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么的聪明,聪明得竟然看穿了他的来历,还爱上了他。
作为一个自信勇敢的现代女孩,她一爱上他后,就不遮不掩地直接向他表白。在爱情方面,现代女性几乎都是如出一辙的直截了当,喜欢一个人就会大胆说出来,无论对方是接受还是拒绝,只要自己曾经争取过,就不会留下遗憾。
陶君朴这一世前后交往过的三个女朋友,都是她们先来主动告白的。因为他的一颗老心,已经不那么容易动心了。只不过,生活中有个女朋友也不是什么坏事。既可以避免母亲老是担心儿子找女朋友的问题,也不会被人怀疑自己的性取向是不是有问题。所以他每次都接受了她们,只当找个伴一起消磨时光吧。
然而,对于程楚翘的表白,他却一直犹豫着没有接受。因为他能分辨出她的感情不同于之前三位女友。
那三个女孩子中,有两个都是他在大学里认识的。大学女生年纪小还没定性,爱上一个男生有时候和爱上一件新衣差不多。一眼看中了就喜欢得不行,恨不得马上拥有。而真正拥有后,等到新鲜感一过,就可以把曾经迷得神魂颠倒的那个人像淘汰一件旧衣裳般抛开。
而第三位女友江雪会选择他,他也心知肚明她看中他的条件远胜于看中他这个人。如果他不是旭日公司的首席设计师,而只是写字楼里一个小保安,她是绝对不会要他的。也不能说她功利了,毕竟女人的婚姻事关终生幸福,谁都想嫁给一个条件好的男人跟着享福。
而程楚翘的爱情和她们不一样,她不是心智不成熟的小女生,满眼只看得见新鲜热闹的东西,像挑时髦衣服一样挑男朋友。她也不是想借助婚姻作跳板的精明女人,把爱情当成交换富裕生活的资本。她爱上他是一种很纯粹的感情,完完全全的是因为喜欢上了他这个人。而这种纯粹的爱情,他却有些不敢要。因为他十分清楚,越是爱得纯粹深刻,就越是容易伤得刻骨铭心——而他注定会带给她一份生离死别的心伤。
可是,她的爱却强势地不容他躲开。她热烈真挚的感情,像一把火熊熊烈焰烧起来。烧得他一颗在似水流年中已经慢慢冷下来的情心,又渐渐地回温变暖。这份温暖,他已经睽违很久很久了!而这一世的有缘重温,时间也不会太长,他只希望自己能有多一点、更多一点的厮守时光感受这份温暖。
可是,在这个北欧之国的冰雪天地间,他却预知到了这一世的最终落幕即将来临……
第116章 5节
这一天的萨米族部落之行,程楚翘玩得很开心。她完全没有发现陶君朴有什么异样,因为他掩饰得非常好。内心虽然已经阴云密布,脸上的神色依然是晴天丽日,笑容也还是阳光般的质地。只不过,那阳光却是属于冬日的,明亮有限,温暖有限,在瑟瑟寒风的严冬中坚持不了多久了。
从萨米族部落回到酒店时,酒店附属的冰教堂中,正好有对新人在举行婚礼。这家和酒店一样每年昙花一现的冰教堂,被评为全世界新人最向往的婚礼圣地之一。纯冰雪打造的教堂里,十字架、祭坛、灯架、桌椅等亦全部由冰雪雕成。在这个晶莹剔透的教堂举行婚礼,是一种既神圣浪漫又新奇别致的绝版体验。因此每年都吸引了许多来自全球各地的新人们在这里许下一生相伴的真爱誓言。
程楚翘一开始也有此打算,既然都来到了冰酒店,干脆也在冰教堂里和陶君朴结婚好了。可是一咨询才知道,因为冰教堂实在太受欢迎了,想要在这里举行婚礼的新人们,需要提前数月甚至一年向瑞典政府提出申请。今年她已经没有机会了,只能期待来年。
程楚翘兴致勃勃地拉着陶君朴一起去冰教堂观礼。梦幻般的冰雪教堂,像童话里的奇妙世界,一对新人在晶莹剔透的冰十字架下,庄严地许下结婚誓言,承诺彼此结为夫妇,一辈子无论贫困或富贵,疾病或衰老,都永不分离。当新婚夫妇交换戒指并且甜蜜拥吻时,在场所有人都为他们欢呼祝福,教堂外还有漫天雪花为他们跳起了翩跹的舞蹈。
冰雪教堂中的浪漫婚礼,仿佛是悠游童话间的一个梦,美好得实在令人无法不心向往之。程楚翘情不自禁地搂紧身边的陶君朴,满脸憧憬地说:“婚礼好浪漫啊!他们好幸福啊!君朴,我们明年一定要回来这里举行婚礼。我就认定这个教堂了,你不准有其他意见。”
“好,我没意见,一切都听你的。”
陶君朴毫无异议地附和着程楚翘的话,但他脸上的笑意却像日暮时分的夕阳,只余最后一抹薄薄的暖色。明年,听起来很近的时光,实际上却已经遥远得永远无法抵达——他已经没有明年了!此生他所剩余的光阴已经不足短短一周时间。
晚上,因为想要等到极光的出现,程楚翘和陶君朴没有回房间睡觉,而是去了酒店的冰吧消磨时光。小巧的冰吧中,不仅吧台吧椅全部冰制,就连所有的酒杯餐具也都是由冰制作而成。晶莹剔透的冰杯盛上各种颜色缤纷的鸡尾酒后,格外赏心悦目,喝起来的感觉亦非常奇妙。
他们在酒吧里就着冰碟里的鱼子酱喝了几杯酒,还和一对就住在他们邻室、现在又坐在他们身旁的英国情侣聊了一会儿。这对情侣已经在酒店住了三天,也一直在期待着极光的出现。明天将要启程离开,如果今晚还看不到极光,他们就只能带着遗憾回家了。
那个英国女孩问起程楚翘来了多久,准备什么时候走时,她用流利的英语笑吟吟地回答:“我们也在酒店住了两天了,在没有看到极光之前,还没有走的打算。极光一天不出现,我就一天不走人。”
陶君朴知道程楚翘来瑞典的一大目的就是看极光。出发前,他也答应了这趟来一定会陪到她心愿得偿为止。可是现在,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时间完成这个承诺。因为他的时间实在不多了。他可能还剩六天时间,也可能只剩两天,需要立即赶回国。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让她孤零零一个人在这异国他乡独自面对他的猝死。
白天的时候,陶君朴已经偷偷查了一下机票。明天没有直飞国内的航班机票了,都需要转机,这意味着回程时间将会延长,最快也要花上近二十个小时才能回到h市。他没有丝毫迟疑地就订了两张机票,再不走的话,恐怕就来不及了!
即使如此,他也很担忧接下来的回国行程能不能一路顺利。如果不巧遇上航班推迟或延误什么的,他怕自己就没有时间陪她回到h市。到那时,她独自一人在异国他乡守着心跳停止的他,该是怎么样彻骨的绝望痛楚与无助?那种情形的悲惨与凄凉,他连想都不敢想,一想就心如刀割似的剧痛难当。
明天他们就要启程回国了,今晚将是他陪程楚翘在这个北欧之国等待极光的最后一夜。他在心底暗暗祈祷极光会在今晚出现,让他可以最后一次满足她,满足她长久以来的心愿——与爱人一起在童话国度欣赏迷人的极光。
不知是否上帝听到了陶君朴内心强烈的祈求,这天晚上,瑞典的夜空终于出现了姗姗来迟的北极光。
极光分为南极光和北极光,是南北极地区特有的一种大气层发光现象。那种来自大自然的彩色光影秀,是自然界中最瑰丽的奇观之一。
是夜,黑暗晴朗的瑞典夜空像一个舞台,迎来了北极光的盛大表演。凌晨一点多的时候,先是一丝隐约的绿光闪过,然后光芒越来越多,颜色也越来越多,绚丽多彩的深绿、明黄、暗紫、鲜红等各色光带在夜幕中轮番登场,渲染得半个天空都是极光的绚丽光影。
程楚翘看得激动极了:“天啊!太美了!比我想像中的还要美一百倍。”
一边看,她一边激动兴奋地拿着相机拍了好多张照片。当发现相机所能记录的画面并不能完全复制极光的美妙时,她干脆不照了。一心一意地挽着陶君朴的胳膊,全神贯注地欣赏着眼前这幕难得一见的美丽景致。
她看极光时,他微微侧过头看着她,她秀丽的侧脸在极光的辉映下很美很美,唇角满足的笑容很甜很甜。那个甜美的笑容,让他心里泛起了一阵浓浓的酸楚,宛如冰刃般拉过他的胸口,拉出冰冷疼痛的一道伤口。
绚彩的北极光在漆黑夜空中不停地闪烁着,颜色缤纷各异,形状变幻无穷,时而如绿绸缎飘摇;时而如红丝带飞舞;时而如烟花璀璨;时而如霞光过眼;美得如梦如幻,动人心魄。
酒店有很多客人也跑出来欣赏极光,不少人是睡下后被服务员叫醒的——因为事先通知了服务台有极光出现时请及时叫醒他们。奇幻的极光在天幕上的精彩表演,让所有人为之兴奋不已,忘情的欢呼声此起彼伏。还有人在许愿,因为据说在极光下许的愿望,可以梦想成真。
见到别人在许愿,程楚翘也无比虔诚地双掌合十许下了一个心愿,然后笑眼弯弯地看着陶君朴问:“你猜我许了什么愿?”
陶君朴不用猜也知道,女孩子的心愿——尤其是一个热恋中的女孩子的心愿,无非就是与爱人一起长相厮守白头偕老。而她也不等他回答就主动揭晓了答案:“我希望我们可以一直一直这么幸福下去。这辈子,下辈子,还有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君朴,我想生生世世和你在一起。这个愿望是不是很奢侈?”
他笑得温柔又苍凉:“的确是一个奢侈的愿望。”
幽黑夜空中,炫彩的极光漫天飞舞,艳到无法再艳,奇到无法再奇,如一个浓墨重彩的梦。这是他们在瑞典的最后一夜,这最后一幕的风光是那么绮丽瑰美,却——终成过眼云烟。
第117章 6节
生生世世在一起的愿望虽然十分奢侈,但程楚翘却放不下这个念头。看完极光回到房间睡下后,尽管已经很晚了,她都还没有睡意,异想天开地对陶君朴说了一大堆话。
“君朴,如果来生我也能记忆不灭的话就好了,那样我们就可以想办法寻找对方。比如约定一个暗号或是一句暗语,在报纸上登广告找人——不对,已经是网络时代了,完全没必要登报找人。咱们可以约定转世后在某个网站再联络。这样更方便更快捷,哪怕你我分隔在天涯海角也可以马上一键联系上,然后就能再续前缘了。你说要是能这样子该多好啊!”
陶君朴苦笑了一下:“这个假设虽然很好,但是,就算你也有来生记忆,我们可以重新联系上,能够再续前缘的机会也很是渺茫的。”
“为什么?”
“首先是时间方面的问题。就像我曾经对你说过的,转世投胎有个时间差,有时候可以马上转生;有时候却要等上几年甚至几十年;我们极有可能在这个时间差里错过。如果我已经转世了,而你还没有。等到你再世为人时,我没准都已经要入土为安了。”
程楚翘明白了,不以为然地笑:“到时候就是‘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是吧?不用恨来恨去了,大不来就来一出忘年恋嘛。”
“还有一个是物种方面的问题,或许下一世你投了人胎,而我却成了兽类。忘年恋都罢了,我们总不可能来一出人兽恋吧?”
这个问题问得程楚翘无言以对,而陶君朴还没说完:“最后一个是性别方面的问题。我不是每一世都能转生为男人的,也曾经生为女儿身过。如果我们再投胎时成了同样的性别,就只能做结拜姐妹或兄弟了。”
程楚翘听得大吃一惊:“啊,你还曾经转生成为过女人吗?什么时候的事啊?”
“一世是元朝时期,一世是清朝时期。我转生为女人的次数极少,像是灵魂转世时出现的误差,这个误差让我那两世过得非常痛苦。”
程楚翘理解地点头:“一个男人的灵魂困在女人的身体里,你的痛苦我完全可以想像了。”
“这些是精神方面的痛苦,而身体方面的痛苦更加磐竹难书。从宋代开始古代女人就有了缠足的风气,虽然元朝与清朝是外族统治,却并不反对汉族女子的缠足风。我那两世都是三四岁就开始被家人裹小脚了,等到十岁左右记忆恢复时,一双脚已经裹成了畸形。脚一废,走路都要人扶,好好的一个人就这样人为成了半残废。”
“你居然有过裹小脚的经历呀!那真是太悲惨了!缠足绝对是中国历史上最残忍的风俗之一。”
纵然事隔多年,再提起裹足这件事,陶君朴也还是摇头又叹气:“是啊,非常悲惨非常残忍。还好这个制度已经废除了!你们现代女性不用再受这个罪。”
程楚翘好奇地追问他:“君朴,你既然转世投胎做过女人,那你有没有嫁过人生过孩子啊?”
“嫁过人,但没生过孩子。元朝武宗那一世有不孕之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