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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漏3-饶雪漫青春疼痛系列-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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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保佑,他还在。

  这回他抽烟了。靠在他的越野车旁,把一根烟抽得风生水起。原来他是会抽烟的,这一晚上真是难为他了!

  真是天下第一装!在下不服都不行!

  我拎着我的仿版香奈儿包,迈着猫步走到他面前,把声带调整到最迷人的区域,对他说:“先生贵姓?”

  “嘘。”他发出这个简单的音节后,就转身替我拉开了车门。我一屁股坐到那个宽大的真皮座位上,当时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极为妖艳的词:“一夜情。”

  这个词让我多少有些坐立难安。我这个人有个毛病,用阿布的话来说,那就是“爱惹事,惹了事却又怕事”。是的,是的,我承认他总结得非常对,这是我一个致命的弱点,所以,当这位陌生男士的越野车深夜时分在北京的道路上飞驰起来的时候,我内心的恐惧已经不能抑制地开始冒头了。

  我开始寻找话题来抚慰自己躁动的心。于是我说了,开场白巨丢人:“我们这是去哪里?”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你很在意要去哪里吗?”

  “好吧。”我故作镇定大声喊道,“看你长这么帅,其实你卖掉我我也无所谓的。只要分点利润给我,我可以替你数钱。”

  他没理会我的幽默,而是把车加速,开得飞快。

  他的速度真的是太快了,我从来没有坐过开得这么快的车。

  我下意识地喊道:“慢点!”并下意识地把安全带上好,下意识地尖叫,我做着这一切的时候他一直都不理我,嘴巴像是被谁不小心上了锁。

  车子很快驶上了高架,在高架上它更加肆无忌惮,快到我几乎看不清窗外的风景。我心里猛地一拎!不好,搞不好今晚我遇到精神病了,大北京这么大,什么样的主儿没有呢?想到这里,我身上开始一层一层地冒冷汗,而他却没有丝毫要减速的意思,就在我横下一条心准备要跳车的时候,他忽然挑衅地看了我一眼,他不看我则已,一看我,把我骨子里最反叛的东西给呼啦啦激发出来了,谁怕谁啊,大不了同归于尽。

  于是我按下跳车的念头,把眼睛闭起来,开始唱歌,我唱的是我最喜欢的苏打绿:“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受不了,面对无言的苍老,写下我,度日如年的爱的离骚!”

  靠,我敢发誓,就算是在最豪华的卡拉OK包房,本小姐也没有发挥过如此高的演唱水准,如果此时的歌声被吴明明听到,我估计她一定会为放弃我后悔得满脸都长包!

  在我无与伦比的歌声的感召下,我陌生的疯子先生终于把他的车停在了路边,我闭了嘴,对着他妩媚地一笑。然后他看着我说:“胆的确够大,替我做件事,给你一万块。”

  “多少?”我装作没听清。

  “你要多少?”他反问我。

  “那要看做什么事。”我把左手的五根手指竖起来,放在眼前游移,“是陪你唱歌呢,跳舞呢,夜宵呢,还是……那个那个呢。”

  他从我座位前面的车抽屉里拿出一个黄色的信封,对我说:“我要你办的事情很简单,替我把这个东西送到我要求的地方就可以了。”

  这个信封的重量实在太轻,轻到好像什么也没有。这正打消了我怀疑那是个微型炸弹的疑虑,我想起《新警察故事》里的吴彦祖,他该不会是爱玩警察的那种心理变态吧?

  我凑近他的脸问:“这个快递费有点贵了吧,你脑子是不是烧坏了?”

  “算是吧。”他笑了笑说,“你就说行还是不行。”


  “不行!”我拒绝他后又飞快地继续说道,“不过呢,我要是跟一万块过不去,我的脑子一定就是烧坏了,你说是不是?”

  他又发动了车子,不过这一次,他没有飙快车。如果他刚才那么做只是为了探试我的胆量的话我觉得他的智商真的有问题,谁会跟自己的生命过不去呢?

  至少有我这种智商的人都不会。

  而且,遗憾的是,我智商一贯平平。我曾经进行过无数次关于智商的测试,分数都只能勉强到达及格的水准。这是我老妈一直最为心痛的一件事。不过她总是自我安慰地认为上天是公平的,给了你美貌,就不会给你什么什么什么的。噢,一声叹息。如果她知道此时此刻她美貌如花的女儿在北京背时得要替别人“贩毒”的时候,我不知道她会不会打开我家四楼的窗户直接一头栽下去。

  哦,我亲爱的妈妈,我看你还是什么都不知道比较好。

  就这么一直胡思乱想着,我们到了目的地,他把车停在小区外面,对我说:“进去后找17栋2301,找一个姓黄的女的,把这个信封交给她就走。记住,不许拆开看,不然你一分钱都拿不到。我把车开到前面那里去等你。你出来后往前走五分钟,应该就会看到我。”

  “等等,可是我送到了,你也溜了,我找谁去?”

  “你可以选择不干。”他说,“不过你说得很对,谁会跟钱过不去呢,更何况是一个像你这么喜欢钱的女人。”

  “你什么意思?”我问他。

  他笑了笑说:“今晚的单子,我是不是应该让你老板先看一眼再签单呢?”

  靠!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这里面的东西值多少钱?”我扬起信封问他,“我要是拿着东西走人,会不会更划算一点点?”

  “你不敢。我总能找到你。”他说,“再说了,这里面的东西对你而言一钱不值。”

  OK。

  OKOKOK,人穷气短行不行?

  我下了车,看着他的车缓缓向前驶去后,我拿着那个信封走进了小区,我很容易地找到了他所说的17栋,我在楼下按了2301的通话键,很快有个声音传出来,是个男人,在问:“谁?”

  “快递公司。”我说,“黄小姐请收件。”

  “她不在家。”男人说,“打她电话。”

  “代收好吗?”我话还没问完,对方一定是挂了对讲机,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为了剩下的五千块,我继续按门铃,一下一下接一下。对方一直没再接,过一会儿来的是小区的保安,很凶地问我说:“你是谁?业主告你骚扰。”

  我把手里的信封举起来挡住半边脸说:“送快递。”

  “他让你留在门卫。”保安说,“请跟我来。”

  “不。”我说,“重要的东西,我要亲自交给黄小姐。”

  保安让我在门卫那里等,估计去打电话了,过了半天才过来,交给我一个纸条,上面写着一个手机号码,对我说:“让你打这个电话,黄小姐不住这里了。”

  我接过那张电话条,蹲在小区外的花台上反复拨打,听到的都是:“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停机!”

  我靠!

  看来这一万块一封的信的确不容易送出手。

  我郁闷地拿着信往外走,可是走了差不多有十分钟那么远的路程,都没有看到那家伙的越野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我的脚走到酸得不能再酸时,我停下了脚步。我轻呼一口气,当机立断地打开了那个信封。当我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并看清它是什么的时候,我差点没在一秒钟内背过气去。

  奶奶的,世界上有这么搞的事情吗?

PART 6  莫醒醒

全部都是灰色的,深深的灰色。

深深的灰色的天空,深深的灰色的学校建筑,深深的灰色的教室连廊,深深的灰色的铅笔素描,深深的灰色的我的毛衣。

我沉浸在那幅素描作业里的时候,老师忽然走到窗前,一把拉开了美术教室里唯一一层帷幕似的咖啡色大窗帘。阳光匆匆倾泻在苍白纸张上。于是那个鬈发老人的皮肤和毛发,便迅速被镀上了一层釉质般的金。

古怪的是,他的眼睛,仍然是深深的灰色,灰得叫人一看,便要沉进去。

我在画的右下角轻轻签上我的名字:Sandglass,然后走出了教室。

这是北京的秋天,我的大一,我一直想要剪掉的长发,我在沉睡中渴望变得安稳的呼吸,我发誓不碰的回忆,还有爱情。

对不起,请不要再来参观我,因为我早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我。

                     

选自莫醒醒的博客——《我一直在睡》

 

 

(1)

 

仿佛是中了某种咒,每天清晨七点,我会准时醒来。

有时候我想强迫自己多睡一会儿,但闭上眼睛,头就会痛。幻觉和我的胃口一样奇怪,你想它来的时候它偏偏不来,你欲赶走它时它却无处不在。我常常想,人的一生是可以被切成很多很多块的,像小说某个重新开始的章节,虽然还是一样的主人公,但瞬间就换了新的天地,不必再提从前一句。这样的人生,充满玄机,有让人跃跃欲试的渴望。只可惜这种玄机和渴望都不是我的兴趣所在,我更希望自己像很多正常的孩子一样安稳长大,没有风吹,没有草动,平凡如我,才是幸运。

是的,我从不怀疑也不躲避这一点,我不正常。当然,我也就完全谈不上幸运。

从八岁那年白然离开我的那一天,我就深谙:命运的小船随时可能会倾覆,随时抓住一颗稻草,是我不得不掌握的本事。

江辛就是我的稻草之一。

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来形容这一个人,就像这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校园的操场上,早晨八点半的阳光让他显得更加地挺拔威严。他走近我的时候我心里最大的感觉竟是恐惧,我以为我已经可以离他远一些,谁知道他还是可以随时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醒醒。”他说,“我正准备去宿舍找你。”

“你怎么来了?”我问他。

“有事。”他说,“走,我带你去吃早饭。”

我想跟他说我不饿。可是奇怪的是我不敢。以前对我爸我不是这样的,我会跟他吵跟他闹哪怕逼到最后两败俱伤。所以,我不知道到底是我变了,还是他就是比我爸更有威慑力。还是虽然他领养了我,但我们根本就不是父女,所以客气和顺从是我对他唯一的方式呢?

我低着头跟着他往校门口走去。他微笑着问我:“想吃啥?”

我说:“随便。”

他穿得真是考究,连皮鞋都是范思哲的。好在不在南京,如果现在外面停了他的宝马,那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坐台妹。我好不容易才按住心头这些奇怪的想法,跟着他来到离学校不远处的永和豆浆。

他给我点了牛肉面,还有一碗热豆浆。北京的深秋,我已经穿高龄毛衣和很厚的大衣,他吩咐我说:“大衣脱掉,快吃!”

他跟我说话总是这样,没有问句,永远像感叹号在结尾。我承认我有不良的心态,常常揣测白然和他在一起的样子,一定被他欺负哭过。他是如此强势,在和他生活过的那一年多里,我已经完全明白这一点。

蒋蓝
奶奶的,世界上有这么搞的事情吗?

  当我把那个信封坐在屁股下面,在马兰拉面吃着一碗香喷喷的牛肉面的时候,终于慢慢理清楚了我的现况,那就是:我是被人利用了。哦不对,准确地讲,是有人想要利用我了。虽然他长得还行,虽然我还不知道他姓啥,名啥,但直觉告诉我,他已经对我了如指掌。

  他窥视我已久。

  我在暗处,他在明处。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棋局,我沦为一枚棋子不知不觉深陷其中。不过我并不惊慌,我也不着急。我用我算不上天资聪慧的大脑简单思考了一下,就做出了一个英名的决定。既然已经这样,还是按兵不动为上上策。我就不信那小子永远不出现,作为棋手的他,迟早会有再来拿捏我的那一天。

  我有足够的耐心等着好戏上场。

  所以,吃饱喝足后,我并没有回酒吧再去找那小子。而是选择了回家。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先好好地睡一觉再说!

  孟梦不在。家里很乱,像被谁打劫过一样,简直就不是孟姑娘的风格嘛。不过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实在是太困了,把信封塞到枕头下面倒头就睡着了。那天晚上我梦到了吴明明,她拎着一把菜刀在我后面追,一面追一面声嘶力竭地喊着:“还我钱,还我钱,还我钱!”我大汗淋漓地醒来,第一个反应是伸手去摸枕头下的信封,还好,还在。然后我转头就看到了孟梦。她一只手拎着一个沉重的箱子,用背书一样没有感情的语气对我说:“房子还有三天到期,我先走了,你自己想办法吧。”

我看了看手表,清晨五点。又捏了捏自己的手臂,知道不是做梦。凌晨五点的孟梦小姐一脸菜色,她说完那句话,眼睛在我脸上停留了一秒,然后就拖着箱子走到了门口。

  “喂,”我喊她,“你这是要住到哪里去?”

  “我,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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