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缚天罗不畏火,所以她们从来没想过要在手上,戴上避火的手套。
但是不畏火的缚天罗,又怎么会燃烧?
喉间蓦然一片冰凉,萧焕的手指抵在武舞水的咽喉上:“武护法,或许是我没有说明白,那么我再说一次——我不会归附,中原武林,也不会归附。”
满地交错的丝带上,依旧有火焰在烈烈燃烧,却燃烧到距离千人石边缘一尺的地方,就自动息止。
火焰映在他随着热浪翻飞的长发上,也映着他没有一丝表情的脸,更显得那双深瞳诡异的幽深。
艰涩的轻轻点头,武舞水觉得自己的声音前所未有的嘶哑:“我们……认输。”
放开手指退后一步,萧焕拱手:“承让。”
大火已经渐渐止息,留下经火烧过的丝带,依旧是雪一样的洁白,连一点火痕都没有留下。
燃烧过后的丝带上,却飘扬着一缕若有若无的香气,极像酒的味道,又刺鼻许多。
武舞水恍然间有些明白:他居然是用这种东西,令不可燃的丝带在雨中起火的么?
“很好。”轻笑的声音传来,从分开的教众中慢慢踱上高石,刘怀雪依旧是一脸恬然温和的微笑,“恭喜萧公子破了缚天阵,百年以来第一人,在下佩服。”他继续含笑着说,“如此纯熟的纵火术,萧公子不愧是不世出的全才。”
淡淡笑了笑,没有接他的话,萧焕只是伸手:“刘堂主请。”
“萧公子误会了。”刘怀雪一笑,“在下今日并没有和萧公子交手的意思。”
这下连萧焕都有些愣了,笑笑:“刘堂主何出此言?”
“萧公子连胜数人,气势正盛,在下不敢直撄锋芒。”微微一躬身,刘怀雪笑得一派谦逊。
灵碧教先后出现的几位首脑,只有他气度最柔和亲切,顿时化解了场中不少的戾气。
“既然我教中诸人胜不过萧公子,那么咱们就来商量一个求和的条件好不好?”笑着,刘怀雪目光扫过一周,这一句话,已经是向千人石上所有的英雄豪杰说的。
“就这么完了?”吃惊的看着终局的棋盘,不用数目,也是黑子惨败,白衣文士忍不住长叹一口气,“先生你就让我胜一局可好?”
“哦?你不是不吃嗟来之食?”褐衣人胜了棋,居然有些孩子般的得意,“我如果让了你,你岂不是会生气?”
白衣文士又长叹:“我看先生是不舍得赢棋的痛快!”
动手开始收拾棋子,白衣文士低着头,还年轻着的侧脸,在雨中的凉亭中,清癯儒雅。
看着他,淡淡地笑了笑,褐衣人开口:“远江,不去看看那个孩子么?”
忙碌的双手略微一顿,白衣文士随即笑着摇了摇头:“不去了。”
褐衣人也不再劝说,只是目光有些悠悠:“说起来半乐那个孩子,当年那么瘦瘦小小的,真没想到,现在也长得这么亭亭玉立了。”
微微笑笑,白衣文士把收好的棋盒盖上盖子,没再说话。
他其实已经见过她了,早在武林大会开始之前,她们从山脚下的茶庐经过,走上山去。
他就已经远远的看到她了,还是那么精灵的模样,喜爱大声吵闹。
几乎不敢认,这么一个鲜活的少女,是他的半乐。
那个被他带下天山,在幽静的嵩山脚下抚养长大的女孩,会为了吃一颗糖,向他哀求半天的小孩子。
她已经长得这么大了。
“你知道么?先生。”
意外的听到他开口,褐衣人难得认真地把目光转过来。
“我觉得那个女孩子,和半乐的性子有点像。”他没有说是谁,褐衣人却听得明白,“都是那么爱闹爱笑,一刻也闲不下来,如果有机会相识,她们只怕很谈得来。”柔柔的笑着,白衣文士的眼中,有可能连他自己,也不会觉察到的哀伤,很淡,淡得仿佛可以随着嵩山脚下经年不停的浅浅溪流,一同逝去,“所以虽然凤来阁的阁主不能有希望,我也希望,能够看到,他最终捉住了那个女孩。因为我,没有捉住。”
爱唱爱跳爱笑,爱拉着他的衣襟脆脆地叫他“江”的那个女孩子,早就从他手边溜走了。
从那个月夜,他狠心把她送入到灵碧教中,独身一人去追逐功业名利开始,就已经溜走,再也不会回来。
“呵……”褐衣人突然出声笑出来了,“我还真没看出……你居然对你一手养大的小姑娘,有这种心思!”
“是慈父心思!”随口着反驳了,白衣文士笑。
喧杂热闹的虎丘山上,数位方才没有发一言的武林耄老已经站出来,开始和灵碧教理论停战的条件。
从十五年不得进犯中原讲到十八年,再讲到二十年,谈得不亦乐乎。
青衫的年轻人身旁,站着一个淡绿衣衫的小姑娘,一面拿伞遮他的头顶,一面忙着替他把散开的头发束上玉带,因为身高的差距,不得不一跳一跳,却还是没有忘记时不时讽刺那几个正在谈判的武林耄老几句,哈哈地笑他们被她气得直跳的胡子。
江湖人的日子,从来波澜壮阔,起伏跌宕。
开始淅沥成一片的秋雨中,属于江湖的一些故事在悄然落幕。
有被岁月湮没的兄弟情深,有迟来了近十年的惩罚和悔恨,有在大浪中被击碎的野心,也有不能再被捡回的情缘,有或许再难重新面对的友谊。
“就这么完了。”虎丘山下灵碧教弟子围簇的那顶软轿旁,右襟领口绣着今日的白衣年轻人报告。
“二十年不得进犯中原武林。”低而柔丽的声音重复了一遍,接着又很轻的笑起来,“也罢,这次就罢了,咱们走吧。”
轻丝的帘幕垂下,软轿被抬动,慢慢的向苏州城的深处走去。
跟在软轿后,头戴斗笠的年轻教众们,或者散去,或者和软轿走向相同的方向。
几条细而逶迤的人流,分散到苏州城狭窄的街巷水路中。
人群尽头,那个白衣的年轻人却留了下来,他就站在原地,垂在腰间的,有一柄金色的刀。
没有刀鞘,利刃就这么暴露着的短刀,通体是紫金铸成,如果被那只秀美修长的手握着,会有惊艳的颜色。
未来的某一天,只怕还是有机会交手吧,和那个人,那道任何武林中人都会为之兴奋的青光。
淡淡笑着,他俯身,向身侧另一个没被移动的软轿中说,“喂,你还没死吧?”
这顶软轿上围的,却不是轻纱,而是黑色的厚绒布,严严密密的盖着。
轿子略微晃动了一下,接着传出一个被黑绒闷得几乎听不清楚的声音:“再不抬我回去睡觉,就真得要死了!”
“啊?我还真的以为,你为你的知己抛头颅洒热血,置生死于度外了呢!”笑着说,白衣年轻人却还是很快就拍了拍轿夫的肩膀,“麻烦抬稳一些,里面有伤者。”
哼哼的不知道又说了些什么,不知道是因为声音低沉,还是绒布隔音,并不清楚。
隐约的似乎有一句是“为你也会”。
白衣年轻人没有听清,他也并不打算去听,只是脚步慢慢的,跟着走在黑绒的软轿旁,悠闲怡然,手掌扶在轿身上,稳住不重的颠簸。
目送着他们走远,虎丘山上的密林中,闪过几道黑影。
黑衣的御前侍卫,单膝跪在藕色衣衫的女子身旁:“禀副统领,灵碧教的人马,已经尽数撤离。”
轻点了点头,女子笑:“没想到这个刘怀雪还挺识时务的,知道情势不对,索性就撤退了,连休战二十年的条件,都能答应。”
她挥了挥手:“叫山上的人都撤下来吧。另外,”她从袖中递出一个很小的青铜令牌,雕着火红的烈火图案,正中,是一个雕刻栩栩如生的虎头,“叫山下的兵马也撤了吧。”
“遵命。”黑衣的御前侍卫接过令牌,飞身掠走。
避开那个热情来拉他们入席的流云庄大小姐,苍苍牵着萧焕的手,刻意离那些热情高涨的武林人士远一点。
在灵碧教败退了之后,这些人居然全都一涌到虎丘山脚下的流云庄里,开始享用武林大会后惯例的酒宴。
方才还脸红脖子粗对阵的人,现在凑到一个大桌上,相谈甚欢。
那个流云庄的庄主秦时月,还给萧焕留了一个正中的位置,迁自己的女儿过来叫他们入席。
热心和不计前嫌的架势,让苍苍不由得怀疑他们开武林大会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这顿闹哄哄、皆大欢喜的酒席。的42
留在酒席上,特定是要被不停灌酒的,就这么站在边厅里推推让让,都过来了好几拨端着大海碗敬酒的武林豪杰们,要真坐下了,那还得了。
避到最后,苍苍索性拉萧焕从小门中溜到了庄外的大街上。
“以后绝对不参加武林大会了!”咬着牙下了这么一个结论,苍苍回过头来,手里的伞还是举得高高,遮住两个人的头顶,小心抚住萧焕受伤的右手,“还很疼吗?”
赴宴是赴宴,流云庄还是早早的就让自己庄中的大夫给萧焕裹好了伤口。身上几道小的伤口都很浅,那穿掌而过的一刀,虽然幸运的没有切断经脉,留下的伤口却不容易愈合,到现在,细白的绷带上,还有点点的血迹渗出。
“没有关系。”笑着低头看她,萧焕摇头。
“说谎!”皱着鼻子不客气的反驳他,苍苍停了停,突然说,“萧大哥,我们回京城吧。”
“回京城,为什么?”有点惊讶她怎么突然要求回到之前她一直讨厌的京城,萧焕笑问。
“想回去就回去了,还问什么?”苍苍狠狠瞪他一眼,接着拉住他的袖子,“走了,走了,回客栈吃饭休息去,干站半天累死了。”
抬腿想要跟上她的步伐,胸中却猛地滞了一滞,身子有一刹那不能移动。
这个身体,果然不适合打斗。
施出纵火术,其实已经是他的极限,后来刘怀雪上台,他虽然做了请的手势,却不敢保证自己不会在交手的途中,就力竭而退。
“萧大哥?”感到了他的迟疑,苍苍立刻回头,打量他的脸色。
笑笑:“走吧。”萧焕抬步,任她拉着自己,向前走去。
微雨的街巷里,那一柄淡黄的雨伞,被雨水冲刷得鲜亮如花。
小剧场分割线
附上风远江和李半乐的故事,可能有的亲已经看过了,很早以前写的那个,自己一直都很喜欢。
故事结尾的地方,时间已经进行到正传前半部分,风远江被杀后。
嗯,略微改动了一些细节,和现在的设定符合
《尘影》
这天早晨,李半乐放下手中的行囊,推开微显破旧的门板,扬高了声音:“江,我回来了。”她提高嘴角,准备迎接那个人惊喜交加的声音。
清脆的语声引起了点回音,没有人回答,屋子空荡荡,她环视过蒙满灰尘的家什:“江,我长大回来了。”
难堪的寂静中,天窗里投射下来的融融日光照出一束四散飞舞的微尘。
太阳升高到太室山巍峨的山头上,清晨的微凉退去一些的时候。李半乐开始整理屋子,她把那只描有雁南飞图画的红木箱擦洗干净,搬到屋前的大青石上敞开口晾上,清查了衣柜,翻出了好多散发着霉味的衣物。她把这些大大小小的衣物拿到门前的溪水里洗了,从屋门后寻出那根晾衣杆,搭在溪边两株老槐树的枝丫上,一件件晾上衣服。
几乎全是她小时候的衣物,碎花罩衣,大红褶裙,还有绣了小鱼水藻的肚兜,她记得当年江把它递给自己时微微的把脸别了过去,脸颊泛出了点潮红,她低头接了,却为这异样的气氛偷笑着,江瞥了她一眼,清咳一声:“半乐,十三岁的女孩子不知道害羞不好。”
阳光透过白杨投射进铺满碎石的溪水,泛起流金般的水纹,隔溪相望的书院敲响了开课的钟声,拧着衣服,李半乐不由笑了。江总是这样,告诉她女孩子应该怎样怎样,不该怎样怎样。她知道他是害怕把她带成一个假小子,毕竟这个家里,缺少女主人。但是李半乐知道自己,从她在天山被人当猪狗一样踢打使唤的时候,她就明白自己该往哪里走。有时候她甚至想,如果不是江带她逃走,她现在说不定已经是天山派中叱咤风云的人物了,她没有聪明绝顶的脑袋,但是她知道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该做什么样的事,就好像她知道现在自己该先把屋子整理一下,把衣服洗一洗一样。
李半乐抖开手中白袍子,用力振平,才发现这件是江的衣服,不知道处于什么原因,留在柜子里没有被带走。她把鼻子贴上去嗅嗅,透过水的清气,隐隐还带有江的气味,那种介于皂荚和木叶之间的清香。
江总是很在意自己的修饰,即使一年都不进城几次,也见不到几个生人,他仍旧会每天穿好长袍,把发髻梳的一丝不乱,不去书院了,就坐在门前的大青石上看书,一看就是一个下午,任由李半乐随处玩耍。
有次,李半乐一个人跑到大塔寺,在寺内那株歪脖树上扭到了脚。走不回去了,她就靠在树干上安静的等待,太阳渐渐下山,空气一点点变凉,黄昏的时候,江找到了她。
江走过来,向她伸出手:“回家了,半乐。”她飞快的握住他的手。
好像那次,那个神情总是漠漠的少年走过来,向遍体鳞伤的小女孩伸出了手:“我带你走,到一个再也没有人打你的地方,好不好?”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