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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想想,小说的魅力在于什么?在于细节,在于情节;否则,任何一本书,一句话就总结出内容提纲了,岂不是看一个简介就行了,何必需要认真阅读?
嘻嘻,大家耐心一点。
我也会争取越写越好,让大家看得更加过瘾。
疯狂的报复1
她忽然疯了似的就冲上去——明道,真的是明道啊!
距离自己这么近——是擦身而过啊。
甚至连两米的距离都没有。
她冲上去,仿佛一下就要把汽车掀翻,把车轮卸掉,让一切都停下来。
但是,那动作是想象中的她的身子已经被警察迅速地抓住。她一动不能动,已经被扭转了身子,甚至连嘴里的呼喊都被拦截了:
啊!明道!
明道!!!!
自己要见到明道,就见一面——求求你了,明道,看我一眼吧,就看我一眼,看了,我马上就会离开,再也不会烦你了再也不会了
但是,露出脸来的不是明道,是一张女孩子的脸。
房车的车窗玻璃里,是一张女孩子的笑容。女孩子多么年轻啊,20岁?22岁?多么纯洁无暇的笑容,仿佛一朵山谷里盛开的空谷幽兰。
那是他的原配!
是明道的原配!
是鲜卑王子的第一个夫人。前一世,她为了他,和他们的孩子一起,被抄家灭族,死得那么悲惨。
这一世,该他补偿她了!
所以,她就连投胎,也和他旗鼓相当,近水楼台,抢先靠近。一切都早已被上天注定,眷顾。
再也轮不到自己了。
也许,他亏欠她更多——所以,必须爱她更多。
而自己呢?
自己什么都不是。
只是一个固执的跳梁小丑。
然后,她看着车窗玻璃缓缓地升起,看到明道的眼神——从自己身上移开,带着些微的惊讶——仿佛不知道警察们忽然想干什么。
蓝玉致彻底绝望了,因为,她无论怎么挣扎都看不到明道了。
不,他也看不到自己,也许,他一直都没看到自己,因为,那些警察一直死死地拖着自己,遮挡了自己,他根本看不到。
疯狂的报复2
就像自己也看不到他一样。
他的眼神甚至微微的失望。车里,有随从在低声向他说什么。他没有再表露出过分的惊讶,只点了点头,看这条花团锦簇的大街,看这个奇怪的城市,看这样的林荫大道上,何以变得如此安静,到处都是开到的警察。
甚至女孩子模模糊糊的呼喊都听不到了。
他撑着头,表情变得非常奇怪。心里也很奇怪,仿佛感觉到一种真切的疼痛。
他身边的美女娇柔地问:“mingo,您不舒服么?”
他摇摇头:“真奇怪,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叫我。”
女孩子笑起来:“是么?谁会叫您呢?”
“我也不知道。好像是一个熟人。可是,我看不到她看不到”
他看到的,只有那些警察,呼啦啦地,将一个人捉住,扭开。围绕那么多的人,又是在异国的土地上,陪同人员早已在小声叮嘱他,赶紧离开为好。
耳边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了。
可是,那种熟悉的呼喊却完全无法屏蔽,仿佛一直在自己的胸口,发音不准:“明道明道明道”
太奇怪了。
他再一次回头。但是,什么都看不见。只能看到拥挤的警察。这是他出访的认识之一,而且,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宽大的街道,忽然变得一个人都没有了。
陪同人员又说,这是戒严。
他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是也没问,只是一直扭着头看。
女孩子也随着他回头,有点困惑:“没有看见什么人呀。是不是那些警察认识您?”
“哦,不。我怎会认识那些警察?”
女孩子关切地抚摸他的额头:“mingo,您这些日子是不是太累了?出席这么多活动,也够累人的。连续半个月,您都不曾好好休息了,明日,先休息一天吧?。”
疯狂的报复3
女孩子对他的态度那么恭敬。
是的,他是她的表妹,是他的未婚妻。她的名字和她的人一样漂亮,她叫依兰达。
从小时候起,她就知道,自己是他的什么人,是他指腹为婚的未婚妻。从多大开始?她已经开始迁就他,恭顺他,尊敬他,伺候他,一如那个世界的妇女一般,以自己的丈夫为天,为地。
他也是客客气气的,彼此之间,彬彬有礼——她是自己的表妹;而且,是有血缘关系的。也许,在他的周围,所有人都不介意;但是,他是明白的。因为,他十岁起,就去美国留学,研读过达尔文的所有专著,知道近亲结婚在很多国家是被明文禁止的。只要是在优生优育和遗传学上会带来很多危害。
但是,这些他一时没法表露出来。只希望通过努力,达到一些根深蒂固的变革。传统势力如此强大,各种家族利益错综复杂的争端,纠葛,要一刀下去,大刀阔斧,谈何容易?
何况,阿拉伯世界的男人,允许娶4个妻子,而非是一个。
他并没有为此事觉得太过烦恼。
只是今日,忽然觉得莫名其妙的烦忧。他问身边陪同的人:“S城真的有杏花林么?”
“我们查了很久,没听说有著名的杏花林,这里出名的是芙蓉,连绵几十里。”
哦,芙蓉!不,自己并不是要欣赏芙蓉。
他想起那个惊鸿一瞥的女孩子——她胸前的杏花,只怪电梯门关得那么快,他甚至根本来不及看清楚她。甚至那样的呼唤——也是来自她么?
依兰达又从随身的药包里拿出个东西出来,柔声道:“您嗅嗅这个,也许会精神一点儿。”
“没事,没事。”
他最后一次回头,依旧什么都看不到。只是觉得疲倦, 空荡荡的。
那呼喊的声音也停止了。甚至警察的身影都变得越来越模糊了。
疯狂的报复4
然后,黑色的房车开过。
整条路,变得那么寂静。
蓝玉致彻彻底底地看见明道——他是明道!
是真的明道!
自己认识他,但是,他已经不认识自己。
不,他一辈子也不可能再认识自己了。
警察们在陆陆续续地拆除路障。蓝玉致被扔在一边,瘫软着,如一个软体动物。最初的那个警察在嘲笑她:“真不知道,追星族能疯狂到这般地步。我还真有点奇怪,你到底是怎么混进来的?”
她没有回答。
另一个警察也在笑:“现在那些粉丝,真是不可理喻。对了,那个叫什么来着?杨丽娟对,就是杨丽娟,还强迫老父卖血自杀,让她追星”
杨丽娟!
蓝丽娟!!
蓝玉致眼前一团漆黑。房车的声音丝毫不见了,影子消失无影踪。最初,是石宣英不让自己进去。
现在,是这些该死的警察。
甚至在明道自己开了车窗的情况下,也不让他看到自己。
她就干脆坐在冰冷的人行道上,抱着膝盖,一动也不动。
“喂,小姐,你不回去,难道还要跟我们去警察局?”
另一个人笑起来:“算了吧,这种疯狂粉丝我们见多了。对了,上一次那个孙燕姿到S城来,有一个16岁的女孩子,大老远从贵州赶来,因为她和孙燕姿的合影,被一个歌迷会的粉丝不小心删掉了,她就一直在人影道上哭着撒泼,打滚,要自杀,那情景才叫壮观呢”
“可是,小姐,你们也不想想,人家是王子,比明星排场还大百倍,你怎么见得到?”
“再说,看你也不像小姑娘了,是成年人了,为什么不理性一点?追星到底有什么好的?见一面后,依旧他是他,你是你,人家又不认识你,我真的不明白你们这些粉丝到底是怎么想的”
疯狂的报复5
耳边嘤嘤嗡嗡的,真不知道,为什么警察也这么三八。但是,幸好他们都还是好心肠——没有抓她!
嘻嘻哈哈一阵,便让她走了。
蓝玉致拎着自己的小包包,脚上的高跟鞋,不知道什么时候跑掉了一只。是在追逐明道的时候么?她完全想不起来了。
另一只踩到了小石子,才感觉到锥心刺骨的疼痛。
她干脆将另一只也脱下来,随手扔到了旁边的垃圾桶里。八千多元的鞋子,就此报废了。
她没有心疼,因为没想起。
她走在行道树边,然后,看到陆续的豪车开出来。奔驰,宝马,劳斯莱斯、奥迪、布加迪、保时捷仿佛一个盛大的名车展。
一辆非常拉风,非常罕见的名车,从她身边开过。
仿佛是布加迪,但是,她认不确切标志,只是某一次很偶然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的。因为它的天价,所以她稍有有点印象。
然后,车子停下来。
车窗摇下来的时候,她看到石宣英的脸,和他身边的美女。
石宣英穿着晚礼服,看起来那么英俊,那么潇洒,甚至他脸上恶魔一般的神情已经完全消失了。他完全是一个翩翩公子一般,春风得意。
而他身边的女人,丽莎,也如公主一般。
蓝玉致心想,她的卷发真的太好看了——亚洲人,能够把卷发做得这么漂亮,这么金黄的,也实在少见。
这个女人,和明道旁边的女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典型,但是,都很美。如果一个是空谷幽兰,一个便是午夜玫瑰。
无论明道怎么轮回,都有漂亮温存的女孩子等着他;
就正如,无论石宣英有多么坏,多么(禁止)——到最后,总有漂亮大方,家世又好的女人等着他,成为他的妻子,和他的父亲,祖父一样,风风光光,过完这一生
疯狂的报复6
他们都站在人生的顶端,金字塔的顶端。
自己呢?
自己站在哪里?
站在最微末的人生低谷,就如一颗微小的尘埃,任人践踏。
甚至,连认识都不认识——连见一面都不可能。
她呼吸艰难,不能自拔,一口气赌在胸口,几乎要晕厥过去。
但是,她没有,她稳稳地站立着,继续往前走。
豪车里的两个人都有点诧异地看着她——看着她赤着脚,穿着晚礼服,那么诡异地走在大街上。
她满不在乎,根本就没回看他们,仿佛是两个陌生人,就连脚步也没加快。
既不想欣赏他们的俊男美女秀,也不想看那些一般人见都见不到的名车。
甚至忘了他是谁。
讥讽么?嘲笑么?他赢了。石宣英,他永远是这样。
就如爱情,就如明道。
爱情不一定会永远是爱情;但是,敌人,却绝对一辈子都是敌人。
不,几辈子,永生永世,都是敌人!
毒杀自己的石宣英,害死自己的石宣英————自己今后再也不要爱人,只要敌人——只有敌人!
石宣英的目光落在她的脚上,几度要张口,却还是没有开口,脸上谁也看不出是什么表情。只是手伸出,搂住身边女人的肩膀,仿佛很亲昵的样子。
这一刻,他竟然那么开心——又愤怒又懊恼又开心——瞧呀,她是多么可怜呀。她把一个男人捧上了天,终于知道她自己是地了?
他身边的女人小声地问:“Simon,你认识她?”
他没有怎么回答。
然后,车子开走了。
蓝玉致看着那车子意气风发的离开。就如石宣英本人一般,一千年都这么嚣张,这么傲慢,这么可以随意地捉弄人,欺负人。
就因为他有钱。
她心里甚至连愤恨都没有。
疯狂的报复7
她走了许久,才遇到出租车。当双脚终于脱离了地面的时候,那股强烈的疼痛,又死灰复燃,甚至脚下都是血泡。
她忽然想起自己的小时候——那些在坟场里和野狗争夺骨头的时候。
长大后,许多年她不曾想起这样的场景了。
此时,自己仿佛便是那只野狗,骨头在手里,却被人狠狠地夺去;或者,自己就是那骨头,没有任何的治水,被人狠狠的抛弃。
一千年前的丈夫又如何?
一千年前的生死不离又如何?
转世的暗号又如何?
终究敌不过时间,岁月,金钱,门第——他和她,只是在他落魄的时候,让她捡了一个便宜。一旦他恢复了他的高贵血统,怎会还记得她!!
甚至,明道并非单身呢——他是有未婚妻的。
自己恬不知耻的,是去做小三——还怪人家不看自己一眼。
就如韩剧,她总是看得很奇怪——为什么男主角,男二号,总是放着那些家世一流,背景优渥,相貌超群的豪门千金不爱,偏偏去爱那些什么都一般一般全国第三的灰姑娘呢?
不可能的!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自己认识的男人,就没有一个是这样——纵然带着千年的记忆,他们也不曾爱上自己。没有一个人真正爱上自己。
她的结论是:门当户对是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