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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爷-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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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怀孕,沈华珠和家里的关系才稍微有所缓和,周末的时候她和党光辉就会回一趟沈家。父亲依旧冷淡,母亲则有些认命了,但仍旧看不上党光辉,对沈华珠也还有气,只关心她肚子里的那个。
    李明磊带着妻儿来沈家串门,他儿子长得跟他倒挺像的,只是刘燕见到她有些尴尬,沈华珠觉得自己是不是因为怀孕就变得敏感多疑了,总觉得刘燕对她似乎存有敌意。
    怀孕八个月,再过一个多月就要临盆了,母亲也按捺不住了,硬是把沈华珠接了回来,在家待产。
    沈华珠因为行动不便几乎不怎么上二楼,那天因为大嫂李慧兰摔了一跤骨折了,她想去看望一下才上了楼。
    刘燕带着儿子也来了,沈华珠坐了一会儿便准备下楼了,刚走到楼梯口,身后就被一股力撞了一下,她当下知道不好,在跌滚下楼的瞬间想抓住扶手,但离扶手仅一掌的距离却让人跌进了万丈深渊。
    她一路尖叫着从楼梯上滚了下去,双臂护住肚子,心里祈求老天不要伤害她的孩子,可躺在一楼的地板上,她已经疼得发不出声音,两眼发黑昏了过去。
    再醒来,她高如小山的肚皮已变得空空如也,党光辉守在她床边,眼睛肿得像核桃,她不敢开口问孩子怎么样了。可医生却安慰她,让她好好调理身体,孩子还会再有的,她都不知道原来有时候别人的安慰对受伤的人来说那么残忍,那时她特别绝望。
    李夕楠只有三岁,对一个三岁的孩子她能说些什么?说他是故意的?说她在滚下楼梯的时候听到他骂她狐狸精?
    刘燕对孩子说过什么她不想知道,她也不需要任何人的道歉,除非他们能把她的孩子还给她。
    回到沈家坐小月子,沈华珠心情一直没有平复,人越来越消瘦,脸色也越来越差,党光辉事无巨细地在她身边伺候着。孩子没了,最难过伤心的永远都是孩子的父母,可党光辉只能咬牙忍住,他还要照顾妻子。
    在党光辉的照料下沈华珠一天天好了起来,面色也渐渐有了红晕。
    可生活总是不断出现意外。
    李明磊突然遭遇车祸身亡,刘燕在处理完他的身后事后将儿子李夕楠送到了沈家,之后带着李明磊的所有财产消失了。
    沈华珠不懂这个孩子为什么要送到沈家,即使他的爸爸死了,他妈妈跑了,他的爷爷奶奶不是还健在?为什么一定要送到沈家,一定要送到她面前?
    幼年丧父失母,沈华珠很同情这个孩子,但也只能这么多了。就算他只有三岁,但对她来说,他却是个三岁的刽子手,杀死了她的孩子,她不想再追究,但也无法大度地去原谅。
    她不知道大嫂说了什么竟让父亲母亲都同意将这个小孩留在沈家,甚至过户到大哥名下,以后就当亲儿子养。
    沈华珠实在做不到和这孩子共处一室,也不能接受他成为沈家的一份子。可母亲却告诉她,李夕楠本就是她大哥沈华山的亲身儿子,当初大哥正处于晋升的关键时刻,而计划生育正紧锣密鼓地在全国展开,他不想被对手以此为把柄,大嫂又舍不得把孩子打掉,便想出了回老家生子,放到弟弟李明磊名下养着。
    沈华珠觉得这一切听起来都很荒谬,自私的大哥,不负责任的大嫂,他们还真是一对好夫妻,现在丢出去的儿子又神不知鬼不觉回来了,还能落个好名声,他们倒是打了一手好算盘。
    也许这一年注定不平静,党光辉的服装店和后面的一间仓库着火了,刚从广州拉回来的一批货被烧了个精光,所有的东西都成了灰烬。
    而此时母亲却在父亲的授意下直接替她办了离婚,权力的好处就在这个时候体现出来了,不用当事人双方出面就轻松解除了婚姻关系。是的,她被离婚了。母亲还“宽慰”她说没有孩子就没牵挂,乘早离婚省得被拖累。
    沈华珠这次是彻底被伤到了,她知道父亲一直觉得自己嫁了个孤儿又是个个体户,让他很丢脸。可面子究竟有多值钱?儿女的幸福不应该是最重要的吗?她一次次容忍他们对她丈夫的羞辱和冷漠,她以为总有一天他们看到自己女儿过得幸福便会试着接受,是她奢求了。
    他们的孙子害死了她的孩子,他们还要拆散她和她的丈夫,他们哪来的自信自己流过产的女儿离了婚就能找到一个门当户对婆家?难道离过婚的女儿二嫁就不会让他们觉得丢脸了吗?
    沈华珠很累,她不想再努力了。她不会离开党光辉,他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她怎么忍心将他抛下。这一次她要为他做点什么,或许和他一起离开这里才是最好的选择。从此,他们相依为命。
    服装店的火灾是电路老化引起的,只能自认倒霉,付清了货款,清算了一下,除了之前存着的十万没动,账上还余三千多。带着这些家当,党光辉和沈华珠踏上了南下的火车,从贵州绕道进川。
    之后再没沈华珠,只有党静秋。

  ☆、第六十章 讨好失败

党旗心灵深处完全被震撼了,她一直知道她父母感情特别好,却不知原来他们能够走到一起竟是那么不易。
    或许爱情真的只有历经磨难之后才会变得深刻,这个年代的速食爱情和婚姻让人们太轻言就能放弃,分开的时候也早已忘记了当初彼此相约一生相守的初衷。
    她想起每次生日时妈妈煮的两碗长寿面,那个八个月已成型的男婴就是她的哥哥。对于这个早夭的哥哥党旗感情有些复杂,如果当初他活了下来,也许就没有她了。
    党旗心疼自己的妈妈,想不到李夕楠那厮小时候就这么混蛋,她想他如今混成这样也算得了报应,便有些幸灾乐祸地把李夕楠的事告诉了妈妈。
    党静秋听到李夕楠的名字微微皱眉,但听党旗说他和代善的前夫被捉奸的事忍不住摇摇头,这孩子算毁了。
    “妈妈,你还恨他们吗?他们当初那样对你。”
    党静秋摸了摸女儿的手,说:“妈妈告诉你以前的事只是觉得你长大了,既然你想知道,妈妈就告诉你,不是让你觉得妈妈多委屈,更不是让你去恨谁。仇恨只会把自己变得不幸,生活中还是阳光更多一点,当年妈妈是恨过,但妈妈现在很幸福。”
    “所以,即使你现在不恨他们了,但也不代表原谅了,对吗?”
    党旗问得很是忐忑,不恨不代表原谅,这就是妈妈这么多年依旧不愿提起娘家事的原因不是吗?
    党静秋一时无语,她自己似乎从没认真想过这个问题,恨不恨,原不原谅还重要吗?父母儿孙绕膝,他们也并不在意她这个不孝的女儿在哪里,是死是活,而她有疼爱自己的丈夫和聪明乖巧的女儿,她已经很满足了。
    党旗不确定地说道:“其实沈城找我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说,沈家老太太中风了,这会儿还在医院躺着,她想见我。”
    中风?党静秋心里有些闷闷的,如今想起来母亲也已是八十几岁高龄了,身子骨再硬朗也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毛病,这个年纪中风基本等于半个身子入土了。
    “旗旗,你不用顾忌妈妈,即使她当年做了错事,但她依旧是生养了妈妈的母亲,你应该叫她一声外婆的。既然外婆想见你,你就去看看她。”
    “妈妈你不跟我一起去吗?我觉得其实比起我,她应该更想见你。我不喜欢外婆,因为她对你不好。但是如果她忽然走了,你却没见到她最后一面,妈妈我怕你会后悔。”
    党旗还是没办法一下子就叫沈家老太太为外婆,尤其在听了爸妈当年的故事之后,沈家怎么尽出奇葩,从上到下,从老到小,她妈妈不会是捡来的吧?
    党静秋认真思考着女儿的话,最后道:“我们旗旗真的长大懂事了,妈妈很欣慰。好了,这件事妈妈会考虑的,现在我们还是先出去拯救一下周小六吧,你爸爸肯定没给好脸色。”
    要不是妈妈这么一提醒,她都差点儿把周颂玉给忘干净了,不过有一点她妈可说错了,周颂玉那猴精什么时候用得着她去拯救了,再说,她巴不得他被党国富好好修理呢。
    事实上呢,在她们母女进房后党国富果然就开始摆起谱,虽然他不在京城混,但旗胜集团他还是知道的,这地产界巨头的旋风早就席卷了长三角这块巴掌大的地方,他的旧厂房就是给远胜开发的新楼盘挪的地儿,要不是当时补偿款给得还算大方,他这会儿早就把这家伙给轰出去了。
    周颂玉将自己带来的见面礼拿了出来,没有大包小包一堆,只有一个巴掌大小的木盒,眼尖的一看就能发现这看似普通的小木盒是用上好的小叶紫檀精心雕刻而制成。
    “这是我们苏州本地木雕大师盛昌荣的作品,老先生已经收山很多年,两年前仙逝,你这盒子哪儿找来的?”
    党国富虽然不屑他的收买,但盛老和他相交多年,家中也有不少盛老的作品,对于他的遗作他还是很愿意收藏的。
    “前些年因缘际会和盛老结识,便厚脸央请老先生打造了这个木盒,”周颂玉说着打开木盒上的金扣锁,“这是八八年的茅台,也就是旗旗出生那一年酿制的。”
    如果周颂玉不说这是酒,谁第一眼看到这木盒里摆放的瓶子都会以为是大瓶装的香水,因为瓶身造型太独特了——整个酒瓶就是一个超大号的戒指,铂金指环两端犹如对半分开的古典雕花酒瓶,指环中空的位置封了透明的水晶玻璃,里面是晶莹剔透的陈年老酒,戒托上镶了八十八颗碎钻,正中央是一颗硕大的斯里兰卡星光蓝宝石,即是瓶盖所在。
    这颂玉这礼物不可不谓是心思用尽,装礼物的木盒是党国富的故友之作,八八年的陈年茅台和八十八颗钻,四个八,正是党旗的出生年月日,而酒瓶的戒指造型是他亲自画图设计后找人定制的,世界上独一无二。
    戒指对是婚姻的承诺,酒则寓意长长久久,而这份礼是送给党国富的,这便是要党国富知道他此行的目的以及诚意。
    “凭你这二两酒就想娶我姑娘?”
    党国富将盒盖一拉,不看了。他显然是故意忽略那些细节重点,就揪着这二两酒不放了。
    说来也奇怪,过去党旗跟周培谈恋爱时党国富反应倒没这么强烈,去北京看女儿时还能坐下来和周培喝两杯,聊几句。可到周颂玉这儿就截然相反了,即使周颂玉哪哪儿都比周培好,党国富就是八百个看不上。
    后来还是党妈妈一语道破天机,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他这是意识到这回小情人真的要嫁人了,心里舍不得闹的,当然哪哪儿都看周颂玉不顺眼。不过这是后话,暂且不谈。
    如果单说周颂玉这个人,真的是没什么可挑的。可就是太过完美,这还是人吗?周家和沈家既然是世交,自然是他人眼中的豪门,可党国富只希望党旗找个普通人,过平凡的生活,在他看来之前介绍的那个搞建筑的就还行,叫段什么来着?
    党国富将周颂玉晾在一边继续择菜,周颂玉倒也不觉尴尬,挽起袖子坐在一边帮忙。党国富朝他看了一眼,似乎有些意外,但也没说什么。
    等择完菜党国富进了厨房准备做中饭,周颂玉又跟了进来,默默地在水池边上把菜都洗好放到篮子里沥水。
    “你会做饭?”党国富装作不经意地问了一句。
    周颂玉答道:“以前在国外上学的时候都是自己做,现在工作忙没什么时间,做的少了。”
    党国富想起党旗去美国交换那一年,他得知她经常在外面吃什么汉堡热狗就气得上火,又不是没钱,不会做饭就去中餐馆吃,省这两个钱干什么。
    “党旗从小就被我和她妈惯着,家务也不用她做,她也不怎么会做饭,所以我一直不希望她留在北京,身边连个照看的人都没有,也不知道整天在外面瞎吃什么。你跟她平时在一起都吃什么?”
    党国富这话听着像闲聊家长,但聪明人一听就知道这话有陷阱,一个合格的女婿就是要随时听懂岳父的试探并给出令其满意的回答。
    所以周颂玉说:“平时中午她休息时间比较短,所以一般她在公司解决,晚上下班了我就带她去饭店补充点营养再送她回去。周末偶尔我也会买点菜去她那儿给她做点菜,吃不完放冰箱,微波炉热热就能吃了。”
    党国富听了难得“嗯”了一声,说:“哪能天天下馆子,饭店里的菜油多味精多,一点也不健康,以后还是少吃得好。”
    周颂玉这话说得很狡猾,潜在台词就是他和党旗没有同居,所以他没机会经常下厨,要知道即使这个年代对未婚同居已经见怪不怪,但对着准岳父,还是别触这个霉头。
    党国富也不是傻的,虽然知道他说的十有八九是在扯淡,但听起来还是怪舒服的,也就懒得揭穿。
    洗菜切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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