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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闻齐是他医学院的同学,也是大老板的孙子,之所以会来到宝贝联合诊所,就是他的介绍。
医生不是在医院任职,就是自己开业,而当时在某教学医院任职的金英朗实在不喜欢大医院的勾心斗角,但要开业除了资金问题外,还得一日三诊都待在那里,早上八点半到晚上十点,一点私人的时间都没有,这对于很愿意花时间在嗜好上的金英朗来说,是颇痛苦的。
两个极端,无法平衡。
就在难以取舍的时候,田闻齐跟他说,家里那开了三十年的老诊所预备找地方重盖,拓建成联合诊所,问他要不要过来,虽然没有所谓的升职加薪,但待遇不会差。
一周八诊,可以再视情况调整,金英朗只想了两天,就答应了。
两人认识很久,是非常好的朋友。
在这里,田闻齐是唯一一个知道他已婚身份的人,也是唯一一个会当面取笑他的人。
“圣诞节几乎是兵家必争之地,冰冰跟芳芳只是开路而已,相信我,接下来会有很多人用各种理由约你,订了餐厅位置朋友却临时有事,家里有小派对希望你能出席,或者被朋友放鸽子,而她那天又非得携男伴参加,能不能帮这个忙,诸如此类。”
“我知道。”他很有经验,“没关系,我的脑袋随时有两百个完美推辞又不伤人的理由。”
“说真的,你应该明确地拒绝。那些女生才不会想这么多。”
“我不是拒绝了吗?”金英朗将雅乐帮他做的便当放入微波,“没答应去教会活动,也没答应私下见面。”
“但重点是理由太完美,她们都觉得是你有事,而不是你不愿意,你要很明白地说,我对你没兴趣。”
“但那样对女生来说,太难堪了。”
何况旁边还有一堆人。
田闻齐突然有点想笑,这人真的是十年如一日。
刚认识时,觉得他是花花公子,后来比较熟了,以为他是不善拒绝,及至两人变成好友,他才知道这个人有着该死的绅士心态。
身为一个绅士,就不能让淑女难堪。
绅士该委婉地让淑女知难而退,而不是让淑女窘在原地说不出话。
原本以为他结婚后会好一点,没想到完全没改变嘛。
“雅乐都没跟你说过什么吗?”
“提过一次,不过我觉得这不是问题。” 他知道雅乐不喜欢他这种大众情人形象,不过他也跟她解释了,因为她们约他时都是在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为了不伤及女生自尊,他才不愿意将话讲太白,那会伤到同事情谊。
他只是希望共事愉快,如此而已。
后来雅乐就没再提起此事,所以他觉得这不会造成问题。
微波炉发出“叮”的一声,金英朗抽出两张餐巾纸垫着拿出可微波的餐盒,打开,就像过往一样有肉有菜,不但颜色漂亮,还香味十足。
田闻齐羡慕地看着他的便当,又看看自己的便利商店牌,忍不住怨叹,一样有老婆,怎么待遇差这么多,金英朗的老婆不但给他带爱妻便当,还连水果都帮他切好放在保鲜盘里,太让人羡慕了——金英朗夹起菜吃了一口,“对了,我刚听芳芳说,下星期会有新的特助来补汪太太的工作?”
田闻齐笑,“这件事情昨天晚上才决定的,芳芳早上就知道,她不去调查局上班真是浪费人才。”
“那就是真的了?”
“当然。”
金英朗说“真可惜。”
汪太太虽然挂名特助,但其实就是宝贝联合诊所的大总管,大老板之下,所有人之上,举凡人员调动,诊所、药局排班,耗材管理,厂商进药,都是她说了算,她决定的事情就算是田闻齐这个老板的孙子也没反驳余地。
虽然因为年纪有点大爱碎碎念,但至少人是不错的,只要有医师反应什么东西不好用,她会立刻换厂商,要添新器材也是,有需要就不会罗嗦,立刻上报。
撇除她不宜余力想将自己的未婚女儿介绍给他这点,金英朗是相当喜欢跟她共事的。
“芳芳说,新来的特助也是大医院管理体系出来的?”
“当然,你也认识。”田闻齐对他做了一个怪表情,“郑修妤。”
金英朗点点头,原来是她。
在他离开大医院前两个月,郑修妤才刚从国外进修回来,虽然认识,但实际上根本不熟。
他们一个是医生,一个是管理部门新主任,几乎是没交集的,他只知道有这个人,董事会赞助出国进修的管理人才,因为工作的关系在员工餐厅见过几次面,其余的一无所知。
“你爸爸怎么挖来挖去都是医院的人,不清楚的搞不好以为宝贝联合诊所是分院。”
“这次你可误会我爸了,虽然郑修妤工作能力很强,但怎么说也是在董事会赞助下到国外念书的,前后花了不少银子,老头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挖这个墙角,他当时找的是林宜浩。”
“那怎么会变成郑修妤?”
“她不知道哪听来汪太太要坐移民监的事,毛遂自荐,说当时董事会是无条件赞助,没有签约,她随时可以离职。”田闻齐笑笑,“她都这样讲了,老头当然不会客气,希望借由她的管理能力,让我家诊所发扬光大。”
过了几天,趁着都有空,金英朗跟雅乐决定到百货公司给双方的父母买礼物。
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雅乐超喜欢圣诞节这种欢乐气氛,街道两旁的店面跟行道树都很应景地做了妆点,圣诞树,小麋鹿,黄色灯泡一圈又一圈,好像整个城市都装上星光般的,每个地方都亮晶晶。
百货公司中,雅乐跟金英朗十指交握,趁着圣诞节特卖正在采买。
他们已经讨论好了,元旦连假时,他跟她回老家,春节时他们则回南加州,互相拜访对方的父母。
“你爸妈喜欢什么?”
“不太清楚。”
“怎么会不清楚?”雅乐伸手在他肩膀上戳了戳,“你不是在家里住到高中毕业,想一想,一定会有你爸妈喜欢的东西。”
金英朗仔细想了想。很诚实地说。“真的不清楚。”
“你们男生真的很粗心哎。”
“没关系,给爸爸买领带,妈妈买项链就好了。”这两样东西就算不爱,至少也用得上。
买完金家爸妈的礼物,接着买夏家爸妈的那一份。
爸爸的大衣,妈妈的棉祆。
任务完成,接下来是雅乐的欢乐时光——没错,她也要买。
她今年冬天还没买过衣服,好不容易打折,又有人帮忙提,当然得好好逛一下,犒赏犒赏自己。
用力试穿,刺激经济。
“这件怎么样?”
“可爱。”
好,买了。
“这件呢?”
金英朗看着那几乎只能包住屁股的白色毛料裙,立刻摇头反对,“不行,裙子太短了。”
好吧,为了尊重她的丈夫,她换了另外一件。
金英朗看了一下,还是很有意见,“这件只比刚刚那件长五公分吧。”
“哪有,明明就到大腿一半。”
“不行不行,至少也得到膝盖上缘。”
雅乐睁大眼睛,他是活在二十年前吗?
居然要求她裙子要到膝盖上缘?现在有谁穿那么长的裙子啊。
所以她才说他们需要磨合啊。
她向来对自己的身材有信心,穿衣喜欢小露一番,尤其夏天,露背、露腰、露大腿,他如果对冬天的毛料短裙都这么有意见,那等到夏天时他不就每天都会很生气。
“我记得你说过最爱看选美的泳装项目,如果那三块小布料你都没意见的话,为什么要反对我的裙子?”
“她们又不是我老婆。”理所当然的语气,“把你手上这件包不住屁股的裙子放回去。”
雅乐看着他,野蛮人……
不讲理……可是,她无法控制地内心一阵小甜蜜。
怎么办,她真的是被虐狂吗?为什么当他完全不尊重她的人权时,她内心的感觉居然是:他真爱我。
“你喜欢穿短裙?”
点头。
“越短越好?”
点头如捣蒜。
“那你买吧。”金英朗说,“不过只能在家穿。”
“那我干吗买。”谁会花一千多块买件只能在家穿的裙子啦。
“那有什么关系,我喜欢看啊。”
雅乐看着他的脸,脑海中不断重复播放他刚刚说的最后一句——我喜欢看啊,我喜欢看啊,我喜欢看啊——完了,自己一定是被虐狂没错,因为她从刚刚的小甜蜜升级为好甜蜜。
怎么回事?她明明不是这样的……
“那你想看我穿什么颜色?”
他看着架子上展示的红色,以及雅乐手上的白色,很诚实地说,“其实我最喜欢你什么都不穿。”
雅乐噗地一笑,“你真没情调哎。”
第4章(2)
两人正在嘻嘻哈哈时,金英朗的手机响起。
雅乐探过头,不认识的女生名字。
“咖啡店小妹。”
“为什么她会有你的电话?”
“她之前有跟我要。”
“那你就给了?”有没有一点节操啊,要电话就给。
两人在讨论的时候,电话停了,三秒后,再度响起,雅乐来不及阻止,金英朗已经接起电话。“喂。”
“金医师,你现在有没有时间?”可怜兮兮的语气。
“有一点,什么事吗?”
意识到不是两三分钟内可以结束的电话,雅乐不满地把耳朵贴过去,女生的声音透过话筒清楚传来。
大抵是看了恐怖片“毒钥”非常害怕,想找人聊聊天……雅乐用嘴形跟他说,“挂掉。”
他也用嘴形说,“等一下。”
无视雅乐的杀人视线,王子开始安慰起电话那头的小女生,电影都假的,那是骗人的,是道具火光,是电视特效……三十分钟后,等他安抚完小女生回过头,雅乐已经走了。
留下满地的购物袋。带走了车钥匙跟他的皮夹,只留给他社区感应卡跟大门钥匙一支。
好不容易回到家时,雅乐睡了。
她平常会故意横在床中间,等着他上床抱抱她,今天却睡在靠外侧的地方,脸孔朝着墙壁,还把所有的棉被卷在身上,很明显的。她生气了。
金英朗伸手摸了摸她的脸颊,不得不承认,其实她说得对——他们对彼此的了解还不够。
如果他对她坦白,不知道她能不能多体谅一点。
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以前了,但今天逼他不得不去面对,他想起很多事情,从小到大,无止尽的期望与孤单。
很多人都以为美国出生的他只是回国寻根,但其实不是的,正确的说法,他是逃回来。
金家早年就已经移居美国,三个孩子都在市立医院出生,他是家中第二个孩子。
上面的哥哥从小出类拔萃。一路跳级,不到二十岁就大学毕业,念的是法律,但却会弹琴,唱歌,绘画才能也备受肯定,考取律师执照后开始执业,不到三年,原本小小的律师办公室就搬到旧金山最豪华的办公大楼,手下的律师以及助手超过百人。
而在这样忙碌的创业过程中,他开过一次画展,还申请了两个专利,上过几次电视,无疑的,是金家的荣耀,要说是郡上荣耀也不为过。
他的妹妹,幼时因为意外而伤了腿,从此拄着拐杖走路,身体孱弱,父母对她怜惜万分,什么都想替她做到最好,恨不得将星星摘下来给这个小女儿。
比起会发光的哥哥,他显得黯淡无比。
比起需要人照顾的妹妹,他又显得完全无须担心。
他就在这样的环境中静悄悄地长大,他在家中成了一个奇特的存在。
金家父母对于大儿子的事迹倒背如流,对小女儿的一切了如指掌,但却不知道次子穿几号鞋,也不太清楚他跟什么人交朋友,生日没有派对,当然也没所谓的毕业惊喜。
有次他去同学家玩游戏,后来两个大男生在沙发上睡着,醒来时已是隔天早上,金家父母居然完全没发现那个晚上,他们家的二儿子没有在房间里,还以为他六点多进家门是因为早上去晨跑。
他们并非故意偏心,只是出色的长子与体弱的么女占据他们太多注意力,何况这个次子又很乖巧,什么都不用担心,也从不会惹是生非,让他们很放心。而放心过度就成了忽略。
金英朗在家中,几乎就是个没声音的人。
走出家门。情况也好不到哪去。
哥哥太优秀了,老师跟长辈几乎都是叫他“英生的弟弟”,很少人会叫他“英朗”,什么叫暗淡,这就是了,虽然不太愿意,但也无可奈何,金英朗就这样度过了他的童年以及青少年。
大概是念十一年级时,有一次,姑姑在知道他的小提琴碰伤后,将表姐多年不用的名琴给了他,说与其放在家里供着,不如给他用。
那是一把音色极佳的小提琴,附带的琴弓轻巧柔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