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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子纹
申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楔子
我的罗曼史子纹
年关将近,每个人都在赶工作,忙得昏天暗地。
相较之下,子纹我倒显得无所事事,毕竟赶完了稿子,我想休息几天,这才猛然发现,大家都在忙,没人有空理我这个“无业游民”。
想出国,找了半天,却挑不出一个自己有兴趣的国家,为了出国而出国?感觉实在有点奇怪。
徐姊说,既然那么闲,那就写稿吧!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我才交稿,又要忙着写稿,好像苦命了点?不过照着这样没事做的日子下去,我可能最后还是会乖乖的写稿子,毕竟实在是很无聊。
为什么要过年了,大家都在忙呢?我问过很多人,客气点的会说:过年嘛!忙是在所难免。不客气的就直接说我这个人真是不知民间疾苦,他们都快忙死了,我还尽问些无聊的问题。
我现在乖得要命,根本就不敢找死的去找朋友或同学陪伴,我很认命的自己一个人来来去去。
最近看了一篇很有趣的网络小说,叫做《爱上麦当劳》,喜欢看网络小说的人应该都对这篇小说不陌生,作者蓝狐的文笔令人佩服。
喜欢一个人或许就该明显的表露出来,故事可能是假,可传递出来的感觉却是令人感动或值得回味的。
写小说这么多年,我一直很明白自己活在一个很梦幻的文字世界里,而我却没有像大多数的人一样,把写小说视为生财的工具,对我而言,小说是我梦想的天堂,或许我写得并不好,但写小说可以带给我无穷的快乐(被催稿的时候例外)。
有人告诉我,我写的东西跟现实悖离得太远,我每次都只会回答──我知道,因为我写的是罗曼史,如果你想要看现实的东西,那我的东西一点都不适合你。
基本上,我本身是一个很讨厌现实丑陋的人,在越来越多的人看厚黑学,相信人性本恶的时候,我依然活在我的世界之中,相信着人性本善,继续写着那些人眼中所谓不切实际的罗曼史。
我的思考逻辑常使我的好友摇头,说我十年前就是这样任性、孩子气,十年后竟然一点都没变,而看我现在的生活方式,可能十年之后也不会有什么长进。
有人甚至要我去看些比较严肃的书,我是听话的去买了,然而看没几页就放弃,继续看我的罗曼史小说,因为我觉得现实已经很苦闷了,我干么还要去看那些告诉我现实很糟糕的东西呢?如果这样就是任性的话,我承认,我甚至还能承认自己是个只愿意活在自己世界的女人。
我并不太跟周遭的人谈论自己的工作,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很尊重我的工作,但有些人则不……我就遇过批评罗曼史的人,而我总是一笑带过,最后表示──我就是只能写出这种不切实际的文字。
感情是需要很严肃去看待的,责任更是需要有个肩膀去承担,我虽然写的是罗曼史,很多都是虚幻的,可我很重视感情和责任,我要书中人物表现出来的是善而非恶,是轻松而非沉重,我很清楚人性是怎么一回事。
我从失意中站起来,所以对于感情与责任我别有一番感触,也因为这样,使我更加明白自己工作的可贵之处。
现在的你或许喜欢看罗曼史,几年后,或许你也会变成那个觉得罗曼史很幼稚的人,也或许你会变得跟我一样,将罗曼史看成生命的一部份,但不管如何,我都希望每个人能尊重我的作品,就如同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工作被尊重一般。
第一章
励文浩推了下鼻梁上的金属细框墨镜,在手下们一一检查过安全措施之后,他才缓缓的站起身走向包机的机舱门。
他早忘了有多久没有踏上台湾这一块土地,对他而言,这个地方包含了太多的回忆与苦涩。
在他还只是一个毛头小伙子的时候,他还满心以为这里会是他一辈子的故乡、一辈子的归属,但时间毕竟改变了一切。
“气象报告说有寒流来袭。”跟着他工作多年的夏古唐、绰号鬼头递上一件外套。
外头的气温约十度,这对久居加拿大温哥华的他来说并不算寒冷,励文浩无言的穿上皮外套,缓步的走下飞机。
一阵寒风吹来,令他有些发寒,但他明白令他发寒的不是这阵风,而是打心里的寒冷。
他咬了咬牙,这是个他一辈子都不想再踏上的土地,他从这里逃了出去,讽刺的是在多年后的今天,他主动的回到了这里。
“有消息指出小姐在新竹。”
“新竹?!”听到手下传来的消息,他的五官没有什么变化,单是挑了挑眉。
“是的。”鬼头很尽责的表示,他从在香港时就跟在励文浩身边,至今也近十年了。
这薛少兰到底在想些什么?励文浩将近一米八的身高一来到机场大厅,便吸引了来往人群的目光。
但他没空理会那些目光,那些赞叹的眼神他看得早就已经麻木了,他脑海中思索着自己这一向自以为是的义妹。
他带着约十个人从加拿大包机前来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找薛少兰,这个他名义上的妹妹。
他们一行人十分引人注目,个个高大魁梧,亦正亦邪的调调,令人忍不住多看一眼,也忍不住退避三舍。
励文浩的义父宋文杰是个中美混血儿,但却是在香港长大发迹,一生无子无女的他,只收了一对男女做为养子女,他是其中之一,另一个则是今年只有十七岁的薛少兰,她是宋文杰年轻时候,很照顾他的一位大姊所留下来的孤女,宋文杰很有义气一肩挑起了照顾薛少兰的责任,并承诺会让薛少兰嫁给出色的励文浩为妻。
一踏出机场,他便看到前来接他的车子。那是一辆高级休旅车,可以容纳七个人。
他率先上了车,至于其它人有的跟他一起,有的则坐上后头另外安排的同款车子。
“直接到新竹去。”励文浩简单的下了道命令。
他闭上了眼睛。这该死的薛少兰到底还要闯多少祸才愿意饶过他?她是义父的掌上明珠,所以她不能有任何一丁点的闪失,然而他到现在还是想不通,她为什么什么地方不好去,偏偏来台湾,还选择在新竹落脚,这个他发过誓一辈子再也不踏进的城市。
……
励文浩──道上称之为海盗的黑道大哥,他的一生因为十年前在香港被宋文杰收养而改变,一个如谜般的男人,没有人知道他到底从何而来。
坐在新竹闹区的顶极饭店十一楼的Lebar里,舞台上的歌手唱着优美的歌曲,但这些都没有入他的眼耳,他的目光若有所思的看向远方。
这里在十年之间改变许多,已经不再是他所熟悉的环境了。
这间饭店的附近有所女中──他还记得这是全新竹最好的一所女中,而里头有个很美丽的女孩……
当他想到这里时,突然眼神一冷,一口将杯中的威士忌饮尽。
“大哥,我们找不到小姐。”鬼头急急忙忙的前来报告。
励文浩的眉头微皱,“什么意思?”
“小姐原本住在光复路上的一间饭店,但据饭店的人员表示,小姐已经结帐离去很多天了。”
他诅咒了一声。这小鬼又在搞什么东西?
“还有一件事。”
他瞄了鬼头一眼,等他开口。
“台湾的道上已经听说你回来了。”
他一个弹指又叫了一杯酒,“然后呢?”
鬼头是少数几个知道他原籍是台湾的人之一,绝大部份的人都以为他是香港人。
“听说有个叫阿蛇的想找你。”
阿蛇?!
他微低下头,“罗自强吗?”
鬼头点了点头。“大哥认识他?”
励文浩嘴角扬起一个讽刺的弧度,“没想到这个家伙还在啊!”
“不单还在,而且还混得有声有色!不过顶多是这个气候,因为听说几年前,这混混曾经想要强暴个女人,被道上的人知道了,有些不齿,他的手指还因为这样被人废了两只。”鬼头有些迟疑的看着励文浩,虽然外观看起来,励文浩是个文弱男子,一点都不像个逞凶斗狠的角色,但鬼头跟在他身边多年,明白他可不像他外表给人的感觉。
啜了口酒,励文浩的表情显得有些不屑,“怎么样?他现在是放出怎么样的风声?”
“他说要向大哥讨回一条命。”
“我可不记得我有欠他一条命。”与罗自强的恩怨在十多年前早就应该了结了不是吗?
“他说他的左手食指和中指会断都是拜大哥所赐。”鬼头硬着头皮说道。十多年前,他还不认识励文浩,所以关于他这一段过去,他并不了解,但想也知道,励文浩跟这个叫阿蛇的会有过节应该是为了女人。
这对鬼头来说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因为跟在励文浩的身边做事多年,他大哥根本对女人不屑一顾。所以他怎么也没想到励文浩年轻的时候,也是那种会为了女人争风吃醋的人。
“那是他罪有应得。”励文浩站起身,在侍者递上的账单上签上自己的房号,然后离开了酒吧。
“大哥你出入还是小心点,这里毕竟不是我们风狼帮的地盘。”
励文浩没有回答,但他心中明白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
“你也累了一天,去休息吧!”到了房门口,他对鬼头说。
鬼头替他开了门之后,便转身离开。
励文浩走进房里,直接将自己丢到落地窗旁的沙发上,从这里依然可以看到某个角度的新竹样貌。
旧火车站已经完全改变,原本的客运站也成了著名的百货公司,这城市已经不是他所熟悉的地方。
一个冲动,他拿起外套,独自一人离开了饭店。
这并不是个聪明的点子,他很明白,但他突然想一个人静一静,他想要去寻找一些回忆,虽然有些回忆并不是那么受人欢迎。
经过新竹最著名的女中,这所女中的大门口改建了,原本站在大马路旁就可以看到的泳池也已经填平,他的嘴角不自觉的扬起一个浅笑,他曾经站在这里只为了看自己喜爱的美丽女孩一眼。
近午夜的街道显得有点冷清,不过仍有不少的车辆来回穿梭,这里不再是十年前的乡下地方,正逐步发展成一个进步的城市。
新竹原本古老的指标东门城经过改建之后,再现历史风华,还取了个很好听的名字──新竹之星。
他走过阶梯,靠近东门城,此处被改成一个民众休闲的场所,假日还会有乐团在此演奏,他将双手插进口袋中,这个时候只有一、两对情侣不畏寒风的在谈情说爱。
突然在灯光的斜射底下,一个背影映入他的眼帘,他的身躯微微一僵,脚步像是有自我意识的走向她。
骆沂桢呼了一口气,吃着手中简单的三明治,这是她的午餐也可以算是晚餐,今天有个急诊病患送来,是个不到三个月的小宝宝,忙了一整天,直到刚才她才得以下班。
原本她该回宿舍,但是兴致一来,她跑来市区,她总是如此,喜欢坐在新竹之星里头,看着四周的改变。她是土生土长的新竹人,对于这里,她比任何人都还要熟悉,而这里的转变让她的感触特别的深。
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她楞了一下。警局就在对面,她只要跑过去,就不会有任何事情,这也是为什么这么晚了,她还敢一个人坐在这里的原因,只是话虽如此,她的心头难免还是浮起不祥的兆头。
轻轻的将三明治收好,然后深吸了口气站起身,一个转头,她想用锐利的眼神将对方吓跑,然而万万没想到被吓到的成了自己。
励文浩……这个她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的人,此刻竟然活生生的站在她面前。
即使隔了一段距离,她依然能清楚的看见他有些过长的褐发和颜色几乎褪尽的牛仔裤,一件线条简单的皮衣,完美的配合他独特的个人风格。
她的双脚在发抖着,这么多年过去,他的存在依然影响着她。
他对她伸出手,就像多年前,他总是这么对她做一样……
他不再是当年那个小混混,但他依然是海盗。十七岁那年初识他,他高傲的站在她的面前,伤痕累累但却骄傲的告诉她,他是海盗,他叫励文浩。
有些事没改变,有些事却已是人事全非,现在的他是个拥有雄厚背景的强人,不再是她认识的那个人。
这些年来,虽然他们没有再碰面,可她依然透过各种管道知道他的近况,他很好……这对她而言便已经足够。
她退了一步,然后拔腿就跑的落荒而逃。
“骆沂桢!”
她听到了他的叫嚷声,脚步却没有停顿下来,她跑到马路边,拦了辆出租车,立刻扬长而去。
她甚至没有勇气回过头来看他暴怒的神情。
曾经重迭的一条线,成了两条一辈子不会再相交的并行线,而今呢?并行线还是并行线吗?
“妳这个该死的女人!”励文浩看着车灯似乎在对他嘲弄似的渐行渐远直至消失,不由得诅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