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成交,我也不稀罕你泡我,我只想耳朵清净地上完初中,半个月后的今天,下午放学后篮球场见。”
春子毫不犹豫地应了,转身回了座位。
……
到了约定的这天,篮球场外竟然比学校正规的篮球赛围观的人都多。
“垃圾妹,你要是反悔还来得及。”叶龙胳膊下夹了一个篮球,悠然地在众目睽睽之下迎上背着书包从人墙里冲出来的春子。
春子镇定了步子,平静地站在三分线外:“我都练了两周篮球了,不比不是白练了?你先还是我先。”
“怎么比?”
“站在三分线外,你先投,投不中就结束,然后我投,看谁一次不间断投中的次数多。”春子说得很明白,也很好判定胜负。
叶龙当即点头,走到那位置站好,俯身用胳膊熟练地控球,然后开始定点投篮。
他今天的状态很好,一连投中了二十九个才失手,周围那些为他加油的粉丝,数目数得震天响,狂呼声好像他是英雄一般。
早有人把球给他送过来,他随手毫无难度地传给春子:“该你了。”
春子脸上慌张失措的接球姿势,让周围的人发出一阵嘲笑和嘘嘘声。
春子也拿着篮球在地上拍了几下,篮球几乎在她的手下弹跳不起来,那小手炸开的动作极生涩,一看就是个连控球都不会的菜鸟。
她站在三分线外,举手瞄准,然后投球,竟然能够投中,下边都是意料之外的惊叹,然后看她捡球,再回投,再捡起——
随着她把球像一个个漂亮的抛物线一样,毫无悬念阻滞地直接投中,篮球场的气氛渐渐压抑起来。
“二十九——三十——三十一——”
叶龙的粉丝们再也不愿意数了,那春子依然生龙活虎地投着。
不止是叶龙惊呆了,所有的篮球队的成员都惊呆了,这简直是对学校篮球队的一种莫大的讽刺,球在春子的手里好像被安装了遥控器一样,精确地投中,轻松随意。
那蓝色的球像渐渐几乎变成一记记的铁拳,鲜血淋漓地砸在叶龙的心口上,让他脸色惨白。
到了五十个,春子不再去捡球了,她侧头对叶龙说:“我赢了吧?”
这已经不单单是技术活儿了,而且一种体力活,她来回跑着捡球投球,身体极度地疲惫。
叶龙铁青着脸点头,看着她的神色仿佛看到了基因变异的怪物,虽然他输得颜面全无,可是依然无法把目光从她的身上移开,她说练了两个星期的篮球,不比就亏了,可是,别说两个星期,就是两年,他们队里的哪个人能练到这种程度?
回家的路上,叶怀瑾从旁边的小道上若无其事地闪出来,做出偶然遇到她的模样。
他好奇地说:“才两个礼拜而已,你怎么能练到如此炉火纯青的球技?”
春子抬手揉揉酸痛的手臂:“这没有什么,卖油翁的故事听过吗?翠花阿姨能在大马路的对面把上百个易拉罐一个不落地投到垃圾桶里;而我,六岁的时候,就开始学习她的技艺了。”
叶怀瑾感觉到她话语里对现实的索然孤寂,沉默了良久。
两人并肩走到回家的路上,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老长。
“你以后想做什么?”他问。
“考上一所收费低的高中,有钱的话就考个大学上上,将来当一个走遍天下的记者;如果没有学费的话,高中毕业就到街上摆个小摊,卖菜卖水果,将来有钱了,就背着背包行天下,流浪到哪里是哪里,死在哪里就埋葬在哪里好了。”
“为什么要流浪?”
“我在找我的家。”春子叹息,她现在已经认为曾经的家,她执着的寻找和记忆中的家,可能只是她童年时候的一个逼真的梦幻了,可是,却还是放不下,“你呢?”
“我?”叶怀瑾被她有些诗意和抽象的话搞得有些糊涂,愣了一下想了想,抬手指着路边一个广告灯箱上边的男人说,“就是这个人,骗走了我爸爸半生的心血,我发誓,要把被他夺走的东西抢回来。”
春子打量了他,又打量了灯箱上边的那个成功人士,忽然笑了:
“据说,每个作孽的精英,都有一个女心向外的女儿,以你这模样长相,直接追了迷惑她,然后,让她帮助你复仇好了,这样事半功倍,打击力更强大,从心理上摧毁敌人的意志。”
叶怀瑾顿时满脸挫败和匪夷所思:“你的偶像剧看多了吧?这脑袋里装的都是什么东西?还有,他的女儿才上幼稚园,你觉得有可行性?”
春子正要继续调笑他,只听他继续说:“唉,不单是你,其实,我的爸爸妈妈和你的想法也一样,都恨不得我一夜之间长大成人,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可以入赘到一个有势力的豪门里,帮助我们家东山再起。”
她顿时咳嗽起来,其实她老早就知道叶怀瑾帅得不像话,他比那些耀眼的明星和人气小生,都要抢眼得多,虽然,他现在一时落魄蒙尘,但是他的资质根本就不属于底层,早晚会有宝剑出匣、虎啸龙吟的那天。
晚霞撒在叶怀瑾泛着金光的发梢里,春子瞬间就看到了两个人身上不同的人生差距,那简直是云彩和污泥之间的差距。
她第一次为自己的命运感到些许的怅然。
他们就这样一起走了一年,期间相互分享的一些年少的无助以及困顿中的鼓励,春子觉得叶怀瑾对于她来说,就是一个让她感觉到努力向前奔的一个微弱的灯光,虽然明知道他不可能属于自己,可是,她依然会希望将来有一天,自己能够光鲜体面地和他并肩站在一起。
春子对叶怀瑾来说,就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一样的精神昭示,在他自怨自怜地想到自己身上的责任的时候,他就会想到,这样一个不屈服于命运的女孩子,在那样阴暗无望的日子里,还总是坚信活着就有希望,他有什么利用放弃自己的命运呢?
初三的时候,这种难得的平静生活,被彻底地打破了,先是叶龙死皮赖脸地让她传授练球秘籍,他做成各种追求她的姿态,让春子惶恐不安,于是她索性就把他领到了自己曾经打工的垃圾分类处理站。
叶龙起先以为她在耍他,可是,看到她轻轻松松地手脚并用地把那些堆积成山的垃圾分别或踢或投,准确地落入不同的垃圾箱,他的恼羞成怒的神色渐渐转为肃然起敬。
然后,他很虚心地开始了和她一起在这里训练的时光。
从此,叶龙的投球技艺再次得到了突破,他对春子有最初的鄙视轻贱,渐渐地变得亲厚和热情,最后竟然发展到了时不时地把狼爪子搭在她的肩上,虽然常常被她用力地拍下去,可是,他依然乐此不彼地这样,看瞎了全班人的狗眼。
叶怀瑾渐渐发现春子的笑容多了起来,心里有点不爽:“那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让你很快乐?”
春子笑眯眯地拍拍鼓鼓的小钱包,笑得更好看了:“喏,他分垃圾,我收钱,干嘛不高兴?”
叶怀瑾不知道怎么反应,他知道春子看重金钱,可是,她并不拜金,更不势利,她和他认识的所有的女孩子都不一样,她不是温室里的柔软的花朵,更不是对命运充满愤世嫉俗的折翼天使,她坚强乐观,淡定现实,背负着灿烂的阳光,可是却只能行走在冰冷永夜的阴暗角落,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他不知道她能走多远,能坚持多久,可是,他分明心中充满了敬佩或者怜惜。
这天,走到了分手的岔口,他突然站住了:“春子,今天我生日,只有我一个人,你能否赏脸到我家吃顿饭?”
春子听到他的邀请,顿时浑身的血气上涌,热情凝聚在喉咙里,声音和目光都烫得颤抖:
“我还没有给你买生日礼物。”
“你可以给我做一碗长寿面。”
她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觉得莫名的心慌。
“不是你请我问吃寿宴吗?干嘛让我做饭。”她努力地嘲弄他,尽力让自己恢复嘻嘻哈哈的模样。
“不是你要送生日礼物吗?以工代礼对你来说更划算吧?”叶怀瑾也努力地挤出丝笑。
十几分钟后,春子已经跟着他进了那栋被她幻想为王子城堡的荧光闪闪的大厦。
他的家宽敞空阔,几乎空荡到寂寥,那客厅的沙发边上,堆放着几个大行李箱子,周围没有一点生活用品的痕迹。
春子诧异:“你是隐形人?住了这么久了,行李都不打开?”
“我昨晚收好的。”叶怀瑾犹豫了许久,终于很艰难地看着她,“春子,我快要离开这里了。”
春子顿时满脸的无措和懵懂:“去哪?”
“澳洲有个远亲,六十多岁还没有孩子,我爸爸妈妈去问他借钱周转,协商的结果——就是把我过继给他。”
叶怀瑾脸色苍白黯淡。
------题外话------
这些往事是春子能够关注底层的原因,她矛盾的性格和骨子里的对下层人的悲悯,因为有了这些往事,才显得更加的真实!
第一一五章
春子哑然:“怎么这样?”
“呵呵,也没有什么不好的,那个人比我爸爸最富有的时候,不知道还要富有多少倍,至少我可以帮到家里,爸爸妈妈除了我,没有什么可以指靠翻身的了。”
春子撇撇嘴很感伤:“没有什么不好的,如果要是好,你那副死人脸的模样是面具吗?”
叶怀瑾忧伤地凝视她的瞳孔,黑漆漆的瞳仁里倒映着他忧郁的笑容:
“我没有伤心,只是忽然觉得非常的舍不得。”
“没有什么是舍不得的,人为了活下去,为了出人头地,都要舍弃很多的东西,不过,你都这么大了,即便是过继给人家,不过就相当于在这里上学改到了出国上学而已,那里没有和你作对的叶龙,会快乐很多的;
平时你的爸爸妈妈就没有和你在一起住,你一个人在哪里不是都是一个人吗?只要心中有家人,血浓于水的亲情都是不会改变的。”
春子很开通地开导他。
叶怀瑾看着她:“我知道,可是,那里没有你,春子,那里没有你,我该多寂寞。”
春子的脸瞬间通红,瞪着他的眸子连眨巴都不会了。
“春子,在家里发生诸多事端的时候,众叛亲离的疼痛心碎,那时候我几乎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但是,遇到你,我懂得了什么是希望;
你让我明白希望不是奇迹,不是坐以待毙,更不是异想天开,而是任何时候都不放弃对命运的反抗,在最绝望的时候,依然怀抱着最大的勇气,努力地在夹缝中活下去,我知道生活早就把你磨练得伤痕累累,可是,你依然坚定地追寻着自己的梦想,自己的家;
对我来说,你就是黎明前的那颗北极星,哪怕以后我的生命里有再绚烂夺目的光芒,都比不上这一刻你所给与我的珍贵,因为太珍贵,所以舍不得让它从身边溜走,甚至舍不得让人发现它;
如果你知道,我宁愿叶龙继续讨厌你,欺负你;也不希望他像现在这样地和你亲密无间,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可恶?”
叶怀瑾的声音清澈细碎,听得春子双目晶然,面颊似火:“我明白,我也喜欢你。”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说了什么,话已经从心口流泻出去了。
叶怀瑾惊喜中带着紧张,他认真地看着她:“春子,你能不能跟我一起走?”
春子顿时咬了下唇,她没有回答,而是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缓缓地极其艰难地摇头。
她经历的不幸太多了,知道自己跟着他离开,那绝对是没有未来的,因为他连自己的命运都无法主宰,她怎么让他在尴尬的困境中给他增加负担;
还有,翠花已经将要六十岁了,她对自己的养育之恩,让她无论如何都丢舍不下,这是良心。
“我可以等你,我等你七年,三年高中,四年大学,如果到时候看不到你,我就去流浪了,那你可能再也找不着我了。”
春子说完这些话,似乎已经用完了所有的勇气,她低头往厨房走:“我去给你下长寿面。”
叶怀瑾伸臂揽住她,握住了她的手:“春子,不要长寿面了,你就是我此生最好的礼物。”
春子努力地克制着眼泪溃堤的激动:“你太坏了,本来一碗长寿面就可以划清界限的事情,被你这样一说,我不是要用一辈子来等你吗?”
叶怀瑾的目光深邃辽远:“那也不会比我爱你的期限更久。”
这算不算是誓言?
可是,他们俩前半生的接触,也不过是这一个紧紧的拥抱而已,这承诺在未来的岁月里,随着日月风沙的侵蚀,渐渐地显得苍白而黯淡,春子却依然固守着这些过往,因为他告诉过她,他会爱她更久。
后来,她上高二的时候,城里进行老城区改造,补贴的钱经过层层盘剥,到她们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