝶的效果吧!

几次同游下来,盈芳开始迟到、早退,为他们两人制造独处的机会。结果情况很不乐观,文佩是一头热,家志则像只发不了情的大熊猫,而程玉屏在一旁虎视眈眈。

这回,家志居然直接以拒绝约会来表态,简直是公然对她权威的挑战嘛!

她看看手表。唉!这车速有如牛步,但愿家志人还在办公室。依照他平日的习惯,即使到了万家灯火,他还可以在那儿孜孜不倦的工作。

盈芳也是经过好久好久,才了解家志这个人,若要笼统地说,四个字就可以形容,那就是“专心一致”。

他是做什么事都全力以赴的人。比如说,逃了家就绝不回头,饿死也一样;流浪时也有模有样,还带团领队;当流氓也很认真,让他爬到少帮主的地位;回学校念书,便当班长拿第一名;做牢则是领奖状的模范犯人。

现在帮程子风管发包工程,更是严肃正经、事必躬亲、有条不紊。难怪才出狱短短两年之内,家志就接掌了程家大半的建筑事业,他手下的工人遍布台湾全省及东南亚各地。

程子风虽出身黑道,却颇有识人之能。

“家志很可惜没有个好环境,否则以他本身的条件,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敏敏屡次叹息说。

哼!什么人才?!当坏人还当得那么努力起劲,这叫是非不明、头脑有病,勉强只能算发展畸形的怪胎而已!

盈芳是在世雄被误杀后,才见识到家志“恩怨分明,一丝不苟”的人生哲学。尤其他实施起来的过人毅力和恒心,真可以成为一股散不去的庞大“阴影”。

第一次见到家志,他那魁梧高大的身材,带杀气的浓眉,精干内敛的眼神,江湖阴狠的态度,就让盈芳退避三舍,在彼此间画了一条深深的鸿沟。

不是害怕,而是她自幼就想脱离这种耍流氓的男人,一个世雄就够她受了。

但为了敏敏,她总是假装很高兴见到他。在困苦中长大,看透人世辛酸,要摆出十八岁女孩的单纯可爱,太容易不过了。

况且那时家志一心都在敏敏身上,哪会注意她这当配角的小女生呢!

直到世雄的死,盈芳才显露出她原本极端倔强的叛逆个性来。她有十个月不和敏敏说话,更把家志当成是该枪毙十次以上的敌人。

她当时心中充满恨意,回想贫穷丑陋的童年,她实在受不了生命里再一次的大翻扰。失去相依为命的哥哥,就彷佛已贫乏不堪的人生,又经历了一次不公平的被剥夺。

家志开始给她写信,厚厚的一封,全是忏悔之词。

以后差不多隔几周就来信,内容微妙地转成他在牢里的生活,有他的日常生活、感想及读书心得,成了日记、周记和杂记的混合体。

盈芳由不看到看,到被吸引,但她从来不回信。

她第一个惊讶的是,曾经失学的家志,竟写得一手端整的好字。若字如其人,那能够练就此字体的人,必然有才有学,但出自于一个黑道份子,就太怪异了。

而她也慢慢看清楚,家志绝非普通的混混宵小,他读很多书,凡事有见解,比她所知道的流氓,甚至一般男生,都要聪明复杂许多。

她无法拒绝读他的信,甚至抱着期盼的心态。

她思考他说的话,详阅他介绍的书,用他的眼光来看世界。从没有一个人能如此激起她内心最矛盾多样的感情;也从没有一个人,如此被她排斥痛恨,又深入到她心灵的某种孤寂中。

入狱三年,他也写了三年信。

盈芳在不知不觉中,原谅了这个杀了她哥哥,毁了她生命秩序的人。

她每回去探望他,他就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容。

这笑容,不同以往。以前的他也笑,但只限嘴角,鼻子以上仍冷硬得像沙漠中的巨岩;对她的笑,却涵盖到眼眸内,额头完全放松,脸上那种毫无戒备的友善表情,就彷佛有一条河穿山碎石而来,在他身上造出了风景。

而她发现,他很俊,并且能够俊到不带一点杀气,令人怦然心动。

他出狱后,两人面对面,他坚持代替世雄在她生命中的地位。

说“不”太难,于是她摸索出一套与他相处的最安全方式,就是当哥儿们,没大没小,吵吵闹闹,如此一来,他们之间的鸿沟也会长存。

如果他能娶文佩,远离北门帮,有自己正常的家庭和人生,可能笼罩在盈芳头上爱顾的“阴影”就会散去,她就彻底安全啦!

但最主要的,她不能让家志娶程玉屏,否则他这一陷落,就会永世不得超生,她也会一辈子不得安宁。

为什么呢?盈芳也不懂,反正就是有某种奇怪的动力,要她非这么做不可。

没想到,她也要为这怪胎操那么多心呢!

※※※

家志的工地,钢筋高竖,各种机械缆绳吊挂着,不同的金属在四月的黄昏里闪着程度不一的光芒。

感觉都很巨大和耀眼。

已经是收工时分,只有几个黝黑的外籍劳工,散布在泥沙堆中整理工具。他们看到盈芳时,露出白色的牙齿笑着,用手指向木材铁皮搭建的临时办公室。

她由敞开的窗口,看见伏首案前的家志。

出狱后的这段时间,他变了很多,小平头留长,皮肤因长期日晒,呈健康的古铜色。如今他日理万机,生活紧凑忙碌,天天是生意建筑的术语,原本吊儿郎当样已被磨光,整个人神态收敛,全是商人精明干练的架式。

像他这样,弃黑为白,由武而文,彷佛演员换舞台变戏码,演一角色像一角色,还真教人吃惊呢!

盈芳才推开门,一股熏死人的香水味马上传来,她心中暗叫一声:原来如此!

果真,她瞧见一双雪白肥腴的玉腿横陈桌旁,再来是曲线毕露的黑色洋装,薄得教人遐思;最后是一张色彩缤纷,发丝飞扬的艳丽脸蛋。

哈!好个狐骚呛人的程玉屏!

比起来,盈芳一脸的不施脂粉,一头的没型短发,加上牛仔裤、宽衬衫,倒像牡丹花旁一棵不起眼的万年青。

家志还来不及招呼,王屏蘸满红汁的大嘴巴就叫道:“哟!我们的干妹妹来罗!欢迎呀!”

玉屏的那声“干”,十足是酒家的“干”,令人起一身鸡皮疙瘩。她不理会那只骚狐狸,迳自强拉家志到屋外,而且走得很远,直到空气恢复清爽宜人。

“怎么啦?!”家志猜到她的来意,似笑非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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