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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着她随意一扎的长发和宽大的罩衫,使凯森顿时怀疑自己是否已经结婚多年,成为了一个满怀幸福又生性懒惰的丈夫,正带着宠溺观赏自己忙碌的妻子。
这种感觉……真不错。习惯了她的跑进跑出,习惯了她的恶言恶语,习惯了她脸红尴尬的模样,他几乎在考虑是否应该再想出另一损招,待合约期满后,逼她续签。
“姓凯的,你倒逍遥!”柏乐怡发现了他坏坏的笑容,白他一眼。
“我付了代价,享受服务,很应该。”凯森伸个懒腰,靠在床头。
“喂,顺便问一句,茵茵那边的进展如何了?”她知道昨天他跟茵茵碰面。上帝保佑,总算让她苟延残喘了一日。
“亏你自称跟她是好朋友,居然跑来问我?”
“还不都是你害的!要不是在这里做牛做马,连打肫的时间都没有,我和茵茵她们会这样疏远?”整整一个星期,她们“风尘三侠”没能聚在一起喝茶聊天打牌,害她损失了不少赢钱的机会。
“也对,”他实事求是的点了点头,并且汇报已进行中工作,“放心好了,她老公昨天脸色已经发青了,估计不久的将来就能吐血身亡。喂,你们费尽心机这样整治那个可怜的男人,是想贪他遗产?唉,青竹蛇儿口,黄蜂尾后针,两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看来以后我讨老婆得当心……”
“有人愿意嫁给一个牛郎吗?”耻笑之声骤然响起,“她不怕染上爱滋病?”
“或许这位伟大的女性近在眼前。”
“谁?”她眼珠沿着屋于转上一圈,“冰箱里的老母鸡?”
“哈哈哈!”凯森四顾大笑,对于讽刺充耳不闻,很有些自我麻醉的乐观精神。“对了,我在茵茵家还遇到了你的另一个好朋友楚楚喔,就是有偷窃癖的那个!”他继而转换话题。
“茵茵!楚楚!”柏乐怡失声尖叫,“拜托,谁允许你叫得这样亲热!”
“她们自己呀,”他满脸无辜,“本来我是叫雷太太和方小姐的,她们自己说,不要见外了,阿凯,叫我们茵茵和楚楚吧。我很听话,马上这样叫了。”
“楚楚跑到雷家去干什么?”她决定暂时不计较,因为一个疑问勾起了她的好奇心。
“咦?你又不知道?”讽笑的眼逼近,眨了一眨,“因为她很苦恼,这回,她没偷别的却偷了一个男人的心。”
“什么?楚楚在恋爱?”不得了!山中一日,世上千年,她得早早摆脱这家伙的纠缠,回归朋友们团聚的大家庭。
“想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吗?哇!爆炸性新闻耶!”
“是谁?”她迫切地想知道答案。
“唔……这个嘛,我答应她们要保密的。”凯森身子一靠,重新躺回棉被中。
“你不想活命了?”她晃晃浇花壶里的水,打算从他头上淋下去。
“你威胁我也没有用,本人向来一诺千金。她既然是你的好朋友,不知道自己去问吗?从我一个外人嘴里套出答案,简直玷污了你们的友谊。”不躲不闪,他笑着直视那个危险的浇花壶。
“哼!”话被他这样堵了回来,柏乐怡也不好再问。浇花壶一丢,她气呼呼地拖地板去。
“喂,今天暂时把家务活放一放,我们得出去。”
床上的人边吃早餐边说话。
“又要到哪里花天酒地?”
“有个花园宴会,得去应酬一下。放心,只是喝酒聊天,不会让你当众出丑的。”他知道她最怕跳舞。
“我没有那种场合穿的衣服!”又不是豪门公子,一个牛郎,也学人家参加什么花园宴会。
“衣服在客厅桌上那个红色的大纸盒里,拆开丝带就能看见,”他早有准备,“这个尺寸,你穿着应该适合。”
“耶?”柏乐怡没料到他还有这一招,本想抵抗,但女孩子对衣服之类的东西总有着无限好感,何况那个印著名牌标志的大纸盒如此诱人,便狐疑地走过去,蝴蝶结丝带一扯,纱质的轻盈小礼服就呈现在她眼前。
那是她喜欢的淡紫色,像雨中紫阳花的颜色,因为纱质布料在早春的季节里略显单薄,还体贴地配了件短外套,另有粉白的手套和皮鞋。
“好漂亮。”她触摸着小礼服,心里叹道。
“可以到浴室里试试。”凯森在一旁建议,似乎早料到她会喜欢。
“你浴室的镜子不会是个监视器吧?”她仍然小心提防。
“嘿嘿!”他被逗乐了,“放心,我没有偷窥癖。不过你的建议很有趣,我可以考虑试装一个。”
“呸!”将拖把往他的方向一掷,她砰地一声关上浴室大门。
几分钟后,柏乐伯一手持着头发,一手提着裙子,愁眉苦脸地走出来。
“怎么?不喜欢?”凯森倒没料到是这种表情,原以为她会像所有爱美的女孩一样,自信地在他面前转个圈。
“我的头发……”穿着小礼服的人愁得要掉眼泪了,“昨晚洗了没整理好,睡醒后变得乱七八糟,跟这件小礼服一点也不配。”像蓬头垢面的乞丐偷穿了公主的衣服。
“没关系的,我帮你梳个发髻。”他笑着拉她在镜子前坐定,先轻轻将那蓬乱头发梳顺,再从抽屉里摸出一支银色的簪子,替她仔仔细细盘了个法式发髻。
“你这手艺……哪学的?”她有些吃惊。温暖的指肚无意间掠过她的耳垂,唤起一种酥酥麻麻的感觉。心在那一刻有一丝软软的甜,但转念想到他一定也在别的女人头上屉示过如此的功夫,又有些微酸。
“以前为了讨好大妈和小妈,常帮她们盘头发。”
凯森用梳子尾尖挑下她额前几缕发丝,使她看来更形妩媚。
“大妈小妈?”
“我那个好色的老爸讨了两个老婆。”
“喔……”感到他的不快,她没有再问下去。回过头瞧瞧镜中那美艳又不显老沉的发髻,微酸的感觉又涌上心头,“你用谁的簪子帮我盘头发?这么漂亮,她不介意吗?”
“如果我说,这是特意买给你的,信吗?”他浅笑,又取出一条链子,绕到她脖子上,“配这件小礼服刚刚好,不会太华丽,也不会太寒酸。带了粉直来吗?补个淡妆就可以出去见人了。花园宴会顾名思义是在太阳底下开,太妖娆了反倒不好。”
柏乐怡难以置信地看着镜子中骤然变化的自己,抚抚胸前的项链。那链子跟簪子是一套,白金衬底,珍珠和莱茵石组成的碎花在颈间、发间闪着细微的光泽,虽不算太耀眼,但灵动之中婉约迷人。
不管这首饰是否真是特意买给她的,看着这个平素大咧咧的男人认真挽着她的发,她只觉得此时自己的心情就像这细碎的光泽,有了一点微小的快乐。
——※※※——
她从来没有参加过花园宴会,先前怀着好奇,此刻一见,发现不过是一个有钱人在自家花园里开的Party。许多小姐太太都认识柏乐怡,但全不敢上前与她打招呼——招呼一打,买卖仿冒首饰的事就等于不打自招了。她只好独自坐在游泳池边,远远观赏这群上流社会的男男女女。
瞧凯森那家伙似乎忘了自己的身份,此刻竟像有钱人家子弟般,见了年长的男人便故作敬仰地喊“世伯”,见了迟暮的女人便甜甜地喊“伯母”,真是笑死人!更滑稽的是,那帮老人家居然也给他面子,纷纷拍拍他的肩,好像真的跟他父亲熟识多年,还把身旁的女儿推给他,难道他们不明白这是送羊入虎口吗?怪不得人家说上流社会最好骗吃骗喝,连凯森这类牛郎也混得进来,可见这一说法万分属实。
柏乐怡并不知道凯森到此一游的目的,但他不说,她也不问。做人不宜多话,是她这些年来总结出的经验。盯着池水,托着一杯鸡尾酒,她无聊得打呵欠。这户人家的游泳池颇有趣,铺了金色的底砖,阳光一映,便变成橘色,像夕阳融在水里,比起一般的蓝色池子更能挑逗眼线。
“倦了?”凯森看她捂着嘴,似乎摘到她在打呵欠。浅笑着走过来,坐到她边旁椅子的扶手上,伸出—只胳膊绕着她的肩。
“你快过去吧。”柏乐怡扭扭身子,摆脱那只令她尴尬的胳膊,因为一园子的人都在朝这边瞧、有的已经开始低声议论,可能是在探讨她与这个牛郎之间的关系。
“我再去应酬两句就可以走了。这家的主人……今天过生日,他以前帮过我,所以……”
“你的事与我无关。”她语气冷冷地打断他的解释。
“要不要吃些点心?”他转身离开,又忽然回头一问:“我帮你取些过来。”
“我还年轻,不想这么早就变肥猪,”她蹬他,这家伙,大庭广众的,干吗搞得这么亲密?
他耸耸肩,笑容变得有些涩了。不一会儿混入人群,但目光仍时不时朝她这边瞥一下。
仍然没有人敢上前跟她打招呼,尽管这时她发现已经有许多名门闺秀跃跃欲试。她安静地坐着独饮,看看这些人的好奇心到底能压抑多久。
“嗨,以前奸像没见过你,我姓温。”终于有一个人上前跟她打招呼了,不过是—个男人。
他身材高大,挡住了园中诸人的部分视戏。柏乐怡昂起头,猜想对方的身份,也庆幸自己终于多了一道屏障。
“你是阿凯的朋友吗?”男人仲出手与她一握,“是刚从国外念书回来的吗?”
要是告诉他自己并非进口的洋货,而是本地的土产还是极便宜的那种,不知他会不会掉头就走?
她一笑,“不是。”
她这种模糊的回答搞得这男人十分糊涂,但又不肯承认自己理解能力差,于是继续浪费口舌,“今天家父过生日,匆忙了点没准备什么节目,很无聊是吗?”
原来他是这家的少爷!怪不得明明满脸挂着什么都不放在眼眶的神情,却又处处显示出容忍的礼貌。他是替哪位红颜知已来当探子的?总不至于对自己有意思吧?
柏乐怡才不愿与他多搭活,迅速将目光滑开,落到不远的草地上。
但是,这一落,使她全身骤然僵住。
绿茵上,站着一对璧人。男的笑容温和,女的妆扮明艳。
是他们吗?
呵,应该不会错。虽然她尽量抹去那段记忆,但没想到事隔多年,一切还仿佛昨日,如此清晰,就连他们说话的语气、惯用的眼神也记得清清楚楚。似乎只要稍稍一闭眼,往事就像电影般,马上轰轰烈烈的播放着。
听说,他们毕业后便订了婚。如今,他在她父亲的公司里身居要职,被风采杂志评为年度十大杰出青年,不久,等她完成海外的学业,他们将会有一场盛大的婚礼。
他更英俊了,穿着英式手工西装,举手投足间完全洗去了昔日穷学生的土气,俨然驸马爷的气派。而她,从小就会打扮,现在又读的是时装设计,一向都是走在时代潮流的尖端,那么耀眼,如夜空里的明星。
柏乐怡感到杯里的酒在颤抖的手间泼洒出一滴,金色的水珠溅到绿叶上,在这一瞬间,他们无意中也看到了她。
六双眼睛交会了好几秒,不打招呼看来是不行了。
罗珊拉着未婚夫走过来,绽放笑颜,“乐乐,好久不见,最近在忙些什么?”她用手肘顶了顶未婚夫,“快跟咱们的老同学问好呀!傻愣着干什么?乐乐你别见怪,他最近忙生意忙昏头了,老是犯糊涂。”
翁家良苍白的脸上泛起一丝微笑,“乐乐,你还好吗?”这苍白,不知是因为忙生意忙得累了,还是有别的原因。
不敢多看那张昔日再熟悉不过的俊颜,只把目光投向罗珊,柏乐怡听见自己的声音像是从天外飘过来似的,“珊珊,听说你出国留学了,是去美国吗?”
“美国?”罗珊的声音一向尖厉,像饱含讽刺,“开玩笑,我读时装设汁的去美国做什么?你是没见过美国学生设计的那些衣服,毫无创意可言,他们的毕业展简直比百货公司的卖场还平庸!这一科,要就不读,否则一定要去巴黎。乐乐你有时间一定要来巴黎看看,我在赛纳河畔买了幢房子,窗台边种了许多郁金香。”
“有时间一定去。”幸好这些年到欧洲进货从未遇见过她。
“怎么,你们都认识呀?”温大少上前凑热闹,罗珊白他一眼,并不理会。他只好讪讪地走开。
“乐乐,这个姓温的是你的朋友!不要怪我没提醒你,他可是个没什么品味的土包子,看过他新买的跑车吗?居然是亮黄色的,把顶篷一盖,开到马路上会让人误以为是计程车。可笑吧?像不像七十年代的小太保?亏他老子还算有钱人,也不好好调教—下这个独生子,看看他们办的这是什么花园宴会!”
罗珊从前在国内念大学的时候,就喜欢在校刊上发表批评文章,时政局势,社会潮流。见人骂人,见鬼骂鬼,笔法十分犀利,被称为“X大学文坛一把刀”。
柏乐怡摇头淡笑。“我们刚刚认识,并不熟。”
尖锐的目光掠过她的胸口,尖厉的声音又响起,“呀!乐乐,这新款项链前两天才上市的,你就戴上了?不过,也难怪,听说你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