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刚才心不在焉地不知不觉吃了不少饭,尚玫感觉到绷紧肚皮,决定走个几站路。消食的同时也可以锻炼一下穿高跟鞋的功夫。高跟鞋不多加练习,便无法走出漂亮的动作,她可不愿意让林玲讥笑她走得像个瘸子
沿着街道往家中方向前行,星期五的晚上,商业街上行人不多不少,她便得以闲庭信步。走了一站路后,一家广东菜馆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那家菜馆临窗的位置上,四张熟悉的面容令她僵在街道上,错愕地瞪大了眼睛——应该去上产前学习班的杨梅,与要陪未婚夫的何欣,正带着各自的爱人,在一张餐桌上吃饭。
他们的笑容那么刺眼,她几乎不敢看,只是这画面来得太过突然,她没办法马上移开眼睛。等她反应过来,紧跑几步移过视线时,脑海里翻来覆去全是林玲的那句话,“你们已经是俩个世界的人了”。
天空中的星斗,不知何时已经被漫天乌云遮住。
林玲一直在为“梦想”而忙碌中,有一段日子没有骚扰同居人。忙着学习的结果,就是尚玫吃了好几天的西点,一直到最后吃到拉肚子为止。她抱歉之余,就想做点补偿。
尚玫在临下班前接到林玲电话时,还有点不敢相信:“你说什么?”
手机里林玲的声音夹着轻柔的音乐:“我说要介绍你认识你们公司高层啦!来不来?”
公司高层?还有哪个高层能比宋子午高的?
尚玫一边在心中苦笑,一边敷衍道:“累,不想去。”
“唉?你怎么这样啊!平时一付干劲,这种时候就偷懒!人际关系也是你们推销员必须的能力之一啊!”林玲的观点十分正确,可是对尚玫来说,却并没有打中红心,“你现在不来,以后肯定会后悔的!不仅你们公司来了,还有其他各大公司的高层,时尚业的龙头组织基本上都来了,你不来绝对会后悔!”
林玲这样一说,尚玫才有些动心起来,可是想到会遇上宋子午,那颗蠢蠢欲动的心又烦躁起来。考虑片刻,她问林玲要了地址后,转手打了个电话给苏红。整个公司上下那么多人,这事也只有跟苏红说了。
电话接通时,苏红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惊喜,不像以前那般正式:“难得你会打电话给我,什么事?”
“我想问问,呃,宋总今天晚上的安排……”尚玫的问题可说是突兀之极,不管从哪方面来讲,苏红都没有义务帮她这个忙。况且,苏红也不是会知道这问题的人。不过苏红就是苏红,她说出这个问题后,并没有多问一句,仅仅只是叫她十分钟后再打过去。
她再次致电,就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宋总在‘公司’日程上并没有安排。”听着被咬重的公司两字,尚玫稍稍放下了心,致谢后刚想挂断电话,又听苏红道,“尚玫,我上次说的事你没听明白吗?”
她怔了怔,回想着上次与苏红的见面疑惑地道:“什么话?”
叹息声从手机里传了出来:“跟宋总交往不要太认真,他说他在哪里你就当他在哪里好了,即使亲眼见着他出现在别的地方,你也要当没看到。”这话可说是苏红逾份了,可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某方面也说明了她的心意。
尚玫脑子转了转才明白过来苏红讲的什么意思。这段时间她听到类似话语,已经学会无视。可是此刻听见苏红也这样说,她心中的怒火噌地涨了起来,忍不住提高声音讲道:“我跟宋总完全没有任何工作外的接触,我们只是工作上……合得来而已。”
苏红轻笑一声,挂了电话。对她来说,目的已经达到,不能让尚玫走上许多奢侈品部新人的老路,在男人的身边堕落下去,那就行了。有时候她也想过是不是自己太过虑了,不过防患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要好。
尚玫哪里会知道苏红复杂的想法,她只是单纯为这样的说法而心烦。心烦的重点是,她朦胧中明白,她的辩解并非理直气壮的。粘糊就粘糊在她可以口头上干脆地否认,心理却清楚根本无法撇清。
往往一想到这里,她的心就像被烤焦的羊肉串,黑漆漆的。转念一想,哪怕宋子午真地参加那个晚会,她也要去的。如果不去,不正是显出心虚来了吗?
尚玫这个想法,在看见宋子午那张冷淡的脸时,顿时化为扭曲的表情。她在心里不断暗骂着:怎么好死不死他真的在,苏红明明说他在工作上没有任何行程的啊!
第六章 耳听未必为虚(5)
宋子午在尚玫入场时,就第一时间发现了她。只不过基于俩人还在冷战,他虽然不时盯着她看,可是一矣发现她有看过来的趋势,便立刻转过目光,装出一付若无其事的样子来。
当他瞥见她脸色发青躲在角落里面对着墙壁时,立刻明白她根本没想到他会出现在这里。一想到她在故意躲着自己,他的心情便不自觉地好了起来。躲着,说明她心中有鬼,是什么鬼,便不言而喻了。
只是宋子午没想到,尚玫在片刻的犹豫后,换作一付扑克脸,直接向他走了过来,在他面前站直了道:“宋总,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您。”
他的周围人并不多,关注的人却不少,尚玫一出声便吸引了不少目光。他含糊地应了声,暗中想着是不是找个清静的地方和她谈谈。这念头一出现,他自己先怔住了:找她谈什么?工作?爱情?理想?
他对仗着身份钓女人并不感兴趣,事实上,他也不需要仗着身份“钓”。不过就算是玩,他也不会找自己圈子外的女人,万一碰上个死缠烂打的,那可真是不死不休了。
只是,他居然会有想要和尚玫谈谈的想法?虽然这想法并不强烈,可是以前根本都没有。仔细想想,便可以分析出,大概是俩人冷战的时间太长,他已经忍受不了了。
宋子午不是尚玫,他不缺乏感情和恋爱的经验。这个念头一出现,他立刻就想到了正确的原因——他动心了,接下来的念头便是——麻烦了。
这是宋子午作为个人与身份的双重个性。基于个人,能有心爱之人是件欣喜的事,基于身份,尚玫绝对不是合适的对像。
他想着这些事,等回过神来,尚玫已没了人影。在会场中细找一番后,他在一家公司的中层主管面前找了人。那个中层主管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家进口汽车商的中层员工之一,想来她是在工作。
看着她完美无缺的笑容,他不禁有些感慨起来,这与他当初所认识的那个尚玫已经相差甚远。这便是他不愿意找圈外人的原因之一。为了生活,人们总是要多多少少放弃些什么。当他的起点比别人高时,虽然能够理解低起点的人为了他不在乎的东西放弃些什么,可是感情上的不认同,也是人之常情。
但他对于她个性的把握可说是深入骨髓,此时的她虽然脸上笑得开心之致,可是心中肯定觉得厌倦无比。派对并非是她所喜欢的,如果不是下班回家也无所事事,她应该不会来这里。再加上遇到了宋子午,更令她觉得头疼不已。
他猜得没错,尚玫的心情确实如他所想的那般。只不过既然已经打过招呼了,转身就走不是显得更心虚?她无法就此离开,只好强打精神与诸般陌生人周旋,努力开拓点业务,也不枉来这一次。幸好派对结束得比她预期得早,随着主办方一声感谢,煎熬终于结束了。
她一边暗骂从头到尾都不知所踪的林玲,一边随着人潮往外走。在衣帽间穿上外套,回头说谢谢时,她愕然发现为她穿衣的并不是服务员,而是宋子午,怔了一怔后,赶紧低声道谢。
“不客气。”宋子午的举手投足颇有绅士风度,讲出来的话却不那么绅士了,“没想到你融入这地方那么顺利,真是恭喜。”
这话说得太过隐晦,尚玫并没有转过弯来,一边加快脚步往外走一边应谢。他明白过来,尚玫仍然是那个尚玫。这个发现令他暗中微微一笑,却忍不住出言刺激:“我的意思是,你现在也会和那些上层女人一样,粘着高官大献殷勤了。”
别理他,别理他……虽然在心里反复嘱咐,尚玫还是没办法置之不理,她放慢了脚步恼火地反驳道:“工作需要而已,迅速与人熟络起来不是正常而且正当的交际手段吗?宋总想多了。”
“也许。”看她竖起浑身的刺,他更觉得有趣,“不过人总是经常为了一些不值得的东西去牺牲重要的东西。我本来以为你不是,没想到也是如此,真是令人遗憾。”
这一次,尚玫清楚地听出了弦外之音,这得益于她已经听过无数类似的暗喻,对于他话中话有了充分的把握。别人说的时候,她不是不愤怒,只是还能压抑,但听他这么说,她的怒火便立刻烧掉了刹车闸。
越是愤怒,越是要保持冷静。
她想也没想,便把以前无数次压在心底的话给说了出来:“对你不重要的东西,对别人也许是重要的。钱也许不是万能的,可是合法并且正确地赚钱,并不是件羞耻的事。你以自己的天生的优势去衡量别人,并且以此来嘲笑,只能显出你内心的空虚。我觉得很遗憾,没想到宋总也是这样的人!”
俩人互相盯了片刻,最终的结局只有不欢而散。散是散了,不欢却是未必,至少宋子午并没有那么不高兴。尚玫的出身确实与他相去甚远,可是能够冷静地对他的挑畔给予尖锐地回击,并且是在感情的基础上,确实令他非常有兴味。
她说得没错,他确实觉得空虚。所谓的无病呻吟,富人家的孩子们或多或少都有。区别只在于有人说出来,有人则闷在心里。对于他来说,这种空虚随着岁月的累积越发明显起来。原本他的人生轨迹不该是这样的,那一次的飞行,改变了他们一家所有人的命运。
他无法挣脱这样的束缚,却多少会做出点小小的反抗。此时的他开始正式考虑,是不是该找个女友了?这种反抗,不管是力度还是范围,都非常合适。最重要的,他觉得有趣。
尚玫如果知道了他的想法,恐怕会冷笑着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只会往下看的人,永远不知道自己的屁股多难看。不过换个角度,世人无不受出身、个性、家庭的影响,强硬地要求夏虫语冰,是件不可能的事。只不过,人类比虫子还要多那么一点智力,所以人类会去到真正的雪国,明白真正的寒冷是什么样。
尚玫以后“语冰”的道路将会任重而道远,而这种“语冰”是幸福还是不幸,目前为止,没人能看得清。
俗话说,情场失意,职场得意,尚玫不知不觉中也处于这样的情况中,李帆的“红色炸弹”,宋子午的冷战,前同事的倒戈相向,闺蜜们的冷漠忽视,都令她觉得下班后的漫长时光变得无比难熬。
以前的她,即使存折上一分钱也没有,找不到工作,山穷水尽之际,都没有像如今这般疲倦。
每一天的清晨,带着疲倦站在熙熙攘攘的地铁站台上,跟着麻木的人群跨上拥挤的地铁,向纽约之秋去。为许多她不喜欢的东西想出溢美之词,卖东西而已。
什么时候起,这样日复一日的规律让她的生活就此蒙灰,不再光彩。
不过在商场至少比家好,在商场里有事做,而不是像在家里一样,盯着电脑屏幕却不知道该做什么好。加班开始成为常态,时间也从半小时,渐渐发展至彻夜不归。反正有休息间,有床有衣柜还有淋浴室一应俱全,吃饭叫外卖。况且林玲也实在是个吵闹的人,居然一边放摇滚乐一边做蛋糕,令她在房间里戴着耳塞也只能无济于事地抓狂。
她不止一次地提出抗议,可是林玲哪里是一说就听的人。俩人为此事吵过数次,虽然每次都是她赢,可是过不了多久又会恢复原状,实在令她头疼不已。当她要把林玲赶出去时,千金大小姐就会化身粘皮糖,死赖着不走,最终妥协的还是她。
与其每次踩着深夜的点子回家,早上天蒙蒙亮起床,还不如在公司凑和一宿,省了交通费,早上也可以多睡一会儿。林林总总的理由加起来,最终造成的就是她在清晨一睁眼,看见的是莲娜的脸:“起来啦,再不起来同事们就要来了。”
尚玫迷糊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自己拜托莲娜早上来叫醒她的。道了谢后钻进洗漱间,对着镜子上妆,水流声和莲娜的话一起钻入耳中:“你也该偶尔回回家了,这里虽然生活用品不缺,可是你总不能把所有衣服都带来这儿换吧?小心被偷东西。”
“不至于吧?”冰水让她神智清醒了不少,开春之际,空气干燥得能把人点燃,尤其纽约之秋这整天开着空调的大铁箱,“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其他人看不上的。”
“顺手嘛,比如正好自己东西用完时。”莲娜摆出一付认真的面孔,晃着手指教育道,“我上次住这里就丢了一只唇蜜,那可是限量版,我特地去法国才买到的!”
尚玫注意到莲娜的话,问道:“你上次住这里?你也在这里住过?”
莲娜露出骄傲的神情:“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在这里干过的老人,谁没在这里住过?人人都有经历过,所以你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