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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我深有所感啊!!
康聿像是看出了我的想法,“别急,还有一个学期,还来得及!”
我点头,很用力的点头。
老娘一定要好好学习。
康聿又思索道,“考女中也蛮好的。”
好啥?
“女中没男生吧,我比较放心。”他说,“要是直升了,也可能不同班,反而女中比较好。”
他说着,仿佛越想这个提议越好,猛的拿出数学书和语文书,“淼淼,从今天开始,你给我好好读书!!”
呃……
康聿你不能为了没男生,就逼我考市三女中吧。
这什么人啊。
但,他好像打定了主意,非要让我考上女中,而我呢,在他的鞭策下,学习成绩真的开始突飞猛进,但是我可不想考女中,准备在模拟考试的时候考进前五名,然后直升。
于是,转瞬间就到了初三下半学期。
可惜,事与愿违。
模拟考试前,我病倒了,还非常严重,因此错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康聿的复仇 (修改)
康聿两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才把姓氏又改回了爱新觉罗。
这是历史造就的,大多爱新觉罗的子孙在辛亥革命后就纷纷改姓,例如姓赵,或是姓罗,或是姓金,或者其他很多很多,因为要是不改,很难逃脱中国近代史上的几次革命,直到改革开放后,有些改回了姓,有些则没有。
不过即使改了姓,康聿的父亲也没逃过文化大革命,受了好大的罪,关在劳改所13年才被放出来,然后以修自行车为生。
康聿3岁的时候,父亲去世,母亲是个善良的劳动人民,靠农活为生,康聿6岁的时候,为了能让他过更好的生活,康聿的母亲带着他从辽宁抚顺辗转来到上海,却碰了一鼻子灰,因为盘缠问题,康聿的母亲暂时留在上海闵行区的先锋生产队打工,并找了一栋民居,暂时安顿下来。
6岁的康聿长得十分可爱,虎头虎脑的,却一点都不活泼,也不爱玩,或许父亲的早逝,让他比同龄的孩子更为早熟,相比在父母溺爱下长大的上海小孩子,他简直像个小大人,农活和家务事都做的有模有样。
许是皇族后裔,据说还是醇亲王载沣的后代,他个性上十分强势,过了短短的日子,就成了当地一群孩子的小霸王。
康聿的性子也很执着,只要是认准了,通常都会直线走到底,都不带拐弯的,例如有一次给母亲送饭,他选了最近的路,很难走,对一个小孩子来说就像是翻山越岭,可他偏不改道,遇到障碍物,就用脚踢,要是踢不动,他就跨,垮不过就爬,反正就是要走这条道。
康聿小时候的家境可称得上家徒四壁,什么物质都没享受过,就连吃,一个月总有二十来天是萝卜干配白饭,他从来都不会抱怨,只会用脑子想办法给家里加菜,比如和认识的男孩子玩拍烟纸,赢他们的零食,或者玩水枪的时候,赢他们家的饮料,虽然不喜欢玩,可是如果能赢东西,他就干。
某日,他给在生产队承包的农田里干活的母亲送晚饭,回来的路上看到一只土黄色的小狗,圆嘟嘟的甚是可爱,便上去逗了一把,他这逗动物的本事实在有点另类,蹲在地上,用树枝戳来戳去,小狗估计才3个月大,被他这么一弄,叽叽乱叫。
突然,一个洪亮却带点娇滴滴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你干什么欺负小狗!!”
康聿回头,顿时眼睛一亮,从没见过这么像洋娃娃的女孩子,她约莫四五岁,小小的就像根豆芽菜,头发卷卷的略带点深褐色,两只眼睛水色明亮,而且又大又圆,皮肤更是粉粉的,她身上很脏,一件白色的连身裙上面全是泥巴,脚上一双红色的小皮鞋更是泥点斑斑,可她仍是是十分漂亮和可爱。
小女孩怒气腾腾的冲了过来,嘴里质问道,“你不可以欺负小狗,你看它都被你吓坏了。”
康聿想说,我没欺负,就是逗它玩呢,可手里的树枝在小女孩眼里怎么看都像是欺负狗狗的凶器。
等他正打算解释,小女孩抡起拳头,打了过来。
一时没防备,康聿硬生生被击倒。
他可没想到像豆芽菜一样的小女孩有这等力气,捂住火辣辣的脸就想还手,可小女孩一点都不给他机会,一脚踩上他的肚子,还用力踩了两下,嘴里骂道,“让你欺负小狗,让你欺负!!”
康聿火大了,抓住小女孩的脚一个翻身,接着反扑上去,哪知小女孩行动灵敏至极,抓起他的胳膊,张嘴狠狠的一咬。
痛的他哇哇大叫。
她的牙齿简直比狗还锋利。
他一把抽回手,看见手臂上出现了一个鲜红色的牙印。
女孩子哼唧着鼻子,又快速的用脚踢他,他连番被攻击,打得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小女孩还不肯罢手,四下寻找可用的东西,突兀的瞧见一块盖房子用的红砖头,飞一样的奔了过去,拿了起来,又奔了回来。
她吓唬道,“再不滚蛋,我就用石头扔你!”
康聿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了,非常生气,可脑子清楚万一她发急了,真把砖头扔过来,受伤的一定是他,只好愤愤的爬起来,一瘸一拐的往后退。
小女孩继续用砖头吓唬他,瞪大了一双漂亮的眼睛,作势真像是要扔过来。
好男不跟女斗。
康聿呲牙裂嘴的想,看她玩得一身脏,一定是住在附近一带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总有机会报仇的。
先不跟她一般见识。
于是,他愤愤的离开。
之后他开始四处打听她是谁家的孩子,在几个朋友那里得知,小女孩是生产队大队长的女儿叫欧阳淼淼,管她是谁的女儿,竟然敢打他就得付出代价。
准备了几天,他带上从朋友那里赢来的划炮准备去报仇。
虽说是报仇,但对于打女生,他还是觉得很丢脸,就想用划炮吓吓人家。
偷偷摸摸来到女孩家门前,小女孩家有个小花园,四周都是石块垒砌的栅栏,挺高的,但以他的身高能看清花园里的一举一动,他就站在那里踮起脚往里张望。
小女孩正在花园里和狗玩。
一只小黄狗,还有一只……
康聿看着那只庞大的狼狗,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狗,只见狼狗张开嘴,露出白森森的牙,小女孩笑得很开心,他是捏了一把汗,这么大只狗,她竟然一点也不怕,还用手伸进去扳弄狗的牙齿。
看得他冷汗一阵接一阵。
她不怕被咬吗?
这时,小女孩说道,“贝贝,乖,你要生小狗狗了,不要乱跳。”
敢情还是只母狗。
可不管什么狗,那么大只也太吓人了。
他本来还想甩个划炮进去吓她,可看到这么大只狗,怎么下手?
万一狗吓到了,发狂了,咬到人家怎么办?
只好暂时罢手,等她一个人的时候再动手。
等了三小时,那只大狼狗寸步不离的粘着她,让他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天黑的时候,他只好打道回府。
过了几天,他再来,小女孩身边还是粘着那只大狗。
连着一个月,他天天守株待兔,却天天都没法报仇。
等女孩终于一个人了,他倒下不了手了,他等了一个月,知道好多事情,知道小女孩最近身体不好,所以父母都不让她出门,只让在花园里转两圈,好像是心脏不好,万一吓到她心脏病发作怎么办?
他扒了扒头,有狗的时候不行,她一个人的时候也不行,这么说他这仇是报不了了?
他郁卒的回到家,扒着饭,一脸沉黑。
晚上的时候,附近几家人都围在院子里看电视,他也去了,反正是免费看,又不耗他家的电,干嘛不看。
大大小小,老老少少都挺认真的在看电视,隔壁却是大吵大闹。
又是夫妻在吵架,这对夫妻五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吵架就跟吃饭一样,起先还有人去劝架,到后来这么个吵法谁还有心思去劝。
当没听到,当没看到。
过了一会儿,男的就甩门走了出来,嘴里还咒骂着。
院子里的赵姓老人就忍不住了,对着男人说道,“你说你当初干嘛娶她,不好好过日子,成天没事就吵。”
那男人回道,“我和她有仇,所以娶她,这样我才好天天奴役她,让她给我做饭洗衣服,还让她给我生孩子!你管得着吗?”
说完,男人就出去喝酒了。
知道的人都明白这是气话。
可康聿不明白,他才6岁……
小孩子的理解有时候就是那么天真。
脑子尽琢磨着这句“我和她有仇,所以娶她,这样我才好天天奴役她,让她给我做饭洗衣服,还让她给我生孩子!”
敢情还能这么报复人的。
他眼睛一闪,或许他也可以这么干。
好!!
他决定了。
他要娶她!
可是要怎么结婚呀?
不管了,反正他要娶她。
接着,他开始想办法和女孩认识,然后……哼哼。
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去认识,便和母亲回了老家,但这个想法一直存在,从没抹消过,因为一直在想,小女孩就像刻在了他脑海里,怎么都不会忘。
15岁那年,母亲又费了不少心思和钱,再次让他来到上海,暂时寄住在小舅舅家里,舅舅家离童年时的生产大队不远,凭着记忆他来到了当年小女孩的家门前。
景物依旧,不过当时居住的民居已经拆了,生产大队也不在了,听说小女孩的父亲做起了生意。
不知道她长成什么样了?胳膊上的牙印还在呢,所以他还想着报仇。
大门突然被打开,他下意识的躲到一边去,入眼的又是一条大狗。
怎么这条狗还在!?它是狗精吗?不会死的?
“莱西,乖乖别动哦,等我遛你……”
他觉得声音真好听,闻声看去,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女牵着大狗出了门,一眼就认出她是谁了,那双眼睛,他可不会忘记,还是那么漂亮。
长大了,还长得挺好看的,和小时候比就是瘦了,没吃饭吗,瘦成这样?
那条大狗仿佛知道要出门了,直往前冲,少女哪是在遛狗,分明是狗在遛她。
他一直跟在她身后,偷偷的跟,纠结她的小胳膊小细腿会不会被大狗的冲力给扯断了。
脑海里又思索着,要不要上去打个招呼,然后实施当年的计划。
奴役她,让她给他洗衣服做饭……
想着,心里就有点……乐。
倒不是可以报仇的那种乐,是说不清楚的感觉。
少女遛完狗,回了家,他看着她关上门,心里突然觉得空空的,心情郁卒的回到舅舅家,舅妈一见他就是一阵怒吼,“死到哪里去了,想吃饭不干活!!!”
听得他心烦意乱,不过忍了,因为不想母亲的心血白费。
他这个外省市的学生要在上海转学,挺困难的,就算他在原来抚顺的学校功课再好也一样,折腾了大半年,也没找到。
这大半年,他忙着赚生活费,以便减轻母亲的负担,偶尔会去偷偷看看那个藏在心里的小冤家。
看着,看着,心里的味道又变了。
尤其是看到她和狗这么亲密,心里就发酸。
赚生活费的时候,他认识了沈伯伯,一个老好人,反正舅妈和舅舅不待见他,他还不如跟沈伯伯过,和母亲商量了一番,他就去沈伯伯家住了,顺便帮他看顾商店,在沈伯伯这里他学到了不少东西,尤其是男人跟女人……
于是,他明白了一件事!顿时心情开朗了。
沈伯伯的人脉很广,没多久给他找到了可以转学的学校,不过要重新读初二,正好初二(3)班的班主任是沈伯伯朋友的女儿,送了点礼,事情就搞定了。
一开始他挺不愿意的,凭什么要重新念初二,他还想早点念完书找工作,好奉养母亲,让她过好日子。
但在去学校参观的时候,他看到她也在这个学校,读的正是初二(3)班,什么想法都没了,立马同意重念初二。
转学的那天,他站到了讲台前。
她却在最后的座位趴着睡觉,老师在黑板上写上他的姓氏时,在惊奇声中,她醒了。
两人的视线就此对上。
康聿黑色的眸子灿亮了起来……
欧阳淼淼,你是逃不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先上个番外,让大家了解一下康同学为何会喜欢淼淼,其实康同学的阴谋打小就开始了……
哎,康王爷做事情绝对是有计划,有目的的。
第十二章 万恶的激素 修改
初三下半学期刚开始,上海开始普及固定电话了,说是普及竟然初装还要好几千块钱,那时候可是一笔大数目,电话号码还是7位数的,不过,班里的同学基本家里都安装了,一安装好,就到学校开始抄其他同学的号码,放了学,挨个拨,那叫一个兴奋。
沈伯伯这个有钱又时髦的老人家自然也装了,于是我和康聿一到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开始煲电话粥,还是那种把电话线拉到了被窝里的煲,不聊到半夜,基本都不挂电话,至于内容,很没营养,大多都是我在说,康聿负责听。
等账单来的时候,我妈差点昏过去,我只好谎称打电话是因为问同学功课,反正最近成绩的确很好,老妈也就相信了,这事也就过去了,我也没愚蠢到再犯,就是双休日的时候打个电话解解馋,反正周一到周五到了学校一样能见面。
时间过得还真是挺快,一下就到了四月,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