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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得很高,足足高出她一颗头。她的个子并不算矮,有一百六十八公分,他看起来至少有一百八十三公分,可能还要更高,因为他们就算隔着水果摊,她都能感觉到他的高大。
梁萱若在街头摆摊已经有一段时间,人来人往,什么样的人她没见过,但她第一次见到像樊嘉士这么强硬的男人。
他不止身材高大,连他的五官也像石头一样坚毅,他拥有一双深邃的眼睛,锐利的眼神彷佛能看穿人的灵魂,心也无所遁形。他同时拥有挺直的鼻梁和消瘦的轮廓,薄唇连接着有力的下巴,下巴中间有一条明显的凹痕,就连头发也比一般男人狂野,即使他已经尽量梳理,仍然无法服贴,总是会有一小撮头发不听话的跑出来。
整体来说,这个男人的外型极为出色,不是时下流行的花美男,反倒像是西部电影中的牛仔,粗犷、狂野,却又带有一股贵族气息,一整个矛盾,一整个刚硬,一整个吸引人。
他的外表及气势,让她联想到拥有自己王国的王者,不可一世。
而同样的,当梁萱若清秀的脸庞暴露在小灯泡的照耀之下,樊嘉士受到的震撼不下于梁萱若。
她很美,眼睛大而明亮,鼻梁高挺,嘴唇大小刚好薄厚适中,再加上鹅蛋形的轮廓,整体气质给人的感觉就是两个字——清灵。
梁萱若的美貌,在昏黄的灯光之下,呈现出一种脱俗、不属于现世之美,看得樊嘉士目不转睛。
唰……
雨如水帘,将他们隔绝开来,一如他们身处的两个世界,是那样的不同。
然则对樊嘉士来说,他们的世界差别没有那么大,因为梁萱若跟他初恋情人长得非常相像——不,根本是一模一样!除了神情稍微不同之外,她的身高、体型跟他的初恋情人并无二致,彷佛已经失踪多年的初恋情人,又站在他面前拨动他的心弦!
这是樊嘉士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无法反应,雨水沿着雨伞边缘滴落在他的黑色皮衣上,尽管老刘再怎么努力撑高雨伞,都无法阻挡雨水打湿樊嘉士。
雨势明明很惊人,雨打在地面上明明很吵,现场却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移动脚步。
“很抱歉,不是我不想做生意。”梁萱若率先打破沉默,跟樊嘉士道歉。“而是因为雨实在下得太大,水果几乎都卖光了,我不得不收摊。”
她一边解释,一边垂眼偷偷瞄时间,腕间的廉价手表显示已快接近十二点,她不禁暗自叫苦。
梁萱若希望樊嘉士能接受她的解释,让她早点收摊回家休息,无奈樊嘉士仍是动也不动,双脚好像被魔法定住,甚至无法往前移动半步。
梁萱若觉得很不安,虽然她常因为美貌受到骚扰,却鲜少遇见像他这么大胆的男人,目光好像要把她看透了一样专注犀利。
“……你叫什么名字?”彷佛经过一世纪之久,樊嘉士终于开口,却是问了一个和他们的对话八竿子打不着边的问题。
梁萱若愣住,虽然说她时常被搭讪,但他看起来不像是一个肤浅的男人,让她有点小小的失望。
“先生……”
“名字!”
可他散发出来的气势,又不容她反驳。
“我在问你的名字。”快告诉他!
“梁萱若。”她吓了一跳。“我叫梁萱若。”
听见她说出“梁萱若”三个字,樊嘉士的眼神立刻变得和她一样失望。原本他还寄望她就是他的初恋情人,只是因为那场意外丧失记忆,才不认得他,结果她竟然想都不想便报出自己的名字,难道,她只是一个跟诗帆长得很像的女孩,而非诗帆本人?
刺骨的寒风随之袭来,一如他的心情。
梁萱若本来就穿得少,虽然穿着一件防水夹克,但因为是便宜货,又破了个洞,根本不能御寒。
她真的觉得好冷,好想赶快回家,只好把原本打算留给未婚夫吃的水果拿出来。
“这里还有一些水果。”她冷得频频打哆嗦。“如果你不介意外表的样子不好看,全部送给你。”
梁萱若展现出最大的诚意,樊嘉士垂眼看到她手上有些淡淡的伤疤和新的伤痕,内心更加确定她不可能是他的初恋情人,诗帆出身名门望族,有个十分宠爱她的父亲,舍不得让她做任何家事,而这个女孩那双手,一看就知道经历长时间劳动,粗糙又伤痕累累,跟她仙子般的脸孔完全不相配。
由于樊嘉士实在犹豫太久,梁萱若几乎以为他会拒绝她的好意,表情因此而尴尬不已。
就在她正要缩手之际,樊嘉士突然伸手抓住她的手腕,低声说:“我从来不接受他人的馈赠。”
他的手臂是那么强劲有力,梁萱若在第一时间便感受到他的力量,以及宛如触电的奇异感觉。
她小嘴微张与樊嘉士对视,在视线交会的瞬间,在他眼底看见了一股翻腾的情绪,随即又平静下来。
他松开她的手腕,顺势接过她手中的红色塑料袋,用另一只手掏出皮夹,抽出两张千元大钞给她。
虽然他什么话都没说,但梁萱若知道这是买水果的钱,于是摇头。
“我不能收——”
“拿着!”樊嘉士不接受拒绝,因为被她拒绝,好像被初恋情人拒绝一样,而诗帆是不可能拒绝他的。
“……好,谢谢。”梁萱若不再坚持,一来是他的表情容不得她说不,二来是她的经济情况也容不下她展现志气,她需要每一块钱。
只是,当她的手指不小心和樊嘉士的手指碰在一起的时候,那股奇异的感觉似乎更明显了。
她不自然的颤抖,分不清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他无意的碰触,即使雨下得这么大,气温如此之低,她的身体依然升起一股躁热,好像她灵魂的某部分也跟着苏醒。
也许大雨真的影响了两人,冷漠如樊嘉士,居然脱掉身上的皮衣,披在梁萱若的肩膀。
“穿着,这能防水。”他的语气很冰冷,但他的皮衣却很温暖,上面留有他的体温。
“走,去医院。”樊嘉士把皮衣给她后,随即转身交代司机,大步走回他的豪华房车之中,梁萱若只能愣愣看着林肯加长型房车,在大雨中开走。
她偏过头看着肩膀上的皮衣,一脸迷惑。
这时又吹起一阵寒风,逼得她不得不脱下皮衣,重新穿上。
樊嘉士的皮衣穿在她身上,明显过大,却温暖得不可思议。
她把胸前的拉炼拉上,让自己短暂躲进他的温暖之中,感受突如其来的幸福。
而大雨,依旧下个不停。
唰……
看似永不停歇。
第2章(1)
“圣和医院”严格来说并不是樊嘉士的第一选择,因为它才刚开幕不到一年,还没有打响名气,从院长到医生甚至护士,年纪都相当轻,就经验来说自然无法跟动辄几十年历史的老医院相比,但它有其他医院无法相较的优点,那就是门禁森严,绝对保障病患的隐私。
医院的拥有人谈予恩——“弥新集团”的总裁兼董事长,与他有过数面之缘。同样身为企业家的后代,肩负着集团的兴衰,谈予恩硬是比他潇洒、也任性了好几倍。据说整间医院都由他独自出资,这相当不简单。“圣和医院”强调个人服务,无论在设备或是医学器材方面,都是采用最顶级的,当然收费也是一流的。虽然才开业不到一年,却已经呈现一房难求的状态,是台北市内最新窜起的私人贵族医院。
只设单人病房的“圣和医院”,无论哪一个地方都流露出贵气,无论哪一个角落都安静。
小光的病房就位于走廊的尽头,病房里安静无声,直到樊嘉士的开门声打破寂静。
“小光。”樊嘉士之所以选择“圣和医院”,还有另一个理由,那就是没有限制探病时间,只要病人的身体状况允许,二十四小时都能会面。
“樊叔叔!”小光看见樊嘉士来访很高兴,苍白瘦弱的脸庞顿时有了笑容。
“你还没睡?”樊嘉士走到病床边的沙发坐下,顺手将水果放在沙发上,一脸关心地问小光。
“因为樊叔叔你说要来看我,我不敢睡。”小光果然就如同樊嘉士预料中那样,没等到他绝不入睡,从某方面来说,他们的个性非常相像,所以他才会如此疼爱小光。
“樊叔叔因为工作得太晚,买不到更漂亮的水果,只买到这包丑丑的水果,你就将就一点吃吧!”樊嘉士拿起红色透明塑胶袋在空中晃了一下,小光看着塑胶袋里的水果又笑了,笑得好灿烂。
“只要是樊叔叔买的水果,我都觉得特别好吃。”小光明显把樊嘉士当成父亲看待,樊嘉士的喉头因为小光的童言童语而抽紧,足足停顿了两秒钟,才摸小光的头赞美他乖。
得到他的赞美,小光好像得到全世界般开心。
老刘在一旁默默看着樊嘉士和小光之间的互动,心想樊嘉士真是一个难懂的男人,性格明明如此冷漠,面对小光时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比大部分的父亲都更有耐心。
“已经很晚了,樊叔叔明天还要上班,得先回去休息,你也要赶快睡觉。”樊嘉士打量小光疲倦的脸色,发现小光不止面色苍白,连嘴唇都毫无血色,心情开始走下坡。
“好。”小光很乖地闭上眼睛,樊嘉士帮他盖好棉被,放轻脚步走出病房,跟在他后头的司机轻轻把门带上,病房于是又恢复原来的宁静。
“我要跟医生谈些事,你先到车上等我。”他们一走出病房,樊嘉士随即下指令,司机点点头,依照指示先回车上等,此时墙上时钟的指针指向午夜十二点半,新的一天已经开始,樊嘉士的前一天却还没过完。
樊嘉士找到值班医生,大约询问了一下小光的病情,得到的答案相当不乐观。
“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可以和小光配对的骨髓,我们也一直在努力询问,但很遗憾至今还没有收到任何好消息。”值班医生抱歉地说道,樊嘉士的脸色铁青,几乎说不出话。
小光罹患的是血癌,也就是一般俗称的白血病,得病的原因不明,极可能是遗传。小光是孤儿,根本找不到亲属可以移植骨髓,只能等待陌生人的恩惠。而这可比大海捞针,就算是亲兄弟之间,配对成功的机率也只有百分之二十五,他怕小光等不到合适的骨髓,就已经撒手人寰。
“小光还能撑多久?”这是樊嘉士今天第二次握拳,两次都让他愤怒得想杀人。
“以小光目前的情况判断,可能随时会走,你最好做好心理准备。”医生据实以告,樊嘉士的拳头握得更紧,对自己的无能为力极端厌恶。
樊嘉士没答话,转身便离开医院。
司机看见樊嘉士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医院门口,立刻把车开过去接他,樊嘉士坐进车子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拿起公文批阅,藉以平复情绪。
老刘不明就里,只觉得樊嘉士真是个工作狂,永远都在工作。
林肯加长型房车,就在樊嘉士不间断的工作中往阳明山上奔驰,等到轿车开进樊氏别墅的车库停妥,已经是凌晨两点。
老刘非常尽责的帮樊嘉士把车上的公文统统搬进书房,因为他知道樊嘉士没把这些公文批完之前,绝对不会上床睡觉。
“老刘,你辛苦了,明天可以不必来接我,我自己开车上班。”就如司机猜想,樊嘉士确实打算挑灯夜战把工作做完。
“是,总裁。”老刘掏出车钥匙默默放在桌上,就要离开。
“我明天开另一辆车去公司,你直接把车子开回家,别淋雨了。”樊嘉士拿起车钥匙,丢给司机。
老刘愣了一下,默默收下钥匙,跟樊嘉士敬礼,而后默默退出书房。
说实话,为樊嘉士工作三年,他始终搞不清楚他到底冷不冷酷?他在上一秒钟还吃人不吐骨头,下一秒钟就变成一个大善人,全视他的心情而定。比如现在外面下着滂沱大雨,他知道他骑机车上下班,干脆要他把车子开回去,省得还得在大雨中骑车危险,容易发生车祸。
老刘摇摇头,到车库把车开走,开始烦恼待会儿停车的问题,毕竟他可不像樊嘉士住在两千坪的大别墅,而是栖身在破旧的小小公寓,没有地方可停这么大的林肯轿车。
樊嘉士不晓得他的一时善心成了司机最大的负荷,对他来说,更大的负荷在书房等着他,那即便是永远处理不完的公事。
他习惯性地要脱掉外套,才发现早就没有外套可脱,他的皮衣已经送人,送给一个萍水相逢的女人,只因为她长得跟他的初恋情人很像。
……真的不是诗帆吗?
樊嘉士疲倦地用手揉太阳穴,心里明白答案是否定的,诗帆已经失踪十年,就算她再出现,外表也不可能毫无改变,他和诗帆同岁,如果她还活着,也已经二十九岁,可今天那位叫梁萱若的女孩看起来只有二十岁上下,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