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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日(叔叔跟侄子的文he)-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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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任的,总喜欢一厢情愿。』
  我总是一厢情愿。
  “那个老、老大”一大把年纪了,还学年轻人叫别人老大,脸上微微烧了起来。我一出声,一班人都静了下来,杜亦捷也瞅了过来,那眼睛总能让我的心,微微一揪。我赔了赔笑,说:“我、我最近缺课太多两个星期后,就、就是段考了”
  杜亦捷眉头轻轻一皱。
  几个小阿飞就闹腾起来。“兄弟还管那什么东西,哎呀!别理别理!”
  “切,不就个小考么,什么考卷我们弄不来!啊,你说是吧,老——啊哟!”
  杜亦捷一手扫了那扬言给我拿考卷的小阿飞的后脑勺,力道挺大,原来起哄的一伙人顿时静了下来,我也睁圆了眼,一句话也没再吭一声。
  杜亦捷捻息了烟头,瞪着那小阿飞,冷声说:“你少教坏他,小祺和你们不一样。”杜亦捷转而拍了拍我的肩,嘴角轻轻勾了起来,眼里还有淡淡的笑意。
  “这样,明天你不用来了,好好学习,什么时候考好?”
  我咽了咽口水,“二、二十三号。”
  杜亦捷低头想了片刻,才揉了揉我的头,说:“那天考好了,杜哥带你吃好吃的。”
  上一世我上位任氏总裁的时候,杜亦捷已经在整个新马一手遮天,且杜亦捷除了在整个东南亚甚至亚洲的黑市有十足的影响力之外,面上做的也是土木工程和海外房地产,和任氏有几项交易颇大的合作案。
  任氏晚宴的时候,场面挺大,许多政界人物都足了面子,意外的是,杜亦捷亲自来了趟。那时候,所有人都管杜亦捷叫“杜爷”。当时,我到底还是涉世未深,礼貌上必须和每个宾客敬酒,对上杜亦捷的时候,已经带着五分醉。
  模样儿倒是记不清了。
  我只知道,现在的杜亦捷,虽然依旧带着一股狠劲儿,却少了那一股血腥气。那时候的杜爷,却已经没有人敢直视他的双眼。
  我果真过了两个星期的安稳日子。
  偶尔,杜亦捷下课的时候会跑来一趟,也只问了问学习上的事儿,顺道提醒我考完那天得把时间空出来,弄得我心惊肉跳,班上人心惶惶。
  卫生股的工作早在不久前,已经有人自动请缨,我继而光荣卸职,生活忽然悠闲起来。倒是王筝不知怎地做上了初中部的学生会长,两个人的作息瞬间调换,等我熄灯的时候,才隐约见王筝的影儿。
  我睡眠极浅,这是上一世后来几年才落下的毛病,再说,发生那件事之后
  我永远、永远都不会愿意再想起那一件事。
  我打了一个寒颤。
  上一世的毛病几乎全一个不漏地落到了这一世,也不知是福还是祸,至少可以提前预防。
  黑暗之中,王筝走路有些摇晃,不时碰撞到东西,发出阵阵低咳,又翻箱倒柜找些什么。
  “哒。”
  王筝似是一惊,回身的时候没留意,突地发出一声“碰”,就见他低吟一声,整个人弯下腰来。“王筝!”我赶忙拿起桌灯,凑到他身边去,见他双手扶着腰,像是疼得厉害,可见我过来扶着他,却死硬摆出一张孔雀脸,又要扬起下颚,结果眉眼痛得一抽一抽的,挺骇人。
  王筝扶着桌子,坐到了床上,而后又低咳起来。我慌忙地去开了灯,瞧清楚了些,却见他脸色稍嫌苍白,兴许是方才那一撞,额上也疼出了汗。王筝见我瞧着他,冷哼一声,别过了眼。
  我只得给他找了药酒,还有一些止咳片,听王筝那连绵不断的咳声,我轻叹一声,又拿了些消炎药。自从那天和王筝吵了一顿架,几乎没再和他说什么话。早些时候,王筝虽然对我总是一阵白眼,至少还是会对我冷言冷语。自那天起,却是几乎一句话也不说。
  王筝脾气傲,又极重面子。
  上一世,王筝没少和我吵过架,只是我一般都极少回嘴。
  最重的一次,是我和舒媛新婚那时候。我记得,那一次王筝在酒宴上喝得挺醉,散宴的时候我让李玲送他回去,王筝却突然抓住我的领子,两眼都是血丝,却冷笑着说:『任祺日,你学人家结婚?哈!你不是对女人不举么!你这个基佬,龌不龌龊!』
  那是我第一次打王筝。
  王筝的肤色很白,脸上的红色指印显得更加突兀。王筝那时候两眼死死地瞪着我,哪怕现在,只要一想起来,心都会微微地疼。
  后来,为了哄王筝开心,我给出了许多手下的企划案。
  只不过,王筝之后做的事,比我的那一巴掌,着实疼上许多。
  那估计是我重生几世,都忘不了的疼。
  “王筝、王筝,别闹了,我给你擦药。”我看着王筝稚嫩的脸庞,如同娃娃般精致,再过几年,那五官会逐渐硬朗,瞳孔会更加深邃。
  王筝挺执拗,上一世他几乎软硬不吃,道道地地的大爷命。
  我思想片刻,轻叹一声,说:“下个星期就段考了,你要是拖着病去考试,到时候我考得比你好,你不要后悔。”
  这句话果然见效,王筝立马睁开眼,一双眸子上下横了我一眼,咬牙地说了一声:“做梦。”
  “得得得,我做梦我做梦,王老爷子,麻烦您老躺下,掀起您老尊贵的衣,让我瞧瞧可有撞出一个坑。”我不由得拿出哄儿子的伎俩,乖仔嫌药酒味儿呛,身上撞成了瘀青也不让我给他擦药,总得我变着法子哄。
  就是不知儿子吃这一套,老子吃不吃这一套了
  王筝揪着衣,两眼睁得老大。半晌,才服软似的解开扣子。室内的灯光有些澄黄,偏生王筝的脸蛋又生得不是一般的漂亮,现下低着头,眉睫一颤一颤,想来是刚才痛得厉害,还带着水汽,见他慢慢地解开衣扣,露出胸膛,满室旖旎
  咳咳,哈利路亚。
  王筝那一撞果真不同凡响,腰部一片瘀青,我一瞧,心里哪里还有什么想念,只觉得一抽,脱口就扬声说:“怎么这么不小心!”扭开了瓶盖,把药酒倒些放在手心上,却见王筝蹙着眉头,“什么味儿这么难闻。”
  只瞧他掩着鼻,抿紧了唇。
  和他儿子一个样。
  我的心,不由得有些酸涩,说:“小何老家的独门配方,跌伤撞伤扭伤一概能治,你儿咳,我试验过的,真的有效。”多亏了乖仔,我给人揉伤的功夫练得特好,绝对知道要如何拿捏力道,王筝原来紧皱的眉头才微微舒开来。
  弄了一阵,我又嘱咐王筝沾不得水,亲自倒了水,守着他把药片吞了下去。王筝原来还挺不情愿似的,兴许真是病了,后来也没瞪着我,听话地吞药喝水。
  我说:“别太拼了,一些事可以缓一缓,你是超人其他人可不是超人。”
  王筝没回话,只缓缓闭上眼,轻轻地舒了一口气,没一会儿,就听见均匀的呼吸声。
  王筝是一个天赋极高的人,也很努力,和我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我想,如果公司没有王筝,或许在我手下也撑不过十年。再说,王筝和那衰人联手,固然令我寒心,我却也知道是我自己能力不足。
  所以,我不恨王筝,顶多是有些怨。
  段考开始的时候,王筝已经生龙活虎,下巴扬得忒高,见我顶着两个黑眼圈,嘴角还扬了起来。
  我想,当初吕洞宾被狗咬的时候,估计就是我这个心情。
  话说回来,我把裤带束紧了些,衣服似乎也大了点原来圆得瞧不见眼睛的脸蛋儿似乎也消了脂,渐渐有了上一世的轮廓。
  考完的前一天,杜亦捷一伙人还来找我。杜亦捷问我考得怎样,我说:“题目还行。”杜亦捷的小跟班阿忠却笑了起来,指着我说:“啊呀,真瞧不出你这模样脑子挺灵光的,老大,你说——啊哟!”阿忠这孩子说话挺率直,吃了挺多打。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缓缓说:“拿第一,想要什么,我送你。”
  我干笑两声。
  刚才的话其实我没说完——题目还行,凑凑和和,刚好可以输给王筝,屈居第二。
  杜亦捷走前还不忘提醒我,“明天考完了我在前边校门等你,也不用急,把书包放了过去也行。”
  “上次那事我姐说什么都要叫我谢你。” 杜亦捷真正笑的时候,会露出两颗虎牙,有点大男孩的味儿。
  只是,一想到他二十年后黑道头目的模样儿,我顿感泄气。
  隔天一考完,班上所有人各自有之后的活动,一群孩子脸上都松了一口气。
  我把书包搁回寝室里换套休闲服正打算出去,没想到一踏出门,王筝远远就风风火火地走来,盯着我问:“原来你在这里!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愣了愣,还没回话,王筝就扣住我的手,说:“任祺日,先别管这么多,任老太派车来了。”
  王筝拉着我就走,我的手被抓得生疼,“王筝!你什么意思?”
  我用力甩开王筝的手,却见他定定瞧着我,迟疑片刻,才缓缓说:“你妈出事了。”

  第五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王筝生得漂亮。
  但是,不管是上一世,还是现在这一刻,我觉得,王筝最漂亮的地方,是那一双眼睛。倒不是那双眼多大多闪耀,王筝的眼睫毛挺长,又总爱斜眼看人,整个人有种懒散魅惑的味儿。
  只是,当那一双眼,真真正正瞧着你的时候,却是犹如一股深潭,足以让人产生错觉。
  让人沉沦的错觉。
  我一直都知道,王筝的个性、体格,和那一张漂亮得不像话的脸蛋很不相符。坐在车座,他的手紧紧扣着我的,车窗外的风景不断变幻,当汽车驶入那修饰夸张、奢华雄伟媲美首相公邸的大门,王筝从头至尾都没再说一句话。
  走下车的时候,我往上瞧。重生了一回,我依旧需要抬头环视,才能将眼前的一切尽收眼底。
  任氏主宅。我深吸了一口气,它仍旧散发着腐败的气味。
  王筝拉着我走了几步,脚步有些仓促,我不禁有些晕厥,脚下不慎,整个人往前倾的时候,肩头有什么东西稳稳地撑住了我。
  我睁了睁开眼,入目的是那一双,曾让我沉溺的黑瞳。
  “任、任祺日!”王筝依旧和上一世一样,比我高出许多,完全不像才上初中的男孩儿。
  我笑了笑,心里怪嫉妒的。
  我摆了摆手,又揉了揉眼,太涩。
  径自走前了两步,手边又传来了暖意。我低头,瞧见那一只和它的主人同样精致的手,再次握了上来,只是,这一次,我们的手心相贴着。
  我的心一跳,把手有些强硬地抽了回来。
  “任祺日——”王筝回头,拔高了音。我干笑了一声,说:“太热了。”
  烫了一次,我实在不敢再试第二次。
  王筝抿紧了唇,回头加快了脚步。我人短脚也短,几乎是慢跑地才跟上了他的脚步。
  从停车位到主屋还有一小段的距离,王筝原来还走在挺前头,后来,却是越走越慢,结果到最后,倒和我并肩走在一块儿,距离挺近,让我有些不习惯。
  门不用我们自己打开。
  几乎是同一个时刻,当我和王筝在门前站定的时候,任氏大门已经轻轻开启,悄声无息,我的呼吸,似乎也要在那一刻停顿。
  开门的,是景叔。
  任氏主宅有三个管事的。除了大小事皆管的张妈,还有专门伺候任老太的如婆,最后一个就是景叔,整个任家,他就只听一个人的话——任家三爷。
  景叔的人,就和整个任宅一样。我这年纪的时候,他也不过五十出头,发鬓却已经白透,总是一身黑色西服,烫得笔直,站着的时候,也是直挺挺的。上一世,我对景叔的印象只局限在那机械一样的声音,没有任何起伏,不带任何新加坡口音,对着我,深深弯下腰,慢条斯理地唤道:“小少爷,表少爷。”
  看到景叔的那一刻,我的呼吸似乎一窒,下一刻,我连忙环顾四周。
  任家大堂很大,左右两边皆是旋转阶梯,直达二三两楼。只是,这时候静悄悄地,挺渗人。
  景叔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缓缓说:“三爷在房里歇着。”
  “呃、是、是么”我蓦地觉得耳根一红,不自在地别过头。这时候,由上传来急促的脚步上,回荡在整个大堂,紧接而来就是张妈那响彻整个任宅的大嗓门:“小少爷,表少爷!您们可回来了,快、快、快上来瞧瞧少夫人!”
  映入眼帘的是张妈年轻了二十岁的脸庞,青丝中也只有缕缕白银,眼角的痣也还未掩在层层皱褶之下。张妈从二楼嗒嗒嗒地急急走来,她平素最重仪态,走起路时和任老太一个样儿,美人莲步似的。只有在真正着急的时候,才会美态全失,嗓门全开。
  “小少爷,您也真是的,在外头平时也不回来,夫人这身子早年就不好了,您也不多照看照看,唉!”张妈急急拿过一边小丫头手上捧着的盘子里的湿巾,二话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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