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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明珠蒙暗尘-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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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怎样,他如此态度属实让我心里颇有安全感,是以,也没那么害怕了。
  他仿佛没能理解我口中的阿锦是何人,微微凝眉。于是我主动解惑答疑,“阿锦就是上官锦,平日里我与兄长彼此甚为熟念,没规矩惯了,向来唤他名字。”现下我倒是忘了之前与他聊天时已经解释过此事。
  提起阿锦,总是禁不住既伤感又心悦。自幼到大,我们从未如现在这般分开过。阿锦十二岁就随阿爹一起肆意沙场冲锋陷阵,我自然也时常和他东奔西走。可彼时我形象却不曾像此时一般狼狈过,他永远会把护我周全作为首要因素,所以阿爹总说我是拖后腿的。
  回想起以前在一起时的惬意,忍不住想自己这桩姻缘到底是对是错。那时我们相互陪伴,即便不言不语,也一直不离不弃;即便风餐露宿,也一直相守相依。现下他已不在我眼前,只能化作思念住在我心里。
  阿锦,在我此世十七年生命中,他都是不可剥离的温暖之源。亲人就像是星星,不一定总是能见到他们,但你知道,他们会一直在那里。
  沈倾尘眉眼稍冷,“我以为经历过南安事件后,我们已经彼此认可与信任,却原来只是倾尘一厢情愿。”
  我恍然回神,愣愣望着他背影,完全不明所以,真真是想不出哪句话又惹他生了气。诚然,玉麟负气离开后,我心情一直很低落,路上便未曾主动与他说话聊天,莫非在气我不识抬举?
  夜幕降临时,弹尽粮绝的我们终于找到了水源。泉水并不多,大概有七八升左右,囤积在一棵大树下,清澈见底。由顺着树干细流的水痕可以看出,此处显然不是泉眼。
  沈倾尘已有两日未跟我说过只言片语,仿佛在同我置气,其他人时刻保持对外界的高度警惕自然察觉不到,近身服侍的墨寒岂能看不出来。“娘娘,属下已试过此水,殿下让您即刻饮些润润喉。”
  “谢谢。”我几乎一饮而尽,口中余存缕缕甘甜。瞥眼沈倾尘,他也喝了一整碗。
  路上我在心里将我们二人前日的对话仔细琢磨过,南安时,我们经历了生死离别,给予对方全身心的信任和依赖,我便唤他名讳。沈倾尘此番闹别扭之因或许是我无意中称呼他为殿下,疏离了我们的同盟关系。
  彰显友好对我来说并非难事,放下心防做自己即可。
  晚风拂面,月光荼蘼。
  篝火已经燃尽,我主动找来一些树枝铺在地面,把干草垫在上面摊平,最后把一直背在身后的小包袱取下来。
  拍拍身上灰土,我殷勤启口,“咳,小尘,你手臂和背上还有伤口尚未痊愈,不宜久躺,且把这个当枕头趴着会舒服些。”
  许是我口中的亲昵称呼恶心到他了,他抬头看我,眸光惊愣,嘴角抽|搐不已。
  我心下呼出一口气,有些无奈,“看我作甚,崇和王妃亲自铺的床,就算不平整也会保证你一夜无梦安眠。”没叫你小沈已经很不错了,若不论心机和智慧,我可比他年长很多。
  他豁然失笑,缓缓趴下,白皙脸颊熠熠生辉。我眼眶莫名灼热,揉揉太阳穴,没想到深山里的月光如此醉人,竟是有些眩晕感。
  “小尘?”他突然哼笑,尾音稍长。
  嗯?唔,他果然被恶心到了。我继续拍脸,“还是叫你倾尘吧。”友爱过度也不好。
  “眩晕否?”他语气慵懒温和,已无丝毫恼意,变幻无常的情绪如同六月天气。
  我狐疑,他居然看出来了,“很晕,跟喝了几坛酒似的。”
  他下颚枕着包袱,姿态闲散,“我也晕。”
  我扭头一瞧,他脸上果然泛起细细红晕,“唔,我们不会被人下|药了吧。”
  沈倾尘冲我招招手,弯唇而笑,“方才那棵树常年受烟雾笼罩污染,便把自身糖分转化成酒液分泌出来,喝起来自然会醉人。”
  我听话地踱过去,瞪圆双目,惊叹他居然懂得挺多。不愧是千润国最惊才绝艳的五殿下,博学多才,学识渊博,难怪那么多女人着迷他。
  男人和女人的审美观一样,如果只是拥有出色皮相,便只会吸引对方一阵子而已,永远吸引人的自然还是内在美。
  诚然,女人喜欢一个男人,大多是由崇|拜开始,沈倾尘具有令人崇|拜的诸多优越条件。
  待我在他身侧坐下,他忽然伸手捏捏我脸颊,醉眸映着笑颜,隐隐有些玩世不恭之态,“捏起来和想象中一样舒服,像个红桃子。”
  我愣了愣,不甘示弱地鼓起腮,也伸手捏他的脸颊,“捏起来和想象中一样滑嫩,像个红樱桃。”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六章

  沈倾尘似乎并不急于赶路程,只要没有追杀,他便如同游山玩水般走走停停,好不惬意。只苦了我这个十来天没有洗澡换衣服之人,而且我包袱里自储的盐巴、药物、食物等等都已用光,接下来生计也成了问题,委实无心情在深山老林中游山玩水,真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还好不久之后,我们便在山脚下发现一个小镇。住店时只有沈倾尘和墨寒我们三人,其他亲卫兵不见踪影,毕竟在他国境内,我们需要低调减小目标。
  沐浴洗漱过后有种再世为人之感,我的心情便随之欢悦不少。“小二哥,来一坛米酒。”
  墨寒抬头,看看我又看看沈倾尘,欲言又止。
  我心下疑惑,米酒甘甜爽口,极易入口,只不过后劲十足,很多人都喜欢喝,他二人怎会有如此谈酒色变的形容。
  “阿鸾,喝竹叶青吧。”沈倾尘说。
  我:“……”
  他略带歉意地微笑,“阿鸾,我不沾米酒,闻到就会吐,照顾一下我的坏习惯吧。”
  他一口一个阿鸾,我岂能不依,“唔…我中了美男计,此番就喝竹叶青。”
  岂料他失神须臾,随后居然以手指刮了我鼻尖一下,笑得眉眼飞扬。
  我:“……”
  我是那样的……反应不过来。
  看来我们在外闲散太久了,他不再算计,我不再装温婉,彼此真产生了些许革|命友谊。
  “我说店小二,爷要的是十年女儿红,你这酒根本不是十年的!”一道突兀声音响彻小店。
  说话之人是隔壁桌一个大胡子男人,他举着一个酒坛,怒气冲冲。
  店小二连忙上前,点头哈腰,“这位客官,您这坛酒确实是十年女儿红,错不了。”
  那个大胡子摆出不信态度,“休要诓爷爷我,你这酒哪里写着十年女儿红了?!以次充好的酒爷爷我可不会付银子!”
  店小二抓耳挠腮,脑门沁汗,“这…这…”
  我蹙眉瞥一眼,酒坛已空,此人分明是想吃霸王餐,才故意闹这一出,关键是他的口水都喷在我碗里了。“若这是十年女儿红,你是否该按价付酒钱。”
  大胡子似乎未料到我突然插言,粗声粗气道:“那个…自然。”
  我去柜台拿过一支笔,“这位壮士,你确实要‘十年女儿红’?”
  他愣愣点头,我执笔在酒坛上写下他要的那几个字。“唔,方才你说这里没写,我替店家给你补上了,一字不少。你且仔细瞧瞧,看是否还需要再添加什么字?”
  众人似乎皆被石化,我全然想不出此举哪里惊世骇俗了。回头问沈倾尘,“倾尘,我是不是惹了麻烦?”那大胡子人高马大身形粗壮,一副很不好对付的样子。
  沈倾尘勾唇,面容依然睿静清隽,“有我。”
  嗯,很能撩|拨小姑娘的两个字。
  大胡子忽然伸拳头,明明是欲打人的架势,却又瞬间竖起拇指。“姑娘真是……人才。”
  我慢慢睁眼,深呼吸压下险些呼出口的尖叫,“好说好说。”原来不是打人。
  大胡子不再理会我,扔下一块碎银子而去。
  我回身坐下,淡然接受店小二的欣赏目光。沈倾尘换上一贯寡淡表情,“你方才……”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已,何足挂齿。”我喝下一口竹叶青,准备接受赞誉。
  他唇边的笑意再也藏不住,“唔,我想说的是,你所塑造的英姿在怕挨打而闭眼时,已然毁之一旦。”
  我:“……”唉,我打不过他。
  ………………笑闹分割线………………
  农历四月十五,街上人山人海,仿佛整个小镇的人都聚集在此欢度节日,热闹非凡。
  我们带足充裕食物,准备启程出发。哪里会想到还未出客栈,就听说衙门的捕快在捉拿罪犯。
  墨寒连忙提高戒备,微微推窗看向外面。“殿下,此处不宜久留。”
  我侧头朝外面看了看,发现那些捕快没有拿罪犯画像比对,似乎目标很明确。
  按理说,这里属于印月国境,不属于皇后党势力范围,我们无需此地无银三百两。可防范之心不可无,而且他二人很警惕,好像我们就是那群捕快的目标。
  莫非沈倾尘在异国他乡也有仇家?
  客栈里里外外都是人,又没有后门可走,我们对地形条件不熟悉,若冒然形动定是不妥。
  “殿下,属下想法子引开他们,您带着娘娘趁机先走。”墨寒欲拔剑。
  我急忙制止她,“且慢。”看来目标真的是我们。
  现下我们几乎被敌人围堵在客栈内,四面楚歌,岂能硬闯出去。“倾尘,对方有备而来,不宜直面御敌。”
  他神情温雅,莞尔一笑,“他们很快就会进来,难道我们要在此束手就擒?”
  我回笑,取来笔墨在他脸上上下其手,“今日是这里的‘抹黑节’,等于成为我们的天然保护屏障。大家都把脸上抹黑,如此皆是一个模样,敌人自然不会轻易认出。他们今日来捉人实乃失策之举。唔…这位公子,请将脑袋略低一下…”以前听阿锦他们说过,印月部分州郡有很多特别的民俗节日,‘抹黑节’便是其中一种,人们会在节日里将面部或是衣裳抹黑,相当于端午节采摘艾蒿,目的在于避祸驱邪。我方才临窗一瞥,忽然想起这个类似化妆舞会的奇怪节日。
  “阿鸾果然令人刮目相看。”沈倾尘凤眸半眯,意寓不明。
  我苦笑,“见多识广而已。”我们说过要彼此信任,可谁心里不是在暗暗猜忌。
  我们三人趁乱成功混出小镇,逃过有惊无险的一劫,再次整装出发,目的地果然是我心之所动。
  景丰驻地,那里是上官大将军的地界,大将军女儿是崇和王妃,沈倾尘怎会舍弃最能够助他成功回京城之选。
  尽管在一次次的死里逃生中我早已身心疲惫,但每距离景丰近一步,我便如同心里长草般,各种心情纷沓而至,忐忑,期盼,思念,端地是像一个近乡情怯的游子。
  正午时,我们已临近千润与印月交界。脱离崎岖山林,眼前终于出现一条平坦山路,这样我们便可以买马匹赶路,不必再徒步行走。
  不过问题又出现了,前些日子我们骑马时,我双腿内侧皆被磨出血泡,现在仍未恢复,再让我骑马等于在伤口上撒盐。
  “墨寒,去前面村子里买辆马车。”沈倾尘衣袂飘逸。
  “是。”墨寒领命。
  我哑然,开始自我催眠:沈倾尘不会读心术;沈倾尘没有看见我偷偷在伤患处擦药。
  墨寒很快回来,却又了多一人,居然是…唔…端地是冤家路窄,此人便是小酒馆里那个‘十年女儿红’。
  原来,这个村子属于三不管地带,村民日常生活比较穷迫,没几家有马车,恰好大胡子家有,不过他的马车只肯租用不肯卖。
  我们一行四人伴着沿途悠悠绿意前往景丰,墨寒骑马,大胡子赶车,沈倾尘和我同乘马车。
  一路上,大胡子除了认真赶车,未有其他报仇之举,倒是有种君子坦荡荡的气魄。我有些后悔之前那出拔刀相助行为,总感觉自己小人之心。
  我将心里想法说于沈倾尘听,他不表达看法,只顾着畅笑。真是个奇怪的人,我又没说笑话逗他。
  谁知,大胡子乃是个信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人。傍晚时分,我们行至一条小溪边,过了小溪再走十里路程就是景丰地界,大胡子居然趁着我们三人放松警惕小歇之际,偷偷赶着马车逃跑了。我们所有物品都还在车上,他之前明明答应送我们到景丰城里的。
  我苦着脸对剩下的唯一一匹马发呆,兀自嘀咕,“我们这算是躲掉捕快又遇到强盗了吗?大胡子也忒记仇了些。”
  身后渐渐传来轻笑声,我狐疑回头,发现沈倾尘正以袖掩唇。
  他越笑越畅快,我和墨寒愣愣瞧着他,不明所以。
  “阿鸾不认为我们的遭遇很有趣?”他说。
  我讶异凝眉,真琢磨不透这位城府深沉之人的内心世界。“这事倘若发生在别人身上自然有趣,然,现在我们是受害者。”
  沈倾尘:“哈哈……”
  墨寒:“……”
  我:“???”
  很难想象,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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