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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喜欢谁?”花错雨眯眼危险的问道。
“唔我谁也不喜欢,我只喜欢我自己,还有我的哥们!”你们都是虚无缥缈的,现在连哥们都没法做了。
“你的意思就是我连你的哥们都不如?”这个该死的女人,见她点头就咬牙切齿道:“那你招惹我做什么?”瞅向花错雨,笑道:“老兄,是你招惹我,我从来就没招惹过谁好不好?”当时要不是你自己假扮女人,我又怎会和你有暧昧?如果你不是为了屈袁令而来,我定不会和你发生任何的关系,伶人馆又不是没有男人,宁愿花钱解决,也不要最后一堆人来追赶,到时候一群人见面就打,他还要不要活了?家迟早被拆光。
比如白玉邪好了,也是他自己来招惹的是不是?自己从来就没说过会喜欢他们,一个个的,玩不起就不要玩。
几句话说得两个男人无法反驳,最后千河苦笑一下,望着房顶缓缓的闭目:“为什么你能说出这种话?你是个女人,你不知道有过肌肤之亲就得结为连理吗?”
“呸!老子这一生和多少人有过关系我自己都数不出来,在我们那里只要去酒吧就能找人一夜情,第二日大家就谁也不认识谁,我呢!是个不会隐藏欲望的人,随时随地都可以,只要我愿意,没错,我很好色,但是我不滥情,明白了吗?”人家是处处留情,可她不是,从来就不留情,别人留不留她不知道,当初花错雨也不爱她,所以才发生了关系,如果知道他会因为自己被情所困的话,肯定不会有任何的关系,真是无法明白,上一次床就会有感情?这什么逻辑,现代的酒吧都可以去见鬼了。
再说了,孩子不是你的,这就更不可能了,按照花错雨的性格,要是知道了一定会一掌打死孩子,我不是你们这里的人,很多东西是无法入乡随俗的,我的观念不会改变,除去弦音,所有的都不会改变,或许很快自己就可以将弦音忘掉,或许真的会一辈子都忘不掉
“这不是你们那里,这里的人将女子的名节看得很重要,凌非,请不要老师把这里当成你的世界!”你都没有心吗?虽然当初是我招惹的你,可是我的心会随着你的好而改变,为何你就不能因为的来改变呢?你难道真的没有心吗?你都不敢感动吗?
“可那是我生活了十九年的地方,想法不可能在几个月里就改变的,再说了,我是要回去的,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去改变?”回去后,这里的一切都会与自己无关,你们爱,是你们的事,我不爱,你们怎么强迫也没用,爱情不是说你对我好一点我就多爱一点,爱情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会在不知不觉中发生。
虽然我不是个什么好人,但是我的妻子一定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男人也一样,我会用我的一生去照顾他,爱护他,死也要他死在我的前面,一生一世都不会感受到孤独,我的爱情就是这样。
如此回答,让两个人嘴角抽搐得厉害了,千河还好,毕竟说爱嘛!也没有,左莺莺说过,真正的爱情是愿意为对方付出一切的,只要那个人有危险,那么就会用一切方法去救,身份,地位,名利统统都不要,只能说得不到,觉得魅力受损,也罢,她要不喜欢,自己强求也无用。
“好吧!你的想法真的有点不过也对,你的灵魂是个男人,不能将你想成是女人,一个花花公子,花错雨,今天真是对不住了!”桃花运微挑,斜睨向床上的男子。
“不碍事,我也太冲动了,只是凌非,如今你有了我的孩子,你总可以用不同的眼光来看我吧?”自己和他们是不一样的,你和岭修阎没有感情,我也明白,否则你也不会叫我来此处了,我相信孩子是我的,就如同我相信你一样。
总算是解决了,放下茶壶上前为他把被子盖好:“孩子是我自己的,我会自己把他抚养成人,用孩子逼迫你来我也是情非得已,你不是也想救白玉邪吗?正好给你出了主意,也算是帮了你,睡觉吧!”我叫你来你不一定会来,我只能用这种方式来骗你了。
说得轻松,白了一眼道:“你还真是够洒脱,这样吧,我不强迫你,但是有一天我会让你心甘情愿跟着我的,希望那一天不要太晚到来,我明日启程去军营,不能出来太久,至于客栈的事,你自己看着办吧!”
这么赶?身上全是伤,用不用这么拼命的?
“本王子夜不想住在这里了,明日便回部落,凌非,希望以后还能见面,那时候我也希望我不是你嘴里的小屁孩!”或许自己输就输在太年幼的年龄上,不管如何,你要做我的王妃我也会很欣慰,不要老拿看小孩的眼光来看我。
都走吗?点点头:“好吧!睡觉!”说完就又趴在了桌子上,无论他们怎么叫也不听,可不想再惹麻烦了。
翌日
一大早花错雨就坐着马车离去了,心里有万个不舍,但是他相信她会安全的,因为她是凌非,就一定能化险为夷。
千河捂着胸口,穿着一件鹅黄色长衫凝视着那个真的没有挽留他的女人,大手伸出,抚摸着那可爱的小脸道:“如果有一天想通了就来找我,要是觉得我不够成熟的话,有一天我会长大的,真的不跟我走吗?”
“不了,祝你幸福!”同样伸手,拍了拍那瘦弱的肩膀,以后不要狂傲不羁了,那样迟早会害了你。
心,再次抽痛,短短的时间里,自己变得越来越奇怪了,还是早点分开吧,如果真的爱上这个女人,自己肯定会堕入深渊,拿出那个纯金打造的长命锁送了过去:“拿着它吧,是我最宝贵的东西,希望你能永远平安,如果花花公子累了,就来找我,不做王妃也可以做哥们,我喜欢你这样的朋友,我承认我太小了,和花错雨比起来差太多,不够稳重,无法给予你安全感,如果有一天我成熟了,你还没找到良人的话,希望你能选我,这个要求不低吧?”
为什么你们都要来喜欢我?我真是一个毫无贞操观念的人,不明白哪里值得你们这么疯狂,见他那黑晶葡萄的眼底有着真切,点头道:“好!到时候要是还没遇到良人,定去你的部落,一定要保护好你的家园,免得到时候我去了又没人!”咧嘴笑笑,等你成熟了,我儿子都几岁了。
美丽的笑容却刺痛了千河的心,我真的不小了,我会伤心,会痛,估计说出来也没人信吧,将她最后一次抱入怀中:“对不起!不是我不留下保护你,因为我害怕,在听了你说的一切后,我害怕我喜欢上你,我发现停留越久,就越是被你吸引,凌非,我相信你懂的,对不对?”
“嗯!我懂,走吧!”
不想放开,却依旧松手,转身缓慢的陪着跟班走出大门,末了捏紧拳头转身看着她道:“如果我说我现在就爱上你了,你会相信吗?”
两个跟班差点就栽死,王子!您刚才说什么?我们没听错吧?
凌非摇摇头:“你还不懂爱!”未成年说爱的人都是幼稚的。
千河点点头,头也不回的消失在某人眼前,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爱了,会舍不得,会时时刻刻去想念对方,一大早起来就跑去市集为她挑选礼物,奈何一无所获,没有什么比他的长命锁更好,每天会想和她在一起睡觉,哪怕什么事都不做,只要她在旁边就觉得安心,这是爱吗?老天爷,你告诉我好不好?如果是的话,我可以陪同她一直走下去,好好的争取
我还不懂什么是爱,等我懂了,定会来寻你,那时候不管不愿不愿意,也会把你绑回部落,长相厮守,我千河爱上的女人,就算是别人的妻子也照抢不误。
望着少年的背影,真是一个绝美的男孩,脸上找不出任何岁月的痕迹,希望在这里的这段时间可以让你成长一点吧。
五日后。
柳家一如既往的平静,白天出海,晚上回窝,直到月亮升起,柳百万才大笑着走进凌非的屋子:“哈哈哈!凌姑娘,凌姑娘?”
正在为柳百万制造药物的凌非和宗原藤赶紧将口罩戴好,也就在这时,柳百万大步走入,硕大的身躯在门口一站,就像一尊门神。
白风白羽刚要戴的时候却愣住了,鼻子嗅了几下惊喜的说道:“天啊,味道真的减少了好多,老大,你快闻闻!”
桌子前坐着的两人面面相觑,最后摘下口罩,瞳孔骤然放大,凌非更是站起来走到柳胡子身边不断的闻:“真的减轻了大半,现在都不会呕了,柳胡子,爷这招厉害吧?”臭屁的挑眉,小弟,居然多了个这么厉害的小弟。
“哈哈哈!姑娘真是厉害,连各方神医都无策,居然不费半点银两就去除,大胡子说话算话,姑娘以后就是柳某人的老大,走,去结拜!”说完救拉着凌非的手走了出去。
“靠!又不是她一个人的功劳!”某宗又一次发牢骚。
几乎一整天,凌非都被十位当家赞美,这柳胡子还真就跟她结拜了,虽然她也满心欢喜,但会不会热情过度了?
正厅里,满桌子的酒菜,光头不好意思的说道:“大哥的老大,看来你是真的没机会成为我们的大嫂了,听闻你这两日就会离开,而且身怀六甲,我们也就不强求了,如果有一天混不下去就来找我们,吃好住好那是一定的!”
“那就先谢过了!”举起酒杯刚要喝时又笑着道:“我以茶代酒!”
“哈哈,大哥的老大,你不喝酒就有点不够意思了!”刀疤脸非要她喝酒。
凌非为难许久,蹙眉道:“怀孕期间少喝几次没关系,多了的话对孩子有影响,大家莫要为难我!”真后悔当初没把孩子拿掉,丢死人了。
一听这话,都了解的点头,然后就开始不断的说着告别话,想送点金银珠宝对方居然分文不要,也是,三百万两都不要,他们送的这点对方定不会收取,但是也更加另大家佩服了,奇女子。
两日后正式启程,凌非的肚子差不多快要五个月,不适合太多颠簸,所以柳胡子准备了最好的马车给她,舒适柔软,八百多个渔民都来送行,没有再下跪,个个脸上都有着笑意。
“娘娘,以后还能见到你吗?”少女不舍的望着凌非。
“这个不好说,希望会有吧!”到现在都不知道女孩的名字,知不知道其实都一样,她的天真无邪会永远留在自己的心中。
大家把一些准备好的虾蟹都送了过去,已经入冬,不会太过炎热,不怕会馊掉,希望他们一路吃的不是馒头,到达魏月国还要几天,除了祝福就是祝福了。
“娘娘!我们几个已经去了各大酒楼做厨子了,谢谢您的帮助!”几个妇女上前弯腰道。
“不用客气,好了,我们走了,希望下次来是时候,这里已经成为一块繁荣之地!”被白风白羽搀扶上马车,渐渐远行。
村民们这才散开,此乃神人也
东岭国最边境的军营里,花错雨在七天内达到,大片平原上,全是营帐,数之不尽,大小不一,而最中间的营帐最为奢华,门口站着两名士兵,屋子里的某位大元帅斜倚在宝座上,脸上全是笑意,一手拿着刻刀,一手持木头,不断的雕刻着。
已经有一个婴儿的头颅呈现出,胖胖的,配上白色的木料,还真有点白胖儿子的样,因为此刻他正在雕刻娃娃的小老二,几乎人人都认定了就是个儿子,完全不用思考一样。
“儿子!你娘敬酒不吃吃罚酒,等爹帮叔叔完成心愿后就把你娘绑回惜花楼,然后我们一家三口永不分开,谁敢来捣乱爹就弄死他,好不好?”俊美的五官配上温柔的笑,还真是令人移不开眼。
还别说,这乞丐穿龙袍真不像皇帝,这不是元帅的人穿着军装他也不像元帅,见过哪个元帅像他这样的吗?脚跷得快比头高了,毫无形象可言,与某痞子只有一步之遥了
刚刚走来的岭修阎微微蹙眉,凌非找花错雨去就是为了告诉他孩子是他的?难道孩子真的是花错雨的?那晚她虽然喝醉了,却也没说孩子是弦音的,这么看来,这孩子该死的女人,你到底有多少个男人?
“启禀元帅,末将阎修有事汇报!”笔挺的站直拱手道。
花错雨挑眉,阎修?岭修阎?这声音变成鬼也认识,本来所有的好心情也瞬间瓦解,坐直身子懒散的回道:“进来吧!”
一身普通士兵的装束,却敛不去那一身王者的气势,进屋后双手就背在了身后,李在营帐中间盯着花错雨笑道:“她说什么了?”
她?凌非?凤眼嚣张的挑起,灰色的铠甲并未让一身的风华绝代被掩盖,反而多了一丝的霸气:“她说等我凯旋归去时,便做惜花楼的女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