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悄悄地传了过来。
这很不可思议,但公瑾却无法不信任自己的耳朵与感知,那个脑满肠肥、愚蠢肤浅的狗皇帝,哭了……
“……你一定会高兴吧!你爹为了你而感到悲伤,如果你能听得见,善良的你一定会很高兴吧?”
低声对着不存在的人说话,公瑾再无半分迟疑,施展轻功,一下子就离开了皇宫,在之后的两个月里,没有人再见到他,尽管中都城的百姓很希望找到公瑾将军,重重酬谢他拯救中都城的功绩,但他就像那些再也无从辨认的鬼夷人般,人间蒸发,消失了踪影。
白家、麦第奇家的部队,连同其领导人,无声无息地撤离了艾尔铁诺,行踪隐密得像是未曾来过。但这次事件的伤害,却在两名领导人的心中留下痕迹,不管是武炼霸主,或是白家的头号恐怖份子,都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形下,承受了这个打击,让他们好一阵子雄心尽失,沉寂在各自的领地里,缅怀失去亲人的伤痛。
忽必烈闭门苦思,试图突破地界,深信自己如若拥有天位力量,就能够弥补这次无力的悔恨;白军皇感于人力有时而穷,纵有天位力量,仍未足稳操胜券,遂下令恶魔岛研究团队,加强太古魔道技术研发。
相较之下,必须担起白鹿洞重整工作的陆游,则是非常在意弟子的情形。比起暂时失去生命目标的胭凝,陆游更担心行踪不明的公瑾,当两个月的时间过去,公瑾仍没有回到玫瑰红,也没有来到白鹿洞,陆游就对弟子颓丧失志的状态感到不满。
经由天心意识的感应,陆游找到了弟子的位置,并且虚化影像,来到艾尔铁诺的皇家墓园。在那里新增的一个无名土坟前,公瑾就坐在那里,目光直直地望向荒冢,随手洒着刚刚采来的花瓣。
陆游明白弟子在这里做什么,但他深感讶异,因为公瑾身上一尘不染,甚至已经重新披上锦袍与军徽,盛装以待,这显示他已经知道了自己会来,不愧是自己调教六百年的得意弟子。
“师父你来了……白鹿洞还是需要一个在黑暗里做事的人吧?我相信我自己是还有利用价值、活命价值的。”
陆游沉吟不语。他到这里来,原本是想安慰公瑾,并且为坟中那个勇气可佳的少女致上哀悼,但看到公瑾的反应,他有了别的想法。
自己的得意弟子,无疑是弄错了自己的来意,但他却很乐意见到这样的误会,并且主动促成。
“非常好,公瑾你较诸之前大有长进,这一番对你的磨练,你总算是通过了,不枉费为师这两年半来对你的苦心设计,你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果然成才啊!”
这样的回答,似乎已经代表双方达成协议,但公瑾在回身之前,却仍不合礼仪与身分地问了一个问题。
“多谢恩师的栽培,但公瑾有一事不明,必须向恩师请教。”
“唔?”
“师父重收我归入门墙,当真不后悔吗?”
“为师自信生平决定从未错过,你日后成就若能超越于我,我只会更为欣慰,证明我眼光无差,教育无差,何来后悔?”
公瑾恭恭敬敬地向恩师叩首行礼,可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在行礼同时,他心里发着什么样的仇恨誓言。
(……杀了你……总有一天……一定会杀了你……)
艾尔铁诺历四二二年七月十七日,绵延千年的鬼夷之祸,终于宣告结束,在艾尔铁诺的史册上明确记载:
白鹿洞的周公瑾元帅,率军大破鬼夷叛军于中都之前,擒斩其首领陶胭凝,坑杀所有鬼夷军士于万人冢内,鬼夷之血从此灭绝,世上再不存在鬼夷人。
原本放浪形骸的艾尔铁诺皇帝,从这一天起,停止了他毫无节制的配种行为,遣散招集与俘虏拘禁的数千妇女。重新出现在群臣之前的他,恍若一夕之间苍老百年,没有人知道是什么理由,促使这名曹姓皇帝发生改变。
一度离开白鹿洞的陶潜将军,则在此事之后,结束了机密任务,回到白鹿洞,并在周公瑾元帅的保荐下,就任掌门,但一直到他因为南唐事件,与师门反目为止,这名曾经展现过高度才华的男子,庸庸碌碌,再无作为,以平实古板的形象,为外界所知。
百年后,武炼爆发槿花之乱,艾尔铁诺调军平乱,但手握重大兵权的周公瑾元帅,拒不从命,因此令麦第奇家叛乱坐大,举世皆以为怪,艾尔铁诺宫廷震怒,种下了日后将周公瑾元帅放逐海牙的因子。
风,缓缓的吹着,在皇家墓园的树荫之下,随着晨光的绽露,穿越在层层青山,带着微凉的冰雪气味,飘过山顶,到处流窜。
一声耳语般的低低叹息,混在风里,穿越千里之遥,来到群山层叠的千雪峰顶。
武炼,花果山。
峰顶的银杏树,已然生枝茁壮,屹立在花果山顶,俯视着脚下的无尽大地。
传说中的史实,又翻过了一页。
《银杏篇》全卷完
银杏之卷·下卷 作者后话
其实,我觉得,不必平等神锤和博爱神铠,小乔的博爱和理想就是最可怕的神器,带给她无比的力量,却又榨干她所有的生命。其实,当公瑾扪心自问,能否平淡过一生的时候,我想的却是,小乔她能平淡过一生吗?
当即使是忘恩负义,赶走小乔的那一群人遇难时,小乔都觉得对他们有一份不能割舍,不能放下的情感和责任时,试问这样的人又能如何自私的享受那属于她自己的小小幸福了?
那么,小乔的结局,从忽必烈在比武大会问她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是被决定的了。
因此从小乔来看,她应该会觉得自己是何等的幸运,能在为理想奉献生命之前,得到一生的挚爱和幸福的时光。
忽必烈、白军皇、山中老人,这三个在本传之中戏份不多的重要人物,堪称是银杏中最华丽的临时演员。部分读者觉得这三人的戏份不多,这点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公瑾与小乔的故事,如果临时演员戏份太多,就本末倒置了。
最后一战中,白军皇与忽必烈的激烈表现,或许会让读者觉得奇怪,因为他们似乎不该是这样的人。不过,如果在这种打得最激烈的时候,夹着尾巴逃跑,那感觉不是太奇怪了吗?我不想让他们变成讨人厌的角色,所以就让他们做出了不合个性的事,希望读者能够接受这种热血剧情,如果不能,那……这就是银杏的BUG之一了吧!
银杏这一篇的BUG可能不少,很多地方或许还和本传有相冲突的设定,不过都无所谓,因为小乔改变了命运,所以很多本传里的不同设定与记载,是因为被小乔改变了命运,所以才变得与外传的纪录不同。这是很贼的解释方法,也是我把五极天式第五式如此定位的理由,附带一提,第五式因果转轮,我自己取的外号是“作者的立可白”。
第一部 第一卷 第一章 恶名一刀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暹罗,属于自由都市同盟里的中级城市,经济力普通,虽然同时有水陆交会,却因为先天上的障碍,难有什么大发展,唯一所有的特色,即是其独树一帜的南国风情。
暹罗的气候四季如夏,到了六、七月的时节,市内与火炉无异,现在虽只是三月天,火辣辣的太阳,仍晒得人昏昏欲睡。
但是,仅仅百里外的另一城市,斯歌德,却仍未脱离冬雪的笼罩,弥漫在一片银白世界里,事实上,该城市四季如冬,回暖的机会根本就不多。
相隔百里,顶的都是同样一片天,之所以有这么古怪的气候差异,只能归因于地域性的磁场极度混乱。
磁场就是存在于一地之内的自然能源总称,行诸于外,便能造成许多不可思议的效果,东方仙术中的堪舆之法,即是由此而生的专属学问。
冰之大陆西方外海的一处群岛三角洲,便被公认为磁场不稳定的一级危险区,经过该区的商船,常常无故失踪,未曾有被寻获的例子。
自由都市所在之处,即是风之大陆上磁场最不稳定的一带,最显着的特徵,便是如暹罗这类的酷热,或是不稳定如昨天五十度高温、今天零下三十度低温的情形;至于如“东边太阳西边雨”那早就是稀松平常,见怪不怪的普通事了。
经过千万年来的研究,大陆上的生物,已逐渐能在一定范围内控制磁场。譬如在都市边界设立大规模结界,保持一个都市终年长热,另一都市长年冰寒,或者把原本差异极大的天气,锁定在某些天内,如使某城市终年晴天,但七月一至,便一夕变天,连下一个月的豪雨,种类繁多,不胜例举。
“隆!隆!隆!”
远方隐然传来几声闷响,是大批人马奔近的声音。
这里是入城几条要道必经之处,饱含热气的微风,带起地上沙尘,吹拂开来。一名壮硕青年,抹去额头涔涔汗珠,咒骂道:“天杀的,怎么今天手气这么糟糕,本大爷等了一个早上,半头肥羊都等不到,真他***。”
从早上到现在,并不是真的没有人经过。事实上非但有人,而且还很多,多到都是一两百人同行,这么大的规模,当然不是兰斯洛这个笨强盗可以吃下的。
由于长期以来过大的贫富差距,风之大陆的治安并不算太好,除了雷因斯.蒂伦及少数区域外,剩下的国家都可说是纷扰不断,只要偶遇天灾,随时都会酿成灾荒,造成大规模民变,若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场动乱是免不了的。
平民穷饿到极点,大则造反,小则当盗贼,如此一来,治安当然欠佳。
便算不生灾荒,眼下年轻一辈,也流行一种观念,“盗贼是成名、累积实力的最佳职业”,比起老老实实的练武、闯荡江湖,闯出名堂前还得忍受落魄生活;直接下海当盗贼,无疑是条捷径。既可掠夺大量金钱、女人,又可名正言顺地拿人试刀,藉实战增强武艺,有什么修练比这还惬意?
不过当盗贼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毕竟不是到处都是软柿子,所以除非真是对自身武艺有相当信心,大部分都会选择加入盗贼团。
因此,一个有名气的盗贼团,受瞩目的程度甚至超过同级数的骑士团,往往会吸引许多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自动加入,以期迅速成名。甚至有些成名的骑士,为了牟取暴利、或藉机了断私怨,也加入或自组盗贼团。
就分类而言,兰斯洛属于前者;而其馀的许多成名武者,就属于后者了。
基于这些理由,大陆上想当然尔是盗贼遍布,各地官府抓不胜抓,甚至有些时候反而还不是对手。在这样的情形下,来往商旅只好自求多福,聘佣兵、或是结伴上路以壮行色。一二百人的商队,根本就是常见到不能再常见的基本常识,只有兰斯洛这等笨贼,才会没将之估计在内。
“好渴啊……啊!***!”发现水壶的水已经见底,兰斯洛气的随手抛去水壶。
他得到消息,暹罗近日内有笔大买卖在进行,自由都市许多盗贼团得到消息,都赶来此地,想分一杯羹。由于这是重振业绩、打响名号的好机会,他也闻风而来,现在则是想在入城前,先捞点小的当车马费。
“不管了,再等一刻钟,要是再没有人来,本大爷就直接入城。去里面也是抢,在这里也是抢,干啥子要在这里晒太阳!”
对业绩感到气馁,兰斯洛只好这样自我安慰,自己怎么说也是大盗……呃!未来的大盗,像这样小家子气的买卖,实在和自己的身份不合,做不成是应该的……
“咦!有人来了。”
忽然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听来只有孤身一人,正是下手的好对象,兰斯洛欣喜若狂,低身躲进埋伏的位置,等着肥羊进入圈套。
听着脚步声,兰斯洛不禁有些兴奋,自离开杭州以来,他便立志作盗贼,这期间,也曾做过十几起案子,但都是和其他人一起下手,而且失败件数居多,像这样以个人能耐作案,倒还是第一次,心下难免紧张。
“三、二、一……”兰斯洛默数时间,确认时机已至,低喝一声,自埋伏处奔出。
“站住!不要……”
兰斯洛一面斥喝,一面大步奔了出去。他已想得周全,仗着自己体格魁梧,一上来便要先声夺人,以凶狠气势压倒对方,让肥羊乖乖将荷包奉上。
谁知道,人才冲出去,一句“不许动”还没喊完,两旁忽然升起一片喊打喊杀之声,兰斯洛一愣,第一反应就是自己中了埋伏,反被人包围起来,但喊杀声多半中途便止,反而成了一股奇异的沈默。
(搞什么鬼?)
往左右一看,六七个年纪不同、打扮不同的盗贼,手持兵器,分别从几处跑了出来。面上的惊异表情,证明彼此间并非同夥,只是不约而同地选在此处,捡中了同一匹肥羊而已。
大夥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