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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玩意-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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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传来师父的声音,“国香,你先走,我来照顾他。”

我踉跄地下车,看着她发动引擎将车子开走,废气喉管发出沉重的叹息声。

我挣脱师父的手,靠在墙上喘息,过一会儿,情形不但没有改善,反觉眼前金星乱冒,渐渐蹲下,用手掩住面孔,保护自身。

过一会儿,自觉可以站立,立刻窜出马路,叫部街车逃逸,留下师父在路旁蹬足叫我的名字。

回到家,兄嫂刚起来,一眼看我,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尤其是海伦,一切胸有成竹,立刻把国香搁在这里的东西全部扫到一个角落,命林自亮马上送还。

林自亮高高兴兴地应允,他从来没有假装喜欢过盛国香。

海伦十分懂事,她并没有试图安慰我,只坐在一角吸烟。她是个烟枪,开头不明有洁癖的林自亮如何爱上她,日后证明瑕不掩瑜,她的好处实在太多。

每枝烟只吸一半,怕染黄手指头,一下子就吸了半包。

海伦扭开无线电,一个不知名的男歌手在唱怨曲,著名的《可怜的蝴蝶》。

初秋的干燥空气使歌声特别动人。

我的双眼布满红筋,酸涩得似要滴血。

海伦像是为歌声做旁白,自言自语地说:“一整个夏天,如果快乐过一天的话,也算值得。”

我又不笨,当然明白她的意思,靠在沙发上不出声。

“每个人的快乐时刻都寥寥可数,后来我们就说平安是福之类的话,因为即使愿意付出高价,也不能换到什么。”

她站起来。

我紧紧闭着眼睛,阳光照在眼睑上,一片血红色。

海伦放下窗帘,“要不要喝些什么?”

“威士忌加冰。”

“在早上十点半?算了,反正时间对你一点意义也没有。”

林自亮回来。

“任务完成。”他说。

“你可见到她?”

“没有,看到她丈夫。”

“他有没有骄矜?”

“没有,像是习惯成自然,似接收超级市场货物似,就差没签收。”

“我不相信。”

“也算很难得了,我保证他根本没问过妻子这段日子住在何处。”

海伦忽然问:“那位盛国香,长得十分美?”

林自亮吟哦,“你知道我兄弟不是傻子。”

“比起我如何?”

“各有千秋。”

“贼秃,照实说来。”

“你是粗枝大叶多矣。”

“你找死。”

开始打情骂俏。

“少年自明还在烦恼?”

“嗯,一个夏天的历险难免使他心疲力尽。对了,林自亮,你会不会这样为我?”

“像林自明?”

“不,像施秀升。”

林自亮沉默许久,正经思考,终于说:“不,办不到。”

海伦说:“我也不打算勉强你。”

“每一对夫妻都有很多不足为外人道的恩怨。”我告了一星期的病假。

决定回学校辞职。

戴着墨镜,借外套遮着消瘦的身躯,坐在行政经理前提出我的请求。

照规矩,如此有规模有系统的大机构绝对不会留客。

经理是位极有风采的女士,她却挽留我,手中秤一秤我的辞职信,并不拆开,只是说:“我们并不计较个人的私生活。”

我一怔,从这句话看来,我的事,她像是全知道。

“开学才三个月,若干表格你还没填妥交上来,这么快就决定这份职业不适合你?”

声音里面,有许多诚意。

“海洋学院离文学院有二十多分钟路程,你很难偶然碰到一个不想见的人。”

这话说得已经很很很露骨了。

我沙哑喉咙说:“这个城市的气候不适合我。”

“或许你愿意再给我们一个机会。”

漂亮神气的她忽然收敛眼中精光,微微笑着,湿一湿嘴唇,隐隐露出女性特征。

我如惊弓之鸟。

以前只有长得美的少女才会随时随地遇见净对她身躯有兴趣的异性,在这个城市中,一切阴阳颠倒,我无力应付,逃之则吉。

她说下去,“学校请人,也不是容易的事,请你再三考虑。”

“我心意已决。”

“多么可惜。”她皱起眉头。

“谢谢你。”我站起来。

她给我一张卡片,“我等你三天,你若回心转意,尽管与我联络,这里有我住宅的电话。”

我礼貌地接过卡片,假装听不懂她的弦外之音。

我这次返来的目的已经完成,留下也没有用,与其花十多二十年在一间小大学里争升教授,不如好好坐下来写几本书出版,倘若有丁点成就,一切荣耀归己名下,与人无尤。

我决定回老家去与出版社洽商。

只是,我有快乐过吗?

记忆恍惚得不得了,好像一整个暑假没有睡好过,盼望、焦虑、失望、怨怼、劳苦、伤感,什么都有,但不记得快乐。

一直没有主动过,她来她去,都不由我作主,我们之间的对话也渐渐淡出,反而是施峰施峻的珠玑,都记录在脑海中,将来写作时会用得着,原来小女孩子会说这样的话,小说家不是亲耳听到还真不敢任意创作。

踏入秋天,心中没有任何盼望的缘故,睡得十分死。往往倒在床上,一下子酣睡,要到天亮才醒,当中十来个钟头一点儿知觉也没有,也不转侧,也不做梦,感觉上一登床刹那间便过了一整夜,还有,闹钟响的时候,隐约听见,还会好奇地问自己:这是什么声音,铃声,怎么会有铃声,是火警?又不像,奇怪,我的世界里怎么会有这种怪声。

每天,都由海伦来叫醒我。

她说她支持我从事写作,闹钟从此作废,爱几时起床就几时起床。

海伦真的善待我。

国香走后,时间多得用不完,林自亮与我尽心尽意地纵容海伦,每天下午问她爱吃什么菜。

林自亮别有居心,狞笑着对我说:“现在海伦一辈子离不开我。”

这样理想的丈夫哪里找,正业是服侍太太,打点好家里,才回店铺三两个钟头,赚它十万八万。

也许盛国香需要的也是这么一个人,也许这个古怪的城市每一位女性都需要这样的好丈夫。

心中仍然酸溜溜,浴后照镜子看得到背脊淡淡烙印。

每日上学放学,都渴望国香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这十来二十天如果看不到她,以后就没有机会。

但又怕会碰见她,一个下午,偶然在校园看见一条白裙子及纤细棕褐的小腿,便以为是她。

不知恁地,第一个反应便是要躲起来,一缩缩到大树后面,又忍不住要偷看几眼。

她走近,又走远,并不是国香,没有一点点相似,她穿的一双白鞋既脏且旧,头发也没打理好,发梢又干又枯。

错了,完全错了。

同一天下午,师傅同我说,国香已到希腊去开会,稍后施秀升会去接她返来。

这么说,原来她人不在,我根本不用步步为营,更加连惆怅的理由都没有了。

帮林自亮整理帐目,他诧异地说:“你亏空真不少哇。”

我探头过去看到数目字,也发呆,几乎是我一年半的薪水,竟用掉这么多。

“难怪他们都说老板切要守住店堂。”林自亮笑。

我惭愧、尴尬、羞耻,嚅嚅然说不出话来。

经理进来说,“外头有一位苏小姐,买了许多东西,要求打八折。”

林自亮对我说:“你出去看看。”

“可是苏倩丽?”

经理点点头。

我推门出去,苏苏穿红色,站在堂中,像是替我们做广告。

看到我,她一怔,堆上笑,“你还没有走?”

“你在移民局办公?这么关心我的行踪。”

“我知道你的感觉。”当然,苏苏也已听说。

“你永远不会知道。”

“我确实知道,前年夏天,我在你的鞋里,同一情况。”

我看住她。

“我警告过你,你赢不了。对,施家的孩子像不像噩梦,同她们相处过之后,我已把养儿育女的念头全抛在脑后。”

我不予置评,面孔呆木。

“对,你看我买了多少东西,有无八折?”

我看一看,光是一公尺直径的水晶灯就有三盏,此外瓶瓶罐罐无数。

“当然可以,”我问,“买这么多,上仓?”

“我要结婚了。”

啊。

“怎么,不相信。”

“恭喜恭喜。”

她掏出支票簿子,摊开来,满以为她问银码,谁知她却说:“我对婚姻的看法是两样的。”

我等待她的下文。

“不过是另一种生活方式,何必恭喜。”

“新的开始总是好的。”

她想一想,“也是,或许更差,但不知道,无知就无痛。”

“我们是否认识该位幸运的先生?”

“不,”她嘴角又恢复那种调皮狡黠,“幸亏不,他是一个陌生人、神秘客,他认识的我,是真正的我,不是你们嘴里的苏倩丽。”

也许我们口中的苏倩丽只有更可爱,但她决不肯冒这个险。

她大笔一挥,签发支票。

“我们替你送去。”

她放下地址,“二十四小时有人收货。”

“苏苏,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她说,“可惜时间不巧,你心中另外有人,否则可能有进一步发展。”

苏倩丽总不忘调戏我。

“振作一点,施氏夫妇是高手,能够做到你这样,已经不容易。”

我们迅速拥抱一下分开。

苏苏离去。

林自亮出来看见说:“一定要这么亲热吗?可见生意是越来越难做,牺牲色相。”见到单子,又说,“将功赎罪。”

我认为苏苏丑化了国香,她并不是什么厉害的角色,她只不过高估了自己,亦高估了我,缺乏生活经验的人大多如此,以致无以为继。

说穿了,原来这么简单。

林自亮说:“屈臣氏来了一批八二年的李士令,去订两箱给海伦,有桃子香味,又不甜,十分精彩。”

我取过外套出门去。

我也需要酒。家里各式酒精不断,林自亮常有那些上门来边诉苦边喝的朋友,而我,三天就包销一瓶威士忌。

摸摸冰凉的酒瓶,是谁伴我月夕共花朝,是谁使我做欢乐英雄,还不是老好威士忌。

“喂。”

谁。

“喂。”

一低头,看到老冤家施二小姐,倒是吓一跳。

“你好吗。”她又恢复彬彬有礼。

她明显地长高了,缺着门牙,一点儿敌意也无,客客气气与我打招呼。

“托赖,还过得去。”

奇怪,我声音里也透着亲切感,而且非常自然,绝无牵强。

天地良心,撇开利害关系不说,施峻是我所见过最精灵最美貌的孩子,任何人看见她,都会想与她亲近亲近,说几句话,我自然也不例外。

“你来沽黄汤?”

她没听懂。也难怪,我那文人气质毕霞。文绉绉之辞儿不是她可以领悟。

“姐姐呢?”

施峻嘴巴努一努。

“就你们两个?”

“同公公一起来。”

“父亲出门去了?”

施峻摆出很宽慰的表情来,“在希腊同母亲在一起。”可见如今的孩子多有机心。

施峰走过来,我目定口呆地看着她,小白棉衫、卡叽裤、老球鞋,猛地一瞧,活脱脱就是盛国香,小一号。我神魂颠倒,不能自己。

她把双手插在口袋中,朝我点点头。

师父也看到我了。

“一起吃午餐吧。”师父说。

大家都装得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都是高手,真的,不愉快的事不要去记得它,让它消失。

“要不要吃意大利菜?”我说,“我瘦许多,可以大嚼菠菜面。”

大家都赞成。

施峰走在我身边,我用目光量一量她,这一季她起码长高六公分,到我耳畔。

真令人惆怅,已从儿童变为少女。

我伸出手臂,让她看那个啮痕。

嘿,你知道什么,她忽然之间涨红了面孔,连薄薄半透明贝壳似的耳朵也烧起来,转过头不出声。

整件事,唯一留下的记认,只是这一圈齿印。

我们在馆子坐下来。

老板亲自招呼我们,用意文说:“多么美丽的一家人。”

我欲否认,又懒开口。

施峰闲闲问:“你的小说呢,动笔没有?”

我答:“到外国去才动笔,在此间出书,动辄给最胡调的周刊上的书评专栏说你的作品不够严肃,我才不干。”

施峰朝我笑一笑,充满妩媚,她对我仇恨已融化无踪。

这么说来,如果我再怀恨在心,未免显得比她们还要幼稚。连恨都不能恨,夫复何言。

师父问我:“你要回去?”

我点点头。

“帮你写推荐书?”

“真真需要多多美言。”

“其实留下来岂不是更好,我们都喜欢你。”

我忍不住笑。

他们也笑。

施峻忽然问:“那人后来怎么了?”

“谁,谁怎么了。”

“那与他表兄乘船到处游览的人,叫什么名字,汤,唐?那跑进女人做皇帝的国家那人。”

“啊,唐敖。”

“后来他怎么了,”施峻心痒痒地问,“你一直没告诉我。”看样子她憋了很久。

可怜的孩子,她以为这故事只我一个人知道,其实是最最普遍的民间小说,不必求我。

“他玩不过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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