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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2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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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什么鬼?)
  往左右一看,六七个年纪不同、打扮不同的盗贼,手持兵器,分别从几处跑了出来。面上的惊异表情,证明彼此间并非同夥,只是不约而同地选在此处,捡中了同一匹肥羊而已。
  大夥儿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在理解整个事态后,喊杀声再起,众人纷纷朝离自己最近的那人挥刀,先拼个你死我活。
  “唉!经济萧条,连作强盗都作到恶性竞争,真惨!”兰斯洛感叹着,飞起一脚,把一个狂呼大叫奔向自己的臭贼踹倒,率先奔向目标物。
  那肥羊似乎是给吓坏了,浑身颤抖地瘫坐在地,兰斯洛一马当先,奔到他面前,朗声道:“不用怕,本大爷只是求财,只要你乖乖交出身上钱财,本大爷就保你……”说的同时往下端详,且看看是谁那么走运,成了兰斯洛大王此行的第一位受害人。
  不看还好,这一看,只把兰斯洛气了个七窍生烟,只见一名矮胖青年,脸如土色,满身肥肉不停地抖动,一双红色眼瞳居然像猫一样,眯成了一条缝。
  兰斯洛怪叫道:“搞什么?本大爷埋伏半日,居然碰到了个雪特人!”
  雪特人,与大魔神王相同,这个名词在风之大陆上是种禁忌,但是和大魔神王的禁忌不同,有关于雪特人的禁忌,大概是这类的形式──“本场所属高级餐厅,狗与雪特人禁止进入。”
  传说中,在神话时代,有一个种族协助诸神开辟天地,但是因为自身的贪婪、高傲,以及极度的贪财,忘记了诸神的恩赐,狐假虎威,犯下了许多的恶行,因此被诸神处罚,从此之后,这个种族的身高便比一般人矮,却比矮人稍高,而一双眼瞳,便因为其短视近利,成了猫一般的怪瞳孔。这个民族,就是雪特人。
  雪特人没有独立的国家,属于流动性民族,他们游走大陆各地,靠占卜、打零工、跑单帮……等杂役为生,与其说他们热爱旅游,倒不如说是他们的血液里,有一种无法久居一地的冲动。有人相信,这是诸神诅咒的一部分。
  他们为大陆诸民族所轻视,便连最低等的矮人族也瞧他们不起,这当然不是因为神话的关系,而是因为雪特人的民族性极为卑劣,他们胆小、怯懦、聒噪、好色,遇到危难来临,立刻一哄而散,如果散不掉,那便争先恐后卖友求荣,有句俗语说:“世上没有战死的雪特人,只有投降而被屠杀的雪特人;世上没有团结以终的雪特人,只有争着相互出卖而给踩死的雪特人。”
  历史上,所有的神话诗歌中,几乎都有雪特人的存在,他们毫无例外地扮演了所有佞臣、小人的角色,每个着名的英雄人物,几乎都有过被雪特人出卖的纪录。据说,雪特人的祖先,在神话时代末期,甚至曾经出卖过自己的老师──某个神圣宗教的救世主,让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当然不过是雪特人肮脏历史中的一页而已。
  每个种族都视雪特人为蛇蝎,事实上,光从“雪特人”这个名字,就不难理解大陆诸种族对其之蔑视,更将其族当作不吉利的象徵。
  以兰斯洛来说,第一次独自行抢,居然对象是个雪特人,这当然是一件大大触霉头的事,怎不由得他火冒三丈。
  再瞥见那雪特人衣衫褴褛,满身脏污,可怜的穷酸像,肯定比自己还穷,榨乾了也没几滴油水,恼怒之下,喝道:“天杀的,你这雪特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我不知道……”
  “混帐东西,你这死胖子为什么是雪特人?”
  “我……我也不想啊!”
  雪特人是出了名的胆小,这时给兰斯洛凶巴巴地喝问,险些吓得屎尿齐飞,再看到雪亮刀光在眼前晃来晃去,心胆俱裂,两手把头抱起,哭叫道:“别……别杀我,千万别杀我啊……”
  “喂!把值钱的东西……”
  “哇!别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喂!”
  “呜哇!神啊,什么神都可以啦,我还不想死啊……”
  兰斯洛每吼一句,那雪特人只是浑身发抖,抱头大哭,这反而令他不知如何是好。
  行抢的时候,被抢的一方不抵抗,态度合作,这样是很好啦!可是,如果遇到这样个除了哭叫以外什么也不会的家伙,倒也是很伤脑筋的一件事。
  兰斯洛大感无趣,反手出拳敲昏了一个跑来捡便宜的盗贼,叹道:“算了,本大爷放你一马,滚吧!”
  如临大赦,雪特人战战兢兢地抬头,看兰斯洛一眼,却旋即惊恐大叫。
  “哇!杀人啦──”
  “你怎么那么烦啊!不是说不杀你了吗?”
  话声未完,一样血淋淋的东西掠过眼前,滚落在地上,正是一颗人头。
  兰斯洛回头一看,四名身穿黄衣的汉子,悄没声息地出现,对几个还在混战中的盗贼,一刀一个,轻易诛杀,出手又稳又重,不是一般的盗匪。
  “哼!凭着这点微末道行,也敢到暹罗来生事,真是活腻了。”
  一名黄衣人把最后一名盗贼挥刀砍死,扔下嘲笑。另外两名,则把刚才被兰斯洛打晕在地的人也了结掉后,齐向为首的那名黄衣人报告。
  兰斯洛冷眼旁观,这四个人都穿着土黄色衣衫,服式一致,显是出自同门,胸口绣了一个“石”字,指的是出身派门。
  “敢镇哥,点子都已经摆平,全是杂碎,轻松得很啊!”
  “大家作得很好。”黄衣人首领石敢镇道:“自由都市一向不是什么上流地方,长着狗眼的宵小不少。这次大公子亲来,分派大夥儿把路上清乾净,咱们可得加把劲,不能给大公子丢脸,让东方家那些眼高于顶的家伙,知道我们石家的能为。”
  “那边还有个大个子,该如何处置?”
  “杀了。”
  “还有个胖子,不是盗贼,但却是雪特人,要不要也……”
  “也杀了!留着碍眼,顺便让你们多练点经验。”
  四人自顾自地说话,全没向旁边的兰斯洛看上眼。
  兰斯洛听得火冒三丈,扬起手中长刀,喝道:“***鬼东西,有种就过来,本大爷把你们一个个都宰了!”
  那三人应声而来,脸上都是一副轻蔑表情,压根便看不起这貌不惊人的小子。兰斯洛抢先奔出,立刻便对上一名黄衣人,在他挥刀斜砍自己左肩时,直刺对方面门。
  “妈的,好狠的小子!”
  那黄衣人大吃一惊,没想到敌人不守不躲,直接以同归于尽的打法回应,被逼得撤招,往后连退。旁边两人被这拼命打法弄得一愣,回过神来,分左右夹攻兰斯洛。
  可是,当比武是以生死来分胜负时,对在无数生死边缘中成长的兰斯洛而言,敌人发愣的霎那,就是决定一切的契机。
  左右合围之前,他率先撞进左边那人怀里,刀势往上斜挑,立即将他了结;这时后方刀风斩下,他猛地回身,趁着转速将刀横挥,将对方手中钢刀连带半边脑袋一次砍掉。
  早前往后退的黄衣人,这时才拿稳身子,待要再上,却见敌人转眼间便杀了两名同夥,吓得往后退开。
  “敢镇哥,点子太硬,您赶快来帮手!”
  “没用的东西!”
  石敢镇怒斥一声,为了子弟兵的丑态大感愤怒,同时也诧异自己判断错误。本来他看这大个子的模样、动作,不像有什么精湛武功,单单是身手敏捷、体格健壮而已。谁知道一交手,三名子弟兵给他拼命的气势弄乱阵脚,而对方的动作又“敏捷”得惊人,让他一下子便折损两名部下。
  将剩馀的那人叱到一旁,石敢镇打量敌人。浓眉大眼,虎背熊腰,模样堪称威武,好像曾在哪里见过此人。手中持着一口薄细长刃,散发寒光,刚才竟能轻易削断部下的配刀。
  他们四人兵器都是家族特制的厚背重刀,依兵刃型态,理应轻易碰碎那把长刀,现在却反被削断,看来那刀并非凡品。
  “你是什么人?在哪国的军队待过?报上名来!”看这人的武功不高,却充满剽悍之气,石敢镇心想或许是军旅出身,先问个明白。
  “我是……少说废话,掏出你身上值钱东西,跪地求饶,不然立刻取你狗命。”兰斯洛本想炫耀一番,但想想自己来此目的是探查,不宜张扬,索性直接干回本行。
  石敢镇轻蔑道:“原来是个无胆匪类。你杀我石家子弟,依我族规,我要将你砍断四肢,弃诸此地,放血而死。那时你就会悔恨自己为何不一开始便引颈就戮!”
  “哪那么多废话!”兰斯洛道:“我现在就一刀劈了你!”
  “你说什么?”石敢镇脑里灵光闪过,想起一人,惊讶万分。
  “我说一刀就劈了你!”口渴加肚饿,兰斯洛再没瞎扯精神,手中一紧,挥刀便扑了上去。
  (果然是他,今天发财了!)
  在脑里的各国通缉图像中,石敢镇想到了敌人身份,惊喜交集;惊的是突然遇逢此人,喜的是这人武功与传闻中差得太多,自己将可以轻易赚笔重金。
  兰斯洛举刀劈下,石敢镇用配刀一格,被断做两截,趁着刀势稍缓,双掌便轰往兰斯洛胸口。
  他在家族中薄有名气,论武功,确实比此刻的兰斯洛强得多,这两掌全力击出,重重轰在兰斯洛胸膛,满以为一击便能让他倒地。哪知掌力一吐,竟如泥牛入海,兰斯洛更是一脸错愕表情。
  “你这笨蛋,不要用内力……”
  话没说完,兰斯洛惨叫一声,跟着便是一股比自己不知道强多少倍的浑厚内力反激过来。
  这股内力不单浑厚霸道,劲道更是灼热难当,像一股爆发岩浆似的往四周冲开,石敢镇首当其冲,双臂如遭火焚,被远远震出,后飞数十尺,摔落时两条手臂俱皆焦黑,疼得在地上打滚。仅馀的一名黄衣人惊得魂不附体,抱着他慌忙逃跑。
  兰斯洛只觉头晕脑胀,坐倒在地,只听对方撂下一句惨嚎:“柳一刀,你等着,我们石家不会放过你的!”
  自从离开杭州后,他逐渐接触武学知识,发现自己体内有股极霸道的强猛内力蓄存着,但不管自己试用什么内功口诀,便立刻会引得体内真气剧烈排斥,无法驾驭。
  这股内力从何而来,他全无所知,但遇着外来劲力,却会自行护体反激,外头力道来得厉害,反激回去的力量就更加恐怖,但自己身体承受的痛苦也更大,现在虽能稍微适应,但如果碰上高手,有时候的效果还非常惊人。
  对方临走时撂下的话,让兰斯洛摸不着头脑,莫名其妙。自己为了侦察而来,抢劫不成,却和这几个不速之客糊里糊涂打了一场,杀了两人,环顾左右,死人除外,活人都跑得乾净,钱没捞到,事情也没办成,真是好没由来。
  “柳一刀?这家伙在说什么玩意儿?”
  越想越懊恼,兰斯洛抹去嘴角的些微血丝,决定先入城一解饥饿。但是,自己身无分文,吃饭也没得钱给,这该如何是好呢?
  索性在倒下的两具尸体中,搜索出几串铜币,解决经济问题,兰斯洛转身入城。
  第一部 第一卷 第二章 天地有雪
  暹罗有着完备的政治实体,堪称辽阔的领地,近千万的人民,一切与一个小国无异,说“城”只不过是个概称而已。在自由都市同盟里,这样的情形并不少。
  两条自由都市的商业公路,经过此处,南方有河流经过,水陆交会,给予暹罗十分优渥的地理条件。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湿润的水气外,也带来了肥沃的土地,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靠着农业为生,自给自足,对于其他的外来者,多半抱持着婉拒的保守态度,这种想法使得暹罗成了一个农业型的都市,无法有太大的发展。
  而此刻,兰斯洛漫步在暹罗的街道上,首次接触到这份特殊的文化。
  “这里的东西好怪啊!”
  走进暹罗城,完全陌生的异国风情,几乎令兰斯洛看傻了眼。
  与古典、繁荣的杭州城不同,暹罗城的风貌,就像一名笼罩面纱的魔女,活跃、多变、冲突与变幻不定。建筑上揉合了许多不同风格,塑像、神话故事、白象、金翅鸟、鳄鱼……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装饰在屋瓦飞檐上。
  种满椰子树、花团锦簇的热带花园,与一座精致、典雅的宝塔,从原本平凡无奇的店铺屋顶上冒出来;窄窄的渠道在拥有几百个房间的豪华酒楼阴影下,无声无息地流过;虽有些荒凉、但仍可看出旧日气派的城楼,装饰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座落在饭馆的后头。
  巨幅彩绘上,娇艳的美女面露微笑,半裸露的胴体让行人发出惊叹;一群孩子踏着轻快的步伐,大声欢笑,踢着藤球穿过街头;成千只盘旋的燕子,高栖在最喧闹的市街上,昂首阔步;一场正在进行中的阳光茶会上,暹罗古典舞者,在绿草如荫的草坪上翩翩起舞。
  地摊上摆着各式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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