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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大公子的嘴儿真甜。”她微笑。
“你尝过了?”于锦露出坏坏的笑意。
“那个,你饿了吧!我现在就去做饭。”风依然连忙从他怀里站了起来,除了喝醉的那天晚上,她依旧有些不习惯他的亲密,而他,似乎并没有做好准备完全接纳她。
于锦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嘴角浮现出一抹浅笑,他没有忘记,这个女人是她亲自挑选的妻子,即使母亲极力的反对。他想跟他的母亲说,有些东西是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可是当他看到坐在轮椅上脸色不善的母亲,终究是什么都没有说,即使这么多年来,家里维持着表面上的平静。
风依然进了厨房,背对着客厅,轻轻地揉了揉自己的脸颊,打开冰箱捡了一些食材准备做饭。
红烧排骨,鲫鱼奶白汤,清炒莴苣。
她的厨艺一直很好,好到韩林一直夸赞她,简直比得上五星级大酒店的厨子。曾经在一档美食栏目听到过这样一句话,想要拴住男人的心,就必须先拴住男人的胃。那时候她乐不此比的学习厨艺,可是到头来,终究是没有拴住那颗躁动的心。
“嘀嗒嘀嗒……”这是短信息的提示音,于锦微微皱眉,紧紧地握着手机:“锦,我明天上午十点半的飞机到a市,我等着你来接我。”从来都是肯定的语气,只要是她要求的,他从来没有做不到的。
她离开的时候,锦,你等我十年,十年之后我一定会回来跟你结婚的。这是她登机前给他发的短信,等他开车赶到的时候,开往巴黎的那班航班已经起飞了。
“于大公子,进厨房端菜拿碗筷,准备开饭了。”厨房里,传来风依然清脆的声音,带着一丝的笑意。
他微微一愣,快速地将刚才的那条短消息删除了,对他来说,那个她已经是过去式,他不会背叛他和依然的婚姻。
“来了。”于锦几步跑到厨房,嘴角勾出一抹迷人的微笑,伸手从她的肋下穿过去轻轻地拥住她,“依然,你想小爷了?”
风依然无奈地笑了笑,没想到堂堂的于大公子还有这么可爱的一面,自然是不能冷落了他,随即笑着说道:“小锦子,本宫饿了,给本宫把饭菜端出去。”
“遵旨!”于锦连忙松开了手忙碌起来,端菜,盛饭,坐在椅子上凝视她,笑得波光潋滟,“你看你!小爷不在的这段日子里,你都饿瘦了,赶紧多吃一点。”说着,就挟了几块排骨放在风依然的碗里,还特意为她盛了一碗鱼汤。
“你也是。”风依然微微笑了笑,礼尚往来。
于锦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连忙问道:“小爷送你的车,喜不喜欢?”
“那个,今天开回来的时候被别人的车刮了一下,我送4s店去修了。”风依然歉意地说道。
“只要人没事就好。”于锦笑着说道,“对了,需要小爷帮你去取车吗?”
“不用了,明天下班之后我自己去取。”风依然顺口说来,突然想起自己还没告诉他已经找好工作的事情,看着他微微变了的脸色,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放下碗筷,小心翼翼地说道:“于大公子,我找了一份编辑的工作,明天开始上班。”
“你喜欢就好。”于锦挤出一丝笑容,并没有责怪她,抬眸看了她一眼,“明天早上我送你去上班吧!”
“我已经跟菲菲说好了,她会来接我的,更何况,我第一天上班还是保持低调的比较好,要不然我会成为那些女人的公敌,至于原因,你应该知道吧?”嘴角浮现出一抹狡黠的笑意,风依然连忙低头吃饭,不给他任何反驳的机会,锦绣集团的于大公子,即使结了婚那也是香饽饽,她可不想被自己的同事当成眼中钉。
于锦有些哭笑不得,一脸无奈:“这么说你嫁给小爷,好像是你吃了大亏似的。”sm4o。
“哪有!是我占了大便宜才对。”她笑得无比的得意,忙不迭的给他夹菜,“赶紧吃饭吧!要是凉了就不好吃。”
几块排骨成功地堵住了他的嘴,这是于锦第一次吃风依然做的饭菜,赞不绝口,不多一会儿,一扫而光。只里了自。
“小爷的眼光还真不赖,这娶的媳妇儿不仅出得厅堂,而且还入得厨房。”他凑到正在收拾碗筷的风依然的身边,低头呵气如兰:“风依然,你说,这是小爷几世修来的福分?”
她微微一笑,睨了他一眼,说道:“佛曰:前世一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你自己算一算,你到底修了几世?到底回眸多少次?才在今生尝了愿望。”
“这个,小爷还真的需要仔细算算。”于锦一本正经。
“于大公子,那你快去算吧!等我把碗筷收拾好的时候,就来听你的答案。”风依然的嘴角露出一抹浅浅的笑容,她真的应该慢慢地去了解他。
是谁说过,再成熟的男人在妻子面前永远都是长不大的孩子。他呢?在她面前也是长不大的孩子么?
他说,风依然,小爷前世的时候肯定什么都没做,就回眸看你来着。不对,不仅是前世,就连前世的前世,前世的前世的前世……每一世都只顾着回眸看你了,要不然的话,凭小爷长得如此风流倜傥,怎么三十还没成家呢?
她笑得前俯后仰的,眼泪都快笑出来了,于大公子,你脸皮忒厚了一点,万里长城在你面前都会感到羞愧的。
这一夜,什么都没有发生,他们相拥而睡,就像是早就商量好的一样,给彼此时间,给彼此空间。
闹铃准时响了起来,风依然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窝在一个温暖的怀里,他还在沉睡,小心翼翼地将他的手拿开,然后又轻轻地拨开他的脚。下了床,并没有着急着离开房间,而是细细地端详着他的容颜,从窗帘的缝隙洒落进来的一缕阳光,温柔地倾泻在紫色的床单上,他的俊美白皙的脸庞有完美的弧度,色淡如水的性感薄唇,睫毛在眼睑投下一抹阴影……
这个男人是属于她的,嘴角扯出一抹极浅的笑意,在他的额上落下一个轻轻的吻,笑眯眯地低喃:“于大公子,本姑娘在你脸上盖章了,你可是本姑娘的私有品。”
电饭煲的米粥昨天晚上就已经下锅的,早上起来的时候正好可以喝,还有从超市买的速冻小笼包。吃完早餐之后,洗漱干净,化上淡淡的妆容,及腰的长发扎成马尾,牛仔裤,衬衫,米色的风衣,脚蹬高跟鞋,看了一眼依旧在熟睡的于锦,给他留了一张纸条在茶几上,然后转身出了门。
于锦一直都没有睡熟,她说的那句话,他听得一清二楚,起床,在茶几上看到风依然给他的留言:于大公子,早餐做好了放在厨房,记得吃了早餐再去上班。
望着留言条,嘴角勾出一抹好看的弧度,抬头看了一眼墙壁上的挂钟,已经七点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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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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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12…29 11:4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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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 却道无情似有情(二)
有些人,有些事,一旦爱上了就很难忘记;有些人,有些事,一旦忘记了却不愿意再记起,一旦记起,就像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他觉得,十多年的时间,足可以让他将那个人彻底的忘记,忘得一干二净,可是却有些习惯早已经养成,想要戒掉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于锦
阳光从窗外洒落下来,细细碎碎地落在光滑的地面,房间里弥漫着淡淡的清香的味道,于锦突然觉得这个“家”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比如厨房,结婚之前,他的厨房是崭新的,没做过一次饭,再比如客厅,他不会买一些百合放在花瓶里,窗台的花瓶从来都是空的……
风依然……他低低地念着她的名字,带着一丝的浅笑,很久都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只是她为什么要是风小野的女儿?
清晨的空气很新鲜,带着一丝丝海风的味道,道旁的法国梧桐满树枯黄的叶子,晨风轻拂,无数的落叶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
“依然,你真的决定当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了?”凌菲不解地问道。
“嗯。”风依然点点头,没有多余的解释,她只是觉得有些东西需要改变一下,比如生活方式。
凌菲跟风依然大学四年的上下铺关系,自以为了解她比了解自己还要透彻,可是如今想来,分明从来都没有看懂过这妮子,以前不顾所有人的反对义无反顾地嫁给韩林,后来离婚的时候,也是不顾她们的劝说,现在却要放着现成的少奶奶不当,偏偏要跑去上班。
“你家于大公子同意你的决定了?”她问道。
“没有任何异议。”风依然微微一笑。
“我说,他怎么也是锦绣集团的大老板,难道就养不起自己的老婆吗?”凌菲撇撇嘴,对于大公子的印象从最初的崇拜仰慕,一落千丈,变成鄙视,讨厌。
风依然一脸无奈地笑了笑,说道:“菲菲,这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是我自己决定的。”
“才结婚没多久,你就帮着他说话了,果然应了那句话,美人是祸水。”凌菲不着调地说笑,突然又想起自己最近跟于琰的相处,不由得叹了一口气,“依然啊!你说,我凌菲好歹也是美女吧!而且还是白骨精级别的,可是为什么就没有人追呢?好不容易看上一个,那小子还是个榆木疙瘩。”
风依然不禁微微蹙眉,突然想起于琰曾经说过的,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她侧过脸静静地看着正在专注开车的凌菲,这句话应该告诉她吗?以她的性子,一定会找到于琰将这件事情问个水落石出,可是若不告诉她,她岂不是会越陷越深?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依然,不如你帮帮我,他可是你的小叔子,要是我能嫁给他的话,以后咱们可是妯娌了。”凌菲又浮现出一脸的笑意。
“怎么帮?”风依然疑惑地问道,眉心下意识地微蹙。
凌菲少见的露出羞涩的模样,浅笑着说道:“你问问你家于大公子,于琰他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还有,问问于琰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风依然想说什么,却最终那句话梗在喉咙里,只淡淡地应承下来:“好。”sm4o。
凌菲将她送到公司大厦的门口就离开了,第一天上班的主要的工作就是办入职手续、与前任编辑做交接手续,又把杂志社所有的工作人员认了一个遍。她的办公桌在公共办公区,与她紧挨着的是两个刚刚毕业的实习生,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那女孩的性格很开朗,见她过来,主动跟她打了招呼。
“依然姐,以后多多关照。”李子涵笑吟吟地说道。
“是啊!依然姐,以后我们俩就在你的眼皮底下做事了,有做不好的地方,您尽管张口教训。”辛达夷一脸讨好的笑容,微胖的脸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大姨妈,你就知道跟依然姐套近乎,别忘了你手上还有活没干完了,你那稿子明天就要交了,要是再不做好,一会儿看依然姐怎么揍你。”李子涵朝他哼了一声,又望向风依然,说道:“依然姐,您千万别对大姨妈手下留情,他这小子就是犯贱。”
大姨妈?风依然听着辛达夷的外号,强忍住心里喷饭的笑意,脸色依旧一副极浅的微笑:“你们俩的关系还真不错。”
“我们是大学同学。”
“我们是大学同学。”
两人几乎异口同声地回答。
风依然看着他们青春的脸庞,突然觉得自己有些老了,不过才二十六岁的年纪,就已经经历了结婚,离婚,再婚,幸好她从来都不是拖泥带水的人,感情的事情当断则断。
锦绣大厦就坐落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带,最上面的三层是锦绣集团的办公区,其他的地方全都当写字楼租了出去。最上面一层的一间房间是锦绣集团于大公子的办公室,一块透明的落地玻璃窗,站在前面,就会能将整个a市的面貌尽收眼底,地面上的行人密密麻麻的,还有如流水般密集的车。
天空一片蔚蓝,就像是一块巨大的琉璃,几丝浮云轻轻地飘荡着,于锦就那样站在窗前,深邃悠远的目光望着远方,那个方向是a市的机场,昨天晚上的那个短信,他记得一清二楚:锦,我明天上午十点半的飞机到a市,我等着你来接我,这一次,我再也不离开了。
墙壁上的挂钟已经显示上午十点整,还有半个小时她乘坐的飞机就会在这片土地上着落,如果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