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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非常人干非常事。我把硬币每十个叠成一小摞,按这个标准慢慢排下去,到最后只需要数有多少摞就能算出这里有多少钱了。
熟饭见了,连连赞叹:“哇,米,你这个方法不错哦,没想到你竟然有比我聪明的时候。”
我是穷人,穷人对自己钱袋里财物数量的多少,向来都数的一清二楚,不会放过每一张钞票每一个硬币,因此对数钱这方面自然会比较有心得。
最后,熟饭从这些硬币里挑了六十六个一元面值的,六十六个五毛面值的,六十六个一毛面值的,凑在一起,然后放到一个红丝绒的礼品袋里,结结实实地扎好,如果不用剪刀,绝对拆不开它。
不看着熟饭忙碌着这一切,忍不住问:“你不会就打算送这点钱吧?”
熟饭脸不红心不跳地回答:“已经很多了。如果有我喜欢过的和喜欢过我的女人,她们结婚的时候都通知我去喝喜酒的话,就按这标准,我都要破产。”
我叹了口气:“我也不主张送太多的礼,可我不想在人情簿上写着我的礼金数目是最少的而一个。不过现在有你垫底,我不用担心这件事了。”
熟饭把茶几上剩下来的硬币又重新倒回储钱罐里,预备下次某位曾经的相好,或者相好未遂的女人请他喝喜酒时,再拿出来派用场。“又想少送礼金又不想让人知道你送的少,这是有诀窍的。”
我一个激灵,来了兴趣,赶紧问:“什么诀窍?”
这诀窍主要在签名上。喝喜酒的人那么多,新郎新娘忙着接待客人去了,负责收红包那个人一般都是她们的亲信,不认识我们,我们只需要在宾客簿上签个到,把红包一交,入席就行了。红包上都没有写名字,谁分得清哪个红包是谁送的。“
“不会啊,很多收礼金的那个人还会拉着你在红包上签名字的。”我曾经就遇过这样的事情,那个收礼金的人非常负责任地要求每位来宾在红包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所以啊,签名就变得很关键了,你在宾客签到的那个本子上和红包上面把名字签的谁都认不出来,这不就结了嘛。”
这样也行?我有点不太敢相信:“你就不怕遇上了一个较真的主,非得让你签正楷字吗?”
“放心吧,不可能。”熟饭信心十足地说,“签不签名,是你的问题,认不认字,是他们的问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们是不会好意思承认自己不认识你们所写的字——那显得他们多没文化啊,他们只会回家慢慢猜。这么一来,你不就过关了么。”
听完这番话,我不知道该夸熟饭是个人才,还是该骂他是个蠢材。
虽然熟饭的点子的确让我有些心动,但是我最终还是没有敢用它,而是老老实实地包了几张百元大钞,工工整整地签下自己的名字。而熟饭果真把那个雷死人的礼包送了出去,大摇大摆地登堂入室,挑了个视觉效果不错的位置坐下,然后得意地冲着我和剩牛排挥挥手。
没多久,李莎和秋南也来了,大家同坐一桌,彼此相熟,倒也十分惬意,只是新郎见到自己的顶头上司来了,赶紧领着新娘来道谢,那份殷勤比见到我们时隆重多了。
“阿彩,这个就是秋总!”新郎郑重其事地介绍着,那颗缺了的门牙依然没有补上,空洞得让人觉得不舒服。
“秋总好。”也许是穿了婚纱的原因,今天的阿彩显得还真是有那么几分贤妻良母的样子。
“这位是秋总的未婚妻,李小姐,很能干的一名女强人啊。”新郎指着李莎介绍道,“以后有机会的话,你可要多跟她学习一下,如果你能有她的十分之一就很不错了。”
笑容在阿彩的脸上僵住,她看了看李莎,又看了看秋南,再回过头看了看熟饭:“你是秋总的未婚妻?”
李莎出手握住阿彩,大大方方地说:“是啊,我们之前有见过的。 ”
“那舒……”阿彩家新郎就站在自己身边,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出来。而我、熟饭、李莎、剩牛排几个人都心知肚明,她想问舒凡是李莎的什么人。
面对熟饭的时候,新郎的表情就很不自然了,为了阿彩的事情,他们之前见过面,并且还交过手,熟饭曾经把他和那位女下属从阿彩的房子里赶出去过,相信他俩都还记得这件事。新郎转过头来问阿彩:“这位是……?”
“他叫舒凡,是我弟弟。”李莎见气氛有些不对,赶紧插话。
“哦,原来是秋总未来的小舅子啊。幸会!幸会!”新郎客套地打着招呼,可额头上却在冒汗,估计是想起了自己当日在熟饭面前嚣张的样子,有点担心对方会在自己的老板面前说他的坏话,会让他以后的日子很难过甚至有可能会丢掉饭碗。
阿彩更惊讶了,不敢想象自己听到的是真的:“你们是姐弟?”
“是啊,不然你以为是什么?”李莎笑着问。我不知道阿彩请李莎去碧云天吃鱼翅的那一晚,两个人之间究竟是怎么交手的,李莎究竟有没有说自己是熟饭的女朋友,我只知道自那晚以后,阿彩就认定了自己与熟饭无缘。
“哦,没……没什么。”阿彩有些幽怨地看向熟饭,无声地控诉着什么,而熟饭笑嘻嘻地看着她,左一声恭喜右一声道贺。
这对新人的情绪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在介绍我和剩牛排的时候就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了,之后迅速离开了这里。
秋南以他一个生意人敏锐的直觉捕捉大了其中的微妙所在,好奇地问:“是不是有些什么有趣的故事我不知道?”
熟饭举起了手中的茶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以茶代酒,先为我们两姐弟干一杯吧!”
开席不久,许多人怀着各种居心跑去给新郎敬酒,没多久新郎就被灌的两腿打晃,站都站不稳,说起话来也舌头打结,人前人后吐了很多次,新娘阿彩果断的把新郎扶去休息,独自一人撑场面,招呼着宾客。
又过了一会,很多人开始离席,而我们几个人也准备回家,这时阿彩拎着一瓶刚开封的白酒一手拿着个玻璃杯大步走了过来,在我们这桌坐下,倒了满满的一杯,递到我面前:“生米,干了这一杯!”
“为什么?”这么大一杯白酒,看上去有二两多呢,阿彩跟我住过那么久,知道我酒量不好,白酒更是克星,她这是存心要我醉。“这是你欠我的。”阿彩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都有些红了,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情绪不稳定,我甚至在她的眼里看到了一丝不甘于失落,与今天这么一个喜庆的日子有些不相称。
我听蒙了:“我欠你什么了?”
“你不够义气,所以你该罚。”
我更不明白了:“你能不能说得仔细一点?”
第七十五章
此刻的阿彩是我没有见过的阿彩,不再趾高气扬,不再自以为是,脸上也没有半点炫耀的意思,虽然换上了大红的喜服,红艳艳的,我却从她的身上看到了一种从内心涌出来的朴素。
对,是朴素。这种感觉如此真实,有一种亲近感,阿彩终于愿意用一种平等的态度站在我的面前,与我对视。
“生米,我一直以为你很笨,情商很低。”阿彩说这话时,旁边已经有人在窃笑,看来他们非常同意她的说法。“但是,我错了,其实你才是真正的情场高手,钓男人于无形。”
“咳咳咳……”我没听错吧,有人说我是情场高手。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是公认的笨蛋,并且还属教都教不会的那种,曾经让小马和阿彩这两个老师多次咬牙切齿、恨不得直接把我的脑瓜劈开,然后把她们的思想放进去。这会我怎么又变成高手了,并且还是笑傲江湖的那种。
阿彩一掌拍下来,打在我的左肩,力道很大,我禁不住晃了晃,却依然没有逃出对方的掌心。阿彩死抓住我的肩膀不放,有点像是在施吸星大法,要将我体内所有的功力全都吸走的样子:“你别不承认,事实就摇在眼前。”
“阿彩,天地良心,我从来没有去钓过男人。”
“这就是你的高明之处,你从不去钓男人,可是你有本事让男人来钓你。生米,我跟你住过那么久,这种本事你怎么从来都不教给我?结果让我跟这么一个男人结婚了。所以你得干了这一杯,为你的私心向我道歉。”阿彩的语气中尽是幽怨之意,和她新娘的身份有点不相衬。哪有见过新娘在结婚的当天说新郎坏话的?更何况阿彩平日里对她的这个男人一直赞口不绝,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赞同她的观点。所以,我暗暗地揣测她现在究竟是在开玩笑想让我喝下面前的这杯酒,还是真的发自她的内心。
“阿彩,别这样说,你老公……挺优秀的。”我违心地说句恭维话。
阿彩摇摇头:“生米,你不用跟我说假话,其实我也知道,我的这个男人,不怎么样,你们很多人都不喜欢他。”
呃,她说的是真话。
“但是,我没有办法,我找不到比他更好的男人。”阿彩瞟了熟饭一眼,“或者说更好的男人根本就不喜欢我。生米,你后来明明知道舒凡和李小姐是姐弟,而你也知道我之前追过舒凡,可你为什么不把这件事告诉我?就凭这,你又得跟我喝一杯。”
呃,她说得没有错,这件事情上我的确做得不是很地道,不过告诉她又能怎样呢,熟饭既然能把他姐拉出来当挡箭牌,那就证明阿彩从头到尾都没有机会。
熟饭出声了:“这事是我让米不告诉你的。阿彩,你别怪她!”阿彩叹了口气:“听到了没,米,又一个男人主动替你说好话,根本就不需要你安排什么。这些还不足以证明你有男人缘吗?”
我只当阿彩喝得有些醉了:“可是一直以来,都是你的男人缘比我好啊。去年情人节,你和别人出去吃烛光晚餐收鲜花,而我只能呆在家里煮面条。”
阿彩这会又拿眼神看了我身边的剩牛排一眼:“生米,你一个男人就顶得上我十个男人了。就你家的这个男人,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司机,而是三水公司的法方代表,我说得没错吧?”
呃,她什么时候知道的?
阿彩似乎能猜得中我心里在想什么,不待我问,就解开了谜团:“那次我跟李小姐吃宵夜,丢了个大面子,碧云天的伙计告诉我说她根本就不是什么小人物,而是专门管小人物的人,后来,我不相信,私底下偷偷跑到三水公司去问了,结果让我意外地发现了你家男人的真实身份。我就说嘛,一个司机,年纪轻轻,怎么可能住得起那么好的楼盘?生米,你对我隐瞒他的身份,说明你没把我当朋友看,寒人心啊。所以,你又得喝一杯。总共三杯,今儿个你可不能推脱,必须喝了它。”
阿彩端起酒杯再次递到我面前,半是命令半是威胁地说:“喝!”
剩牛排抢过酒杯,还没有开口说话,又被阿彩用力抢了过来,酒洒了不少,弄湿了两人的衣服,熟饭也有话要说,阿彩把脸色一沉:“女人喝酒,男人别插手!要喝你们自已上一边慢慢喝去。今天我结婚,我最大,谁要是扫了我的兴,别怪我翻脸不认人。”她干脆撇下众人,把我拉到一边的角落,又让人添了两副碗筷,看样子打算要与我大喝一场。
“阿彩,我酒量不好。”我很希望她能手下留情,放我一马,别人结婚,我喝醉,这可不是我想要的。
“没有人天生酒量好,好酒量都是灌出来的。再说了,喝到最后不就是一个醉嘛。我家男人自已先倒下了,你那边的人全都清醒着,你还担心什么?干了!”阿彩喝起酒来有一种男人一样的气势,咄咄逼人,让我无处可逃。
我深吸一口气,闭上眼晴,屏住呼吸,悲壮地喝光了第一杯酒,一团烈火倾入我的口腔,越过我的喉咙,滑过我的食道,一路烧到胃部,火辣辣的。
阿彩看到我样子很难受,赶紧夹了一块肘子放到我碗里:“吃菜。烈酒配肥肉。古人说:‘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就是这意思。”
我跟阿彩住过那么久,她连一片青菜叶子都没有给我夹过,今天却给我夹了一大块肉,我还真有点受宠若惊,赶紧把这份“恩赐”放进嘴里,果然,被油水这么一中和,人没那么难受了。
“生米,记住了,下次有好男人,要分我一个!”
“啊?”
阿彩面不改色地说:“啊什么啊?我说的是真话,不是开玩笑的。你遇上好男人的机率比我高,如果你有那些应付不过来的男人,不妨过给我。”
“你今天结婚呢!”我提醒眼前这位准新娘。
“我知道啊。”
“从今天起,你已经有老公了。”
“别跟我提那家伙。”阿彩说出了一句让我惊诧的话,“我又不爱他!”
“啊?”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喝得有点醉所以听错了,“你不爱他又和他结婚?”
“生米,你少白痴了。现在的男女,相爱的不一定结婚,结婚的不一定相爱。我跟他,谁都不爱谁,只不过都找不到更好的,年纪又大了,所以只好先凑合一下,等找到好的,就会毫不犹豫地把对方给踹了。”阿彩说得很认真,不像是玩笑话,“我是这么想的,他也是这么想的。我心里惦念着别的男人,他同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