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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心却蓦地一惊,这男人的眼睛真不是一般的犀利。
因为知道吃了这顿,好些日子是吃不上热乎乎的大米饭,所以两人都废话少说,低头就吃,七寂也比平时多吃了一碗,其实她恨不得再往自己的肚子塞点,可惜实在装不下。
吃饱后七寂上楼歇息,漠风去买干粮,顺便去向金掌柜买两只骆驼,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的关系虽然还处于水深火热当中,但自七寂烤了一只地道的泥包鸡,分了一点给他之后,买干粮这事,漠风偶尔也肯代劳,这男人记仇,但也不想领她的情。
七寂趁漠风不在,赶紧关门沐浴更衣,免得他回来有碍手碍脚,但直到天色已暗,漠风才推门进来,一边进来,一边叨叨絮絮地说什么黑店,宰人之类的话,估计是买两只骆驼之时,被金掌柜狠狠宰了一笔。
“如果金掌柜是女的就好了,说不定楼主你用美男计献身一晚,金掌柜会送你两只骆驼和一包干粮,正所谓财色兼收。”七寂实在忍不住要鄙视他,堂堂一个逐月楼楼主,他的金银财宝还少吗?居然为几两银子心疼成这个样子,实在是吝啬得可以。
“我刚才真的想叫你下去色诱他了,这毕竟这是你的老本行,两个破骆驼居然要了我三百两银子,他还不如去抢?只是金掌柜虽然老,但也未必看得上你这身骨头。”漠风唇一勾,吐出的字,字字恶毒,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一夜无话。
因为漠风高价买了两只骆驼,心中不爽,所以看这两只憨厚的骆驼也充满了敌意,七寂也懒得理他,装了好多水放在骆驼身上,以防万一,但再看看漠风,他竟然只带了一罐水,那样子不像过沙漠,悠闲得像逛街,到时渴死你就知错,别想我抢我的水,我一滴也不给你,心寂看了看自己带的水,恨不得全将它塞在自己的怀中,盐不可露眼,水也一样。
大漠的天空很蓝,迎着大漠早上独有的清风,两人开始出发,往西走是大燕帝国,这条路七寂熟悉得如家门小路,哪里有最便捷的路?哪一边风沙大?哪里最安全?她都一清二楚,但免得漠风生疑,她一直让漠风在前领路,装作是第一次来大漠,但想不到漠风却是向东行进,去了现在最强大的西漠,与燕国背道而驰。
现在的四大国分别是燕国、蒙国、风国、西漠,而前面的三国七寂都熟悉得很,惟独西漠,她从没有接触过,看着那望不到边的沙漠,她连往哪边走都不知道,七寂后悔她准备得不充分,茫茫沙漠,起码还要多带几罐水,这可是保命的东西。
七寂拉了一下缰绳,赶上了漠风,骆驼脖子上的铃铛发出了清脆的声音,让这个早上,不再寂寥,漠风坐在骆背上,悠闲自如地看着两边的风光,似乎这些沙丘、戈壁都是绝美风景,七寂心中暗道没见过世面。
七寂知道沙漠的危险,所以想尽快赶路,可骆驼虽稳健,但却实在缓慢,即使你用鞭子将它抽打得脱皮,它也永远不能跟千里马相比,扫了一眼旁边的漠风,他就显得从容淡定多了,他都不急,她急什么?反正她死,他也别想活,她一定拉他下去作伴。
这天风不大,风沙也不会刮得遮天蔽日,傍晚的时候,身后先后来了两队商队,一队是做香料生意,一队是做药材生意,两大商队相谈甚欢,于是就结伴同行,漠风遇到他们,竟然像天涯遇故知,十分热情地迎了上去。
对这些突然冒出来的人,七寂心存戒心,但漠风却很快跟他们打成一片,天南地北,美食美人,聊得不亦了乎,到了晚上竟然已经发展到称兄道弟了,莫不成他还想将人发展到逐月楼去?
“这片大漠不但时有马贼出没,还偶尔会遇到成群出没的狼群,我们每次经过这里都胆战心惊,今日好在与各位兄台结伴,人多胆壮,小弟我的心塌实多了,出了沙漠,回到帝都,各位如果不赶时间,就到舍下喝杯喜酒,家中来信内子正替我产下一子。”药材商人马亮儒雅斯文,气质不凡,他朝众人拱了拱手,双眼晶亮,难掩得子的喜悦,听到他如此说,众人忙道喜。
“马亮小弟莫要客气,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能一起结伴走出这片大漠也是缘分,回到漠我一定去拜访。”香料商人莫忠长得比较魁梧,说话粗犷,但狭长的眼睛有着一闪而过的肆意凶狠。
再走了几天,天气越来越怪异,晚上像进入隆冬般寒冷刺骨,但白日偏偏像有几个火球那般烘烤着大地,汗水从每个人的额头上冒出来没一会,就立刻被蒸干了,大家咽喉生烟,都不再说话,此时所有山珍海味都比不上一碗水来得珍贵。
“这些日子天气怪异,好在我们这次备多了一点水,来你们过来给各位好兄弟送上一碗。”莫忠吩咐手下给每人都端了一碗水,马亮听到忙推辞,说自己带的水省点用还足够,但说话间他却的手放在背后,两指交叉,这个动作隐蔽而迅速,但七寂所在的角度却刚好能看到。
“马兄弟不用跟大哥我客气,我们走南闯北,最重要的是义气,兄弟我是粗人也知道相逢是有缘,区区杯水何足挂齿?”莫忠说完自己端起一碗水,一饮而尽,显得豪气干云。
“既然如此,我们再推辞就显得矫情了,我们谢莫大哥盛情。”马亮不再推辞,与手下一饮而尽,大漠之上响起了爽朗豪迈的笑声。
“小兄弟,喝水。”一个中年汉子端了一碗水给七寂过来,因为天气太热,他的袖子微微挽起,露出狰狞的刀痕和一个青色图案,七寂道谢之后一饮而尽,但却暗暗用内力将水逼了出来。
喝了水,大家精神了很多,继续吆喝前行,七寂跟在漠风身后,沉默不言,做好一个小跟班的本分,而漠风与马亮趣味相投,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只可惜太阳太毒,喝下的那碗水很快被蒸干,冒火的咽喉让他们没了说话的**,七寂也乐得耳根清净。
“砰——”的一声闷响,前方一个男子突然从骆驼上掉下来,因为大家都不说话,那掉地的声音就显得异常清晰。
“老五——”人群中有人惊呼,从骆驼下跳下,直冲掉地男子,但他没有走到他的身边,就已经倒地,相继其后,接一连二有人倒了下去,七寂也不惊讶,也跟着倒下去,这女人的演技可真好,听到身后响声,漠风露出一个不医察觉的笑。
“小公鸡,你怎么了?”漠风转过身子,看到七寂倒地,佯装惊慌地转身大喊,但刚喊完,他也整个人从骆驼上掉到七寂的身旁,七寂脸朝的眉一皱,这该死的男人刚才叫她什么?叫她小公鸡?
漠风心中却暗笑,想不到他临时叫的名字却是如此适合她?她现在一定是气得抽搐吧,但让漠风更想不到的就是他倒下来之时,那掌心不偏不倚刚好覆在七寂的胸前,这姿势实在是——
卷一 清歌 040:汗毛直竖
“死色狼,放手——”七寂的嘴角不动,但那带着怒气的声音却清晰地传到漠风的耳中。
“这种情况,怎么放手?更何况你那里跟男人根本没有什么区别。”七寂现在束胸着男装,那胸部看起来十分平坦,但漠风发现亲自触摸与看是完全两回事,漠风纵是嘴硬,但还是极度缓慢地一点点移动他的手,但这种轻微的摩擦,缓慢的过程,更是暧昧得要命,漠风的呼吸微微急促了些许,七寂怒极,但却发作不得,那气堵得难受。
“哈——哈——还是一推脓包,夜叉、鬼五你们清点他们车上的财物,全部运回去,马头你带人给他们补几刀,今晚留在这里喂狼。”漠风这边正在用传音密语吵架,莫忠那冷漠无情的笑声,已经在茫茫沙漠上回荡,阴冷得让人毛骨悚然。
“可惜这里没有女人,要不今晚可以让兄弟们快活快活,我们马帮中那几个女人兄弟玩腻了,又一身病,看着不吉利,今晚回马帮扔她们去喂狼,改天我们再掳几个貌美的回去。”莫忠提着刀子一步步走向旁边的七寂,刀子发出骇人的寒光,这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狼。
七寂握着手中的剑,随时准备一跃而起,她旁边的漠风也暗暗戒备,但就在这群马贼,准备将倒地的人送上地狱之时,倒在地上的人突然像尸变一样,凌空而起,近距离向马贼袭击,马贼没有想到有这等变故,躲避不及,惨叫四起,一下子就折损了不少人。
当明晃晃的刀直插漠风的胸口时,漠风迫不得已凌空而起,加入了战团,而七寂懒得双手沾血,眯着眼睛欣赏这场精彩的搏斗,虽然漠风对自己的实力有所保留,但已经够赏心悦目的了。
马贼彪悍狠辣,招招致命,绝不留情,但马亮的手下显然也不是吃素的,一出手就知道个个都是刀锋尖上过日子的人,加上刚才近距离偷袭得手,一场恶斗之后马亮控制了局面。
“你们是谁?你们喝了水怎么会没事?”莫忠临死的时候都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你还没有资格问。”马亮脸一冷,寒光一闪,莫忠的人头已经滚到了一边去,七寂看到这里将眯缝的眼睛合了上来,看来这群人也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杀人如砍菜一般。
凉风吹起的时候,鲜血染红了这片沙漠,所有的马贼全被杀,就连几个跪地求饶的也不例外,血的腥味在阳光的炙烤下发出更难闻的味道。
“今日谢谢莫兄弟出手相助。”马亮将带血的剑插入剑鞘之后,朝漠风拱手道谢,表情恢复了之前的儒雅,如果不是亲眼看他动手,还真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人。
“马兄何必多礼,我也只是自救而已,马兄是何时知晓他们的图谋?”漠风笑若春风,谦逊有礼,既有翩翩公子的高雅,也有侠士的洒脱。
“沙漠本来就缺水,尤其这几天天气突变,白天高温,水变得比金银财宝更珍贵,这个莫忠给我们每人送一碗水,他不心痛就算了,就连他的手下无动于衷,似乎端给我们的是一碗沙子一般,岂让我不疑?”
莫忠淡淡一笑,带着让人折服的气度,两人本来就臭味相投,如今打了一场,更是惺惺相识,他们聊得不亦乐乎,七寂这边就不好受了,因为佯装吃了蒙汗药倒地,如今不得不硬着头皮装下去,但倒在她身旁的几条尸体流出的血已经浸湿她的衣裳,让她好不难受。
“你的随从似乎还没醒,我这有解药。”马亮递了一小包药粉给漠风,七寂听到心里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爬起来了。
“谢马兄好意,连日赶路,我家的这个小公鸡也够累了,趁机让他好好睡一觉吧。”听到漠风的话,七寂的心简直就是直坠谷地。
“兄弟们把尸体埋了,我们就上路吧,免得这血将狼群也引来了。”马亮一声令下,沙漠上的尸体很快被掩埋,众人继续赶路,似乎这一场血战对他们来说并不算什么?
直到这个时候,漠风才朝七寂走去,一手拎住她的衣领,就想老鹰捉小鸡那样将她拎上了驼峰上,然后打横放,姿势不但难看,还很难受得很,漠风明显是整她,一路上故意与马亮并驾齐驱,让七寂一动都不敢动。
夜晚风刺骨,马亮送了一个防风沙效果较好的帐篷给漠风,漠风也道谢之后,把七寂当小鸡那样拎起,扔到帐篷里面,力度不算大,七寂能稳稳站住。
“你这戏演得还真是出神入化。”漠风冷冷出言讽刺。
“你也不差,大家彼此彼此,你出去一下,我要换衣服。”七寂一边说一边摇晃着脖子,这脖子僵得厉害。
“你那身材,脱光跑到外面,也没有男人看。”漠风话是歹毒得很,但却依言走了出去,七寂以最快的速度将那带血腥的衣服脱掉。
虽然今天的战斗七寂没有出手,但却手痛脖子酸,所以早早躺下来,外面除了风沙的声音,还传来漠风与莫亮的笑声。
“真是刺耳。”七寂低声嘟囔了一句,就闭上了眼睛,半夜一声惊叫打破了所有人的美梦,当七寂、漠风走出帐篷,两个人都被眼前的情景吓得汗毛直竖。
卷一 清歌 041:娘
茫茫沙漠,黑黝黝的狼群望不到边,无数双狼眸在黑夜发出让人心寒的光芒,偶尔几声狼嚎更是让人心寒胆裂,本来浩浩荡荡的一群人,如今在狼群的包围之中,就像大海当中的一叶孤舟,随时有被淹没的危险。
所有人不自觉地靠成了一堆,剑光晃动,因为人的手在抖,此时正在燃烧的篝火在无边黑夜当中显得那样的微弱。
“是狼王。”七寂目视着高坡上那只红色皮毛的狼淡淡地说,声音平静得如前方只是一群小白兔,但其实她心中已经有点发毛,尤其当她看到那个站在高坡,如君王君临天下的狼王,今晚这片沙漠注定被鲜血染红。
“妈的——”七寂旁边一个粗犷的男子吐了一口唾沫,但眼里掩饰不住惊骇,狼王是这片沙漠的王者,只要狼王一出,无论是凶狠的马帮,还是过往的军队,都闻风丧胆,无人在狼口生还。
狼群一步步紧逼,人群越靠越近,直到背靠背,再无退路,七寂能感受身后陌生男子的颤抖,但此时谁能不心寒?远处的狼王以最高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