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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苦笑一声:“我永远都比不过他……我这么窝囊,这么没用,眼睁睁地看着家家都一把年纪的人了,还要被个十几岁的蛮女呼来喝去,却只能忍气吞声,什么都干不了。家家算是白养我了,我真是不孝。”说罢,轻叹一声,一脸愧疚之色。
听他提到自己的姑母,段氏自然反应很大,她“哼”了一声,骂道:“那蛮女也就猖狂一时,迟早要倒霉的。还有你兄兄,也太过分了点,为了个蛮女,竟然将你家家下堂为妾,他怎么就不记得当年你家家散尽家财为他招兵买马的恩情了?男人真是一富贵,就变心!”
赵汶摇了摇头,轻声道:“这事儿不怪我兄兄,毕竟柔然势大,他还要西征,总不能两线作战,弄得焦头烂额。”
“他不是要世子娶那个蛮女吗,怎么到头来换成他做新郎了?”段氏疑惑道。
他的目光在烛影中微微闪烁,话音中却没有半点破绽:“唉,我兄兄也没料到会这样。后来才知道,派去求亲的使臣,在柔然可汗面前说,与其把公主嫁给世子,不如直接嫁给大王。而那个使臣,世子曾经师事于他。”
“你说杜弼吗?”段氏警醒起来,睁大了眼睛,“这么说来,他是按照世子的授意办的?世子这样做,有什么目的?”
“还能有什么目的……”他惆怅许久,方才吁叹道:“家家以前对大哥挺好的,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闹僵了。他大概是怕家家帮助我夺他的位置,所以,所以才这样吧。”
147
147、扪虱 。。。
“世子怎么可以这样,也太过分了吧?”段氏一脸忿然,道:“当年举家逃难时他屡次从牛背上摔下来,若不是你家家央求我祖父冒险去救他,他早被你父王一箭射死了,哪里有今天的富贵?他倒好,饮水思源都不记得,竟然如此算计你家家,真是忘恩负义!”
她的嗓门越来越大,赵汶慌忙伸手捂住她的嘴,东张西望了一番,这才松了口气,低声道:“你说话也小声点,小心隔墙有耳,若是给他知道了,咱俩都得倒霉。”
段氏一把将他的手拂落,撇撇嘴,不满道:“怕什么,他现在又不是大王,就算当了大王,又敢拿我们段家开刀吗?话又说回来,他能不能当上大王,还两码说呢。”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他故意装傻。
“等我回去跟我兄兄说,他欺负你,陷害你家家,心术不正。他要是不想他女儿将来和他女婿一起过窝囊日子,就去和那些同僚们说说,早日准备好对策。把他撵走,换你当世子,当大王。”
赵汶慌忙摆了摆手,一脸慌张:“好了好了,别说了,我哪里有那个本事,谁不知道我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巴。只有我哥有本事,他继承父王的位置最合适。”说着,起身将房门都拉严实,确认没有人偷听,这才松了口气,回来了。
她用略带鄙夷的眼神瞥了丈夫一眼,伸手一点他的脑袋,嗔道:“我可不要一辈子当太原公的小妾,见了那个娘家早已败落的女人还要磕头。等你将来成了大王,成了天子,就叫她滚蛋,爱哪去哪去。要么,把她和她那奸夫一起流放,扔到塞外的苦寒之地牧羊去!”
赵汶不说话了,沉思一阵子,又灌了几杯闷酒,转身回卧房。连衣裳都没脱,倒头就睡了。
段氏招呼侍女进来把酒菜收拾掉,自己则进了卧房,把身上的衣衫脱了个干干净净,然后站在榻前,咯咯地轻笑着:“装什么睡,睁开眼睛来,有好东西给你看。”
他已经颇有些困意了,不耐烦地睁开眼睛,只见橘黄色的烛光下,她曲线玲珑的躯体上不着一缕,肌肤光滑如精雕细琢过的象牙,丰满的双乳和臀部充满了异性魅力,和牧云倒是颇有几分相似。她们都是最典型的鲜卑女人,是最容易勾起男人欲 火的天生尤物。
只不过,牧云自从受过重创之后,迅速地憔悴下来,脸色蜡黄,肌肤也失去了光泽,整个人的精神面貌都不如以前了。他每次见到她,都怀疑她会不会从此一蹶不振了,就像盛开到极致的牡丹,在秋后寒霜中破败凋零,再也不会有那倾国倾城的貌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越是看到她这副受虐后的模样,就越发怜爱和动心,很想摸一摸她消瘦之后浮现出来的锁骨,还有越发单薄的肩头。然后,再狠狠捏住,用力掐着,看她因为痛楚而紧紧蹙起的秀眉,看着她迅速苍白的脸色,那是多么容易激发他最原始的兴致啊。
意淫到这里时,他竟然不知不觉地,呵呵地笑出声来。仿佛妻子变成一朵刚刚被他采撷下来的花骨朵,在他用手指慢慢揉捏间,粉身碎骨,留下一抹艳痕,染红他的手指。
段氏见丈夫睁着一双迷离的醉眼,盯着她痴痴地看,还不时地发出憨憨的傻笑,只道是他是见了自己脱光衣服的模样开始冒火了,也就不再耽搁,直接掀开被子钻了进去,在他的胸前重重地捏了几下,顺便扯下一根汗毛,用拇指和食指捻着,笑道:“怎么样,好看吧?”
赵汶脸上的笑容陡然滞住了,又慢慢收敛回去,干巴巴地回答道:“好看。”
段氏对于他这种颇为被动的表现不怎么满意,于是将手指间的汗毛吹掉,然后伸手按在他的胸口,慢慢向下游走,犹如灵蛇一般,恰到好处。经过他平坦结实的小腹,经过茂密的丛林,一直到了某个逐渐炙热起来的部位,停下来。然后,不轻不重地将它笼罩在自己掌中,抚摸着,上下撩拨着。同时,望向他的眼神,格外妩媚诱人。
他呆呆地望了她一阵,然后闭上眼睛,双手从她的大腿缓缓滑过,直到重重地抓捏住她的臀部,让她岔开双腿骑在自己身上,开始了节奏缓慢的运动。
古怪的是,一反以前的闷不作声,他这一次在努力做工的同时,喉咙深处隐隐传出了断断续续地声音,却不是呻吟,倒好像在吟唱。
到后来,渐渐清晰了,伴随着每一次进攻的节奏,他用微微沙哑的声音,配合恰当地唱着:“……张乐阳台歌上谒,如寝如兴芳晻暧,容光既艳复还没。复还没,望不来;巫山高,心徘徊……”
段氏起初很诧异,以为他是喝醉了,神智不清了,才会说胡话。仔细一听,觉得这诗有点耳熟,她很快想起来了,这是梁国皇帝萧衍所作的《朝云曲》,类似当年曹植的《洛神赋》,是描述女神美貌,倾诉内心仰慕的。她以为这是丈夫唱来赞美自己的,不觉心中快慰,愉悦万分,于是在他的身上越发卖力了。
……
自从晋阳霸府里举行了盛大的婚礼之后,一连三天,赵雍都在新婚妻子的房间里休息,一下都没有再沾过别的女人。整个后院里,都隐藏着一种无法发泄的怨气,几乎每个女人都满腹幽怨了。
牧云倒是心情不错。这天清晨,大雾散去,阳光明媚,鸟语花香。屋后小小的花园里甚至能嗅到青草上的露水味,空气格外清新。
“家家,您看,这花漂亮吧?”孝瓘高高地举着一小束白色的花朵,颠颠地跑了过来。
牧云一看,他摘的是一簇开得正逢浓烈的夹竹桃,于是微笑着接过,看了看,赞扬道:“嗯,我们瓘儿的眼光就是好,这花儿真漂亮。”
他很高兴,乐滋滋地继续献功:“既然家家喜欢,那么就让儿子为您戴上吧。”
“好。”她拎起裙摆,蹲了下来,同时低了头,示意他将花束插在发髻侧面最合适的地方。
他歪着小脑袋,仔细比量着,终于插了一个他最满意的角度,看了看,拍着巴掌叫道:“好了好了,家家起来吧,要是能照镜子就好了。”
牧云站起身,到附近的一只大鱼缸前,借着水面上的倒影照了照,“嗯,是挺漂亮的,家家很喜欢呢。”
“喜欢就好,儿子再多去摘些,泡在水里养着,家家就可以每天都戴了。”
他正要转身去摘花,却被她伸手拉住了,然后抱着他,在胡床上坐了下来。“以后这种花不要多碰,尤其是叶子和枝条,千万别掐出汁水又吸吮手指吃进了肚子,那要死人的。”
他一头雾水了,瞪大了眼睛,“为什么,它有毒吗?”
“是啊,毒性大着呢。把叶子或者嫩枝里挤出的汁水,滴几滴到水里,或者揉碎了泡一阵子,被人误饮了,很容易丧命的。所以,你以后最好不要摘它。”
“哦,那我以后看谁不顺眼,或者谁欺负我,我就这么办,神不知鬼不觉的……”他用稚嫩的童音,大大咧咧地说到这里,被母亲伸手捂住了。
“哎呀我的小郎君啊,这话千万别说,这种害人的事情也别干。小小年纪不学好,倒会学歹毒心思,将来岂不成了恶人?”牧云板起脸来,严厉训斥道。
孝瓘低下头,捏着衣角,小声承认了错误:“儿子明白了,以后不敢存这种坏心眼了。”
这时候,牧云突然注意到不远处的大树下有人影晃动,定睛一看,明白了。于是她招呼远处侍立着的婢女过来,将孝瓘带着到别的地方玩去了。
等到园子里只剩下她时,树后的人才东张西望地走了出来,到她面前行了个礼,“夫人。”
“大王和新王妃这几日来可是如胶似漆?”她的脸上带着有点嘲讽的笑容,问道。
侍女回答:“回夫人的话,这三日来,大王每天一擦黑就到王妃的屋子里,饮酒聊天,直到三更时分方才正式就寝。王妃倒是挺开心的,话说个不停,不过大王倒是有点显累了。”
牧云很清楚,虽然侍女的回答比较隐晦,却能听得出,柔然公主是个那方面的兴致颇为旺盛的女人。即使还是个少女,可在缠着男人求欢的方面,热情程度不下于虎狼之年的妇人。赵雍的身体,前几年就开始不好了,加上年岁也不小了,被她这样整夜整夜地折腾下去,只怕要不要多久就要病倒。
“那么这几日来,每天的政务都由世子去处理了?”
“确是如此,大王很累,不能那么早起身去衙署。”
她想了想,问到了一个关键处:“那么,陆夫人,也就是世子的母亲,她这几日来有什么动静。可有什么怨怼之言?”
“她每天一大早都去正房给王妃请安,不过每天王妃都搂着大王睡觉,睡到日上三竿,也懒得见她。至于什么怨怼之言,奴婢还没有听到过。”
阳光越来越强烈了,牧云眯缝着眼睛走了几步,到了树荫下,已然有了主意。她招招手,示意侍女靠近,然后小声吩咐道:“回去以后,多和王妃亲近点,照料要周到。她身处异乡什么都不熟悉,大王白天不在的时候肯定很寂寞,她要是跟你说话,你也不必拘束。若是她问起后院里那些个夫人的事情,你要重点讲陆夫人的事情给她听。最好,让她知道在这座王府里,最大的威胁是谁。”
侍女心知肚明,点头应诺了。
……
阳光透过窗纸照耀在赵雍的脸上,他累得很,腰酸背痛,一连三天的日夜操劳,好像身体都被掏空了一样,很虚弱。他睁眼看了看外面的阳光,又闭上了。
然而,身上隐隐约约的搔痒让他很不舒服。渐渐地,这种感觉越发强烈了,除了一下又一下的奇痒之外,似乎还有什么细小的东西在脊背上慢慢爬过,这让他浑身的鸡皮疙瘩瞬间就起来了。他只觉得头皮发麻,顿时一个战栗,呼地坐起身来了。
公主身上有浓重的体味,头一天晚上赵雍喝了很多酒,醉醺醺的没闻出来。这两个晚上就凄惨了,她那股子说不出是牛羊腥膻还是什么古怪气味的“体香”在他的鼻子边围绕着,让他难以忍受。可他又不好意思叫公主滚蛋,只得让奴仆将熏香炉子整夜地燃着,这才稍稍掩盖住了那难闻的气味。
可是,眼□上和头发里有似曾相识的痒感,令他忍无可忍了。他在怀朔镇上当小兵时,后来领兵东征西讨时,因为经常骑马,被马过了跳蚤或者虱子,是常有的事情。然而他当了大王之后,就连座骑也是经常精心刷洗皮毛的,哪里会有这种小虫子往他身上爬啊?
显然,这一身一头的虱子,就是这位来自漠北的公主带给他的特别礼物,可真是消受不起。
公主仍旧睡得香甜,年轻人总是觉得不够睡,加上无忧无虑,总会睡得深沉,所以她并没注意他的动作,继续呼呼大睡。他低头仔细地打量着她,扁平的五官,圆圆的脸,鼻子两侧还有一些淡淡的雀斑,可怕的是,她的油腻的头发,还有不怎么白的脖颈……他不忍心再看下去了,连忙一撑身子下了地,穿上木屐,慌里慌张地逃掉了。
侍女们愕然地看到她们的主人搬了张胡床在门前的平台上坐下,将身上的亵衣,亵裤脱了个干净。他光着身子在身上的各个边边角角处仔细抠摸着,时不时地好像捏到了什么东西一样,用如获至宝似的眼神盯着,小声嘀咕道:“可算逮着你了。”然后咬牙切齿地用两个拇指的指甲对在一起,狠狠一挤。
“还愣着干嘛,赶快把这些衣服都捡走烧掉。等王妃之后,把被褥什么的都换掉。”
“诺。”
他忿忿地扯着散开的长发,使劲抓挠着:“去找医官煮点灭虱子的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