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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木娜的春天-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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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点头。
“不好意思,麻烦您出示一下喜帖。”迎宾小姐继续说出的话让我的头疼,靠,只是婚礼,又不是看电影,得凭票入场。喝喜酒是要给礼金的,谁没事做上婚礼上来玩啊。当然,今天我例外。。。。。。
我装模做样在包里掏了几下,然后装做突然想起:“啊,刚才停车时出示给保安看的,可能顺手就丢车里了,真是的,看我这记性,怎么办?你们这边取车很不方便,停车的人多得在排队呢。”
小姐迟疑着,目光落在我的PRADA包包与LV皮鞋上,小嘴一抿:“出示过了就没关系了。您请跟我来。”
NND,名牌效应在这里体现出来。。。。。。
我随着她穿过斯科特小小方正的大堂,右转便看到一扇高大的浮雕大门,金碧辉煌,气派可比罗浮宫。硕大的宴会厅富丽堂皇,我一时如同初入城的陈焕生,微张着嘴呆立在门口,绝对没想到斯科特大堂低调的清静后面,竟有如此令人瞠目结舌的奢华。
厅里很热闹,人多,但不杂乱,不似一般的婚礼熙攘喧嚣,拖儿带女,一派街坊聚会之景。只见偌大的可容上千人的宴会厅,衣香鬂影,女子高贵雅致,男子斯文有型。不像是婚礼,倒像是一个高尚酒会。只要大厅正面装饰得一派浪漫的舞台上,粉红色汽球扎出的:刘明轩先生方小艾小姐,新婚大喜几个字,刺眼而醒目地告诉人们,这里是喜宴。
环顾大厅,依然没有看到刘明轩,这小子结的什么婚,新郎新娘应该站在大门口迎客这个道理都不懂么?
看到很多熟悉的面孔,刘明轩的面子可真大,医院整套领导班子一个不拉的全到齐了,而且。。。。。。我的眼蓦然睁大,我看到刘明轩的父母,此刻满脸挂着诚惶诚恐的笑容,唯诺地对着同席的人笑。
我有没有说过刘明轩的家庭?哦,好像是没提起,刘明轩的家庭与我,紫衣和易行的家庭不同,我们是子承父业,可以说都是出生于医生世家,听我父亲说过,我爷爷的爷爷好像曾是御医。所以才会有我母亲那样的皇族后裔的世交,才会有他们现在的姻缘。呃,扯远了,总之,刘明轩的父母只是很普通的退休工人。和我们这个城市特有的家庭特色没两样,父亲懦弱和蔼,母亲精明干练,大事小事,都是**说了算。
哦,对了,她母亲不太喜欢我,总觉得我会欺负刘明轩,事实上我对刘明轩绝对要比她对刘明轩的父亲和蔼可亲多了。**在我眼里向来是很强势的一个女人,现在居然露出那样惶恐的笑容来,对方是什么人?
我看清了坐着的一席人,心里咯噔一下,全是熟悉的面孔,熟悉是因为,常常在本市头榜头条新闻节目中看到。我们这个直辖市,全国首屈一指,坐头把椅子的,到了京城也是有位置的响当当的级别。现在这个响当当,正满脸谦和的笑意陪着一个头发微白的老者坐着聊天。这个人的脸我不熟悉,但是我有限的政治知识告诉我,他的级别肯定在我们头把交椅之上。
我立马明白了停车场保安的来由,以及为何一个小小婚礼竟办得戒备森严的原因。
没有任何犹豫,我转身离开。
第八章:传说中的草泥马
我落荒而逃,我要的答案昭然在目,蝼蚁不可撼象,最明智的选择是立刻离开。
我走得飞快,脚下的七寸高跟咚咚地敲击着地面,大堂擦得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面有点滑,我绷紧脚面,以免再出现上次的糗态。
“娜娜?”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声音,我猛抬头,刘明轩诧异的脸映入眼帘,一分钟前我还想着找到他,一分钟后我最怕见到的便是这张脸。
“啊,你好。”我迅速调整自己,这么多年的心理专业不是白修的,我瞬间便换上笑脸。“我约了朋友在这边喝咖啡。这样巧啊,今天你结婚。”我左手掐右手,NND,我是不是有点语无伦次?
我笑嘻嘻地看着他与他身边的人,很合身的白色燕尾服,衬得原本便清俊的他更加耀眼,旁边的人穿着缀满粉色玫瑰的雪白婚纱,有张清秀的娃娃脸,再经过化妆师精心打造,精美得如同一个瓷娃娃。“新娘很漂亮。”我笑着对刘明轩说,笑容保持得天衣无缝。
刘明轩皱了皱眉,“谢谢。”他回答得礼貌而生疏。低头对瓷娃娃:“我们快进去吧,爸妈他们该等急了。”
“嗯。”瓷娃娃乖巧的点头,乌溜溜的大眼好奇地从我脸上扫过,扭过头问:“轩,是你的朋友么?”
“医院的同事,不是很熟悉。”悠扬的背景音乐参杂着刘明轩淡淡的回答飘入我耳际。我站定脚步,一阵麻意从尾椎直冲入后脑。用力吸了口气,我抬头四顾,目光停留在大堂前台一个客人手上的半听可乐上,我嗵嗵嗵走过去,优雅地对他微笑:“不好意思,麻烦借用一下可乐。”
对方一怔,没等他回答,我将手上的包往前台上一放,劈手夺过他手上的可乐,回转身,大声道:“刘明轩!”
刘明轩的脚步一僵,身子顿了顿,回转过来,“什么事?”
我微笑着走近他:“刘明轩,你知道草泥马是匹什么马么?”
刘明轩垂了垂眼,脸上是掩盖不住的倦怠与忍耐:“夏木娜,适可而止。”
适可而止?太晚了,我弯了弯眉眼,“刘明轩,你我8岁相识,十六岁接吻,二十岁**,现在你说和我不熟悉?”我笑得唇都在颤抖:“你就算告诉她,这女人是我的前女友,没一点优点,所以我把她甩了,我都会适可而止的。”
刘明轩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放开挽住新娘的手,过来拉我:“我们有话外面说。”
我一把推开他的手。
“你闹够了没有?”刘明轩拔高声音,额角上的一根青筋扑扑直跳,他已羞恼到极点。
“还差一点。”我伸手,将手中的可乐慢慢从他的头顶倾下,咖啡色的可乐,在雪白的燕尾服上画下漂亮的咖啡云,刘明轩一下子僵住了,不可置信地瞪视着我,我一松手,倒空的易拉罐正正落在刘明轩湿漉漉的发上,蹦了一下,弹到了地上,空嗵嗵滚出很远。
退后一步,我欣赏了下自己的杰作,拍拍手:“现在够了。”弯下腰,将高跟鞋脱下,拎在手上,头也不回地在新娘尖锐的惊叫声中,从容地离开。
第九章:上帝,乃木有眼睛
带着**过后的亢奋,我拎着鞋站在我红色小POLO前面时,傻了眼。左手:凉鞋一只,右手:一只凉鞋,我的包呢?!
我哀鸣,我的PRADA包包啊,手机,皮夹,兰蔻口红。。。。。。我细细回想着包包里的东西,还有驾照,身份证,银行卡,补办起来会让人疯掉的。怎么那样衰啊!当然这些东西再贵重十倍,都不足以让我有重新回到斯科特的勇气。除非我真的疯了。。。。。。
亢奋过后,我浑身如同被抽了骨的泥鳅,烂成一滩,颓然往车门上一靠,仰天长叹,上帝啊,乃的眼睛,长在哪里了呢?
“哦,这是什么?”我瞪大眼看着在我眼前晃啊晃的银灰色包包,PRADA迷人的三角牌牌在我眼前闪啊闪,我猛然伸手:“我的包!”
包在我抓到前,一下子升高,猝不及防,我前扑的身子一晃,眼前一花,栽到了一个有温度的,不硬也不软的物体上。
本能让我抓住这个物体,呃,本能也让我意识到这应该是个人体,我攀着这个人体站稳脚步,抬起头来,是啊,是抬头,确切地说,是仰头。我在看到我包包的同时,看到一张笑**的脸,我的角度让我看人有些变形,不过就算变形,这个变形体也还是不算难看的那种。
我迅速站直身体,看清楚对方,很年轻的一个男人,最多二十三四岁吧,个子很高,以我一七零的身高还得仰头看他的情况来目测,他得有一米八五以上。简单的白T恤,牛仔裤,清新整洁,眉眼是相当清秀的那种,光洁的脸上一丝岁月痕迹都找不到,年轻啊,真是好。
我微笑:“麻烦你了,这包是我的。”我指指那只在他手上晃啊晃的包,包包里,熟悉的手机铃声响得欢畅。
“我的可乐呢?”对方回我以微笑,牙很白,看着我的眼睛很亮,只是,我总觉得那笑容不很善良。
我恍然,原来是大堂前台那位客人,看来我是在拿可乐时,把我的包丢下了。
“可乐。。。。。。”我窘,他绝对看到我在大堂那场发飙秀,现在向我要可乐,居心叵测。
“那个,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我温和地劝说,眼睛看着我可爱的包包。恨不得扑上去抢回,不过,无论体力身高我都不占优势,所以我准备以德服人。
“有借有还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一。”“可乐”先生嘴皮子也相当利落。
我记起来,当时我向他说的是,借用一下可乐。拍拍头,我献媚地笑:“哦,看我这记性,是啊是啊,有借有还是应该的,你把包还我,我去买罐可乐还给你。”
“这样简单?”他亮晶晶的眼肆意地上下打量我,看得我毛骨悚然。
简单?一罐可乐能复杂到哪里去?靠,莫非是想敲竹杠。挺漂亮个人,看不出来心眼真坏。算了算了,看在他给我送来包包的份上,不与他计较,这社会现实得很,拾金不昧的事那是上世纪的传统。
“好吧。”我双手抱胸:“我的提议太简单,你说个不简单的解决方法,太复杂的我不接受。”
他笑了,掂了掂我的包:“PRADA的包包,虽然不是新款,但也至少值个六千元,诺基亚N93手机,女人怎么用这样大的手机,一点不合你的气质。”他啧啧连天,我忍耐地压住心头不断往上窜的火苗,我忍我忍我忍忍忍。。。。。。看他丫的还能说出点什么来。
“手机算三千元,口红,不算钱了,皮夹居然是LV的,你可真奢侈,又是四千元,银行卡,身份证,驾照,哦,还有车钥匙。”他扫了眼我的车,眼光中是明显的鄙夷:“大红色,你的审美观有问题。”
靠,不就是一只包么!我本来也没指望能找回来,凭什么在这里听这小子胡说八道。我弯下腰,拍了拍脚底的灰,套上凉鞋,脚底传来一阵痛楚,看来是被粗劣的柏油路磨掉了皮,不管了,我套上鞋,站直身子,对着好整以暇等着我回答的人微微一笑:“谢谢,这包你要是喜欢就拿回去吧,你眼光挺准,东西估的价基本正确,权当姐姐送你的棺材本,找个地方卖掉,买块墓地和骨灰盒,再买箱可乐陪葬,姐姐还有事,没空陪你消遣。”我转身便走,真是倒霉透了,上帝,乃不但木有眼睛,连脑袋都木有。
胳膊一下子被人拉住,还是相当有力的那种,我暴怒:“你小子欠抽是不是?我包都不要了你还想怎样?”
欠抽的那个眨眨眼,笑容温和善良得人畜无欺,他很认真地的对我说:“姐姐,一块墓地现在最少得15000,骨灰盒一般般都得一千多,加上丧葬费,现在人死都死不起了,你包包那点钱不够付!”
啊~~~~~我要疯了!!!!我尖叫,“你到底想怎样!”
第十章:无论劫财还是劫色,占便宜的那个都是我
“先一起吃个饭吧。”他说得气定神闲,与我的抓狂姿态形成鲜明的对比。
我掏掏耳朵,我有没有听错?细一想,也没错,人家为你拾到贵重物品,请人家吃顿饭也还是应该的,再说,提到吃饭,我的肚子也一下子叽里咕噜起来,看看表,都快晚八点了,确实是饿的时间了。等等,这小子说的是先一起吃饭,那后呢?有先就有后,我得问明白。
“请你吃饭没问题,吃完饭后,包包还我,我们各走各道,OK?”
欠抽的小子笑容可掬:“吃完饭再想其他节目吧,或者边吃边想也行。”
我拂开他拉着我的手:“小子,包在你手上,皮夹里还有二千多人民币,你爱哪玩哪玩去。姐姐还有很多事,没空与你消遣。”我转身,想了想又回头:“我警告你,再拦着我,我就叫非礼。”
“你有什么可忙的?什么人在等着你?”身后传来的声音,戏谑的声音在我耳边听来是无尽的讽刺。
无视他,无视他,我努力按捺怒气。
“等一下。”那小子身高腿长,加上我磨破了脚底还硬穿着七寸高跟鞋走路不便当,他三两步便追上了我,挡在我面前,我瞪眼,刚要发飙,他张手做投降状:“好了好了,败给你了。包包还你,顺带请你吃饭好不好?”
天下间有这样的好事?为我拾来贵重的包包,不计报酬,还倒贴一顿晚餐?天上会掉馅饼?我仰头看天,地下停车场的天花板一如既往的管道纵横,肮脏不堪,没有一丝裂缝可容馅饼掉下来。
我和颜悦色对他:“小朋友,别看姐姐用名牌包包,事实上也就是虚荣心作祟,打肿脸充胖子,硬着头皮省吃俭用地买回来的折扣品。现如今世界金融危机,地主家都没余粮,何况我这做佃户的。姐姐一没钱二没色,不是图谋的好对象。”
他认真地看了看我,点点头:“你说的没错。”
靠!做人不能太诚实,就算我真的没才又没色,你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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