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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里路云和月-第1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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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他的汽车最终消失在了漫天的灰尘里,等我打开牛皮信封一看,那里面装着的又是一叠钱。我连忙打开麻布口袋,只见口袋里装了好几个绿皮的军用肉罐头,还有一些巧克力和一盒牛奶。那一刻,我看着手里的这些东西,有些不知所措,我觉得自己的脑袋开始糊涂起来,我有些感动,又有些怀疑,我不知道这个上尉为什么要这么做,到底他这么做的用意是什么!
  我带着这些疑问又独自生活了很久,靠着他给我的那些钱和食物,我已经开始逐渐的恢复因为长久的饥饿而造成的营养不良的身体,我的脸色不再发黄,脸颊上终于有了几分血色,身体不再瘦弱的像把干柴火,连原先干枯的头发也开始有了光泽。我知道,我能像这样活着有个人样,还是要拜那个神秘的上尉所赐。
  大约又过了一个多月,我第三次见到了上尉。还是和上次一样,他不说话,也不进屋,照例又从车子上拿下了一个麻布包裹和一个牛皮纸信封递到我的手里。其实,那一次,我想向他说谢谢的,虽然他是一个党卫军,但是,毕竟也是他救了我,还能让我过上现在这种安定的生活,所以,我是真心的想要感谢他。遗憾的是,他没有给我这个机会,没等我开口,又飞快的上了车扬长而去。
  牛皮纸信封里装着的还是钱,和上次的钱一样多。而那个麻布包裹里,装着的,除了绿皮的军用罐头之外,竟然还有一件棉布做的女式衬衣。让我感到脸红的是,衣服的尺寸正好,不大也不小,竟像是他亲手量过的一般。
  也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吧,我的心里竟然对那个上尉的到来,隐隐的有了期待。我觉得,他应该不是一个坏人,至少,他对我,并没有恶意。否则,像我这样没有身份的犹太女人,他如果想要一逞兽欲或者纯粹是把我当成玩物的话,又何必给我钱、给我吃的和穿的,像养着自己的家庭一样养着我呢?
  我那时总是在猜想,也许他是一个有良心的党卫军,眼看着自己的同胞在残害犹太人,所以,他心有不忍,所以,就选择了用这种方式来替那些人赎罪,同时也能减轻自己的负疚感与罪恶感。
  上尉的每次出现,其实都很有规律,一般都是一个多月左右,仿佛算准了他给我的那些钱和食物大概都会在这个时段前后告罄。他来,从不和我说话,也不多看我两眼,只像一个补充给养的勤务兵,送完东西就离开。这样的惯例,持续了大约五次,直到第六次,在他再次准备离开的时候,我叫住了他。
  我感谢他救了我,还请他进屋子喝杯茶,可是,他还是什么话都不说,只看了看我,转身就要走。这个时候,天气忽然变了,阴云满天,而且远方不断的传来电闪雷鸣的声音。我想,一场夏季大暴雨就要来临了。
  他抬头看了看天,二话不说,快步朝着汽车走去。我看着他坐进了驾驶室,发动了车子,眼看着就要开走,那时,不知道是怎么了,我根本没有多想,一下子扑到了车头前,伸开双臂,拦住了汽车。我不想让他就这样走了,我想让他多留一会儿,哪怕是一会儿也好。
  他就坐在驾驶室里看着我,也不下车,也不开车,就这么和我僵持着,仿佛在和我比谁的耐心更好,直到倾盆大雨劈头盖脸的从天而降,把我浇得浑身湿透。大雨浇得我睁不开眼睛,但我却还是寸步不离的站在他的车头前。终于,他看不下去了,打开车门,朝着我大步走来,将我像拎小鸡似的,一把拽到了自己身前,朝着我大声的骂了一句混蛋,一脚踢开了房门,将我推了进去。
  多有意思,我认识他半年多,他和我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混蛋!而我,当时还为他终于开口和我说话了感到有些高兴!大雨越下越大,很快,地面上开始浮起一阵阵雾气,伴随着大雨雨势的加强,雾气越结越浓,到最后,几十米开外的物体,都无法辨识。这意味着,他就是想走,也走不了了,只能呆在这里,等着浓雾散去。我是留不住他,但是,天却帮我留住了。
  我们两个浑身上下都湿透了,我躲在屋子里的一角,换下了湿衣服,用干毛巾擦干了头发。可是,他却一动不动的站在门口,背对着我,身上还穿着直往下滴水的军装。我放在桌子上的干毛巾和毛毯,他动也没有动。
  我走到他的面前,将干毛巾递到他的面前,可他目不斜视的看着窗外。我看着雨水像小溪流一样从他的额角滑落,心里不知道是怎么了,竟然有些酸酸的,很想哭。我想,上帝终究是对我不错的,让我遇到了一个像他这样好的人。虽然他是一个党卫军,但是,我却一点都不恨他!
  我看着他,伸手摘掉了他的帽子,用毛巾擦去了他头上、脸上的雨水。我伸手解开了他的上衣扣子,替他脱去了军装,认真的替他擦拭着身上的雨水,然后,为他披上了干净的毛毯,将煮的暖暖的红茶递到了他的面前。
  他终于将一直看着窗外的视线转到了我的身上,绿色的眼睛里有着不断闪烁着的光芒。他从我的手里接过茶杯,放在了桌子上,然后抓住了我的手腕,将我带进了他的胸膛。一切就这样发生了,很自然,没有一点的强迫与做作,我没有刻意的送上自己的肉体,他也没有刻意的占有我,我们就这样,在那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日子里结合了。我想,应该是爱,让早就在我们心里滋生着的那股热情终于爆发了出来吧。
  从那天以后,他来小屋的次数就频繁了起来,间隔的时间,从最长的一个多月,变成每隔三四天就要来一次。每次来,除了依然会送我一些吃的东西,他都会为我带些小礼物,一条丝巾、一块香皂、一枚胸针,或是一双丝袜。虽然这些东西我已经用不着了,但是,只要是他送给我的,我都仔细的收着。不为别的,只为那是他对我的心意。
  每次他来,逗留的时间依旧不长,最长不过两三个小时,有时最短的只有区区的十几分钟。但,他能挤出时间特地来看我,那就是他对我的心意,所以,我的心里是很高兴的。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从不多问他的事情,只是静静的做着我该做的事情。而他,依然喜欢沉默,喜欢静静地坐在屋子里,看着我做事,或是搂着我温存。对我而言,他像个巨大的谜,我看不透他,也不了解他,但,我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能让我感到平静与安宁的感觉。
  他不太喜欢说话,从不主动说起自己的事情,所以我认识他这么久,除了知道他叫威尔汉姆之外,我对他还是一无所知。哪怕在我们两个最亲密的时刻,他都不会多说一句话。除了他在我身上发出粗重的喘息声和嘶吼声,我从未听他在床第之间发过一点声音。他什么都不说,但我并不在意,因为我能从他的动作里感受到他爱我的心意,也能从他那双绿色的眼睛里看到他深邃的情意。
  当激烈的鱼水之欢令我累得昏昏欲睡的时候,他会让自己的胸膛成为我最舒服的枕头;当我对他微笑的时候,他的绿眼睛深处也会绽放出温柔的光芒;当他要离开的时候,我站在门前送他,像个称职的妻子,他会站在车边,凝视我良久,然后恋恋不舍的离开。
  现在回想起来,那段并不算太长的日子,居然是我二十岁之后的灰暗人生中,过得最快乐、最幸福的时刻。我甚至觉得,如果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可是,幸福的日子让我忘记了一点,村子外的世界并不是和平年代,而是一个还充满了杀戮和战争的世界。我在他的庇护下,过着宁静的隐居生活,几乎差点忘记了,曾经,不久之前,我刚刚从那个血腥的世界里逃出来!
  有一天,他来了,带着满脸的疲惫。我其实很想问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是,我只是紧紧的拥抱了他,什么都没有问。他从随身带的皮包里,又拿出了一个牛皮纸包,我以为那是钱,所以没有要。但是,他自己打开了那个牛皮纸包,从里面拿出的除了厚厚一叠钱之外,还有一本护照和一些身份证明文件。
  他把这些东西递给我,我好奇的打开护照,护照上,一个笑得格外灿烂的姑娘正对着泪眼朦胧的我,姑娘的名字叫莎拉,德籍瑞士人。身份证明文件上,我是一个幼儿园老师,那些证件就是用来证明我身份的凭证。
  我一下子抬起头来看他,心里明白了一切。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悄悄的为我准备了这些能够离开德国的东西,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样的办法做到了这一切。我知道的是,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我贪恋的生活终究还是走到了头,我,要离开他了!
  我捧着那些对很多人来说,意味着生命的珍贵宝物,哭得泣不成声。他将我轻轻的揽在怀里,叫着我的小名,低声对我说,夏莉,走吧,离开这里,到一个没有屠杀的地方去吧,在那里,你会生活的很好,很幸福。只要你能好好的活下去,我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这是我认识他这么多日子以来,他第一次,和我说这么多话。可是,这些话,却是要我离开他,离开这里,离开这个让我们都感到温暖与爱意的地方。我拼命的摇头,不想走,不想离开他,他抚着我哭得满脸涕泪的脸,淡淡的微笑,然后认真的对我说,原谅我,我能为你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我死死的抱着他,在他的胸前尽情的流着眼泪,因为我的心里早就没有了恨意,有的,只是满满的爱,对他的满满的爱。我把手里的护照和证件重重的扔在了地上,我说我哪里也不去,只要和他在一起。
  他还是淡淡的笑,尽管那个笑容现在回想起来,是多么的悲伤和无奈。他捡起被我扔了一地的护照和证件,一样样的理好,郑重的又交到我的手中,抚着我的头发认真的说,他要被派去东线战场,今后再也不能照顾我了,所以,在他走之前,他要安全的将我送走,然后,他才能安心的到苏联去。
  我不解,我使劲的问他为什么他会被派去苏联,可是他什么都没有说。那天,我对着他大发脾气,我对着他大叫,大哭,大闹,就是不愿意离开他,我哭着对他说,我愿意等他回来,不论要等多久,我都会等下去。
  他只是忧伤的笑着,看我像个孩子一样的撒泼。等我累得终于无力时,他将我揽在他的胸前,热烈的吻我,亲吻我脸上的每一个角落,他的双手冰凉,没有一点温度,当他亲吻我的双唇时,我从他的唇上分明的尝到了涩涩的咸味。那是他的眼泪啊!
  他抱着我,在我的头顶上轻轻的说,这辈子,能和瓦尔德家的小姐在一起,我已经心满意足了。我惊讶的抬头看他,他捧着我的脸,细细的看我,然后低声对我说,你也许根本不记得我了,但是我却从来都没有忘记过你。我是威尔汉姆·温特。
  这个似曾相识却又遥远的名字让我有些恍惚,我看着他,看着他绿色的眼睛和英俊的脸庞,飞快的在自己的脑海中翻找着与这个名字能够对上号的人物。忽然,我想起了一个人,一个多年前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男孩子。
  我依稀记得,那还是在魏玛政府时代,满大街都是失业的人们,满眼所见的尽是面带菜色和愁容的表情。有一天,我坐车上学去,半路上突然冲出来一个比我大不了多少岁的男孩子,车子刹车不及,他被撞倒在地,手臂上和额头上,还有膝盖上都被撞破了皮,不断的向外渗出血来。那个男孩不顾自己满身是伤,扑到司机的门边,使劲扒着车门,向司机讨要赔偿和医疗费。
  司机知道这个男孩子是故意冲出路边,为的就是要趁机榨取钱财,所以他根本不理会这个男孩,反而还开门下去将男孩子狠狠的揍了一顿,把他打得更是遍体鳞伤。可即使是这样,那个男孩子还是拖着满身的伤,死死的抱住司机的腿,向他索要赔偿。我坐在车里,看着那个男孩,忽然觉得他应该不是一个只为了榨取钱财而甘愿伤成这样的人。也许,他是有什么苦衷和不得已。
  所以,那个时候,我下了车,走到那个男孩子的身边,将我自己的零花钱全部掏了出来递到他的手上。钱并不多,大概只是一两个银币。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对那个男孩说过些什么,只是依稀记得他看着手里的钱,说了一句,小姐您的恩情,我威尔汉姆·温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其实,那时的我,还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区区一两个银币的小事情,怎么会放在心上?所以,我既不会要求人家记住我的施舍,也不会把这种事情记在心里。很快,我就把这件事情忘得干干净净。过了那么多年,我从来没有想起过这个名字,同样,也没有想起过这个人。直到那天,他告诉我,他就是当年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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