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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大爷,在这事儿上,您都不觉自个儿有错吗?”无辜眨眸。
他挑眉,双掌极自然地扶着她的腰。
朱拂晓又道:“自从咱俩好一块儿后,我怎么一沾酒,尤其是喝混酒,酒疹便起……”顿了顿,她腮畔嫩红。“肯定是大爷那东西跟奴家身子不太处得来,所以才在人家身体里小小造反,大爷那东西要肯乖些、安分些,我也不必受这苦的,爷说是不?”
那“东西”……鄂奇峰刚开始没反应,待意会过来,黝肤也浮红了。
她发酒疹,是因他留在她身子里的男人精气……造反?!
这欲加之罪,她也真敢牵扯!
朱拂晓一阵眼花,来不及惊呼,人已被放倒在榻上。
“鄂爷?”
“你听过‘物极必反’这话吧?”他慢条斯理地道。
咦?“自是听过。”
他嘴角微翘。“也听过‘以毒攻毒’这词吧?”
“……自是听过。”不妙!有种快要被反将一军的感觉。
“所以说,我那‘东西’最好还是一直、一直往你身子里放,放多了,物极必反,它自然就不造反了。你说那‘东西’让你起酒疹,咱们便以毒攻毒,你以为如何?”
她瞪着他认真的表情,瞪着、瞪着就笑出来了。
见她容如花绽,双颊似霞,鄂奇峰不禁也笑,五官柔软了些。
他吻住那张笑开的唇瓣,身体变得火热,呼息不稳,心头涌出暖流。
“怎么办?”他低笑。
“什么……”朱拂晓幽幽问,舔着他的嘴。
温热大掌挪啊挪,贴在她平坦肚腹上。“我想把娃娃放进你这里……到时候,娃娃的一半是你,另一半是我,你肚子里有半个我,那才叫大大造反。”看她届时还敢不敢再沾半口酒?
朱拂晓一怔,定定望住他。
娃娃……
她的一半和他的一半……他们俩的……孩子?
“你没想过?”额抵着她的,鄂奇峰以拇指轻挲她的小腹。
“我……”她肌肤燃起惊人热度。“我们说好的,等‘秋家堡’竣工后再谈婚事,现下都还没成亲,我就没想那么远……”但孩子?他和她的?噢,那一定很有意思。
鄂奇峰低语:“那你可以开始想想了。我喜欢孩子,男的、女的都好。”
朱拂晓仍定定看着他。
“你……不想吗?”他语气忽地闷幽。
“谁说我不想?”她用力抱住他,翻身改而伏在他胸前,美眸亮晶晶的。“北方牧场和‘秋家堡’的鄂奇峰大爷,您敢,奴家便敢。”奉陪到底呢!
她很开心,好欢快,红扑扑的脸凑上去贴熨他热呼呼的面颊。
男人夺回主控权,再次将她困于身下,以唇、以手激切地纠缠着她。
她格格笑,与他缠绵,突然想到什么。
“大爷,是说事已至此,连孩子的事都谈上了,奴家那块江北花魁的象牙玉挂牌,您还不还啊?”
“不还。”答得干脆。“反正你也用不上了。”
“那……那留着当纪念也好呀!”
“纪念谁?金嬷嬷吗?”
“噗——”喷笑。“鄂大爷,你很坏耶!”
“彼此彼此。”他脱去衣衫,重新搂她入怀,温柔地吻住她的朱唇。“再坏,也都是跟你学的。”
她乐得直笑,眸底有些水气,内心无比柔软。
她想,她跟这个叫“阿奇”的男人缘分实在不浅,一牵扯,真是长长久久。
长长又久久啊……
那子乱乱谈 雷恩那
这个故事本来并非今年要写的,但事情总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当那子还在和花二、柳归舟一块儿在欲海里浮浮沉沉时,阿编打电话过来,说是有个名曰“逆女”的套书小活动,询问那子能不能参加。
电话里,阿编道:“是说,你好像挺爱写这种女主角,除了之前不太乖的几个外,还有没有类似的角色可以写?”
“哇哈哈哈哈哈……”本人仰天狂笑,笑不停。
若真要写,“飞霞楼”内的十二金钗客、二十四名银筝女和三十六位玉天仙都是“逆女俱乐部会员”,总归七十二姝各有各的古怪脾性和心酸情史,题材不缺,所以那子这次很痛快地跟阿编应承下来。
答应阿编要写“逆女”时,我脑中尚不知要选哪一位下手,后来斟酌再斟酌,抛弃了七十二姝,决定去写“江北名花”的故事。既有“江北”,当然有“江南”,这“一江南北”的两位花魁娘子与“飞霞楼”是有些渊源的,但此书里对这一点并未加以着墨,往后如果有适当机会,会把这其中的事再仔细写写。
写《奴家坏》时,八成女主角的设定跟酒鬼差不多……呃,是海量、海量啦,写故事时,脑中不断浮现许多有关“喝酒”、“醉死卡快活”的歌,而且十首里面有九首是台语歌……实在也没办法,谁教咱们台语歌里“用酒解忧愁”的歌真是多到爆啊!
然后,写故事的某个深夜里,那子就当起“酒醉台语歌放送电台”,把手边有的相关歌曲一首首放出来听,从二姐江蕙的〈酒后的心声〉、〈苦酒的探戈〉、〈半醉半清醒〉一直听听听,听到苦情天后蔡秋凤的〈酒落喉〉、〈酒醉的滋味〉、〈醉英雄〉,后来被〈醉英雄〉吓到,因为里面歌词写着“不知影(不知道),醉的滋味,酒国英雄,是我名字,酒场内,不爱伤悲,烟一支,槟榔一嘴……”救~~命~~喔!竟然出现槟榔?槟、榔?!槟榔啊!当场有够惊,脑中出现一个嚼槟榔嚼得满嘴血红的女主角……
赶紧切歌,重新挑歌,这次从那卡西走唱天后黄乙玲下手,听听听,连续又听了几位歌手的酒醉歌,最后听到一首台语老歌,真的是好老好老的老歌,歌名是〈男儿哀歌〉。
那子几年前第一次听到〈男儿哀歌〉时,就相当相当喜欢,这首歌原唱是洪一峰老先生,我听到的是陈明章老师后来改编的版本,这个版本很赞,小喇叭的吹奏是整首歌的魂,我超爱。这次把歌再次找出来听,原本就随便听听而已,却又被电了一次,因为歌词里的某种FU,和我心中的朱拂晓有些对上,让我很有感觉。呵呵,我脸红喽……
在这个故事进行到中段左右,那子看到一则新闻报导,是说有一位高中女生参加学校社团,她选择“调酒社”,结果被同学讥笑她根本滴酒不沾、没半点酒量,跟人家参加什么“调酒社”?女高中生不经激,心一横,在同学的鼓噪下,一口气灌掉500c。c。的“金门58°高粱”,回家后倒在床上醉不醒,紧急送医救治后才回复意识。
看到这则报导的当下,那子不禁苦笑,也觉得相当巧合,跟我拟定要写的某部分情节有些类似,就是那种“醉不醒”的感觉,即便醒着,也不是真醒,以现代医学的角度来说,这应该叫作“急性酒精中毒症候群”吗?(摊手苦笑)
另外,要告诉众家大友小友们,别人鼓噪着要咱们喝酒,要咱们一口气灌到底,要咱们喝很多很多,这时,不要忘记选择权在自己手中,不想喝就不要喝,别人要我们喝,可是我们坚持己见偏偏不喝,不为所动,不管旁人在耳边叫闹,就是不喝,即便场子因此冷掉,那就让它冷爆,绝对不喝,哈哈,这才叫作COOL啊!(咦……我怎么说到这边来了?乱乱谈果然乱得很,见谅……)
《奴家坏》这个故事,那子写得颇顺利,朱拂晓和鄂奇峰之间的事,因为卡着已故的第三者,以前的我没办法写,如今的我总算帮他们找到一条出路,故事结束在一个算得上完整的地方,写完后,我也很开心的,好像又了结了一桩心头愿,常觉创作的乐趣就在这里。
此书写作过程虽平顺,但中间数度写得眼皮一直掉、一直掉,因为午后睡魔缠身,无法摆脱。事已至此,这时只有拿起电话打110报案……啊,是打电话找阿编啦!找阿编干么?当然是强要阿编陪我说几句话,帮我“蛮牛”一下。(所以说啦,编辑工作真不是人干的,连作者写稿写到快睡着,也会被拖下水,陪作者说些言不及义的话,伤神啊……想进这一行的朋友请三思……)
写这篇后记时,台湾正值盛夏,蝉声四起,骄阳热力惊人,就是热热热啊,热到三万九千个不行。我很爱台湾,但台湾的夏天真是用来修行的,我定力不够,一热就想诅咒,这个夏天造了太多口业,金害~~
最后,未能免俗,一定要感谢大家一路来的相挺和爱用。
天气这么热,既然热不停,就让我燃烧起来,用满满热情感谢各路朋友吧!
那子绝地大反攻般地用力感恩中!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