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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你再弄一次……”而且也要两条鱼才够吃呢!
鱼儿啊,鱼儿!今天就算你们运气不好好了,填饱我们的肚子你也是大功一件呢!下辈子记得千万别再投胎当鱼了,最好猪啊牛啊羊啊的也都不要……
夏侯泱轻笑摇头。比杂耍还好看?真服了她了!
但只要她开心,偶尔当杂耍班子又如何呢!
第六章
夏日的午后,倾盆的雷雨涤清一身的暑意,还大地一片清爽,人们一丝清凉。
夏侯泱带著钟凝,在雨后离开了避雨所待的土地庙,继续踏上往北的行程。
雨后的山径有些许的泥泞,两人放慢了马匹的速度,施施然在悠然的山间漫步。
“泱哥——”钟凝看著满山的青翠忽然想到,她一直忘了问夏侯泱一个问题。
“嗯?”
钟疑问道:“你有想过归隐以后,要过怎么样的生活吗?”先前,她听他说过,将鞑子逐出中原以后就要归隐的事,却一直没问过他,归隐以后他真正想要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夏侯泱微微沉吟道:“早先,我没想过会有伴侣,就想著,如果起义成功后我能活著,那么就走遍名山大川、五湖四海,以狩猎维生,简单也没有羁绊。或许,走到一个喜欢的地方,就在那儿建屋定居,种田砍柴,闲时读书为乐,做个乡野村夫度过余生。”
钟凝眨眨美眸有些得意。她给自己找了个兴趣相投的夫君呢!“现在有了伴侣,也不会有什么不同啊!我们可以一起云游四方,就像先前我说的那样,最好,还可以出海看看!我爹爹年轻的时候出海过,到南洋去玩……爹说,那儿有很多中原没有的东西,人种也跟中原人不同,想法也跟中原人不同……我想,就跟我们看到色目人的感觉一样吧!觉得一切都是那么地新奇!”
他们的价值观是很相近的,并不以为荣华富贵是生命中重要的事项,也不以为高官贵爵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在本质上一迳地舒心自适才是他们所期待的生活,外人的价值标竿不适用于他们身上。
钟凝多了一些些的好奇心,且好自由自在;夏侯泱多了一些些的沉著稳重,恰恰平衡了钟凝的散漫随兴。若说两人,是互补却也是相似。
夏侯泱伸手揉揉她黑瀑般的秀发,调侃道:“那咱们有了孩子怎么办?学你爹爹把孩子扔在家?”
钟凝清丽的小脸烧红一片,装傻道:“什么孩子啊!人家不懂啦!”
夏侯泱看著她百年难得一见的别扭,笑道:“真难得有钟大才女不懂的事,我以为咱们凝儿姑娘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能的!”
“泱哥真是愈来愈会捉弄人了!人家不理你了!”钟凝一声娇叱,让马儿拉开四蹄奔跑起来,迎著风让那股舒爽带走颊上的躁热。
夏侯泱随即跟上,跨下的名驹倒以为两人赛起马儿来了,奔腾得煞是卖力,转眼两匹马儿就并骑在山径上奔驰起来。
跑了一段路,夏侯泱率先将马儿缓下,一双锐目直视著前方的某一处。
“泱哥?”钟凝随后也将马儿缓了下来,并且马上发现夏侯泱在注视的目标。“那儿……好像有人受了伤啊!”
夏侯泱颔首:“去瞧瞧!”看样子是寻常的老百姓,应该不会跟鞑子有关系的。
两人驰近,看见山径旁蹲坐著一对中年夫妇,两人约莫都是五十来岁,那丈夫似乎扭伤了脚踝,痛得没法子走,而妻子焦急地在旁边直掉泪,丈夫不理会自己的疼痛还一直柔声安慰著妻子。两个人应该没躲过方才的倾盆大雨,身上都湿透了!但夫妻间那种鹣鲽情深的模样仍是羡煞旁人。
钟凝和夏侯泱对视一眼,两人同下马来。
“大婶!”钟凝轻道。“这位大叔是伤了脚踝吧?”
那妻子见著有人而且有马儿,连忙求道:
“姑娘,外子因为山路泥泞扭伤了脚,不知道姑娘跟公子可不可以行行好,把我家相公载回家去,我们永感大恩!”说著就要下跪。
钟凝连忙扶住她,对这种场面最没辙了。“大婶,你别这样。我先给大叔看看再说!”
等钟凝看了一会儿,夏侯泱问道:“怎么样?”
“伤到骨头了,好好上药应该就不会有问题,但会约莫一个月不能行走。”仔细地审视后,钟凝轻轻摇头,这伤短时间要好是不可能的了。
“先送他们回去再治伤吧!”这荒山野岭的,白日还好,晚上难保没有狼群出没。以这对夫妻的情况,和这近十里不见人烟,把他们扔在这儿是断不能行的!
“嗯!我先用树枝替他固定伤脚。”看到呆傻在一边的妇人,钟凝轻道:“别担心,不是什么太严重的伤,把骨头扶正好生休养,很快就会痊愈的!”
妇人吃惊道:“姑娘是大夫啊?”
钟凝笑道:“是吧!”这也不算骗人,她懂医是真的呀!而且根据经验最好别说实话……否则医术是会被怀疑的。
她笑著看向夏侯泱,两人同时想起初见面时的情状。
替那丈夫固定好伤脚,钟凝道:“大叔,我们送你们回家去,你给我们指个路吧!”
那丈夫连忙道谢,由夏侯泱载他,钟凝载妻子,循著山路往他们住处而去。
原来,夏侯泱跟钟凝救的那对中年夫妻是山中的住户,在这山中依山傍水而居。中年男子姓陆,原本是个经营书肆维生的小书商,却因为现今世道太过混乱,于是跟妻子和一双子女们为避祸而迁居山上。现今,女儿已经远嫁邻县,而儿子娶妻后在城中做些小买卖,于是留居此地的只有他们一对夫妇了。
今天就是夫妻俩到儿子家中小住几日后,要回山里来的途中,陆先生踩滑了脚步给扭伤踝骨,幸而遇到夏侯泱他们路过,否则以此偏远山径人烟罕至的程度,夫妻俩是注定得露宿荒郊了!
山中天色晚的快,在傍晚将两人送到家后,很快地就天黑了。于是陆氏夫妇很热心地留夏侯泱跟钟凝住一晚,以报答他们的救命之恩。
陆大叔先前经营书肆,读过的书很多,而也十分有忧国忧民的意识,与夏侯泱可说是所见略同,两人谈话煞是投机。虽说多半是陆大叔说夏侯泱听,但因为想法相近,气氛仍是非常热络。
钟凝被陆大婶拉到后院去陪她作菜,在她保守的观念中,女人是不应该参与这种国家大事的讨论的。而且,钟凝清丽娇美甚得她的喜欢,也就想跟救治她相公的小姑娘多聊聊。
“钟姑娘,今儿个真是多谢你们了。送我们回来,还替我相公治伤,真是不知道怎么道谢才好。”陆大婶清洗著方才杀的土鸡,慈和的脸上净是感激的笑容。
钟凝闲著也是闲著,随手帮忙挑拣起菜叶,闻言笑道:“陆大婶,你就不用再客气了,那只是小事一桩。而且我跟泱哥也叨扰你们一晚,还让你准备这样丰盛的菜肴,我们才该道谢呢!”看他们食膳平日应该是很简朴的。陆家虽然不穷,但从家中的摆设不难看出,他们夫妻俩似乎很崇尚平淡自然。
陆大婶也笑笑,好豪爽的姑娘可不是!“钟姑娘跟夏侯公子是……”这姑娘一看就知道是闺女人家,两人不是夫妻,不同姓也非兄妹。
“我们是未婚夫妻,这一路北上,是要到大都去完婚的。”钟凝暗中吐了舌,她不是故意要撒谎的。只是这位大婶是传统的人,她不这么说怕要听她说礼教给她听了!
虽然宋亡至今也近百年,但是汉人还是很重视礼教的,尤其是对女人的羁束。即使不像宋朝那般严格,却也没放松到哪去。
“长辈在大都啊!”陆大婶果然非常单纯的相信了。如果是未婚夫妻,这样孤男寡女虽不合宜,倒也不会太惹人非议,因为女子订了亲就是夫家的人了。
“嗳!”钟凝有些不好意思,虽然她向来不受礼教约束,但并不代表她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可以一直绕著她的终身大事说,她也是会害臊的呀!
陆大婶没发现她的困窘,诚恳地说道:“你们两个呀!男的俊女的俏,两人并肩一站就像是瑶台双碧,丰神俊朗的精采极了!日后娃娃可要多生几个,你们的孩子一定漂亮得紧!”
“嗳!”钟凝一张俏脸红到耳后去了,看来短时间退不下来。
陆大婶又随口聊了一些附近的特色,钟凝都听得心不在焉,直到她把最后一道菜炒好盛盘。
“好了!咱们到前头去吧!”没察觉她的异样,陆大娘笑著把菜盘端起,转身往前厅去。
“嗄?!去前厅?”不要吧……她的脸热烫烫的还没褪啊!
“是啊!要开饭了,他们应该也饿了。”
钟凝认命地点头:“喔,好的。”也帮忙端起菜,心中却直想著,希望不会有人注意到她的脸。
真是……
天不从人愿!
大家才落坐,夏侯泱马上就发现钟凝的小脸通红,于是关心道:
“凝儿,你的脸……怎么红成这样?”
陆大婶也惊呼:“是啊,我方才没注意到,现在一看真是好红啊!”奇怪,她今晚的菜没炒辣椒啊!
钟凝窘道:“我没事,只是觉得有些热……”
陆大婶看看她身上的湖绿色衫裙,是绮缎啊!布料虽好但是在这种溽暑则会稍微不透气。“啊!我等会儿拿麻质的衣裳给你换穿,这样晚上会睡的比较舒适。公子也是,像你们身上的衣裳都会有些闷热吧!”
夏侯泱虽然觉得奇怪,但看钟凝低著小脸扒饭,也只有先行道谢,待晚一些再问她了。
吃到一半陆大叔问道:“两位是要上哪去呢?怎么会从这边路过?”这条山径虽然可通北方的大城,但自从平路的官道辟完之后,山径就少有人行了。虽然小路较快,但路况不佳,所以南北往来的人口莫不是从官道行走。
夏侯泱还斟酌著要怎么回答,陆大婶就快一步先道:
“他们是要去大都完婚!长辈在大都等他们哩!”
钟凝闻言险些被一口饭菜哽死,她没想到陆大叔会问这个问题,更没想到陆大婶会这么顺口地说出来,老天……来道雷劈昏她吧!顿时小脸更是嫣红难消,连忙佯装在吃菜,连抬头看夏侯泱一眼都不敢。
夏侯泱看向钟凝,一个漂亮的黑色头颅始终垂得低低的。这就是她脸红了整晚的原因吗?夏侯泱笑道:
“正是,因为长辈们催得紧,所以才走山道,想早日到大都完婚。”
陆大叔闻言大喜道:“啊!那在此我就先恭喜两位了!”让陆大婶取来了私酿的酒,和夏侯泱乾道:“两位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祝两位白头偕老、早生贵子呀!”
又来一个人提到生孩子,今天已经第三次了……拜托饶了她吧……她已经羞到不能再羞了!
幸而后来的话题没有绕著这些转,夏侯泱把话带开问道:
“陆大叔,这山径一路往北还会经过哪儿呢?”
陆大叔想了会儿答道:“这山径是通往丰九城,而此去的路上还会经过一处叫雁子坪的地方。那雁子坪是一个突出的平崖,下面就是湍急的洎水,因为平崖地势险极,只有雁子会在那儿筑巢,所以叫作雁子坪。风景是很秀丽,就是要当心脚下,失足跌落可是没得救的!”
“那丰九城距大都还有多远的距离?”夏侯泱盘算著行程,他们的马儿好、脚程快,看来到大都只有早没有晚的。
“不远,四十来里路而已,你们骑马约莫一天就会到了!”
夏侯泱和钟凝对望一眼,看来他们的时间还非常充裕。
陆大婶还道他们是想赶著去成亲,于是安抚道:“这样好,快些到大都,就可以快些成亲,明年这个时候可就有小娃娃可以抱了!”
才平静下的小脸又爆红!
天哪!别再来了!
到夜里,慈和的陆大婶果然记得钟凝说热的事,拿来儿子媳妇偶尔在山上住时,所换穿的居家服装给两人。
因为,他们当夏侯泱跟钟凝是将要成亲的未婚夫妻,也就让他们俩同睡儿子媳妇的房间。
两人各自换上麻质的衣裳后,在相视的一瞬间都笑了出来。他们从来不曾见到对方这么居家闲适的装扮。
夏侯泱始终都是一袭玄黑的布袍,一身爽俐的劲装;钟凝则是长年湖绿色的绮缎衫裙,偶尔贪玩换上书生袍罢了。
出门在外的人,为求行囊简便,自是不会带太多衣物在身上,往往一件衣裳当外出服,睡觉就穿单衣入眠,有时还是合衣而卧,一件通用到底。
夏侯泱比陆家的儿子身材高大,幸而居家服通常做的宽大,他穿来倒也合身舒适,只是朴素的衣裳仍是难掩他天生的气势。
钟凝替他将领口翻弄平整,笑道:“今儿个你才说归隐以后要当山野村夫,没想到这么快就可以过过瘾了!”左右打量了一下,钟凝肯定道:“泱哥是扮不像村夫的。”太英俊、太慑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