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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孩在男人的肩上回转头来,小手拉着眼睛,冲着我扮了个大大的鬼脸。
我。。。。。。挫败。。。。。。
第四章:会做饭的梨
“轻点!轻点!”我歪在客厅的沙发上,吸着冷气对埋头努力用红花油蹂躏我红肿的脚踝的谢紫衣直嚷嚷。
紫衣按住我痛得乱抽的腿:“你坐坐好,脚别乱动。屁大点扭伤,腿断了的也没你叫得杀猪样响。”
“谢紫衣,你木有同情心。”我眼泪汪汪指责。
她白我一眼:“堂堂骨科主任来为你擦药油,你就知足吧你。”手下加力,这次我真的是叫得像被宰的猪一样了。
谢紫衣,下这样的狠手,我诅咒你全家。。。。。
“小娜姨,吃葡萄。”紫衣三岁的小女儿季思雨捧着果盘蹒跚着走过来,我接过果盘,把她拖到沙发上,亲了亲她粉嘟嘟的脸,一股子奶香味。
“爸爸说骨头汤熬好了,等妈妈给你擦好脚脚后就吃饭。”小姑娘依到我身上,搂着我的脖子说。小孩子真是好,软手软脚,摸起来让人心都柔了。好吧,我收回刚才的话,只诅咒谢紫衣一个。
饭菜的香味从我小小的厨房里飘出来,盖过了药油浓烈的味道,我的肚子轱辘叫了一声,紫衣抬眼:“又没吃早饭?”
我做可怜状:“脚痛。。。。。。而且,我失恋了,胃口不好。”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紫衣头都不抬。
“去死,从小到大,我就喜欢过两个男人,一个季易行,一个刘明轩。”说到刘明轩的名字时,我的心脏像被什么重重揉了一把,痛得一时断了呼吸。吸了口气,我才得以继续往下说:“季易行让给你了,就剩刘明轩了,如今也没了。”
谢紫衣鄙夷的看我一眼:“你喜欢的是易行做的菜,不是他这个人,从小到大屁颠屁颠的跟前跟后都是对刘明轩。”
我们四个人一起长大,从读书一直到进同一家医院,谢紫衣对我的了解,比我父母还深。
“不是,我是孔融让梨。”我坚持。一转眼,看到那只梨捧着碗汤从厨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餐桌上,抬起头冲我们温柔地一笑:“聊什么呢,这样热闹。”
“爸爸,小娜姨说你是梨子。”思雨细声细气地对她爸说。
哦,哦,哦,现在的孩子不得了,真聪明,这样睿智高深的对话她都能听明白。我笑着掐了掐她的小**,真有弹性。
“什么梨?”季易行走近来,白色衬衣的袖子高高挽着,都说会做家务的男人是最帅的,我冲着他眼冒红心:“我在说,当年如果不是我把你让给紫衣,现在就没有小思雨了。”
季易行噗嗤一笑:“你就贫吧。”伸手把思雨从我怀里抱起来:“思思,我们去洗手手,准备吃饭了。”
季易行做菜的手艺真是没得说,普普通通的青菜萝卜到他手上都能做得分外鲜美可口。我边吃边叹息,这样好的厨子,怎么就让谢紫衣独占了呢。我一直认为,季易行做外科医生绝对是个浪费,现如今医生收入高,又有大红包。哪家的孩子都挤破头想进医学院。医生大有泛滥之势。真正的好厨子可不多。
“吃慢点,怎么每次看你吃东西都跟饿死鬼投胎一样?那么能吃,吃的东西却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季易行笑着看我几十年如一日的身材,所谓几十年如一日,就是,我二十岁时的身材平整度与我十二岁时一般模样。
“季易行,我当年真应该娶你,这样就可以衣食无忧了。”我边嚼糖醋里脊边说。
季易行大笑:“行了吧你,菜都堵不住你那张贫嘴。不过,你脚伤了,这几天还是回家住吧,有老师和师母照顾,总好过一个人饭都糊不上嘴。”
我才不要,我宁愿躲在我的小屋里啃面包,都不要回去面对父母担忧的眼神。他们早就把刘明轩当成了女婿,结果突然间他成了别人的女婿,我父母比我还要不能接受。死盯着我问为什么,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上帝,我要知道我错在哪里,早就改了。。。。。。
“我不回去,你每天来做饭。”我宣布。
季易行面露难色:“下周我在门诊上,白天没时间。”
紫衣吃吃的笑:“易行,几十年了,你还把她的话当真啊。你给她多做点菜放冰箱里,她的脚还没到不能动的地步,三五天就好了。”
我啧啧连声,如今像易行这样单纯的男人真是不多,怪不得他在外科一直混得一般,不是医术不好,易行的手术做得是一等一的漂亮。而是做人不够奸,算计不过外科那几个老狐狸。
“紫衣,这样单蠢的男人,你要收好了,小心让人拐走。”我说得认真无比。
“嗯,那是。”紫衣回答得也很认真。我们俩对视一眼,笑得会心。
第五章:朋友就是掐完架还向着你的人
所谓饱暖思**就是指我目前的状态。吃饱喝足歪在沙发上呷咖啡时,我的思绪一直纠结在刘明轩身上无法自拔。
“易行,我问你,作为女人我哪里做得不好?几十年如一日,不花心不爬墙,专一守着一个男人,一不花他钱,二不多占他时间,三不唠叨,你说,他刘明轩凭什么就抛弃我了?理由都不说一个,说出来我错在哪里,我也好改啊。”我郁闷非常。
季易行看了我一眼,继续为思雨剥葡萄皮:“张嘴,啊——,思思真乖,吃得真好。”
好吧,我承认,我问的问题对于单蠢的季易行来说,太过高深复杂,换个简单的:“简单地问吧,同样是女人,当年我和紫衣两个,你为什么选紫衣而不选我?”
季易行边拿纸巾给思雨擦嘴边问:“你肯嫁我么?”
“不肯。”我老实地回答,眉眼一挑:“不过我可以娶你。”
易行自动忽略我的胡言乱语,回头对我笑,“那不就得了。”
“什么啊!不带这样敷衍我!”我用完好的右脚去踹他:“要嫁你的人多了去了,你怎么没都娶回家。”
易行笑:“那也得我肯娶啊。”
我眨眨眼,一个愿娶,一个愿嫁,就这样简单?也是,愿娶不愿嫁走不到一起,愿嫁不愿娶也走不到一起,总得两厢情愿了,才能做夫妻。我赞叹:“季易行,没想到你那样单蠢的脑袋,也能总结出如此有哲理的结论来。”
季易行面不改色:“我记得你上学时,哲学一直不太容易及格。”
“季易行!我鄙视你,不带这样揭人家短的,你不就是年级第一的成绩么!有什么啊,成绩单上多几分少几分一样毕业,现在我们工资一样高。”我愤怒。
紫衣听着我们斗嘴,笑得在沙发上打跌:“好了,易行,娜娜心情不好,你让着点她。”
我用他让!就他那智力!我怒,易行笑:“娜娜,你又来人身攻击。女人不能太咄咄逼人,就算你明知男人不如你,你也得装作他比你强,明白么?”
“哦,就像紫衣已经是骨科主任了,还得觉得你这个外科医生比她混得好?”我尖酸刻薄的刺猬本性发作了。
季易行对我了如指掌,面色平静地点头:“对,这就是紫衣比你可爱的地方。”
我一下子如泄了气的皮球焉了下去,“我从来没说过刘明轩。”
季易行叹气:“有些东西,不是说出来就存在,也不是不说就不存在的。”
我呆怔了半晌,难道刘明轩离开我,是因为我太过牙尖嘴利么?大家斗嘴斗了几十年,我牙尖嘴利也不是这几年才有的,再说了,就算刘明轩一直只在X光室当个小小拍片员,我也不会嫌弃他半分的。
紫衣揉揉我的头:“不要想太多了,三条腿的动物难找,二条腿的男人多了去了,天下难道只有一个刘明轩?”
我点头:“男人是不少,可是我爱了几十年的,只有一个刘明轩。”
紫衣无语。
“刘明轩几号结婚?在哪家酒店办喜酒?”我问。
紫衣与易行对视一眼,紫衣劝我:“他没请你,你就不要去了。”
“没听说过有不请自到的么?”我吸了吸鼻子:“我和他在一起这么多年了,最后送他一程也算是有始有终。”
“娜娜。”紫衣不赞同:“何必呢,去了,难过的是你自己。”
“二十六号,在斯科特。”易行说。
“易行。”紫衣瞪他。易行道:“为什么娜娜不能去?娜娜不去就不难过了?凭什么只娜娜一人难过?”
“说得不错。”紫衣拍手:“娜娜,本来我们不想去参加他的婚礼的,行,我们陪你一起去!就算他笑,也得让他笑得尴尬。”
这就是朋友,可以对骂可以争吵,火起来可以拳脚相向,最后还是向着你的,才是朋友。
第六章:自己动手与亲自尝梨,都来自伟人的教诲
其实我并不是一定要去刘明轩的婚礼。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人雷声大,雨点小,敢说不敢做,敢做不敢担,呃,最后那是说顺了嘴,我绝对还是敢做敢担的。我不怕事,也不怕惹事。嘿嘿。
我那样执着地想去刘明轩的婚礼,只是因为我想要个答案。若不是刘明轩自提出分手后的那日便对我避若蛇蝎的话,我找到他问个明白也就算了。现在,不明不白的得了一个结果,连原因都没有,我心里堵得慌。
医院的同事们都很有默契的在我面前保持沉默,只字不提本院目前最大的花边新闻,其实他们闪烁的眼神,以及一背离我便传来的窃窃私语,我超一流的听力,听得清清楚楚。不过我装聋作哑的本事,也是一流的。靠,不就是被人甩了么,传来传去,新闻迟早会变为旧闻,我夏木娜身边,也会新人换旧人,管他是不是自愿换的,总之是换了。
我一直不知道刘明轩的新娘是谁,问过紫衣,紫衣说没兴趣去打听,其实我明白她只是不想说。我与紫衣,易行都出生在医学院家属楼里,因为父母同事的关系,一直玩在一起。刘明轩虽然是后来加入我们的,友谊也自小学四年级便开始了。刘明轩与他们夫妻友情之深并不亚于我,为难人的事,我是不做的。
伟大领袖**说过,要知道梨的味道得自己亲自去尝一尝,他老人家还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所以,我决定去品尝下这只梨子,亲自动手丰衣足食——寻找答案。
我也从医院里捕风捉影听到点消息,对方好像挺有来头。刘明轩什么时候认识大人物的女儿了?这小子,瞒得可真紧,我是一丝风声都没觉察到啊。
斯科特只是本市的一个四星级酒店,而且在众多同级酒店里,斯科特也不算是突出的一个,它唯一好玩的地方就是有个很现代的地下停车场,复式的,车是一辆一辆由电梯进的,进去了,便什么都看不见了,要取车时,把停车号给管理员,电脑操作一下,车便自动出来了,安全性很好,绝对不会有停车被划的情况发生。其他的就一般了,大堂小小,宴会厅我没进去过,不知道。不过从大堂还有客房的情况来看,也气派不到哪里去。看来对方那个大人物也大得有限。
婚礼那天,紫衣要来接我,我说不用,大堂见。紫衣家去斯科特到我现在租的小屋并不顺路,她又带着思雨同去,不方便。
最后一次在镜中审视了下自己,精致的韩式卷发,浅紫色韩式连衣裙,PRADA手袋,LV的高跟凉鞋,看到这双鞋,我不由自主又在心里哀悼我那双GUCCI,虽然我买这些一线品牌都等过季后有折扣时才下手,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怎样都是价值不菲啊!心痛……
目前我最好的行头都在身上了,人靠衣装马靠鞍,镜中的我还是风姿卓越的,淡淡的妆容盖住我稍嫌苍白的脸色,我最喜欢LANE淡粉色的唇彩了,轻轻一抹,可以为我的唇带来少女般的润泽。完美。。。。。。我下了个结论,但是,为什么镜中完美无缺的我,会是个失败者?
这个答案,在我踏入斯科特硕大的宴会厅后,立即揭晓。
第七章:蝼蚁撼象,这种不理智的行为是不足取的
来到斯科特时,停车场居然要我出示婚宴的请帖或是住店房卡才能停车,面对保安质疑的眼神,我支吾几句便开着我的小保罗另找停车场。今天斯科特的保安好像比平日多很多,至于么,不就一婚礼,小酒店少见世面。P大点事就如临大敌了。我撇着嘴不屑,心底深处却隐约感觉到不应该是这么解释。
好不容易在附近找到地方停车,停车费一小时20元,闹市区就这么点不好,停车场个顶个跟打劫的没有区别。还不用拔刀威胁,要停车的人,自动就交了。
进大门的时候我踟蹰了一下,小腿肚微有点发软,我不知道当我看见刘明轩与新娘站在大堂里笑逐颜开地迎客做幸福状时,我会有什么反应。咬了咬牙,我打消了逃跑的懦夫想法,昂起头进了大堂。
小小的大堂清清静静,并没有迎客的新郎新娘,只是服务生比以往多出很多来,殷勤地为每一个进入的客人引路。我有点怀疑季易行是不是怕我闹事,给我提供了假情报。
“小姐,请问您是来参加婚礼的么?”迎宾小姐温柔的微笑打消了我的疑虑。
“是的。”我点头。
“不好意思,麻烦您出示一下喜帖。”迎宾小姐继续说出的话让我的头疼,靠,只是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