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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前世-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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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惜之
申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楔子

上京南郊外,层峰叠翠,蒙蒙夜色渐褪,鸟声啁啾,薄雾洒落点点娇妍,溪水潺潺,间或两声虫鸣,几椽茅屋,一缕炊烟袅袅上升。

茅屋里,斯文书生依着残烛专心读书。他预备参加今年科举,盼谋得一官半职,重兴家业。

他叫郜煜宸,本是城中富商合奕爵独子,自小生活富裕,养尊处优,无奈年初一场大火,烧掉郜家所有产业——也烧死郜奕爵夫妇,煜辰只好带着妻小迁居此处,潜心向学,重新展开人生。

还生我的气吗?相公,我不是故意的,我是气极怒极恨极啊!婆婆不疼我便罢了,她总嫌我出身差,公公不喜欢我,我哪里计较呵,只要你专心待我,小鱼儿心甘情愿。

岂知,你听信谣言,一纸休书要逼得小鱼儿再堕红尘,鱼儿的心被千刀万剐呀!

我宁死也不再受这等污辱,就让一把火把我烧得干净,烧掉我在世间的污名,烧掉我小心翼翼维护的爱情。

青衣女子“坐”在煜宸对面低语细诉,泪淌下,滑过她惨自面容,清丽的容上满布哀戚。

煜宸对于她的言语恍若未闻,仍低头专心看书。

我很抱歉,这把火殃及公公婆婆,但,我也不好受啊!烈火均身的疼痛我尝透了,火一寸寸烧上来,焦了我的手,毁了我的容,你可知,自杀的人儿,每天会重复一次死前的疼痛,那苦呵……哪里是几个句子说得清?

女子跪到煜宸脚边,小小的脸贴在他膝间,微微摩蹭,她喜欢把脸贴在他腿间,喜欢他的手温柔地抚摸她乌黑秀发。

我虽出身青楼,但洁身自爱,卖笑卖艺不卖身呐!你是我唯一的男人,你很清楚的对不?所有人都能误解我心,独独你不该怀疑我的坚贞,除了相公,我谁都不要呀!

煜宸叹气,放下手边书册,吹熄腊烛,打起帘子,天将亮,朝阳半露,云霞染红半边天空,新的一天即将开启。

我爱你,是错误的事情吗?嬷嬷说,我们注定无缘无分,可是,我是真真实实嫁进郜家门了呀!那不就是代表我们有缘有分?为什么有缘分的两个男女,要落得这等下场?

轻吁,她的哀愁落入他眼底,清清浅浅的影子,素素净净的轻灵,可惜,他看不见她,他全然没反应。

“相公,用早膳了。”婉约女子从门口走入,手里拿着托盘,热腾腾的清粥冒着热气,三两碟爽口小菜,一壶清茶,眼前的家道能张罗出这些东西,已是不容易。

她是煜宸的正妻菀茹,是好人家的儿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以夫为尊,以子为天,富裕时,不见骄纵;贫困时,不见怨尤,她待丈夫是一贯的体贴温柔。

大家都说菀茹姊姊是适合你的女人,可我怎么看,都觉得我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爱你、你喜欢我,没道理天长地久与我们无缘呀!

盈盈起身,小鱼儿坐到他身边,头靠上他的肩,手偎着菀茹准备的清茶,那热度……她一丁点儿都感受不到。

泪颗颗落入桌沿,她的苦、她的爱、她的心酸,随着她的香消玉殒落入尘埃。

看我一眼,看我一眼吧!看我的痴心、看我的嗔念,看我不悔的爱情与眷恋,我爱你呵,煜宸哥哥,不管月老是否愿意为我们牵线,我都爱你,不只有今生今世,还要永生永世。

她是固执的,固执得阎王拿她无可奈何。

明明留在人间日日受苦受难,可她情愿;明明投了胎,可还债消此生业障,她仍对此生恋栈,她的固执让前来拘提她的地魅打退堂鼓,再多的恫吓对她起不了作用。

只是这回,真的该走了,七月过,人间驱鬼,再不走会落得魂飞魄散。

此生已是不能,总企盼来世……小鱼儿望一眼清俊男人,情难断、怨难平。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念头起,她的身影转淡,郜煜宸的五官在眼前逐渐地模糊,抬手,她想触触他的身子,岂料,她穿过他,消失在窗棂射进的第一道朝曦间……

★★★

跪在地魅身前,小鱼儿刑期已尽,十八层地狱不是常人能忍受之地,长期凌虐,对于痛觉,小鱼儿已经麻痹。

“你知道自己最大的错误是什么?”地魅问。

小鱼儿摇头,没有错,她的爱情不是错误。

不说话,地魅懂得她意思。“你还是不认错?我早告诉过你,你和郜煜宸手上没有红线牵系,缺了缘分,不管你再努力,两人都无法相守到老。”

没有缘分?没关系,她有坚持啊,只要够坚持,她相信总有一天,能得到她要的爱情。

眉微微上扬,她对地魅的话不以为然。

“受这么多磨难,你的嗔念仍然那么重,受苦受罪是你自找的。”地魅无奈,没见过那么执着的女子。

受苦?不怕;挨痛?不再感受。

即使爱他是种不能被颠覆的折磨,只要能得到他的爱情,她情愿。

小鱼儿的倨傲看在地魅眼底,他喟叹。

“倘使别那么固执……你记不记得金大元?”

金大元?小鱼儿点头,那个粗鄙男人,坐在她面前,睁着小小的丑陋双眼,贪婪地盯着她直看。她的曲子宛转悦耳,他听不到;她的画工清俊雅秀,他不懂欣赏,只会拿出算盘敲敲打打,定出一个好价钱,要向嬷嬷赎回她。

那般俗气男人呵,怎入得了她的眼?

“当时,你若是肯跟他,你将一辈子富贵荣华、吃穿不尽,享年八十七,死后有七子三女为你送终。”

吃穿不过是一回事儿,人死后有无人送终又有何不同,这样的一生,岂是她所欲?不,能选择的话,她宁愿选择爱情。

“你始终执迷不悟?”看穿亡魂的心灵,是地魅的能力之一“难道执迷于身外财碌,才算了悟?”终于,她开口,一开口就是咄咄。

“至少你不会自杀,不会沦入恶鬼道,更不用受火炙之苦。”

“恶鬼道?不过是受罪;苦痛?我挨得了。”何况,她早磨练出一身不怕痛的好本事,算不算因祸得福?

“别再固执了,你和郜煜宸是、永远不可能的。”地魅斩钉截铁。

“永远吗?‘永远’那么长,不试试,怎知道?”

“看来,地狱的苦刑没把你教聪明。”

“聪明或笨有何差别?不过是一生,我选择我要的,并为我的选择负责任。”

她的桀骛令人愤怒。

“说得好,负责任!记得受你自焚牵累的公公婆婆吗?枉死城本不是他们应该进的地方,是你的一时任性,连累他们遭殃。”

“他们……是我唯一做错的部分。”对于这点,她认错。

“他们将在此生向你讨回公道,若你下辈子愿意跟金大元,他自会为你偿清这笔债,要是你执意追求不可能的爱情,你将造就另一世辛苦。”他恐吓。

是吗?那么,她岂非辛苦定了?凄然一笑——不怕的,她对苦痛免疫。

地魅盯住眼前女人,他欣赏她的坚持,却不得不为她将面临的苦痛一掬同情泪。“你去吧,孟婆在桥头等你,记住我的话,一个转念将改变一生。”

点点头,但,她听不进去他的话。低眉屈膝,行过礼,小鱼儿转身走出地府,临行,她回头问:“我能再碰到他吗?”

地魅不回答。她望着他的眼,一瞬不瞬,她等着他的答案,不肯离去。

终于,他妥协点头。“你们之间有冤有债,本该偿还。”

是吗?那么他们将再见面,满足了,她露出笑容,甜甜的、暖暖的笑,温了地魅冷冷的心。

这个女人呵,他该嘲笑她愚蠢,还是同情她的笨?

第1章

春暖花开,城郭外鸟语花香、处处生机;城内热闹繁华,人群聚集,百姓站满街旁,喧嚷声不断。

“郜将军的队伍已经在城外十里处,快进城门啦!”先哨士兵快马加鞭,高举旗帜,穿过市集,大声嚷嚷。

路旁百姓一听,更形拢聚,大伙儿从天蒙蒙亮起,就等在这儿了。

听说他威风凛凛,相貌堂堂,壮硕粗犷的身子教敌军一见便吓退三丈,听说他是皇帝最信任的臣子,多少公主、名门闺女属意他做夫婿。一大堆、一大堆的“听说”在郜将军打败瓦敕族时,迅速在京城传了开来。

所有人都知道,郜将军是金国的大功臣——有他驻守边疆,蛮夷不敢越足中原,他不只是蛮夷敬畏的大神,更是金国上上下下,千百万人民心目中的神尊。

这些年,瓦敕族养马征兵,并吞周遭几十个部族,日渐强大,贪心不足的族长打了旗帜,时时侵犯金国边界,镇守东北方的常将军几次战事失利,朝廷不得不调骁勇善战的郜将军,带领部队前住支援。

果然,短短三个月,在冬雪初融的春天发兵,夏袍未制,郜将军便生擒瓦敕族酋长拉拉卡,并签下五十年互不侵犯合约。

消息传回京里,举国欢腾,老百姓的安定日子,全仰仗郜大将军维护。

这天,郜将军班师回朝,京里百姓守在道旁,争着瞻仰郜将军的丰采,未出嫁的名门闺秀,早早登上街旁酒楼,打起帘子,预备在帘子后方窥视郜将军。

采青左看右看,张侍郎家未出嫁的姑娘到齐,胡宰相的千金来了,李千户、王大人、赵大人……这、这京城的姑娘全集合了!

“菀茹姊姊,你想,郜将军长什么样子?会不会是英武雄伟,留着满脸大胡子,身上东一道西一道的伤疤……”方上楼,采青就跳到栏杆上,抓了一把瓜子坐在栏杆边,一面啃瓜子一面说话。

“小鱼儿,你快坐进来,万一没坐稳,会摔坏的。”菀茹看着妹子的粗鲁动作,吓出一身冷汗。

这个妹妹和家里其他姊妹们不同,像只小猴儿似的,成天东奔西跑,没一刻安静,她老反对大家喊她小猴儿,说自己是水里面的鱼儿,无拘无束,谁都管她不了。于是一年一年,小鱼儿三字就这么喊了下来。

“别怕,我的武功可好了,家里武师都不是我的对手。”采青说。

他家爹爹是堂堂军机大人,早些年上过战场,杀敌数千,论武功,她虽比不上年年科考的武状元,可也强过不少男人。

菀茹捂起嘴偷偷笑着,轻推了下她的头。

“那是大家让着你的,瞧你,上次耍鞭,被打到的痕迹还在呢!”她用手指触触小鱼儿颈部,偌大的一条青紫,看得五娘心疼不已。

“放心放心,我皮粗肉厚,一点儿都不痛。”

小鱼儿拍拍自己的伤口,不怕痛是她打出娘胎就带来的特异功能,从小摔摔跌跌,骨头不晓得断过奇Qisuu。сom书几次了,还是不怕死。

她老爱坐在“边边儿”、踩在“边边儿”,甚至还说,从“边边儿”摔下来的那一刻,凌空飞翔的感觉棒得不得了。

“断了骨头,五娘看见又要偷偷掉眼泪。”菀茹横她一眼。

“别告诉娘就得了,她是一点点小事都要流半缸泪的。”

“你在说什么呀!”她不苟同。

“别气别生气,我小心点儿便是,我也怕摔断骨头,躺在床上好几天,哪儿都去不成,闷都教人给活活闷死。”

采青穿着绣花鞋的脚在栏杆边晃来晃去,一把瓜子咬得嘎吱嘎吱响。

她完全没有大家闺秀的样子,为这个,大娘打也打了、管教也管教了,却怎么都改不了她的性子。

菀茹拿她没法儿,坐回椅子,细细品啜清茶。

刚进内城,夹道民众热情涌上,军队走走停停。

轿子里,文官带着圣旨走在队伍最前端,几个将军和郜煜宸骑着马匹随后,一身的风尘仆仆。前方战事吃紧,几个月来没费心修整仪容,郜煜宸满脸的须髯,更显他外貌粗犷。

“来了!来了!”

不晓得从哪里来的一声惊呼,百姓踮起脚尖,挤至道中,这一来,队伍行进速度更慢了。

“在哪里?是哪一个?”

“骑马的那一个啦!”

蜂拥而上的人潮中有人问,也有人答。

“骑马的那么多个,到底是哪一个?”

“就身量最高大的那一个呀!”

“骑白马的那个?哦,看起来果然很威风呢!听说皇帝有意思封郜将军为王爷……”

楼台上的姑娘,有的挥着袖帕,有的害羞掩面,这个将军呵,威武得让人不敢直视。

“啊!我看到了,菀茹姊姊,是那个大胡子,他那么大只,难怪敌人光看就活活吓死!”

清脆嗓音响亮,一群姑娘靠向采青,顺着她手指方向望去。

说时迟那时快,不晓得是哪位姑娘太心急,脚步一蹭往外跌,她想靠个东西稳住身体,没想到手一推靠,硬是把坐在栏杆上的采青给挤下楼。

啊!尖叫声起,采青的身体直直往下掉落,人群纷纷退开,眼见她不死也要半残,风在耳际响起,凌空飞翔的感觉很舒服,但同时间她也明白,完了,接下来两个月,她得和外面天空说再见……

心思未转齐,她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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