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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心擒爆女-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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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柔心擒爆女
  作者:余宛宛
  男主角:楚朝歌
  女主角:沙红罗
  内容简介:
  什么嘛
  一个大男人居然可生得这般花枝招展
  为了賺那几文钱
  三天两头被一群花痴女轻薄也就算了
  就连男人也对他……唉
  也难怪他老爹直叫他干脆倚门卖笑去算了
  更是看得她胸口怒火直烧
  恨不得一掌烧了那些个俗女痛快些!
  想她可是女人国里出了名的火爆女耶!
  岂容那些俗女沾染她的男人?
  啊?她的男人?他是她的男人?
  生在女人国的她生平最不屑的不就是男人吗
  怎地今儿个为了找个鼎
  一个心血来潮,她强占了他的身
  再者,来个不顺她意,她便……
  呵呵,这个男人真的是她的吗?
  她到底找着了啥稀世珍宝了?
  正文
  楔子
  呵呵呵……
  又见面了。
  先容我在此向大家鞠个躬,问声好。
  这么宜人的三月天,大伙儿是该有好心情的!
  沙红罗与楚朝歌的故事,是这个系列的第三本作品。
  正常而言,在撰写系列故事之初,书中数位主角的个性早已稍具雏型。动笔之始,虽说没有乍写新人物的欣喜,不过重新开始另一则新故事,重新酝酿出男女、王角之间更多的心情点滴,却也是件让人大感痛快的事。
  若说“冷漠”及“善良”是前两本女主角楚冰和范青青所呈现出来的个性,那么沙红罗的“易怒”,就该是她的个性中很难忽略的一个特质。
  聪明知你,当然知道人的性格不可能只有一面倾向,所以沙红罗可以易怒、可以冷漠,她自然也可以是温柔的——只不过她的行动模式,大体容易从“怒”字爆发出来罢了。我希望大家看完故事后,可以发现她的易怒其实是一种保护色,保护自已的心不受任何人伤害,毕竟她处在一个与众不同的环境中……
  不过,话说回来,我——个却是在写完了这个故事之后,才发现沙红罗姑娘“怒气”的变本加厉与否,倚靠的是我家可接收到的噪音分贝高低。
  此话怎说?
  提笔之际,吾家门口的巷道开始铺起了红砖道(据说是里长争取来的德政)。我当然不排斥漫步在一处美丽的环境里,我不解的只是,为什么将道路挖成了满地泥泞之后,才突然放话说红砖缺货(此红砖乃为舶来品——难道国内生产的砖石不足以采用吗?疑问……)?然后,吾家门口的道路便崎岖不平地过了一个农历年。
  我知道重建之前,一定要先有一番破坏。所以,当挖土机的轰隆声吵得我心浮气躁之时、当电钻器的吱吱声响弄得人神经兮兮时(把牙医诊所的音量放大到让人掩耳闪躲的音量即可)——
  我,都忍了!
  不过,书中女主角的火爆脾气可不必忍!
  嘿嘿嘿……
  总之,延宕了一个多月,典雅的红砖工程总算在三月上旬大功告成了。
  那,沙红罗的拗脾气总算画下句点了吧?
  当然变好了,因为故事总算写完了嘛!
  而开始耳鸣的我,也开始得到了一些时日的宁静。
  不讳言地,这本作品的撰写时间,比我预期地稍长……长了一些。若是门口的工程再多进行一些时日,我想,女主角沙红罗的个性是还要再粗暴几分的——她可能会到京城举白布条抗议!
  写了这么多我与女主角的关系,那男主角呢?
  男主角当然在书里面嘛!
  快打开来看哦。
  下一本写些什么?嗯,让我告诉大家——
  在重新开始提笔新故事的今日,吾家巷口早上八点“准时”进行下水道挖掘工程……
  我——的天!
  第一章
  老天爷——让他凉快些吧!楚朝歌停下疲累的脚步,拭去额上的汗,喝了一大口水。
  今个儿也够邪门了!他才批完胭脂,正想回家喝碗清凉的绿豆汤,却因贪走捷径而迷失在这处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枯黄草林之间。
  楚朝歌挥走包袱上那几只迷路的蜜蜂花蝶,将袋中那堆脂粉、香丹丸裹紧了些。
  “年轻人……”
  啊?哪来的嘎叫声?楚朝歌回头看看满山遍野的杂草。这种地方不会有人居住吧?
  “……轻人……”
  亲人?他顺手捉了捉发痒的耳朵,确定他没有产生幻觉。
  “有人在吗?举个手让我瞧瞧!”他将双手拱成圆筒状,用著大嗓门叫嚷著。
  “我……在……”一道飘忽若鬼魅的声音,飘入他的耳际。
  楚朝歌猛跳起身,大惊失色。
  不会是什么千年树精要认亲吧?他捣著胸口,瞄了一眼大前方那棵三人手臂尚不足以合围的巨树。
  “你到底在哪?再不出声,我走人了哦!”镇定心神后,他再度发问。
  倒也不是他胆大过人啦,而是顶著一个灼烈的大太阳,怎么可能幻想出任何鬼魅的出现?
  真要出来,他也不反对,阴风阵阵也好过烈日当空的酷热难当吧!
  嗯……没人?楚朝歌脚步向前一跨。
  “啊!”他尖叫出声,一根树枝不,是一只被晒成人乾的手臂忽地扯住了他的腿。
  楚朝歌瞪著那条从枯黄草丛中伸出的手臂,真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垂下视线,好不容易才在乾涸的杂草间寻得一个趴在地上的身影。
  是个老人——奄奄一息的老人。
  “老伯,喝点水吧。”他好心地掏出水囊,把水递到老人手中。
  无怪乎他一时片刻找不著人。
  老人家穿了件与黄土同色的衫裤,晒了一身和树枝同颜的褐肤,蛇蝎行走于其上都不见得能辨认出此一躯壳为人,何况他楚朝歌乃一介眼拙凡夫是也。
  老人家动了下身子,在啜了一口水之后,终于抬起了头——
  天老爷!这个人究竟几岁了?
  震惊过度的楚朝歌,嘴巴呆呆地张大了好半晌。
  他这辈子还没瞧见哪个人的皮肤像这个老人一样层层折叠地似腌泡菜般,皱得看不出五官与年龄、皱得甚至分辨不出那双眼睛是张开抑或是紧闭。
  “你……你是我的有缘人……”老人喘嘘嘘的话,听来只像一阵嗡呜——那喉咙活像被石子刮过一样。
  楚朝歌抓著耳朵,好半天才弄清楚他的意思。
  “您说啥有缘?”楚朝歌实在是不解其意。老先生这时候不是应该颤抖地伸出手对他说:救救我,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
  “有缘人。”老人家的声音宏亮了些,不过神智在楚朝歌看来仍是不大清醒。
  “是啊!是啊!呵呵!”楚朝歌敷衍地乾笑两声。
  真要说什么有缘,每回都向他买上十盒水粉的郭府千金,和他比较有缘。
  楚朝歌好心地把水又送到老人唇边。心下考虑著要不要把水泼到老人家睑上,让他清凉些?
  “你看这个——”老人家眼睑上的层层皱折,连他看了都嫌重。
  而他正努力地想撑开那层眼珠之上的重物。
  帮人帮到底!楚朝歌一屁股坐到地上,好心地用手替他掀开眼皮——家有二老,出外时总会对老人家多担待些。
  “老伯,你想让我看什么?”楚朝歌问。老人家的眼球已浑浊,毫无生气。
  “这个……”老人颤巍巍地从草丛间拉出一个形似青铜器具的东西。
  器具在阳光下反射出一种灿亮无比的光芒,刺得楚朝歌张不开眼。
  他眼花了吧?否则怎么会以为那个东西冒出一阵红光?
  “真漂亮。”楚朝歌眯著眼睛瞄著那个器具,赞美已经先行出口——走卖生涯养成他随口赞美的好习惯。
  眨了两下眼,楚朝歌此时才真正看清楚这座器具的真正型态——
  是一座鼎!
  这该不会就是“她”要找的那座鼎吧?应该不是,她说鼎应该在京城之内,想来也不会落在野林中一名衣衫褴褛的垂垂老者之手……
  “这鼎真的不错!”这一句可就是楚朝歌真心的赞美了。他赏识过众多珠王簪车的慧眼,怎么可能有错!
  楚朝歌倾身向前,眯著眼看清楚上头浮雕的奇花异草。挺有趣,鼎上所雕刻的花卉全是冒烟、喷火的姿态呢!
  擅长“烈火掌”的沙红罗一定会喜欢这座鼎。
  红色,向来是属于她的颜色。面容如火明艳,脾气更是爆烈似火。
  在她不告而别之后,他对穿红衣的姑娘,总是多留心几分,却忘了自己这双俊俏的眼会引来多少误解,徒然扯来一堆不必要的纠缠。
  楚朝歌情不自禁地想伸手碰触鼎上饶富古老趣味的雕刻图案。
  “不能碰!”老人突如其来地大喝一声,吓得他身子一仰,差点跌仰到地上。
  不得了!老人能有此等力气朝他大喊,想来再走个半里路,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楚朝歌板著脸,站直身子。没人喜欢被骗!
  “我要把这个鼎送给你!”老人扯住楚朝歌的一条腿,眼睛使劲摔出一条缝——为了这一线光明,老人的脸上又跑出数条皱纹。
  楚朝歌看著他、注视著他、凝望著他……
  该不会这老人家也看上他这潘安之貌,想嫁女予他吧?
  楚朝歌沉吟似著摸著下颚。虽然挺怀疑这老人能否看清他长得像癞虾螟,还是展尾炫耀的公孔雀。
  “老伯,你家里不会正巧有个女儿,而我收下鼎就得和她成亲吧?”楚朝歌面有难色地乾咳了两声。
  万一,那闺女长得和老伯一个模样……给他一百座鼎,也不要!
  不需照铜镜,楚朝歌也知道自己这张让女人痴恋的俊俏脸皮,八成已扭曲成一种奇特的面貌。他感到自己的唇角向下撇,脸颊肌肉也在抽搐,眉毛更因为不自然而掀成一高一低的波浪起伏——
  光想到女子睑上有这么多皱纹,楚朝歌连打了三个冷颤,以代表他内心的恐惧。
  “我的孩子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死了……”老人的眼角泌出泪光,脸上的岁月痕迹看来格外让人心酸。
  “您节哀顺变。”楚朝歌叹了口气,好心地扶起老人靠在一块大石上。
  “我不会难过的,我就快去看他们了。”老人倒是豁达,朝著他一笑。
  “恭喜。”话一出口,楚朝歌的牙齿立刻咬住自己的舌头——痛咧!
  瞧他说的是什么混帐话,他在咒老人家早点死吗?
  “你是该恭喜我,一个活了一百三十五年的人是早该死了。”老人豁达地说道。
  “一百三十五岁?”楚朝歌的眼睛瞪得极大。这老伯在开什么玩笑!
  这比他告诉那个满脸斑点的崔姑娘,勤擦珍珠粉可以貌比西施的谎话还扯!
  楚朝歌乾笑两声,应景了事。老人八成是病糊涂了。
  “我也想自己是在开玩笑。但我不是——你看过这么苍老的脸及身子吗?小孩子看了是要哭的。”老人一说话,脸上的皱纹就全挤到了脸颊边。
  说真格的,那还真让人有点害怕,因为看来实在不像个人。
  “哪儿的话。”楚朝歌陪著笑脸,不忍心刺伤老人。
  “唉!谁教我一时不慎,许了那样一个愿望。”老人怨懑的目光看向那个鼎。
  “我带您去看大夫吧。”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况且老人都病到神智不清了,他怎能见死不救?
  “不用看大夫,我这身子再怎么拖也就是这样了。我硬撑著,只是为了替这个鼎找到主人。现在我遇到了你,它认定你是下一任主人——咳……”老人家轻咳了几声,手指攫住楚朝歌的衣袖。
  鼎的下一任主人?
  “你刚才不许我碰,现在又说我是鼎的主人?”楚朝歌的目光在鼎上打转了一圈。
  “这座鼎认主人的,若不是它的主人,乱碰只会暴毙身亡。我的妻儿即是因为不小心摸到鼎而枉死的。”老人说话的口气极为严肃。
  开什么玩笑,如果器物都会认主人,那些窃人财物的偷儿,不用官府审判就会自动暴毙啦。唉!行走江湖这么久,果真是再荒谬的谎话都有人扯。看来,这老人还真的急欲将鼎脱手哩。
  谈话之间,几片乌云袭上他们头顶,炙热的阳光一黯,楚朝歌开心地叹了一口气——
  嗯,凉快多了。
  陡地,天空吹起一阵大风,他搓了搓双手,居然觉得有点冷。
  “鼎……鼎……”楚朝歌指著鼎结巴得说不出话。
  它真的“又”闪过一道红光!
  “年轻人,你愿意成为鼎的主人吗?”老人开口问道。
  “你为什么要把鼎给我?”楚朝歌追问道,已然恢复了平静。在“她”身边经历过那些奇特之事后,奇风怪浪是吓不坏他的。
  “它认定你是下一任主人!”老人说得理直气壮,一脸的严肃。
  “呵……是啊。”楚朝歌点点头,仍不是太相信他的话。人间的骗子从没少过。
  老人八成想把鼎卖他,所以才编了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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